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志诚华府小区2*4.2WM供热锅炉房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3. 工程范围和内容: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范围(除软化水系统,界限为软水箱出口阀门外侧法兰)内的设备安装、主辅材料购置(图纸中除锅炉本体、水泵、配电盘、控制箱之外的全部材料)、系统保温、设备调试、压力试验、安全阀校验等全部工程。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完工日期为20xx年11月10日前。
2. 本工程开工日期: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立即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准备完毕,具备开工条件后应立即通知乙方进场施工,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时间最晚不能迟于10月25日;乙方最晚完工日期不能迟于11月10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含税)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小写:450000元),该价格为包死价。双方同意合同总造价不受货币贬值,市场价格(如建筑材料、人力、运输、能源价格)变动或国家建筑收费标准变动的影响。本合同总价是按乙方开工前甲方提供的文件(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中的数据确定的。如乙方所计算的数量与文件或其它相关资料中的数量有任何出入,合同总价将不为之更改。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区规定应缴纳的税金、保险金等其它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支付。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因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原因而导致工程和费用的增减,将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第四条 乙方的资质要求
1、锅炉设备安装资质,既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压力范围等级要求不低于1.6Mpa。
2、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外地企业必须具有在施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的许可证书。
第五条 施工质量标准要求
1、 乙方须按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施工规范施工,并达到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 乙方的焊接人员须持证上岗,焊接质量须达到相应的国家行业焊接质量标准要求。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 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除锅炉本体、循环水泵、补水泵、软化水处理系统设备、除污器、配电盘、现场控制箱由甲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乙方负责组织供应。乙方订购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应完全符合设计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中指定的要求。
2、 乙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须达到设计标准及相关的<<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
3、 对于甲方所供应的材料应分别登记,节约使用,不得浪费走漏。
4、 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需经甲方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甲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4.已进场的乙方供应物资,若甲方发现有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乙方迅速将其运出场外,费用由乙方负责。
5.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 甲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第七条 对部分主要材料生产厂家、品牌或标准的要求:
1、首先必须全部满足设计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2、各热力管道、管材、型材、支吊架、电缆桥架等均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相关资料(如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等)。
3、各动力及控制电缆均采用河北亚星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电缆。
4、各系统阀门全部采用河北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铸钢阀门。
第八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甲方的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乙方确定的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专门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分担的工作通知对方。
2.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试压、测试、报告等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当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确定正在施工的工程存在缺陷或不足,甲方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应立即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弥补该缺陷或不足,以便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和完工后能符合要求。
4. 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现场工程师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同时接受质量检查部门的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交工验收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按双方验收时甲方规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后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九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2)办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筑规划许可,临时用地或临时占路许可证等。
(3)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确定的供应时间及时组织供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4)派驻现场的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5)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和付款工作。
2. 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范围内的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等设备、材料的提供及施工。
(2)办理在施工过程中,除甲方负责申领外的其他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地区规定工程所需的许可证,执照或批复。
(3)编制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交甲方和有关单位。
(4)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5)于每周一向甲方报送施工进度及计划,包括该时期为施工所使用的材料(数量)清单。
(6)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7)要求施工人员严守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行为或触犯工程所在地治安条例,乙方负责解决。
(8)做到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人员如遇意外或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并妥善处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本身的行为过失或过错,造成施工人员或其他人员、财产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及处理。
第十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0%,即:40.5万元,乙方开据全额发票。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后30天内,甲方支付剩余的10%,即:4.5万元。
第十一条 售后服务及质保
1、 本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质保期内,发现安装质量问题的(各系统泄露、设备震动等),乙方应积极处理并及时消除缺陷,为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 若甲方要求乙方人员现场处理问题,乙方人员须在24小时内到位。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甲方提供的跟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种设计图纸是争议处理的有效文件。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未按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乙方责任
(1)如工程于合同规定交付日期经验收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1 %偿付违约金。
(2)工程实际交付时间超出合同规定交付期限后,按每天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付逾期违约金。
(3)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仍应赔偿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部分的甲方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也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其中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_______
承包方 (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2、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
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2、超出协议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__(标准)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程期限
1、乙方须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施工完毕,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2、自双方签订协议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协议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采用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乙方的预算书是组成协议的一部分,协议价款经双方确认后,预算范围内所含工程内容一次包死,结算时不予以调整,预算范围以外的洽商变更另行单独结算。
第五条、甲方工作要求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工作
1、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2、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4、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5、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6、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第七条、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4、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5、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协议结算价的____%;
6、余款____%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____天内支付。
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8、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八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协议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十条、维修责任
乙方负责保修期限为_____年,自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验收合格或本工程投入使用之次日先到期之日起计算。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如需乙方维修,甲方需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协议价款的3%。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需乙方后续进场施工的,甲方承担后续进场费用。
