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试行)(精选29篇)
总包方 :
分包方 :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
工程名称: 南京紫金(江宁)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双龙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处。
工程分包内容: 2栋20层面积:33905、2平方,有达成
公司承包。3栋20层:64276、8平方;有振达公司承包。 二、 总包方、分包方责任
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7、分包单位需要使用电力,向总包方申请,总包方核准用电功率,并在指定的开关箱接入。分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用电安全规定,严禁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施工用电本着有偿使用原则,谁用电,谁付费。分包人应注重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因作业需要,需临时接入总包人已有安全用电系统的产品,如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等,应为合格产品且符合额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应通过总包人的安全确认。临时布线应尽量采取架空绝缘固定设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绞线、塑胶芯线、护套线等不符合临时用电要求的线缆;配电箱做到“一箱一闸一保险”,具有可靠保护措施;插座应采用安全合格产品,不得直接用裸线插入插座插孔连接。临时用电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拆除临时接线。手持照明灯应采用36V低压电源,特殊作业区域更应采用12V低压安全电源。
8、总包方为了便于现场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积大小,分包方必须向总包方交纳一定数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若不发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结束后如数返还分包单位,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出现隐患或违章以不及时整改被处罚,罚金从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费中扣除。
9、总包人是工程施工的总执行和组织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应负责组织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并为分包人提供和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根据总包人与发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已有设施,并确保安全、有效、合格。总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总包人可根据分包人请求,在现有基础上加固、补充已有设施。其所产生的费用,总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带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未经申请和总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现场的任何安全防护、机械防护和临电防护设施。
2、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3、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需要接电时,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并在总包方电工的统一安排下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责令分包单位予以辞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员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丢失。
6、分包方施工人员进出大门必须遵守总包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凭员工胸卡进出,进出货物必须要接受门卫保安的检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总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须提出申请,总包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将给予处罚。
8、施工过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服从总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员工施工作业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管理,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责令分包方予以辞退。
10、分包人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关消防、治安管理规定及条例,并严格按总包人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接受总包人的安全检查。对总包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人应在总包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人的要求,总包人有权按规定对分包人进行经济处罚。分包人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人由于施工需要,须在总包人承包范围内动用明火的,须向总包人办理动火申请,并对拟动火作业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清除及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动火,在得到总包人书面批准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安全看护、清除动火现场的易燃物品及严格执行安全防火操作规程等,凡由于分包人自身管理、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员工责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灾等事故,其经济、法律责任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包人负责赔偿。总包人还可对其进行相应经济处罚。
四、 事故处理
1、分包方必须严格十七冶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由于分包方或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分包方参照国家现行规定和项目部奖惩条例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并接受处罚。
2、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分包方人员、材料损伤的,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方一次性给予分包方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方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总包方、分包方、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六、此协议自签定即日起到竣工验收止。
七、补充条款 :
总包方签章: 分包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所属 ,委托甲方进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按NSM规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双方协议如下:
一、代管总则
1、乙方有一艘货船,船名 ,载重吨 ,净吨/总吨 ,船长/型宽 ,主机型号/主机功率 。根据有关强制性规定,乙方愿意将船舶交给甲方代管,经营权属 ,船舶所有权属 ;甲方愿意接受代管。
2、当船舶安全和防污染与生产、经营、效益发生矛盾时,甲、乙双方均应当坚持安全第一和环境保护原则。
3、甲方同意承担《国内安全管理规则》所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4、在不妨碍船长履行其职责并独立行使其权力的前提下,甲方对处理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事务具有最终决定权。
5、甲方负责办理船舶涉及SMS的有关手续,但办理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际国内有关的法规、法令。
7、甲方将代管船舶纳入体系管理,进行必要的培训,并负责代管船舶取得并能维持“安全管理证书”、代管船舶的体系维护和有关审核费用均由乙方负担。贯彻落实SMS和海务、机务、船员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督促、检查船舶执行安全管理活动情况。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贯彻落实代管船舶的海务、机务、船员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人、财、物等资源支持,确保船舶实施SMS。
二、营运管理
甲方:
1、全面负责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2、做好船舶通讯联络工作,保持船岸通讯畅通。
3、及时了解船舶动态,沟通船岸信息。
乙方:
1、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符合NSM规则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2、协助甲方做好安全和防污染管理。
3、负担办理船舶保险和油污损害民事保险的费用。
三、船员管理
甲方:
1、负责船舶的配员及船员管理,确保为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健康的船员。
2、根据SMS的要求负责船员的有关培训工作。
3、负责船员的调配工作,确保派上船的船员应是合格、持证、适任、健康的船员。
乙方:
1、协助甲方做好船员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甲方船员人事调配安排,并协助做好上、下船员的遣送工作。
3、办妥船员有关保险,负责对伤、病船员医疗管理及善后工作。
4、承担为推进SMS所需的各种培训费用(包括旅差费、培训费及培训资料费等)。
四、海务管理
甲方:
1、负责在船舶落实SMS文件要求的海务工作。
2、定期深入船舶,按SMS要求指导、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船长、驾驶员等严格执行安全航行规则和操作规程。检查航海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簿,要求齐全、达到规范化。并定期考核船长、驾驶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建立船长的技术档案,对上述人员任免、晋升、调配从技术精力上提出建议。
3、按SMS制定船舶海务工作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船舶驾驶系统安全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对船舶提出的技术疑难问题进行研讨、组织攻关,并及时给予指导、协助船舶确保安全。
4、负责船舶雾航、防抗台、防御大风浪、防冻、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工作的布置、指导和监督检查。
5、负责代管船舶图书资料及航海通告的订购,并负责落实船舶航海图书资料的发放、配备、修正、保管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6、负责海损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并实施有关的纠正措施,协助船舶总结经验教训,制订预防措施。
乙方:
1、协助甲方做好船舶全面落实SMS文件中有关海务方面的规定。
2、协助将甲方核定订购的有关航海图书资料及时送船。
3、台风期间及船舶发生紧急情况,乙方主要领导应随时保持与甲方的联系,提供相关信息情报,贯彻落实甲方各项指令。
五、机务管理
甲方:
1、负责代管船舶推行实施NSM规则中有关机务安全要求规定,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机关的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和方针政策。保证代管船舶按有关规定、标准对船舶设备提出的技术要求安全运行。
2、落实公司SMS文件的有关规定,负责对代管船舶及其设备的维护保养的指导、安全和正常运转的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保持船舶适航状态。节约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努力为代管船舶提供优良服务。
3、经常深入船舶,按SMS要求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动的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轮机长、轮机员、电工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轮机日志和其他有关记录簿,要求齐全、达到规范化。并定期考核轮机长、轮机员、电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技术业务水平,建立轮机长的技术档案,对上述人员的任免、晋升、调配从技术业务上提出建议。
4、负责对代管船舶发生的机损事故和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5、负责代管船舶航修、年度修理计划的制定和修理工程计划单的审核,并对修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6、负责代管船舶备件、物料和燃、润油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代管船舶申领备件、物料和燃、润油的数量、规格、品种进行审核。
7、负责对代管船舶实施防污染措施的监督、指导。
8、负责代管船舶证书及设备的技术资料管理。
乙方:
1、为甲方对船舶的机务、防污染管理工作提供各项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提供船舶技术资料、图纸、设备说明书、技术档案和船舶检验资料等。
3、负责选定合格的修理厂家和修理费用的结算,并按甲方要求组织实施修理工作。
4、配合甲方调查处理机损、污染事故及险情。
5、与甲方协商确定修理事宜,如有异议,由甲方最终决定。
6、及时向甲方提供主管机关检查报告。
六、紧急情况的处理:
甲方:
1、负责在船舶落实SMS文件要求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方面的工作。
2、对船上发生的紧急情况,作出迅速的反应,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乙方,取得乙方的协助。
乙方:
1、确保甲方对船舶全面落实SMS文件中有关紧急情况的处理方面的规定。
2、配合甲方对紧急情况的处理,并负责有关费用。
七、财务结算: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代管费 。保险费及其它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负。
2、由乙方承担使费的有关票据,甲方应在每月30日前汇给乙方。
3、乙方在收到票据后一周内审核各项使费,确无异议后,于下月初将所需款项汇至甲方帐户。
4、其他约定事项:
八、时效: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
2、任何一方想中止协议,则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并分别报备当地航管部门、船舶国籍登记机关。
十、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当地航管部门协调,也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教育网安全管理协议(试行)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
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总则?(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惩罚条例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使用日期:
甲方(主管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设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加强对乙方开发丙方建设但处于停工状态的_________(以下简称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确责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严而发生完全事故,根据安全管理实行国家监察、行业管理、群众监督、企业负责的原则,乙、丙方特向甲方签订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书。现将乙、丙责任明确如下:
一、甲方(主管单位)责任
1.甲方切实做好监督职责,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发现停建工地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设单位)责任
1.监督丙方按责任履行职责;
2.负责安全防护和值班所需费用。如丙方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一并结算;
3.施工单位(丙方)已解除合同离场的,其丙方责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单位)责任
1.切实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护。未建围墙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砌筑_________米高、美观大方的封闭式围墙(样式由甲方提供),设一处封闭式大门并上锁。平时加强对围墙的监测,防止因基础不牢或台风暴雨发生围墙倒塌造成伤人事故;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职责并安排24小时值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停建工地范围;
3.停建工地四周悬挂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加强对现在脚手架的检查,对搭设时间长,已出现变形和快要倒塌的脚手架,应采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隐患,要防止台风吹倒脚手架而伤人伤物。
5.带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强对地下室的管理,尽可能长期抽干地下室的积水,将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暂时封闭,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下室,要加强临边洞庭洞口的防护。
6.做好工地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对已停止使用的线路、电箱、开关等全部切断电源,防止雷击、台风带来的触电伤亡事故和人为的误触伤亡;
7.彻底清理三无人员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坚持未完工验收绝不能使用的原则;
8.不准将停建楼房出租经营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经营的单位要采取措施结束经营,封闭经营场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废品收购站,堆放废品杂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废品收购站和仓库的要尽快清理。
9.加强对停建楼房的自身质量监测工作,对已砌好的砖墙要加强检查,防止台风吹倒砖墙、吹坏门窗玻璃伤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11.因丙方管理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本单位或外单位人员在停建工地内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丙方负责。_________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与_________路交界处。
本责任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
为落实省指及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质量、进度之间的关系,有效地将安全生产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实现安全、优质、高效的施工目标, 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与电工班组(以下简称乙方)特签定“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生产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坚决遏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杜绝特大恶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正确处理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二、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
