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实用3篇)

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精选3篇)

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 篇1

甲方(接 受 进 修 单 位): ______大学

____乙方(丙 方 所 在 单 位):_______

____丙方(_____师大录取考生):_______

为满足中小学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根据______大学和______师范大学联合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协商,南师大同意接受______师大____级部分专业教育硕士研究生进修课程。经南京师大、______师大、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几方协商,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在甲方进修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累积时间一年半到二年,该阶段的学习和管理按甲方的教育硕士相关专业培养计划的有关规定执行。_

二、丙方付给甲方进修学费总额为______元整(¥______),其中第一年进修费______元(¥______),第二年进修费______元(¥______),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付清。如丙方不能在报到前付清进修费,甲方可拒绝丙方听课。付给______师大的学费(含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计______元¥______),由丙方赴______师大报到时缴纳。

三、丙方在甲方进修完规定的课程,由甲方负责将丙方的成绩等学习档案及时转送______师大。

四、乙方应主动配合做好丙方的进修和管理工作。若丙方在学习期间因生或学习成绩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中途需停止进修的,由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与______共同处理;丙方停止进修后,甲方不退还已收进修费,也不再收取下一学年的培养费。

五、丙方的论文指导和答辩必须按______师大的统一规定进行,丙方在甲方修完课程后必须到______师大报到。

六、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三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均不得中止本协议,否则将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甲__方:_ ____ 乙__方: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 负 责 人: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 联系部门:_________ 联系部门:_____

联系电话:_ 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单位盖章:(研招办代章)__ 单位盖章: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 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自年月日起进入甲方工作,并与甲方确定了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达成保密协议如下:

1、保密信息的保护

2、乙方在此确认所有的保密信息为甲方的专有财产,乙方不享有任何保密信息的外在的或固有的权益。乙方在此承诺,在此之后的任何时间,不把保密信息直接或间接地披露给或导致披露给任何个人或组织。

保密信息是指甲方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数据、商务数据、市场数据、销售数据等)各种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销售模式、学术教学模式、产品开发模式等)各种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规则、行政管理规则等)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等。

2、专有开发权的保护

乙方对其在甲方在职期间所进行的与业务有关的所有专有开发均应予保密,上述专有开发成果均有甲方所有。乙方同意甲方采取所有措施在法律上实现或维护甲方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

乙方承诺,不为自己或他人通过法律途径谋取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若乙方通过法律或任何其它办法被赋予或获得在任何此类专有开发中的权益,乙方承诺立即将此权益完全并记过地转让给甲方。

3、同类业务竞争的限制

乙方必须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自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的叁年内,遵守

本协议签所有条款,不得从事与其在甲方工作时相同或类似的工作,亦不得以各种形式参与其他个人、企业或机构对甲方业务构成竞争力的活动,更不许加入与甲方同行业、同领域、与甲方业务形成竞争关系的企业。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查,并向乙方追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依法保留向聘用乙方的企业的追诉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签字:

时间:

乙方:

签字:

时间:

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 篇3

下面是教育行政复议书面答复范文:

答复人:_________________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______________房地产大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长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因某某不服我局于20xx年**月**日颁发的某项目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xx)第号)和发布的拆迁公告(*房拆【20xx】号),现答复如下:

一、答复人颁发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合法

20xx年**月,__________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在某区某镇某村地段进行“某”项目建设,向我局提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我局对其提供的v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v计投[20xx]号、v省建设厅v建设[20xx]号、__________市规划局株规用[20xx]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v省人民政府(20__)政国土字第102号审批单、某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实施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监管协议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于20__年10月28日颁发了某项目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__)第12号),同时发布了拆迁公告(株房拆【20xx】号)。鉴此,我局颁发拆迁许可证和发布拆迁公告合法、有效。

二、本案已过申请复议期限

我局拆迁许可和拆迁公告行为已于20*年*月*日作出,而申请人时至20xx年*月*日才提出复议申请,已明显超过60天的行政复议期限,理应驳回其复议申请。

三、申请人提出的土地使用权问题不属于答复人职权范围

从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来看,申请人对拆迁许可和拆迁公告不服,主要是因为对土地使用权问题有异议,而土地使用权问题的处理不在我局职权范围之内,申请人如对土地使用权问题不服,应另外通过其他方式维权。

综上,请求市人民政府依法维持我局某项目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xx)第号)和发布的拆迁公告(株房拆【20xx】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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