3、如甲方未按协议约定付款的,每延误一日,按工程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原因,本工程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不合格或消防备案后抽查不合格的,乙方应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5、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风险告知: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可以选择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或者选择仲裁,二者的本质区别是若约定仲裁解决仲裁一裁终局,约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两审终审。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或对原订条款需要变更重新约定的事项。
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条款与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5、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适用于空调设备、通风系统、灯具、消防设备、安防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范围较小且无监理的工程)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工程项目事宜,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
1.2 工程地点: ;
1.3 工程内容:详见投标报价清单。
第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范围
2.1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进度、包质量。
2.2 承包范围:
2.2.1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要求提供工程设计效果图、安装材料清单及报价单;
2.2.2 乙方根据合同中材料清单提供设备、材料,完成安装,调试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
2.2.3 乙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配合甲方对整个系统进行调试、验收等工作;
2.2.4 乙方在质保期内为甲方提供售后、培训及其他相关服务。
第三条 工程质量
3.1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A.国家标准;
B.行业标准;
C.制造商企业标准;
D.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 。
3.2 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以下国家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验收标准,且达到“合格”或以上。
3.2.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
3.2.2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3.2.3施工图纸中要求的质量标准;
3.2.4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3.2.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
第四条 工期
4.1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4.2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若甲方根据需要调整开工日期的,以甲方通知为准。
4.3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4.4 乙方负责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提交,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施工。
4.5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工期作相应顺延。
4.5.1甲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不能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电源,影响乙方进场施工的;
4.5.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的;
4.5.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的;
4.5.4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的;
4.5.5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五条 施工组织设计
5.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书面提交甲方审阅。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且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2 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书面确认。修改图纸和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3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代表签证确认后方可实施,书面确认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5.4 任何设计或工程变更经过确认后,涉及工程造价变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所需要的所有安装设备、主材和辅材由乙方供应。(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6.2 所有材料设备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由甲方代表检查验收,签署材料验收合格单后方可进场。已进场的材料未经甲方许可并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6.3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构配件等,不得用于本工程。
第七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7.1 合同价款:本工程承包价格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元(¥ 元)。
单位:人民币_______元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单位数量单价合计金额
1
2
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元整。(¥ 元)
备注条款:
1.本合同价格包含设计、材料、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所有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收取其他费用;
2.本价格为初估价格,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审计的实际工程决算报告为准。
7.2 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A. 设计发生重大变更;
B. 在施工中新增加或减少了工程项目。
7.3 支付时间及数额
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
第一次 合同签订且乙方进场后 工作日内
第二次 完成工程的 %后 工作日内
第三次 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确认后 工作日内
第四次 质保期满后 工作日内
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8.1 甲方负责提供工程需要的场地。
8.2 根据施工地区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电、用水等的需要。
8.3 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8.4 派驻 (职务: 联系方式: )为施工现场的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卫生、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负责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负责签收乙方送达的各项文件等。
8.5 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决算工作,及时了结工程尾款。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9.1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用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
9.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9.3 严格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
9.4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9.5 为甲方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9.6 已安装的设备,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9.7 未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和各种管线设备。
9.8 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并向甲方提
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9.9 必须自行施工,不得转包、分包。
9.10 在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0.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1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达不到此标准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 %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0.1.2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0.1.3 乙方应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为其办理人身保险。施工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后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无违章作业情况下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行为均由乙方负责。
10.2 安全防护
10.2.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0.2.2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防护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0.2.3 乙方应确保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0.2.4 乙方应确保施工场地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0.3 环境保护
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施工垃圾应按规定清理、外运,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4 事故处理:施工期间,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事故责任方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11.1 竣工日期:工程实际竣工日期以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11.2 竣工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
11.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 2 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由甲方代表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11.4 竣工验收
11.4.1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份,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在 日内进行竣工验收。
11.4.2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5日内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在15日内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11.4.3 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使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为交验。
第十二条 工程结算
12.1 工程量的确定
工程量按竣工图及甲、乙双方现场签证所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12.2 工程结算
12.2.1 乙方应实事求是编制工程进度预算书和工程总造价决算书,报审金额超过进度审核额和决算金额 %的,由乙方分别按审减额的 %承担违约金。
12.2.2 乙方送交决算书后,在甲方认可有效的签证单内如出现漏报、少报,原则上甲方不予调增。如要求调增的,乙方按调增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2.2.3 乙方接到甲方核对工程决算的通知 日内,必须与甲方核对并提出反馈意见, 日内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核。如 日内无书面反馈意见的,视同乙方认可甲方审核的工程造价。
12.2.4 其他未尽事宜执行甲方《施工工程结算标准》。
第十三条 质量保修
13.1 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承包工程涉及材料、设备和工程(乙方提供)。
13.2 质量保修期
13.2.1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13.2.2 质量保修期为 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
13.3 质量保修责任
13.3.1 对工程免费提供终身维护、终身技术咨询服务。
13.3.2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应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提出保修方案并实施保修。
13.3.3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其费用由承包人双倍承担。