1、 乙方必须由班长亲自担任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组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安全措施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乙方必须加强本班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 乙方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每周至少一次),且要有书面记录。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2、 电工必须参加学习,经考试合格后由有关部门颁发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3、 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即1KV以下不小于6m,1KV以上不小于7m.。
4、 支线架设时,配电箱下引出线不得混乱,电线不得破皮漏电,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必须穿管保护,不得乱拉乱拖,防止电线被车撵物压;低压电线架设时,电杆、横担要有绝缘子,电线不准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
5、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6、 电箱内电器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7、 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字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 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9、 动力线与照明线要分开设置。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3m。
11、仓库内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取暖、烧水。
12、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经常清洗、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13、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器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四、防火、防盗及用电安全管理
1、 施工现场和宿舍的电器、电路均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路,严禁超负荷用电。
2、 工地与宿舍的用火均应由专人负责,做到人走火灭。
3、 本班组所用设备、材料等须安排专人看管,谨防盗窃。
五、安全生产考评办法
1、 本责任书实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生安全隐患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落实。
2、 乙方应缴纳风险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时的将一票否决,甲方将没收全部风险金并取消其它考核奖励;考评基本合格不奖不罚;考评良好返还风险金,同时给予适当奖励。
3、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内出现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甲方将按所交风险金的200%予以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电工组
项目部(甲方) (乙方)
责任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ZLD630系列高处作业吊篮。在租用期间,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吊篮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本协议使用对象
1、工程名称:
2、施工内容:
3、工程地址:
二、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确定进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工程竣工租赁之日止。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提供建筑物的相关平面图。
2、落实专人负责吊篮的安全管理。
3、提供安装吊篮所需的垂直运输设备及提供搬运人员并搬运到位。
4、确保屋面、墙面、地面、阳台、窗户、遮阳板等吊篮运行周围空间无障碍及易坠落伤人的物品。
5、提供合格的专用电源、电器箱。按标准设置避雷、接地装置(避雷电阻应不小于10欧姆)。
6、吊篮下方必须设有禁止入内的警告标志及警示线。
7、吊篮在施工中为了避免碰撞建筑物墙面,需将吊篮靠墙一面的两端立杆及横杆用厚海绵或软外装物进行包扎,以免损坏建筑物及吊篮。
8、认真检查吊篮的运行状况和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进行解决,全面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知识,并接受基本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吊篮使用负责人和操作人员。
9、甲方必须按规定做好机械、电器的安全检查和日常清洁保养,及时排除故障或通知乙方协助检修。
10、遇雷雨天、雪天、雾天、风力达5级以上等异常天气时,应停止运行吊篮,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1、吊篮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协议》、《安全技术交底书》、《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人员守则》,否则不得上岗。吊篮施工人员如违规操作,没有按规范要求做好自身保护,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12、吊篮如需移位,必须通知乙方,不得私自移位,并且要对吊篮的一切设施进行检查和保护,特别是屋面配重和悬挂机构的检查和保护,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编排好吊篮施工方案,并报请甲方批准。
2、吊篮按施工方案的技术规范进行安装。确保吊篮各部件连接点、配重、电器箱、提升机、安全锁以及限位装置等安装合格后交于甲方使用。
3、吊篮安装人员做好对甲方操作人员的基本安装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对吊篮进行检查。督促吊篮操作人员做好吊篮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制止违章操作。
4、为避免吊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积极做好维修工作。
五、甲方指派 同志,乙方指派 同志,为吊篮租赁期内的安全技术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执行本协议。
六、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协议作为合同的正本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运输车辆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安全技术工作规程》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特签订如下安全责任书:
一、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要求:
1. 进入施工现场并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有国家强制规定的各种合格证明,在确保车辆能够安全运输的情况下,方可承担运输任务。
2. 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条例》,遵章驾驶。严禁无证驾驶、洒后开车、无令开车。运输车辆必须且经过年度检验合格。
3. 驾驶员不做违反安全规定的事。在运输道路中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 在项目部材料供应员的安排下,有计划的拉运材料。禁止个人擅自做主拉运材料。
5. 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3KM。
6. 载重车辆严禁客货混装,禁止载人。施工区域内各种车辆驾驭室内不准超员,驾驶室外严禁载人。
7. 进入施工现场的自卸汽车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向低洼地区卸料时,后轮与坑边要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区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牢固的挡车装置,同时必须设专人指挥,夜间设红灯;车箱末降落复位,禁止行车;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以防止因重心偏离而翻车。
8. 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施工员指挥,按规定或指定区划卸料。
9. 进入施工区域内的车辆必须服从现场安全员指挥和管理。每天行车前要主动向管理人员报告车辆状况,填写机动车日检安全表。
二、项目部安全要求:
10. 不强行命令运输车辆违反国家规定拉运材料。
11. 在车辆达不到安全运输条件时,不强行要求违章作业运输。
12. 不得强行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待御物的车辆,在御车地点达不到安全御车条件时强行御车。
13. 不要求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装运材料。
三、安全责任:
14. 双方拉运材料的交易地点在工地材料堆积场。运输车辆在末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运输车辆驾驶员自己承担。
15. 运输车辆因机械达不到安全要求又隐瞒的,发生的事故由自己承担。
16. 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超载、超限运输,所发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运输车辆自己承担。
17. 进入工地现场御物时,驾驶员发现御物地点没有安全条件,且可能发生事故,但项目部管理人员强行御物,造成的事故由项目部承担。
18. 本合同书自签字之日起至运输任务完成时之内有效。
19.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运输车辆人员
责任人: 责任人:
时间: 时间:
1、为了切实加强本工程现场管理,有效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控制,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实现计划目标,特制定本质量安全管理合同。
2、本质量安全管理合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而定。
一、管理机构
1、本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为绵羊市北郊建筑工程公司第五分公司,劳务分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要求的项目总负责,项目技术、质检、安全、特殊工种等管理人员,并在开工前报送给甲方。
2、劳务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程的劳务人员实行实名登记,根据该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人数、进场时间等。
3、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完成,并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班组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进度缓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差的班组将给予处罚。
4、劳务分包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在现场并保证联系电话畅通,若劳务公司主要负责人有事离场,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同意后安排好现场临时负责人方可离开。
5、工程开工后每周一下午16:00劳务公司现场负责人必须到甲方会议室参加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由总监主持召开的例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二、现场安全管理
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标准、条例及现场甲方单位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随时配合各个单位不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接受教育并整改,若不整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项目开工后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配合甲方安全员做好各个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甲方编制的安全施工设计书和各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积极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工序。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各个班组施工人员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积极配合保安人员的检查和登记,不得擅自带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4、施工临水、临电必须由专业人员按照规范要求及现场甲方要求进行安装,若有不符合要的部位需限期整改,预期不整改的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向甲方资料员提供机械“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准用证”。不符合要求不准使用,对不配合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将给予200元以上罚款。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帽,在2m以上高空作业是必须佩戴安全带。若有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每次50元。
6、模板、外架等支撑系统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和现场管理人员要求施工,不得随意更改,各个班组要相互配合,不得随意拆除外架和模板支撑钢管,若有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上岗必须持上岗证方可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上岗证的原件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无证上岗者将给予100元罚款并勒令其退场。操作震动棒、打夯机等要佩戴绝缘手套,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电闸、开关等。
8、现场机械设备等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并按规范及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实施,各班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拆除、移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9、“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必须及时完善,若有发现经甲方管理人员口头通知不予整改者将给予500元罚款。
10、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定期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进行自检并形成检查记录,对现场使用的极具进行正常的维护和定期保养。塔吊使用中必须配备专职信号工协调各班组正确安全使用塔吊,以防发生塔吊碰撞或人身安全事故,定期对现场设备操作人员进行技能安全教育培训。
11、严禁高空抛洒建筑材料、垃圾等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严禁在宿舍内私自存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私自使用电炉。
13、劳务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各个班组施工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配齐安全装备和设施,加强管理,从而保证安全生产。
14、由于劳务分包单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均由其承担。
15、在施工作业中发生的轻伤事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下)由乙方全部承担,包含医疗费用的支付和善后处理的一切费用;重伤事故(4万元以上)及死亡事故甲方承担80%,乙方自己承担20%。
16、对现场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三、现场质量管理
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要求组织施工,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控制措施。
2、各分项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必须遵循:“三检制”,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必须配合甲方取样检查等。
3、劳务分包班组必须按设计施工图配合设计变更、规范规程和国家统一验收标准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或偷工减料,违者重罚并考虑将其清理出场。严禁隐瞒施工质量问题,不得对质量问题私自处理,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若有质量问题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检查出书面处理方案后方可按照甲方处理方案处理。
4、为保证施工质量,若有施工难点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必须与甲方技术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严格执行“三检制”首先劳务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方可通知甲方单位验收,提出问题及时整改,连续三次整改不合格的将给予500元罚款。等甲方验收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每道工序必须报验,若不报验造成的一切返工后果由其自负。
6、混凝土构件拆模前必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拆模,若发现私自拆模罚款200元以上,造成质量事故有其自负。
7、由业主、监理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大检查时劳务单位现场负责人及各个班组长必须参加,不参加者每次罚款100元。
8、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支撑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能力或加设支撑,上下层支撑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9、混凝土结构构件必须加固牢固,不得出现涨模、跑模现象,如有发生每处给予200元罚款,若有大面积涨模、跑模现象将进行5000~10000元罚款,并做返工处理。
10、砼浇筑前必须对模板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并浇水湿润,板缝必须用胶带封口,以免漏浆。
11、模板加工及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构件截面尺寸进行配料,不得随意加工浪费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2、钢筋在加工安装的过程中必须看清图纸,按图集及规范要求下料,不得随意加工浪费材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3、钢筋绑扎过程中认真看清规格、型号、位置和根数,出现错误造成返工由其自负。
1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漏震,过震。混凝土表面保证平整,收面不得少于3遍,严禁在混凝土表面使用水泥浆或砂浆找平。
15、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在运送混凝土罐车内随意加水,如若不听随意加水造成混凝土构件缺陷或质量问题均由其负责,并赔偿浪费材料。
16、现浇混凝土构件出现空洞、露筋、烂根、钢筋移位等严重质量缺陷,根据面积大小处以200~500元罚款。