13.3.4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3.3.5 乙方在每年免费为安装工程检修 次。
13.4 质保金
13.4.1 竣工验收合格,决算交甲方审核后,留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经双方相关人员验收确认,工程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可付清。质保金不计息。
13.4.2 甲方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给乙方。
13.5 质量保修费用: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13.6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4.2本工程工期为 天,每超过一天罚款 元,依次类推。如乙方工期迟延达 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20 %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14.3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但可以整改的,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责任,工期不予顺延;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14.4 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并且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 %承担违约金。
14.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构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14.5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 种方式解决:
A.提交_______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及其它
17.1 在签订合同之前,甲方已告知乙方甲方管理相关制度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详见附件2)
17.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7.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7.4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住所地: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技改编号(技改项目填写):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
材料提供方:_________所有安装设备、主材和辅材中的金属材料由甲方供应,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管材、型材、垫片、阀门、法兰、管件、各种紧固件、主体设备等;成套设备以外的涉及到机加工的标准件也由甲方供应。氧气、乙炔、电焊条等辅材和临时设施(含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及施工用库房等)由乙方提供。
材料提供方:_________;机械提供方:_________。(填“甲方”或“乙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_________包工包辅材。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概算金额(大写):_________万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万______元
其它约定:_________
六、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津
6.1合同语言:_________汉语
6.2适用法律法规:_________《民法典》、《建筑法》
6.3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七、工程施工图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图或工作联系单。
八、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乙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监理公司驻工地代表:_________
九、质量与检验:_________
9.1工程质量
9.1.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乙方承担工程造价1______%的违约金责任。
9.1.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的,并且无法整改的,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9.1.3经甲方项目负责人或监理认定施工过程中不符合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经过整改,符合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______%承担违约金。
9.1.4经过整改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但因工期等原因不便再次整改又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并按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50______%承担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
9.1.5若因甲方生产等特殊原因无法整改,暂不明显影响使用的,必须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确认,可不整改。但按其不合格部分工程造价的20______%承担违约金。
9.1.6因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甲方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赔偿。
9.1.7乙方应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及甲方、监理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9.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9.2.1施工中凡需隐蔽的项目,乙方应提前2小时通知甲方项目负责人,由甲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人员验收,并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上分别签字认定合格后,方可隐蔽及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没有隐蔽记录或隐蔽记录签字不齐全(按甲方制度表样要求)的施工内容,甲方不予认可其工程量。
十、双方责任
10.1甲方工作
10.1.1提供施工图,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并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及乙方参加图纸会审。
10.1.2将水、电提供至乙方施工界区,协助乙方进行周边关系的协调,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0.1.3及时对乙方的工程进度按月进行审核,对隐蔽工程及时现场签证确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4及时对甲方与生产相连接的系统装置进行调度协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10.1.5工程完工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项目负责人经核实后填写完工单,对完工时间给予确认。
10.2乙方工作
10.2.1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审定的施工方案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
10.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正式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工,严格按照合同工期完工。因甲方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影响工期,每推迟一天,承担违约金500______元。
10.2.3乙方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安全性负责,并应向监理工程师报送本工程拟采用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审定。如乙方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做出修改,应事先征得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
10.2.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若出现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5乙方必须保证按时发放所属工人的应得收入。因乙方原因造成其供应商及所属工人有过激行为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______元违约金。
10.2.6因乙方原因在社会舆论上造成对甲方不利影响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万______元违约金,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0.2.7及时按照施工工序控制要求向监理单位申报材料计划、工序报验,按照合同完成全部内容后,及时申报竣工验收单,并向监理单位、甲方相关部门提供竣工、决算资料一式四份。
10.2.8乙方应在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进度预算及相关资料送监理、甲方项目负责人审核,再由甲方项目负责人报甲方预决算中心审核。
十一、安全施工
11.1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工程安全要求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须向甲方支付工程结算总价的1______%违约金,并承担全部的责任。
11.1.2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11.2安全防护
11.2.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1.2.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11.2.3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起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11.2.4乙方不允许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由此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11.2.5乙方应确保现场和保护现场及邻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二、工程材料
12.1乙方材料
12.1.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材料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乙方必须听取甲方的意见并及时纠正,乙方不得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2.1.2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按甲方工程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准确填写《工程材料进(出)场登记表》,由甲方验收人员验收后签字确认,材料消耗量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12.1.2.1如登记的实际进场数量(进场数量减去出场数量)少于定额分析用量的,按定额分析数量减去实际数量所计算的造价承担违约金。
12.1.2.2凡是材料(包括半成品)、施工检验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结算时对不足部分按结算价格的30______%承担违约金。
12.1.2.3检验不合格的,经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专业管理部门认定又无法整改的,按结算价格的20______%承担违约金。
12.2甲方材料
12.2.1乙方领用甲方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填写材料领用单并做好领用台帐备查,每月及时与甲方材料会计做好核对工作。
12.2.2乙方领用到施工现场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好,对于丢失、损坏材料及设备要按原价赔偿,没用完的材料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地址:承包方(乙方):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项目的充电桩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先就本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5、合同价款:
6、技术要求:
二、工程工期
1、在具备施工条件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进场。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结算本工程的工程量据实结算。若工程量出现变化,甲应与乙方协商,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双方应签署洽商文件确认。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本工程的一般工程时,甲方支付___30___%的进度款。
3、乙方完成本工程,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40____%的工程款。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4、每次付款前,甲方必须先收到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五、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事项
1、甲方指派代表,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电桩运输、监工验收、质量技术问题对接等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进行返工或改正,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
5、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甲方则通知物业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项概由乙方自行负责。若是第三人造成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六、验收