17、本年度内必须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并完成一半以上砌体工程,在标准层施工中每月不少于6层,如遇下雨等自然因素影响,工期顺延。
18、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内完成,造成甲方延期,甲方对乙方执行延期违约金,每延期一天,处以人民币1000元工期违约金赔偿。
19、在履行合同中,甲方发现乙方无能力确保工期,在整改指令的期限内仍不能得到改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将乙方清理出场或以本合同工程单价上浮20%的单价分割给其他承包队伍,此项增加费用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已完成工程款中直接扣给分割队伍,乙方同时还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四、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对进场材料、机具等进行合理分类堆放。
2、施工道路应平整、畅通。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
3、及时清理现场及生活区垃圾,并按要求堆放在指定位置。
4、施工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现场操作规程操作。
5、每道工序完毕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6、外脚手架搭设要横平竖直,间距均匀,安全网要求挂设平整、无污染、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
7、施工用电不得乱拉乱接,施工用水做到人走水关。
8、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写乱画。
9、施工现场内严禁随地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施工现场内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对发现的问题甲方管理人员对其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后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若不整改每次罚款200~500元。
12、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聚众赌博,发现一次罚款1000~5000.情节严重者直接交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章)
代 表: 日 期:
(章)
代 表 :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确保房屋在使用期间使用及经营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年月日签订的《商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经事先通知并得到乙方同意后进入出租房产,巡视、检查该房产内部各部分状况或处理紧急事项。若有需要由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的情况,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资予以维修,否则,甲方有权代为维修,所需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经改造后,在出租房屋内的电器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要求并向甲方提出书面备案。
3、乙方作为仓库使用的房屋,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乙方在不影响该房屋主体安全结构并符合设计及建筑规范的前提下,可对房屋结构进行改造。对装修拆改情况应向甲方留书面备案。
5、乙方需要对该房屋进行结构改变或装修时,需具备施工资格的持证装修人员施工,方可进行,相关装修改造需要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还需取得相关部门(包括消防等部门)的审核批准, 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6、合作期间,乙方对房产进行装修、改造等施工行为的,应当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警示,若在此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害的,或者对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的,在开业前应取得相关合法合规的经营手续,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得从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业。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灾、腐蚀、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款,出现任何安全、法律、经济方面的后果,完全由乙方承担。
9、因乙方对该房产使用、管理、维修不当而致该房产受到损坏时,乙方在房产受损一周内通知甲方,并应负责修缮房产并赔偿相应一切损失,承担一切责任。
10、除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将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转租。
11、乙方不得于该房屋内安置、堆放、悬挂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该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悬挂广告牌必须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执行,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在室外悬挂、搁置、张贴任何物品,应保障该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该物品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4、因乙方对该房产(包括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不当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财产或人身受到损害时,损害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并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后果及承担一切责任。
15、合作期满,乙方需将自已的所有财产与自置的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且将清洁整齐状态完好的该房产交还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迁等原因而致该房产内、外遭受损坏或人身受到损害时,乙方需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自行解决由此而引发的纠纷,损害与甲方无关。
16、本协议是《商租租赁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商租租赁合同》如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17、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盖章)
年月日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经理部与各分包单位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理念对新建铁路成都东客站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签订本协议,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先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了解并接受甲方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
2、乙方必须制定本单位电气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以及电气事故应急措施,编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在进场前一周内报甲方审核审批。
3、乙方配备至少两名持证电工组成临时用电安装、检查和维修小组,并将其电工上岗操作证复印件报甲方备案。
4、甲方提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源到分配电箱,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上设备和线路的维护管理,乙方自行提供分配电箱以下开关箱、电线缆以及用电设备,并负责分配电箱下口以下临时用电的维护管理;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开关箱、电线缆及设备等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要求。
5、乙方电气设备、设施进场当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进场前验收,经对用电设备、电线缆、开关箱检验和测试合格并粘贴检测合格标志后方可进场安装使用。
6、乙方进场后,根据用电需要由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指派专业电工为乙方接引或拆除电源。
7、乙方在施工现场用电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且箱内漏电保护器定期做灵敏度测试,确保动作有效。
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完毕应拔掉电源插头,开关箱拉闸断电,关门上锁。
9、乙方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安装二次空载降压防触电保护装置。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应有防护罩,电缆线绝缘良好,长度不大于5米;二次线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大于30米;使用时确保“双线”到位,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替代二次线的地线。
10、若有电气焊及明火作业,作业前需向甲方安全员报告,开好动火证;作业时载指定地点设看火人,配备充足防火器材。
11、乙方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12、乙方负责对二级箱以下其施工用电的设备、电线缆和开关箱等进行安装、调试、日常巡视、检修以及拆除工作,并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和中铁建工集团“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3、乙方在施工中如有违反以上条例及相关规范规程,必须按要求立即进行排查和整改,对于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现象甲方依据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50?000元罚款。
14、乙方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制度或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事故时,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并视情节严重还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5、乙方在施工完毕退出施工现场前应办理出场签字手续,甲方电气技术人员有权对乙方撤出的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并对乙方施工用电费用进行清算,签字完毕方可撤离现场。
16、施工用电费用甲方按照 总包 规定向乙方收取。
A、按照乙方在该工程内施工项目总造价的1%(参考)进行收取;即施工用电总费用(元)=施工项目总造价(元)×施工用电系数(1%)。乙方在施工入场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B、乙方在所有配电箱中安装电表,按实际用电量计算,每月抄表结算支付;月费用(元)=月实际用电度数(度)×单价(元/度),乙方工程完毕撤出现场前结清所有用电费用。
C、不单独收取,临时用电费用已包含在其它费用中。
17、临时用电管理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同意乙方撤离现场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
乙方负责人: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加强项目租赁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安全和租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同时为了明确租赁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1、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砼地泵两台(中联重科一台、山东方圆一台),租期自20__年5月14日起,至本标段砼输送工程结束为止。
2、两台砼地泵均由乙方自带司机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甲方仅为乙方司机的食宿等提供必要的帮助。
3、甲方应为乙方泵送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施工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防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充足的照明。危险区域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必要时设红灯示警。
4、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安全职责范围,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同时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5、乙方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作业。
6、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严禁“三违”。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乙方租赁设备进场前必须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由三方共同把关,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租赁设备为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证书齐全,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严禁不合格品及报废产品入场。
8、乙方为砼泵送所提供的泵管、接头、卡箍等,必须是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进场前必须报与甲方及监理验收,严禁报废及不合格品入场。
9、乙方应作好租赁设备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出租设备完好及安全使用。保证设备专机专人操作和专人保管,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10、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规及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要求,针对双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和奖惩措施,配备专(兼)职设备安全员负责所属租赁设备的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
11、乙方应遵照国家及行业法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12、甲乙双方必须建立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及检查制度,甲方检查人员有权对乙方事故隐患提出口头及书面整改通知,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如不及时改正,甲方有权按规定进行处罚,如有严重隐患情况则停工整改。
13、租赁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接受甲方的全过程管理,服从甲方统一调配,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甲乙双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4、租赁设备应依据合同,明确租赁双方安全生产责任。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服从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要求。
15、租赁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证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调试。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同时作好相关记录。
16、租赁设备应履行安装验收手续,并在明显部位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管理责任牌。甲乙双方共同配合作好此项工作。
17、租赁设备操作必须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当机械设备有问题或可疑现象时应当面交接清楚,作好交接记录,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交接班时必须当面进行,禁止通过无关人员转告。
18、租赁设备严禁超负荷和带病运行,机械运行中禁止维护保养。操作人员离机或作业中停电时,必须切断电源,锁闭电器控制箱。
19、乙方对本单位出租设备的完好及使用、维护安全负完全责任。因为乙方违章违规和使用、维护不当,以及施工中不按规范和甲方安全要求作业等原因造成的人员及设备伤亡事故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20、施工现场一旦发生机械伤害或设备损坏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安全应急预案,尽量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同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的责任和性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1、本协议内容未详尽之处,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执行。
22、本协议一式四分,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单位:中铁二局北京地铁 乙方单位:
十号线项目部 机械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工业气瓶安全使用、运输和存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租用气瓶安全协议如下:
一、保证措施:
1.乙方必须提供其安全资质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相关安全资质证明等;
2.乙方必须提供准确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对于进口化学品必须用中文说明;
3.乙方所提供的工业气体,必须有准确的中文产品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并张贴在外包装上或放置在易于查找的位置,该说明书(或安全标签)包括化学品名称、分子式、组分含量和名称(混合物)、合格证(产品等级)、生产日期、危险标识、危险说明、禁忌物等;
4.包装:
(1)气瓶必须在检验有效期范围之内。
(2)对瓶装介质主要危险性及次要危险特性的确定由乙方根据(GB16163-1996)及各种气体相关标准确定,确定后应在气瓶上粘贴气瓶警示标签,标签必须符合《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的规定。
(3)对充装气体的气瓶(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公称容积不大于1000L、移动式可重复使用的气瓶)必须其充装气体与气瓶颜色相对应。气瓶颜色、气瓶的字样和色环应符合《气瓶颜色标志》(GB7144-1999)规定。
(4)对气瓶瓶体上的钢印标记和检验色标应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20__]2250号附录17-1)规定。
5.运输安全
(1)乙方负责工业气瓶的运输安全,直至乙方运至指定位置,并协助妥善入库;
(2)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工业气瓶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3)乙方对工业气瓶的运输,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应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且在手动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
(5)对于相互起剧烈化学反应的工业气体,不允许同时运输,必须分开运输;
6.特种气体的验收入库要按照《特种气体运输、存储管理规程》《特种气体安全检验标准》执行。
二、责任范围
1.甲方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各类工业气瓶进行入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退还给乙方,乙方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负全部责任;
2.甲方因工业气瓶存在安全、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的产品型号错误,退回给乙方的,乙方必须在 7天之内取走,在此期间出现任何问题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因工业气瓶非人为原因损坏或缺少警示标识、说明,而发生的气体泄露、燃烧、中毒、爆炸等事故,并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乙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损失),甲方将终止同乙方的一切业务往来,后果严重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可视情节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1000—5000元。
4.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5.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甲、乙双方供货合同确认起,供求关系结束之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确保项目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人员必须牢记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不违章作业;
2、施工现场如有高处的交叉作业、拆除实墙面、顶面设施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时,施工人员施工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3、两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穿防滑鞋,系安全带方法为高挂低用,必要时平挂也可以;
4、存在着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在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未达到安全防护效果前,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场所或触摸非本人操作机械、电气等设备及电闸、阀门、开关等;
6、用高凳或其他架板设施铺脚手板时,架板设施必须牢固、平稳,铺设板宽度不少于两块脚手板;
7、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有易燃易爆物品处抽烟动火,不得随意丢烟头(烟头必须熄灭);
8、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暂停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报告;
9、施工现场不准随地大小便,严禁盗窃破坏设备、材料、废料、废料头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10、施工人员必须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施工现场打扫干净。
11、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轻伤率低于5‰。(注意:该条为与分包方约定的安全生产指标)
甲方(项目经理签字、章): 乙方(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
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总则?(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惩罚条例_______教育网对违反本条例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进行警告、停止网络连接、使用,直至诉诸法律。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盖章:
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使用日期:
甲方(企业):
地 址: 单位电话:
乙方(学生): 联系电话:
丙方(学校):
地 址: 单位电话:
丙方学生在甲方企业参加岗位实习,甲方从丙方实习生中录用企业员工,乙方学生愿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参加实习并选择就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实习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参加为期 个月的顶岗实习。
2.甲方将安排乙方在甲方的 部门 岗位进行实习,
3.实习结束前,若甲方愿意留用乙方,则甲方录用乙方为正式员工,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协议各方在此同意和确认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可以根据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对实习岗位、内容进行调整。
(2)实习期间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劳动记录,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违规操作等违规表现,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协议,并通告丙方。
(3)丙方根据甲方的实习指导情况和工作量,按照 标准向甲方支付实习指导报酬。
(4)实习期间,甲方按照厂规对实习学生进行管理,并有权根据厂规进行奖励或处罚。
2.甲方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内容为乙方提供实习机会,所安排的工作应该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和不损害乙方的身心健康,并协商解决学生的食宿;
(2)配合学校教学目标和要求,制定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允许丙方前往甲方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并并对丙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实习的真实表现等鉴定信息;
(3)在乙方严格遵守实习时间和甲方各项规章的情况下,给予乙方每月 元的津贴;
(4)在乙方实习期间,配合丙方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能或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乙方实习进行指导,并协助丙方对乙方进行管理。在乙方实习结束时根据实习情况对乙方做出实习考核鉴定;
(5)加强对实习学生上岗前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的培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发生伤亡事故;
(6)实习期内,甲方按本单位规章严格管理实习学生,并按规定提供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保障实习学生的人身安全。由于甲方设备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7)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由甲方全权负责其人身安全,甲方应承诺学生进场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并通过考试,方准许其进厂参加实习,学生在厂实习期间在其具备独立完成某项工作能力前,企业必须指派专人负责指导并培养学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乙方在甲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参照在职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处理,丙方负责配合做好学生、家长等各方工作;
(8)学生因故终止实习或离开工作岗位的,甲方须及时告知乙方家长和丙方,并督促学生立即返校。学生无辜离岗不知去向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协助公安部门查找;
(9)发现学生的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乙方家长和丙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在合法的劳动时间内按照甲方安排的内容参加实习;
(2)享有获得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的权利;
(3)在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时有权获得救治和赔偿的权利;
(4)有下列情况时,乙方有权在向甲方报告后终止在甲方的实习,并告知丙方,返回学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违法或有损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违规用工、企业生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从事非法活动等现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导实习教师、未安排实习岗位、未提供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医疗、意外伤害、工伤保险,根据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劳动保护用品的;
⑤甲方人员违规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岗位工作的,学生有权拒绝;
2.乙方的义务:
(1)在实习期间做好本职工作,逐步养成独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学习,克服困难,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锻炼工作技能,完成学习和工作任务;
(2)在实习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企业保密制度;
(3)实习期间应,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时完成甲方指导教师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务;
(4)应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按甲方规定处理;
(5)遵守学院关于顶岗实习的相应管理规定和要求,与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照教学要求完成实习周记的填写、实习报告的撰写等工作,并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院指导教师的双重考核;
(6)协议签订前,必须征得家长的同意,并承诺履行教育、指导和监督责任,学生从实习岗位返家,乙方家长应及时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并及时与丙方沟通;
(7)乙方因顾终止实习,需立即返校,并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长;
(8)乙方参加实习前需购买保额在50万元以上的意外伤害和医疗表现一份。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在甲方的实习内容和表现,自行决定是否直接给予乙方顶岗实习成绩和学分,决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参加丙方相应课程的考试;
(2)有权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实习单位对乙方进行指导或管理,有权向甲方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3)甲方不履行对实习学生职业素质培养义务,未能履行安全保护义务,或强迫学生从事非法活动得,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叫回顶岗实习学生;
(4)甲方学生在岗位上因故出现人身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追查事故责任的权利;
(5)监督和管理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活动,监督甲方指导学生实习的过程;
(6)协助甲方管理、监督实习学生的权利。
2.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动员、实习中的联络、检查、协调工作,实习后的考核、总结等工作;
(2)对乙方实习期间的行为予以监督和管理,以确保乙方遵守本协议及甲方的规章制度;
(3)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丙方给予甲方积极、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违约行为。
(4)协助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识
(5)监督中发现甲方违规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现时,及时通知学院有关部门,并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长。
三、保密约定
协议三方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都有义务为其它两方保守企业秘密,尤其是要对甲方的经营管理和知识产权类信息进行保密,若有违反,依据相关法律处理。
四、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协议一方因协议期限届满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协议提前终止时,应提前两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它两方。
3.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可提前终止本协议,但应通知丙方并说明原因,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损失。
五、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三方及时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长)和丙方各执一份,经三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对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协议是协议三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签署的;任何一方对此协议内容进行任何修正或改动,都应经过三方书面确认后方始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家长签字: 丙方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现代教育发展中心(_______教育网)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教育网是_________省教育厅直接领导的全省公共教育计算机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网间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促进教育与社会双向交互服务,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我省的教育、科研机构和全社会教育需求。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接入、使用单位必须签署本项协议,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一条 总则
(一)_______教育网接入、使用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二)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三)在_______教育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_____、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四)_______教育网的单位用户应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
(五)_______教育网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六)_______教育网责成各接入、使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七)_______教育网的所有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八)_______教育网的有关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接入管理
(一)接入_______教育网的连网、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_______教育网制定的规定和制度,按时缴纳有关费用。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不允许在网页上刊载与己无关的广告资讯。
(三)与_______教育网中止连网接入、使用的单位和用户必须把相应的IP地址、专用电子邮箱和互联网址退还。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_______教育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允许发展授权范围以外的任何用户。
(五)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设立管理人员对网络进行严格管理;必须设立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保存网络运行的有关记录。网络安全员要指导系统管理员和用户对于各自负责的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第三条 信息管理
(一)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必须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检查和教育。
(二)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对于自己的上网信息负责。涉及_____的信息严禁上网。
(三)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有义务向_______教育网和有关部门报告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四)_______教育网的接入、使用单位和用户必须遵守知识产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五)_______教育网有权对所有上网资讯决定是否刊载和登录,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和终止网上所刊资讯。
第四条 惩罚条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日期:_______________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发送方责任单位)与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使用服务方提供的服务时保证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第1条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
第2条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将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甲方需要开展电子公告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甲方需要开展电子邮件服务的,须遵守《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
第3条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如备案信息不真实,将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用户保证所有备案信息真实有效,当用户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到备案系统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时更新而导致备案信息不准确,将对网站进行关闭处理。
第4条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务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坏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5条 客户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