1、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应组织人员验收。
3、验收标准遵照国家行业中更严格的标准。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七、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承担所有保修,若乙方违反保修义务,致使甲方将工程交由第三方维修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保修期过后,双方另行签订维修条款。
八、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都应赔偿;若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收取合同借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因合同履行引发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时失效。
2、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负责人:联系方式: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总包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分包方: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及乙方与甲方签定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机电安装工程为甲方指定分包项目,甲方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本合同丙方为本项工程的分包单位。经友好协商,三方就 工程分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分包工程名称:机电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资金来源:甲方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需经办人据实填写):
(一)丙方承包的工程为机电安装工程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通风系统、电气系统、采暖、给排水系统等。具体内容:
1.空调通风、给排水、弱电、消防以及电梯、夜景照明、室内信号覆盖系统控制设备的供电;
2.电缆桥架引至 线槽(含弱电线槽)、电缆T接箱的施工安装;
3.电线敷设、电力电缆敷设(含接驳至 );
4.为满足本系统运行的所有配电箱柜和除消防栓/喷淋/稳压泵以外的所有设备的控制柜的安装及调试;
5.室内照明线路及灯具(含应急照明)的施工安装;
6.室内开关、插座及线路的施工安装;
7.室内的疏散出口指示灯、疏散方向指示灯、楼层指示灯等线路及灯具的施工安装;
8.接地系统:低压电气接地、防雷系统接地、等电位接地(含等电位端子箱)等施工安装;
9.负责安装、调试业主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
10.按双方约定完成机电部分的图纸设计工作;
11.通风防排烟系统安装;
12.空调和通风各系统的安装调试;
13.给水、生活热水、污废水、中水、雨水等系统的所有干管、立管支管以及管路上的阀门、附件、设备的安装(至建筑物外墙轴线2米或第一座连结井处)均按设计图纸及工程变更洽商的要求由丙方完成,并负责与其它专业(指定分包)的协调和配合;配合工作包括:设备基础、预留洞、预埋件、补洞、堵洞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责任和义务;
14.给排水共用管井内的支架施工安装;
15.负责预留中水机房内成套设备、热力机房内成套设备至本工程的各种管线接口。
(二)材料及设备采购
1、甲方直接采购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办人据实填写): 电梯设备、通风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中水设备等。
2、甲方指定供应单位,而由丙方采购的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始终保留对上述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内容进行进一步指定分包、指定供应和直接分包、直接供应的权利,并将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始终保留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增加或减少的权利。对甲方上述指定分包、指定供应项目或直接分包、直接供应项目的任何形式的再分或合并,丙方对此无条件接受。
4、对于本合同中未约定的项目,甲方有权指定分包。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此工期已考虑了每年的中、高考及两会施工时限因素)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承包方式:固定总价
六、合同价款:
总金额: 元
大 写(人民币 ) :
其中总包管理费: ( 费率 %)。
1、本工程合同价款已含各种检测费、系统调试开通费。
2、本工程合同价款包含能满足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答疑文件所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本工程设备费除作为计取税金的基数外,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4、投标报价书中未注明项目及未报价部分视为丙方已将该项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在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中明确不含的项目除外)。
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由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丙方已按要求提供预付款保函并且已进场后 天内支付。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丙方在每月 日前将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完成工程量(并附工程量计算表)的价款额度经乙方认可后向监理单位申报,经监理单位审核后报送甲方,甲方审定后确定的价款为最终批准的当月完成工程款额度。
(2)工程进度款按甲方审定当月完成工程款额度的 %支付。
(3)当总付款达到合同总金额的 %时,甲方停止支付工程款。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条件:
(1)丙方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丙方的工程进度必须满足总体计划及月计划的要求;
(3)丙方的安全生产必须达到合同的约定;
(4)因丙方原因,当月进度拖延5天以上(含5天),当月进度款不予支付。在下月的工作中,丙方挽回上月损失,则两个月的进度款可合并支付,如果丙方在第二个月仍不能挽回上月的工程进度,则上月工程款不予支付,待工程竣工结算时支付,但所拖延的部分将作为永久性扣款,此部分工程量以监理工程师审核为依据。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定结算并签订保修合同、扣除质保金及其他应扣款项后,甲方向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 %。
5、结算总价款 %的质保金按保修合同的约定支付。
6、工程进度款不包括工程变更价款,经甲方按工程变更审核程序确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变更价款将作为变更合同价款,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支付或扣除。
7、本合同中应由甲方支付的款项均于相应的付款条件成就后的次月12-15日支付(遇休息日、节假日相应顺延),如丙方错过前述期间,则付款日顺延为下月12-15日。(如届时公司财务制度调整,则需据实填写)
8、总包管理费、水电费的支付方式如下:
【由乙方与丙方协商确定】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特别约定条款
本合同三方约定:甲方就本分包项目的工程投资负责;乙方就其总承包工程范围(包括本合同分包范围)向甲方负责;分包人除应就本合同分包项目向乙方负责外,还必须就本合同所分包项目的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分包资质、资源能
力、成品保护等直接对甲方承担责任。
十、同签订与生效
1、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均已认真阅读本合同及其相关附件的内容,对约定的全部内容均不持异议。
2本合同甲方、乙方、丙方三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
十一、合同签定时间:
十二、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丙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公 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相关的规定和 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 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 万元,建设地点在 。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 年 月 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合甲方到外地的差旅费均由甲方负责。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技术设计文件;在 年
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其中,初步设计文件一式
份,技术设计文件一式 份,施工图设计文件一式 份,甲方另需增添文件分数和需要模型费,另行收费。 年 月 日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毕所有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大型建筑安装工程,甲乙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设计,在具备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设计合同,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各阶段设计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2。
2.乙方必须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甲方因故要求修改工程的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定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每工日按 元,大写: ,增付设计费,或按设计阶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计算。
2.原定任务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须具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前条办法计算。
3.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已付设计费不退,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本设计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交付相当于设计费的 %的定金,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的设计费;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后 天内,甲方应向乙方结清全部设计费(设计周期较长的大型工程项目,施工图阶段的设计费,可按单项工程设计完成后分别拨付)。
六、奖励与违约责任
1.在合理的工程投资控制数内,由于乙方采用先进技术或合理建议而节省了工程投资,可以从节约投资额中提取 %奖励乙方。
2.由于甲方不能按期、准确提供有关设计资料,致使乙方无法进行设计或造成设计返工,乙方除可将设计文件交付日期顺延外,还应由甲方按乙方实际损失工日,以每日 元计算增付设计费。
3.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定金和设计费,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 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设计费的 %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5.因乙方设计质量低劣引起返工,应由乙方继续完善设计任务,并视造成的损失浪费大小减收或免收设计费。对于因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者,乙方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七、其它 。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设计任务完成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和诉讼只能选择一种)。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计委、建委、建行、 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天。(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一、项目名称
门头广告牌
二、项目内容
门头贴铝塑板(面+底+柱)铝型材发光字
三、项目总金额
四、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元(大写:整)。
2、第二次付款:项目安装完毕,甲方一次性余款付清,即人民币¥_元整(大写:_整)。
五、工程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完成。
六、验收:在制作安装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确认,
如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制作安装,直到甲方验收合格。
七、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的制作工作。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因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不及时、施工场地未协调相关部门以至延误工期,乙方不负责任,另产生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支付。4、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遇天气等不可____】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贷款单位: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为了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提高经济效益,除自愿执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外,经双方商定,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方根据批准的借款申请书,贷给借款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借款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向贷款方报送年度分季用款计划(第二年应在年度开始前),贷款方据以及时供应资金。