第6条 客户在联网测试、试运行期间以及业务正式开通后,应保证其所提供业务内容的安全性与稳定性,不对电信运营商的相关业务平台造成危害。
第7条 客户应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并接受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8条 若违反上述规定,服务方、电信运营商或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关闭相关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发送通道,情节严重者终止合作业务,追究客户的法律责任,并追索由此产生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9条 在使用安徽八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过程中,服从监督和管理;若我司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10条 网站开通时请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将备案编号按要求链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网站主办单位(公章): 接入服务单位:(盖章):
网站负责人签字: 核验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 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 施工期间,甲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乙方授权 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 。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 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 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作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 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 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 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 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 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 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 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 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 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 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 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 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
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
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 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 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
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 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
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 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
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
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可依据本协议对乙方给予处罚。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 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 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 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
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 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 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 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及违约处罚
1、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有变更时,必需书面告知甲方安全主管,并经甲方安全主管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未经允许变更人员或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 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1、2、3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4、 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 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违反上述第4、5条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
6、 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 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
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
乙方违反上述第9条款,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扣除乙方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 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 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
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12条款,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2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 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
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
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违反上述第13条款,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 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 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 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
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 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乙方违反上述第17条款,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 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
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 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
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 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
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
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违反上述第20条款,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1、 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
乙方违反上述第21条款, 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5千元,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每发生一人次,处罚50~2百元,因上述原因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 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 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乙方违反上述第23条款,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3千元,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 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
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需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严谨违章作业。
乙方违反上述第24条款,私自使用上述物品,或有违章行为,每违约一次,处罚2千~1万元,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 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 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 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违反上述第25、26、27条款,存在采购食用不合格食品、生活区脏乱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时,每发生一次,处罚2千~1万元。
28、 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 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 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 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 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事故处罚
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要求,加强本单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杜绝伤亡事故、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乙方作业场所或生活区发生火情、食物中毒或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发生火情,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5万元,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扣除5千~5万元,受伤一人,扣除工程款或履约保证金5千~10万元,死亡一人,扣除工程款履约保证金50~100万元。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 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维护双方利益,共同贯彻安全生产工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安全生产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乙方在甲方厂区的作业和车辆运输、设备安装、服务等。
二、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监督乙方作业人员的权利;
2、甲方有对乙方进出物品进行检查登记的权利,并根据情况可拒绝乙方人员或物品进入甲方厂区(如乙方人员酒后作业、车上危险品混载、产品不合格等);
3、当乙方人员出现工伤等情况时,甲方有及时通知乙方负责人并提供相关帮助的义务。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域应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
2、乙方确保在进入甲方作业区域内的作业人员:(1)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职业禁忌症;(2)运输、装卸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需经培训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3)自备安全鞋帽、劳保鞋等劳保用品,作业时穿戴相关劳动防护用品;(4)乙方人员需经乙方培训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时,需在甲方人员指定的道路上安全通行,乙方人员除在自己的作业现场外,不得进入其他无关的区域;
4.乙方人员在甲方区域严禁吸烟、酒后进厂、损坏甲方的设备设施、盗窃行为等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5.乙方在甲方的作业是经双方协议范围内的作业,不得超出其范围。
四、 特别条款:
1、 乙方应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定,如违章作业甲方相关部门将进行处罚;
(1) 乙方的车辆、设备、货物进入甲方的生产区域、仓储区域,必须征得甲方相关人员的同意,并在甲方陪同或引导人员指导下按要求(厂区内速度不高于5公里/小时、车间内不高5公里/小时、在厂区内按交通路线行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车间、安全等)进入指定地点和运输装卸货物。
(2) 乙方必须对所送的危险品已经检验合格,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得使货物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静电,保证安全,并做好预防、应急措施。
(3) 乙方在甲方的区域运输、装卸过程中要确保甲方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不能进行有危险的操作,若发现意外应在第一时间采取合理救治,并拔打报警、求救电话后,向甲方和乙方单位汇报。
(4) 甲方对乙方现场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乙方应立即停止违章违规行为,整改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运输、装卸等。
(5) 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使用、操作甲方的任何设备、仪器、工具。
2、 乙方人员违反上述条款的,视情节的严重程度发现一次予以扣款500元至1000元不等,累计三次以上取消供应商资格;
3、 当乙方人员出现偷盗等行为时,视情节严重程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20__元以上罚款和相应的经济赔偿,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 乙方人员或乙方的协作单位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甲方人员或乙方人员伤亡、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单位承担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责任。对造成的任何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完毕。
五、 附则
1、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是双方所进行的所有合同的补充协议;
2、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无固定期限,双方不再履行合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3、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_年 1 月 12 日 20__年 1 月 12 日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
项目经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部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一)
说明
1、甲乙双方存在正式合同关系,甲方为总包,乙方为分包。
2、施工期间,甲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乙方授权同志为本工程己方项目负责人,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为:。上述甲乙双方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各自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沟通,并留下书面变更记录。
3、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及本协议要求,分别认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4、甲乙双方在履行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职责过程中,需要甲乙双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的工作程序执行,确保法律法规要求的职责得到落实。
5、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合同及本协议内容在施工过程中留存的书面记录,做为甲乙双方履行各自安全职责的主要证据。
6、本协议所称伤亡事故均包括对第三方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
(二)
安全责任划分原则:
1、甲乙双方分别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均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作为法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切实加强各自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
2、甲乙双方作为法人单位均应当分别履行的责任主要包括: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8)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9)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0)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1)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总的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规范现场的安全管理,协调甲乙方之间、乙方同其他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2、在乙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要求后,甲方负责根据工程现场情况及甲乙双方合同要求,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负责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变更乙方的安全责任区。甲方要尽可能以书面的形式为乙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并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别留存,无法书面明确的安全责任区按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原则确定。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见乙方责任第7条
3、甲方负责编制工程总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施工方案中适应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进行审批、下发给相应的乙方;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0条。