二、贷款用途、开竣工日期,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
三、此项贷款,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全部偿还本息,具体分年还款计划按批准的借款申请书执行。不能按分年计划归还的,作为逾期还款处理。
四、贷款利息按月息______‰计算;逾期归还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五、借款方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违反规定,或管理不善,损失浪费严重,致使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内不能竣工投产,贷款方有权停止或提前收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罚息。
六、借款方的担保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单位保证借款方按期还本付息。贷款到期后,借款方如未偿清本息,由其担保单位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3个月内代为偿还。
七、借款申请书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贷款本息偿清之日止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借、贷、担保单位三方各1份。副本__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
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20__8-94。
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
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天。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
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
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
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
自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图纸及资料:
1、乙方负责绘制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用为零),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3、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工程代表:
1、甲方代表(签字):
2、乙方签字(签字):
3、各方应对己方工程代表的人选,出具授权委托书,其中应注明委托权限。工程代表负责执行本合同以及施工期间的所有具体事宜。各方如中途更换工程代表,则更换方应向另一方做书面通知并重新出具委托书。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半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七条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即元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即元;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八条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政府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
(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
第九条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1、2、3、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人(乙方):
负责人: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安装工程给乙方承包,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方式:
4、工程期限:
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_______个工作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预算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义务
1、开工前,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和协调邻里关系;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和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也可委托乙方承担);
3、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4、按时支付工程款和结算,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及竣工验收,乙方所进材料进场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8小时内验收,超过八小时没有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5、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签认,所有图纸一经签认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提前协商,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变更造成的返工、停工、窝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窝工、返工、倒运、人员、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延误的工期顺延;
6、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签认、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及其他事宜;
7、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三、乙方权利义务
1、编制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3、保护好原房内的水、电、气管道,保证管道的畅通;
4、及时向甲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
5、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四、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五、工期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1、工程变化和设计变更,停水、停电;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3、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不可抗力及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六、质量标准
1、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中较高的标准执行,并按双方合同约定履行。
2、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工程所在地的家装协会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对每一个分项目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分项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八、工程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支付工程总造价10%,即___________元整;完成工程的50%时,支付工程款的30%,即___________元整;全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总造价55%,即___________元整,剩余工程尾款5%,即____________元在质保期结束付清。
2、如施工工程发生变更,按甲方的变更图纸为结算依据。
九、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总数_________%的违约金。
3、本合同生效后,擅自解除合同方,按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擅自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对超过部分进行补偿。
4、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判。
十一、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身份证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12V-400ZC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12V-400ZC主机保养服务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发包方(甲方):代表人:承包方(乙方):负责人: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作内容:
4、承包方式:
二、产品的安装、调试
1、 乙方负责分管式空调设备的安装、调试。甲乙双方商定: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乙方派出工程技术及施工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始安装施工;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前期隐蔽工程施工并验收;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设备安装及系统的调试运转;全部分管式空调工程完工及验收,与装修竣工时一同进行。所需材料均按双方约定时间进场到位。
2、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以及甲方和厂家提供的工程安装设计说明。乙方负责日常运行操作程序说明及故障咨询。产品安装方案以乙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的设计图、选型方案为准;需更改设计方案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将设备、材料送至工地施工现场,以免延误工期。
(2)派人到施工工地现场与建设方及其它各施工工种进行协调;以及施工图纸的更改和签证。
(3)按照协议及时拨付工程款;如未按协议拨付工款,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追款,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甲方负责。
(4)空调主机基础由甲方根据施工图进行制作,费用由甲方负责。
(5)受到乙方的验收通知,甲方要及时组织验收。
2、乙方责任
(1)严格遵守建设方的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不酒后作业。
(2)严格按照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进行施工。
(3)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平面图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有更改,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由于施工图或甲方原因所进行的更改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甲方的更改通知及费用签证单进行施工。
四、验收
1、乙方于工程竣工当天通知甲方验收。
2、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认定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符合要求的,双方代表在工程验收单(表)上签字盖章。
五、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预付款;进场10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30%,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工程进度款;室内隐蔽工程完工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元,剩余工程总款的20%,人民币_______ 元,验收完毕后甲方一次性付清。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六、工程保修期工程系统由乙方保修________年;所有设备保修由甲方负责,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出现重大瑕疵,责任方都要向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且责任方应承担对方为履行合同支付的准备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进行解决,解决不成,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甲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或玻纤)复合荚芯板风管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
四、 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
于 月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 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五、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即rmb元整。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后,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 元整,即rmb 元整。(总价的 %)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即rmb 元整。(总价的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七、 施工管理: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 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九、 合同及附件: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 以上各条款甲乙双方均履约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签订日期: 201 年 月 日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工期
四、工程质量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十、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 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8. 甲方工作
9. 乙方工作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2. 暂停施工
13. 工期调整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 工程预付款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31. 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3. 工程结算
34. 工程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7.争议
十一、其他
40. 保险
41. 履约保证金
46. 合同份数
47. 补充条款
47.2 合同附件
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
附件6:付款申请表
附件7:中标通知书
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负责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并为甲方培训操作、保养人员,提供操作规程等内容。如甲方要求,乙方也必须对购房业主的使用提供操作及使用进行培训。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
二、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包括: 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给排水、太阳能系统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在满足国家现行设计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的条件下,甲方认可的施工图范围内集热器、水箱、空气源热泵、钢塑管、PPR管、管道保温、设备控制箱、电缆及电缆控制线,管道安装从屋面供热设备至每层管井内热水表处(含热水表安装)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调试、保质期内维修。负责协调本工程范围内涉及其他设备设施验收,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为甲方指定人员提供操作、维护、维修方面的专业培训 。
2.2、具体分界面为:
2.2.1、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预留冷水管道接口出天面并安装阀门及水箱、热泵土建基础施工。
2.2.2、天面上方(阀门后)的冷、热水管由乙方负责,乙方并负责天面至分户热水表(含热水表)及热水、回水管道系统安装和预留、预埋工作(天面下方)、后期套管及孔洞封堵、太阳能设备基础(支墩)施工及安装完成后的恢复工作。土建总包施工单位负责将电源线引到屋面动力配电箱,乙方负责控制箱的电源接线及控制箱后的电气线路。
2.3、竖井内太阳能热水表后至住户的管段由总包施工,管井分户热水表与热水管接驳由乙方施工
三、工程工期
3.1、工期:本工程工期为 个日历天,工期计时均为日历天,包含设计、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等全部工作内容所需全部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中约定的开工日期起至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之日止。该工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假期(包括国家规定节假日及其他公众假期,例如:国庆、春节、各类大型运动会、东盟博览会、民歌节、中考、高考等)、施工期间雨季对工期的影响,乙方须按合同工期进行施工及竣工并承担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所导致的违约责任。
3.2、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千分之一违约金。
3.3、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完工的,乙方视原因进行协助,相应完工时间工期相应顺延。
四、工程质量
4.1本工程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所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有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
4.2、本工程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及本项目的施工图的使用功能要求,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4.3、本工程竣工验收的前提包括项目通过甲方及监理方的检测及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验收报告。
4.4、系统安装和调试工作结束后,且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乙方需对甲方的使用及维护人员进行正确使用及日常维护的培训。
4.5、 主要材料品牌:集热板: 、水箱: 、管材: 、循环水泵: 、阀门: 。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合同,采用施工图预算总价包干,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额 ¥ 元。本合同选择计税方法为 计税(一般/简易),税率 %。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原因,计税方法和税率等有调整,按调整后双方协商确认。
5.1、包干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
(1)图纸的深化设计费用、人工费、材料设备费、机械费、材料设备运输及装卸费(含再次人工搬运费)、安装及调试费、维护及保修费、施工后现场清理费、保险费、工程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各种施工措施费(保证施工质量、工期和安全等的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等保证通过节能专项验收合格的一切费用;
(2)包干合同总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施工开支,如工资、交通费、加班、补助、工具及损耗、水电管理、工商税收费用、施工报建等有关的一切费用;
(3)乙方施工使用设施(包括材料仓库、施工用临时道路等所有设施)及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自行负责;
(4)合同总价包含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必须实施的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5)乙方在夜间或国家规定的休息及节假日进行工程施工的所有费用及赶工费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各种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测费用;
(7)政府城建管理部门在本工程内发生的如施工环保、建筑垃圾处理等各类强制性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承担;
(8)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9)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到工地现场踏勘,已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增补)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0)本合同的工程总价中除双方约定的可调价部分之外,其余不因以下任何因素而调整:
(a)市场材料价格、人工价格、机械设备购置或租赁价格、政府收费等各种因素造成的价格增减变动的;
(b)税率增减变动的;
(d) 本工程施工中遇到或克服各种困难和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减变动的;
(e) 其它可能会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
3、 招标文件、报价文件及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详见国家建设部、工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及设计变更;
8、 工程报价表
9、 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组成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201 年月日;
2、合同订立地点: 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5号甲方办公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名: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纳税人税务登记号: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详见《通用条款》的相应内容。
2.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以下文件形成时间相同时,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
(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5)乙方的报价文件及附件;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甲方的报价说明文件及附件;
(8)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
(9)图纸及设计变更;
(10)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本工程及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协商、洽谈、变更、解除等所形成的补充协议、电子会议纪要、甲方、乙方、监理单位会签的工程签证单及往来函件等书面资料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使用汉语,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现行的行业标准、规范及国家标准、规范。
4. 图纸
4.1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工程开工前5个日历天提供肆套;如乙方需增要图纸,增加图纸由乙方自行承担。另所有竣工图纸乙方必须按设计变更修改后经甲方盖章确认后方为有效。
4.2 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图纸,乙方不得将图纸借给他人套用,如发现乙方擅自出借图纸导致他人套用,由乙方按工程结算总价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停止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 工程师
5.1 工程监理单位为 ,其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2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甲方委托其行使的职权和其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5.3 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简称甲方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5.4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无。
5.5 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其职权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8. 甲方工作
8.1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开工前3个日历天,向乙方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8.1.2 在工程开工前3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接口,其余由乙方自行接至距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处,费用由乙方自理(详见本合同9.1.12条约定)。
8.1.3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开通。
8.1.4 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3个日历天办理完毕工程开工手续所需要的有关证件、批件。
8.1.5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乙方收到中标通知后5个日历天内。
8.1.6 甲方必须在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后 2 个日历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进行控制、监督。
8.2 甲方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8.3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处理施工及安全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8.4接到乙方申请的各种验收(“隐蔽工程及中间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7条约定执行,“竣工验收”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32条约定执行)及工程量计量要求时,在工作时间2个小时内参与验收与计量,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及工程量计量的合理要求后,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参与验收及计量的,乙方的工期予以顺延。
8.5 遵守本合同附件8《廉洁合作协议》的约定。
8.6其他甲方工作约定:无。
9. 乙方工作
9.1 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乙方必须按本合同附件1《乙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组织人员进场,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派驻进场的,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不按附件规定人员名单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主要管理人员的,由承包人按其不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每人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班子有人员变动,乙方应提前7个日历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呈所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更换,如未经允许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按本条关于管理人员与合同不符处理。