4、甲方负责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以及用于脚手架、临边、洞口、交叉作业等处安全防护设施的物资(统称为安全生产物质条件,具体范围以双方合同为准)。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质条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员伤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5、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书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员,并由双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甲方进行的交底侧重于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具体交底范围包括:工程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设备的技术性能;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通道口防护、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防护、楼梯边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消防器材布置、机械防护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总包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的隐患的解决,由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操作规程或标准规范对乙方人员的操作行为进行安全交底,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2条。
6、甲方负责根据相关规定,明确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
7、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相关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各项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必须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需要进行安全生产验收的工作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安全生产验收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入场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验收工作等。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报验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由甲方确定,具体范围见附表1。
8、甲方负责组织乙方及第三方,进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区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应履行书面手续,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关方签字确认。安全责任区需交接内容主要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项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护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项工程范围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第7条内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责任区由乙方负责申请报验,具体要求见乙方责任第13条。
9、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各类隐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头形式要求乙方及时整改。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检查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和范围内隐患未及时得到消除导致的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10、当乙方根据本协议乙方责任第16条、第18条要求,书面提出某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无法施工时,甲方负责和乙方共同协商,消除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工人的安全,隐患消除完毕,需留存相应的资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11、为督促和协助乙方开展安全教育,甲方应在乙方入场后,与乙方共同对其施工工人进行一次入场安全教育(教育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现场负责人应对甲方每次进行的教育记录进行签认。乙方必须知晓,甲方对乙方施工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并非本协议要求甲方必须履行的责任,甲方对乙方事故人员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担主要责任。
12、甲方有权对于乙方施工人员在生产工作中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员提出更换。
13、甲方对乙方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及本协求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乙方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对违反合同及协议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乙方违法或违反合同、协议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有权进行索赔。
1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总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四)
乙方责任
1、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乙方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对现场进行管理,本单位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乙方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3人。乙方上述人员配置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施工工人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4、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同时,乙方进入本工程现场,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交甲方管理人员,施工过程中临时调整人员时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5、乙方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员,由于乙方工人身体条件不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6、乙方不得将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转包,乙方违反本规定,发生在非法转包单位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首先向甲方提出关于明确乙方安全责任区的书面申请,确定责任区后,要和甲方履行签字手续。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经甲方明确安全责任区即开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乙方安全责任区划分的原则为:施工区以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乙方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乙方安全责任区域,办公区和生活区以乙方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
8、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关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9、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由乙方负责及时制定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制定符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批,同时乙方负责组织实施方案。由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实方案导致现场发生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1、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责任区内,合理组织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术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张、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序,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2、乙方负责根据标准、规程、操作规程、甲方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对下属每一位施工工人进行侧重于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隐患的安全交底,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应急措施等,务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护的知识,并负责督促工人执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须在交底上签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单位分别留存一份,同时,乙方还必须在交底签字完毕后一日内,报甲方一份进行备案。
乙方施工人员未接收安全技术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3、乙方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甲方签发的技术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时做好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施工、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等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进行验收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按标准做到位后,在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填写报验表,书面报甲方进行验收,待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并履行验收签字手续后,方可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分别留存报验资料和验收资料。乙方需报验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范围,同甲方责任第7条内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或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未经验收私自施工(以甲乙双方签认的验收单为准),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4、乙方负责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及甲方要求,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同甲方责任第6条内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5、当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共同验收合格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移交乙方后,乙方负责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前,对因己方负责范围内的分项工程或安全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6、乙方除按第15条做好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还必须经常性的检查本单位安全责任区内的各类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等,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乙方需将对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检查情况或检查记录,每日及时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以使甲方协助乙方解决其安全责任区的隐患,保证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检查职责或未发现本单位安全责任区的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乙方发现安全隐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时汇报或隐瞒不报,甲方即认为乙方能够独立解决该隐患,此类隐患导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7、当甲方按照甲方责任第9条要求,对乙方安全责任区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后,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文字或口头的整改要求,及时纠正本单位的安全隐患,并要以整改反馈单的形式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纠正隐患,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8、乙方负责在安排本单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务前,派专人检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安全防护措施、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有无安全隐患,若存在安全隐患,能够内部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将隐患解决后方能安排工人作业,若需和甲方协调解决的,乙方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待双方共同将隐患排除后方准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业前未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或发现隐患不进行整改也没有书面反馈给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组织施工,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19、乙方负责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设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质条件(范围同甲方责任第4条),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质条件前,要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检查物质条件能否满足安全规定并保证己方安全生产需要,对于满足己方需要的要与甲方履行交接手续,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须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履行交接手续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不正确使用安全物质条件导致伤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安全物质条件发生缺陷等导致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本条阐述事项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9.2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机械时,信号工或挂钩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伤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
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1、乙方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方式代替,同时乙方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乙方为工人配备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发放后,必须将发放清单及物品合格证明材料,交甲方备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护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护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确佩戴防护用品,或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各类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且受力性能、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乙方对自带的上述设备、设施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管理,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和报废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
乙方自带的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3、乙方进行爆破、吊装、土方开挖等危险作业时,必须派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乙方进行上述作业时,现场无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4、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乙炔、油漆、涂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和发放,同时要书面报甲方同意后,在楼外设专库存放。乙方自带的上述物品,进场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单进行备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导致的爆炸、火灾等事故造成的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5、乙方负责采购合格、卫生的食品及配料,并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乙方对本单位工人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26、乙方负责督促本单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干净整洁及良好的住宿习惯,对于发生在工人住所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7、乙方施工人员违反甲方管理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或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以下无法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杜绝的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28.1非工作时间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处作业发生摔倒导致伤亡、挪动大件材料发生意外伤亡等;
28.2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或系挂安全带,但在摘带移动作业位置时发生伤亡事故的;
28.3在现场或生活区吸烟,违章动用电气焊、明火而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伤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并从防护拆除处摔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许施工时间内施工,发生伤亡事故时,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30、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生活区外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1、乙方必须服从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作为分包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32、乙方负责每月25-28号书面向甲方汇报本单位工人(含管理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不得瞒报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工程合同具备同样法律效力,协议内容如有和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符者,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施工现场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时,本协议作为区分甲乙双方责任的主要文件,协议未阐明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决。
3、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法人单位盖章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合同任务结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项目经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单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单位:
乙方法人单位:
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项目经理部):_______ 乙方(劳务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守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因工死亡、重伤率为零;
2.轻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特种工人持证率100%,实施施工工伤保险和劳动保护100%;
4.创文明、标化工地。
二、责任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职责:
1.依据国家、本地区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包括总包)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环境/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帮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工人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2.施工前须对乙方的工人进行安全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并根据本工种的特点及乙方的施工内容,对乙方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对乙方有督促、监督、检查的权利,严禁违章指挥;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权依据项目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安全生产的手续。
四、乙方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甲方的安全教育内容。
2.特殊作业工种持有效证件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权利拒绝违章作业;对于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时,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4.施工期间,每日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根据当日施工任务,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作业场所和机械(具)等安全环境状况,落实注意事项,作好详细记录,以供甲方检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护用品,施工时自觉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施工现场脚手架,以及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如确实需要拆除改动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的,必须经甲方工地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同意,并采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责任自负。
7.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做它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甲方同意,并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专人值班。
8.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安全标化、文明施工创优活动,要求班组作好工完场清工作,保持场容场貌,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维持现场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备或向甲方租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直接责任;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私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直接责任。
10.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本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处理。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五、其它
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在铲车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防止生产施工扰民。
四、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一、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四、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一、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四、乙方应对进场员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记录和签字手续。资料收集齐全后应报送甲方核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应及时履行安全教育职责,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五、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
六、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正确使用。
七、乙方有权制止甲方违章指挥,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从业人员冒险作业,也不能强迫从业人员连续作业太长时间,并且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的安全防护工作。生产施工中如因乙方从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九、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 单位:武安市新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章)
乙方负责人: 单位: (章)
协议订立时间: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实施和执行,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严格消防监督管理,加强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损失,保障楚天商城经营户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员、财产的安全,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特签订本消防安全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责任界定原则,甲方乙方丙方就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具体分工。
一、甲方乙方丙方负责本店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的组织培训工作,制定各自的灭火应急预案,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二、负责各自经营店铺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贯彻执行各项消防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安全 管理措施。
三、发生火灾隐患时,三方协同救火,要分工明确,及时组织扑救和协助政府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施救工作。
四、甲方乙方丙方不得在经营房贮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甲方乙方丙方不得违规使用电器、不超容量用电和不违规使用液化气具。
六、甲方乙方丙方教育和培养家庭成员特别是小孩子学习消防逃生技能、会报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烟花爆竹。
七、甲方乙方丙方须遵守装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八、甲方乙方丙方在有火警紧急情况下能冷静准确向119报警并灭火、指引和协助他人逃生。
九、甲乙丙三方对上述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义务应认真执行,若有违反,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安全,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59、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徐进 任书东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安排生产工作,对工作安排的同时布置好安全工作。
6、甲方有权对参与施工的人员班组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临时有电、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发生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班组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施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施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本工程施工开工至本工程结束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 :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场地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展览主办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展览项目
1、展览项目名称:
2、展览地点:
3、展览面积:
4、展览其他合作方:
第二条 展览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进馆,至 年 月 日撤馆结束。
第三条 乙方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举办大型活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本协议明确乙方作为上述展览的主办方,必须对展览项目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保持展览的基本安全条件和状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
一、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1、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级岗位职责;
3、配备与展览活动安全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为展览活动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资保障,在各个入口处设置安检系统,出入口处必须安排保安,由此产生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组织实施现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对参加展览活动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有效制止影响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7、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展览活动如有承办方或主场搭建商、主场运输商等供应商,且其与乙方无隶属关系的,乙方与承办方或供应商应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承办方或供应商应按安全协议规定的职责,与主办方共同落实安全措施。
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
1、防恐安全责任:负责展位区域内的消防、治安、防恐安全工作;保证租赁区域内所有展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下述物品禁止展示或进入甲方展馆: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品;未经海关批准的进口物品;可能有碍甲方顺利经营的物品和任何被有关部门禁止的物品;
2、消防安全责任:乙方在展会期间严禁对通道、安全门、应急灯、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喷淋装置、火警报警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进行改造、改装或移动; 乙方严禁影响和阻塞紧急通道,严禁阻挡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甲方有权要求租赁方将各种对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移开;
严禁在消防卷帘门下摆放物品,消防卷帘门滑道两边不准悬挂任何装饰物;严禁在展馆内烧煮、烧烤、明火操作、切割金属,严禁在展馆内使用各类加热器和电热器;
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不在展馆内调漆、喷漆或用汽油、酒精等易燃物进行清洗作业;展馆内严禁吸烟。
3、治安管理责任:保证展馆内无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展会期间,保证展位搭建的质量,如违反安全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时整改、查封展位直至清除出馆,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制订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当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搭建和开展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应当落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安全管理责任;对从事电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高空作业等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4、其他安全责任:乙方应制定应急预案,如遇紧急情况,及时疏散人员;
必须负责设置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搭建和撤馆时施工时必须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
必须配置必要的合格的施工安全劳动保护器具和用品,搭建和撤馆期间须佩带安全帽方可入馆;
必须经常对展览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杜绝事故苗子和隐患,预防和避免人身伤害事故;
必须采取措施重点做好防止高处坠落和坠物伤人事故的工作;必须做好防触电和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三、
乙方在展览项目开始前,应将本安全管理协议及现场应急预案等展会资料上报广饶县会展节庆办公室;并指定 (身份证号码: )为租用期间安全管理负责人。
四、
本协议明确在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任何人身伤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 展览项目实施过程中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1、在实施上述展览项目过程中若发生施工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乙方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主动及时地向有关管理单位报告。
2、若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必须负责妥善处理事故的善后相关事宜,并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事故情况调查工作。
3、若发生意外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判定,负责承担所有责任。
六、 乙方应遵守的其他规定
1.不得超过有关部门核定的人员容量印制、发放、出售票证;
2.公开售票的,采取票证防伪、现场验票等措施;
3.根据安全需要,在展览入口设置安全、有效的验票设施、设备;
4.保证临时搭建、安装、悬挂设施、设备的安全。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 保证对外租赁时展览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2. 在安全出入口和安全疏散通道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并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 向乙方提供该场所的核定人员容量、安全出入口、安全疏散通道及供电系统等数据;
4. 甲方在本展会过程中,委派 负责联系和协调乙方相关工作,负责对乙方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一旦发生施工意外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有协助紧急抢救伤员,协助乙方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签署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后即行生效,协议双方均必须认真执行。
本协议作为场地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立协单位:
发包单位: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 (甲方) 以下称甲方
承包单位: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以下称乙方