9.1.2 如有要求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在工程开工前 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向监理、甲方报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之清单、材料采购供应总计划,监理、甲方按8.1.6条约定的时间进行审核,如审核未通过要求修改的,乙方应于2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乙方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组织人员、材料、设备进场,甲方将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督,乙方必须如期开工、竣工并按时保质移交整个工程。在任何情况下(除发生不可抗力之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均不能擅自停工,若有违反,按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执行,同时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赔偿;人员、设备进场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退场,如未取得工程师(包括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的书面同意退场的,须向甲方支付5000元/台设备、500元/人的违约金。
9.1.3 乙方项目经理必须按时参加甲方或监理单位组织的工程会议,项目经理不能按时到会的,必须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同时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参加工程会议,否则由乙方按其项目经理不到会一次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不到会达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地代表或项目经理,且其在施工现场工作期间要按要求甲方上下班时间要求正常上下班,因病或其他事务需离开工地的应向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请假并取得准假,否则甲方发现乙方项目经理一次不按要求上下班或擅自离开工地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100元的违约金,累计超过三次的,每超出一次按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1.4 乙方每周五前向甲方提交下周施工计划,迟交或不交一次罚1000元,计划经甲方代表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9.1.5 施工过程中遵守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的处罚。
9.1.6 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发生工程安全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根据违反规定的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10000元的处罚。
9.1.7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搭设安全通道、挂安全封闭网、安全防护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1.8 工程成品、半成品保管、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9.1.8.1 场地移交后承包人负责保管施工场地内所有成品、半成品(包括但不限于主体工程、门窗工程、设备等的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如有损坏、污染、遗失,承包人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9.1.8.2 乙方对于工程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维护应遵循有关的规程、规范要求,注意材料存放的防火、防潮等,不得由于存放和维护措施不当而造成材料、设备的变形、变质、失效、损坏。工程在交付给甲方之前,全部由乙方负责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并承担费用,在交付给甲方之前有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确保质量。
9.1.9 施工场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广西及项目所在地市现行相关的管理规定。乙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如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乙方处以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如乙方拒绝上述工作,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安排工作的,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清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9.1.10 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监理及甲方的指令(口头或书面)组织安排现场施工,并积极配合、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甲方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处以罚款1000~5000元。
9.1.11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整改指令(包括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后在约定时间之内必须按指令要求整改完毕。如果乙方拒绝整改,甲方发出书面通知24小时内未进行整改工作,甲方则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1.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同时甲方视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1000~5000元/次的处罚,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9.1.12 本工程生活及施工用水电接口由甲方协调主体施工单位提供,乙方自行承担本工程的生活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用水、用电量以现场安装的水、电计量表计量,各计量表的读数由甲方于当月(自然月)28号组织乙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共同计量并签字确认,主体单位按当月的用水、用电量加20%的损耗向乙方收取。若乙方不能按时到场计量时,该月的水电计量数以甲方、监理公司及主体施工单位的计量数为准,水、电费单价以供水、电部门实收单价为准,每月由乙方向主体施工单位缴费,乙方未缴纳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1.13配合甲方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若甲方已告知乙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情况、提供相关资料,乙方仍造成破坏的,乙方须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及赔偿;经甲方确认无法避免破坏地下管线的及增加的其它项保护措施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14合同签订生效 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 套经甲方确认的合格材料样板;样板提交清单详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9.1.15在本工程完工后应在荣和集团任一项目现场设立售后服务联络点,以保证小业主使用售后服务需要,并在接到小业主发出的售后维修之日后24小时内派人提供售后服务支持。
三、施工进度和工期
10. 工期
10.1 按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三条执行。
10.2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及甲方审核的时间:按9.1.2条约定执行。
11.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上的开工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在接到开工令1个日历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24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
12.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3. 工期调整
13.1 工期增加: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工期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14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工期签证进行确认或提出有关意见。若超出14个工作日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工期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工期顺延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工期签证。(工期延误约定:甲方只办理工期签证,其他索赔一律不办理。)
13.1.1 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图纸及工作面开工条件;
13.1.2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13.1.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正常施工停工累计达8小时;
13.1.4 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13.1.5 发生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地震、台风等,以上灾害其危害程度对工程施工正常生产是否造成影响及影响时间以南宁市政府部门公示的灾害报告为准。
13.2 工期减少: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减少,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四、质量与检验
15. 工程质量
15.1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提请项目所在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法定检测机构鉴定,鉴定费用由异议不成立的一方承担。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监理、甲方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监理、甲方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甲方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甲方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监理、甲方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4 乙方应对总包及水电等施工单位移交的工作面进行验收,如:试水、试压等,否则因渗漏等问题造成的损失时,乙方自行承担。
五、安全施工
20.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乙方须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责任安全事故,除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外,甲方保留更换乙方项目经理的权利。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总价包干。本工程工程量按招标时设计图纸、答疑及图纸深化设计进行计算,投标工程量视同设计图纸工程量,结算时除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外,实际工程量变更不对合同价款作任何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了按规范要求施工的相关费用,不因任何因素的影响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延期提交、 临时设施的搭设、交通费用、各种原因致导致的人、材、机价格的上涨),且不因工程量的变化而调整,具体合同价格包含内容详见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五条“合同价款”。
23.3 取消通用条款第23.3条的约定。
23.4 取消通用条款第23.4条的约定。
23.5 现场引发工程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4个日历天内按本合同附件五《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确认,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4. 工程预付款
详见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26.1条。
26. 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26.1 工程款的支付条件及步骤:
施工工程款支付表
序号工程形象进度及付款条件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根据本工程分段施工计划分段支付预付款。接到甲方的分段开工计划通知后,自乙方书面请款材料(请款单、预付款银行保函及发票)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工程分段造价20%预付款。