一、 本协议适应范围: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电厂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检修安装电力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协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承接项目有关的、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乙方承包的项目与其资质相符合。
三、甲方将本项目发包给乙方,为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施工,双方在签订项目承包合的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承包项目:
1. 发包项目名称: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2. 承包范围: 1#炉烟道反应器防磨工程
五、项目期限:自 20__年 月 日开工,至 20__年 月 日结束。
六、协议内容:
1.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政府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的法令、法规、条例,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遵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公司及华能南京电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 甲乙双方必须有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并有明确的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乙方参与承包项目的人员超过10人(含10人)的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的可设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经考核,有相应上岗资格证书,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同时向甲方提供承包项目现场管理有效的组织机构与人员名单。
3. 乙方应有针对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制度等。
4. 甲乙双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施工现场,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详细了解施工区域内作业的施工日期、施工环境、施工特点与要求、停电范围。
5.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后组织落实。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等危险或引起人身、设备事故的施工,乙方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安全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应同施工组织措施在施工前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应监督乙方实施情况。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规定组织施工。乙方应在施工现场有危险因素的区域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应当向施工人员告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满足施工要求。
6. 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证职工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权利的同时,监督其自觉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7. 工程开工前,甲方预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费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或根据项目施工实际情况由乙方向甲方预交)。乙方人员在施工时违反有关规定时,甲方应予以教育,必要时予以考核。并通报乙方,同时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考核款。
8. 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伤亡事故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保证金扣除比例,直到停止乙方施工。
9. 施工前,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进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防爆、防高空坠落、防中毒等要求,并保证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施工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向甲方提供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名单,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掌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者必须劝其退出施工场所。乙方若在施工中要新进、增加施工人员必须向甲方提出申报,并经教育培训后方可进场作业。
10. 在承包本项目期间,乙方指定 张万里 同志负责本项目的有关安全管理。甲方指定 贾海东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监督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情况。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有关的安全管理事务,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乙方安全负责人(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佩戴相应袖标。并根据锅炉班检修期间“安全及文明生产注意事项”表格(另附,开工前交乙方)每日进行布置,检查,整改,落实。乙方项目工作负责人检修期间参加锅炉班早会,工作负责人汇报昨日主要工作进度、安全、文明卫生情况、需要班组协调的问题等,将锅炉班早会与本项目安全相关的问题传达给工作班成员、并布置落实。乙方每日开工前进行站班会,布置每日工作,对当日工作进行危险点,,安全控制措施及安全注意事项进行针对性交待。
11.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在安全生产、治安保卫方面的有关规定,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管理,以及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的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改进,甲方应认真整改。
12. 乙方作业人员应对所在的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可继续作业。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经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于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造成的事故后果负全部责任。
13. 乙方在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器具等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必须借用或租赁甲方设备及工器具,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或工器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设备或工器具使用特殊说明书应书面交待清楚。借入方必须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借入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器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中,由于设备、工器具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全部责任。
14. 乙方每日开工时工作负责人要和工作组成员交代工作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乙方使用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必须检查验收签名,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空作业1.5米以上作业均应系好安全带,并保证上方悬挂点牢固可靠、对高出作业临空面采取挂安全网。安全带无悬挂的地方,需架设安全绳。
15. 现场交叉作业设专职协调指挥员,外包单位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不违章指挥,杜绝野蛮作业,坚持按照工艺标准组织生产。经常在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纠正违章现象,保障本单位安全有序生产。作业期间现场安全负责人因事离开现场必须临时指定一位负责安全监管,若长时间离开必须主动向发包班组联系人说明情况,同时到检修部安全员处备案。二个及以上作业点,每个作业点均应指定工作负责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6. 进入烟风道内作业,须采取受限空间特殊作业安全措施,办理特殊作业措施票,履行特殊作业许可手续。作业时,孔洞外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必须始终坚守在孔洞边,如需离开,必须先派人替换。
17. 行车操作必需有相应操作资质的人员担任,起重作业时专人指挥,起吊作业现场区域设置必要的围栏。专用吊车进入现场必需报安监部备案,起吊大件需有专门起吊方案并甲方审核后方可进行,并甲方相关人员现场全过程监护。
18. 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齐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合适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耳塞等,防止作业现场粉尘、噪音等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伤害。
19. 外包工程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在现场备置文件包备查。文件包中含有:工作票或者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动火作业需要办理动火申请的应有动火措施票,特殊作业工作时需要有特殊作业措施票;现场安全巡查表;作业指导书(内含施工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作业指导书需由甲方相关专业人员签字确认);特殊工种证(原件或复印件);外包工程施工监督检查记录表;节假日加班申请(遇节假日和夜间需要加班者)。
20. 乙方施工人员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1.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省、市、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22.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开展经常性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拦、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不准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乙方项目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擅自拆除、更动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全部责任。
2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系统动火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工地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主管人员的同意,落实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门人员值班。
24. 承发包工程必须贯彻先订承包合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
25.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项目承接企业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本企业职责和工作范围内的全部安全责任。甲、乙双方人员在作业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电气、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非甲、乙方人员)伤亡时,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和保护现场,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省、市地方政府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向各自的上级管理部门进行上报。乙方施工人员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甲方通报。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及其它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
26. 乙方不因甲方对其资质证明、安全技术措施等已审核认可,或已对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对其进行检查监督实施,而免除其相应责任。
27.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8. 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不一致时,按国家、省、市和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29. 本协议经立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方合同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 (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 (盖章)
华能南京电厂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责任班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责任部门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立协日期: 立协日期:
总承包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分承包单位: 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三)乙方入场时,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协商办理缴纳保证金 元,并且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
2)甲方为乙方提供方电缆、配电箱、开关箱、电表箱,乙方自备所有用电设备及工具,并应符合规范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电;
3)甲方为乙方接好电表箱,每月按电表收费(每度电按1元计),并收取电损费10%,乙方要按时交纳电费。若乙方不按时缴纳电费,甲方有权停电。
4)乙方进场后,必须按TN-S系统布线,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并无乱接乱挂现象,严格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否则出现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责任。
5)乙方用电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用电规范,遇到上级部门检查应服从检查需要,必要时采取临时停电措施。
6)夜间临时用的移动照明灯,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乙方不得私自接电所有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审批程序。
8)所有接电必须有项目部专业电工进行操作。
9)电焊工必须配备齐全有效的防护用品。
10)严格执行我单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现以上协议内容或规范要求的行为,将对分包作业队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将从保证金里扣除,不够的部分由乙方以现金形式交给甲方。
12)项目部安全员有权对分包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有权执行停工、罚款等措施。
13)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到同国家和山东省的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 单位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盖章)
代表 (签字)代表 (签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明确责任,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能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
1.位职工都应自觉遵守施工队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对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2.于施工队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
3.遵守安全纪律。
4.认真执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5.服从工地的安全检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
6.为保证安全生产、有以下违纪现象工地给予处理。
(1)安全帽佩戴不规范或不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元。
(2)对于工地打架斗殴现象,视情节罚款_______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在工地偷窃集体及个人财物,扣除工资、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4)施工现场要保持工完料尽地清、道路通畅。
7.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队: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证学生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特与长期进入学校停 放的车主或司机签定如下安全保证协议:
1、学校教职工或家属个人车辆(含摩托车),若需长期在校园内停放,必须签订本协议书,且服从管理。
2、所有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指定的位置,不得乱停乱放。对于停放在学校的任何车辆,学校不负责车辆的安全及保护工作。
3、教职工驾驶私家车上下班时间必须避开学生上下学高峰,上下班时凡有学生正在进出校园,不得尾随而入,一是可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大门口以外,待学生全部进入后,再将车开进。二是提前到校可在学生上学前到岗,放学时必须等学生散静后方可开车离校。
4、任何车辆在校内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车主及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5、学生上课期间,任何机动车辆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有关领导同意后门卫方可放行进入。在校园内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启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6、任何车辆的进出停放都必须服从学校门卫保安人员的管理,不服从管理者,门卫人员有权制止停放和进出。
7、学校教师车主应时刻牢记交通安全,文明驾车,不酒后驾车,不飙车,遵守学校及交通部门的规定,自觉做遵守交通规则的模范。 以上规定,希望各位机动车车主自觉执行,和学校签定安全协议书,积极支持学校的工作,为师生安全负责,为创建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由学校办公室、安全员各持一份、乙方由车主持一份,本协议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单位盖章)
乙方:车主车牌号:
车主: (签字或盖章)
康县太石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