2分段工程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该分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发货到达项目现场,经甲方代表确认,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分段造价的6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3分段工程安装及调试完毕且设备正常运营,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合格的形式检查报告后。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该标段合同总价85%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4分段工程经小业主入伙使用验收后(如业主不按入伙通知时间参加验收且在通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未前来验收的,经甲方、监理、物业验收合格,则视为业主验收合格),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付款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总价的90%进度款。(扣除已付款)
5双方办理结算定案后,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自乙方书面请款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且乙方提供结算等额的有效增值税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7%。(扣除已付款)
6质保期贰年满后14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复检及结算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支付利息)
26.2乙方提请工程款付款申请表同时,必须按以下第 项约定的税率(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交双方核对签字确认的应收(付)工程款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
①、本项目增值税暂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②、本项目增值税暂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需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乙方原因无法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乙方提供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合同价款不做任何调整)。
若本项目计税方法调整,乙方提供的发票应按甲方要求作相应调整;若上述款项为本项目的结算款,发票须开至结算款总金额的100%。
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表及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延迟提交相应发票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相应顺延且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当次工程款,由此造成一切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26.3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若经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发现乙方提交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者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每发生一次本条约定情形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与发票面额等额的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同时甲方有权顺延支付相应工程款,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26.4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是甲方支付各类款项的前置条件,其他关于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的提交约定、有效期及退回的约定详见专用条款第41条“履约保证金”约定。
七、材料供应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乙方按经甲方确认合格的材料样板(该材料样板需经双方签字确认并作为合同价款确定的依据)进行采购,同时该材料样板由甲方保管,作为材料验收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但该材料存在内在的瑕疵除外),详见后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
28.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及进场的材料、制品、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同时在使用前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材料、制品、构件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明资料。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否则,乙方除需更换材料外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28.3乙方在工程施工中采用的材料、制品、构件,如规范及设计要求应当进行检测和试验的,必须进行检测和试验,当甲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甲、乙双方约定指定广西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为检测单位,其检测结果合格时,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28.4乙方按本合同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要求采购的材料进场后,必须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验证,并以书面确认为准,如乙方采购的材料与约定不符或与样板不符的,甲方视为乙方所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将禁止乙方使用,乙方须无条件清货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8.5 甲方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制品、构件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乙方对材料、制品、构件应承担的质量、工期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设备、材料、制品无论是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甲方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送检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8.6 对甲乙双方约定的材料,其品牌、规格型号和综合单价是合同签订时双方共同确认的(详工程量报价表及后附件《材料清单一览表》)。乙方应提前制定采购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及时采购使用。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变化或采购不到材料为由提出工期签证或增加相应费用。
八、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 工程设计变更与签证
29.1 施工期间,凡发生工程业务联系单(非设计原因)、技术核定单等,必须由甲方工地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乙方项目经理共同办理书面签证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29.2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修改图)、业务联系单、技术核定单等,凡涉及工程造价增减时,甲方与乙方应及时办理费用的认定手续(加盖甲方公章后方对甲方有效),以作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
29.3 设计变更以甲方或设计院发出并经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为有效文件,乙方应及时按甲方所发的设计变更施工,经监理单位及甲方检查,每查出乙方不按设计变更施工一次的,乙方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同时仍必须按设计变更施工,因不按设计变更施工所发生的修改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能列入工程结算内容。
29.4 紧急情况下,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立即执行的甲方代表指令(口头或书面)时,乙方应严格贯彻执行,若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指令,则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9.1.10条执行;因指令产生合同承包范围外的追加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3.1条执行。当甲方发出的指令为口头指令时应同时附上手签的处理意见(要求有5.3条约定的甲方派驻的工地代表签署意见)项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甲方必须于3个日历天后根据手签意见书补发书面指令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乙方执的甲方手签意见书作为结算的依据。
29.5 为了便于工程结算,乙方必须在签证事件发生后28个日历天内按照本合同附件5《工程变更签证确认表》办理签证,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甲方工地代表在接到报告后28个日历天内对申请签证事件进行确认或提出意见,同时对合理的签证事件办理签证。若超出40个日历天甲方未答复的,乙方可视为甲方已认可该签证。经甲方代表确认的有效签证资料必须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书时同时附送,且该签证资料不得失灭,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
29.6 各种工程签证单、来往函、联系单以乙方送交甲方代表签收为准。
31. 确定变更价款
31.1 对于设计变更,变更部位工程量按有效的设计变更进行增减计算,合同价款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合同价款中有类似综合单价的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计算变更工程价款,没有类似或适用的综合单价,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则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提出造价咨询并以该部门提供的价格为准。
31.2 对乙方已施工完某部位后方接到甲方对该部位的设计变更图纸或通知的,由此发生的签证已施工完部位的拆除工程内容套用20__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等现行有关规定及文件编制,有取费区间的按其取费区间中值计取,无取费区间的按原值计取,材料价差按施工当期《南宁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市场参考价平均值计算。参考价上没有的材料经甲乙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认材料价格。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 竣工验收
32.1 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与竣工资料同时提供三套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盖章确认的竣工图。
32.2 工程具备初步验收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提出初验申请后3个日历天内组织工程初验。32.3 工程初验不合格的,乙方必须在监理单位要求整改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合格,由乙方提请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经监理单位确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6个日历天内组织正式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共同参与)合格时,本工程竣工日期以甲方签收乙方提请正式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日期为准,若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时必须整改,按整改后重新组织的三方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本工程的竣工日期。
32.4 因乙方原因使工程竣工验收不能通过的,乙方应按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且承担相应费用。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还必须承担因工程不能按时投入使用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2.5 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前乙方须完成的工作:
32.5.1 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将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的垃圾销纳点),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垃圾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2.5.2 施工人员、材料及设备退场。
33. 工程结算
33.1 甲乙双方约定本工程结算的前提条件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33.2 结算方式:
(1)工程量按照甲方代表确认的竣工图纸结算。
(2)结算依据详见本合同附件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固定总价包干:结算总价=合同包干总价+设计变更及签证造价
33.3 乙方在达到约定的结算前提条件时应在28个日历天内将本工程的结算报告、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及以下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甲方审核。
(1)资料目录;
(2)开工令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分项工程验收报告;
(3)加盖红章的《结算申请报告》;
(4)与结算相对应的有效合同、补充协议中相关经济条款的复印件;
(5)详细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含编写说明),另附电子版、工程量计算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计价依据进行计价,具体依据如下:
①、合同报价表单价或合同中约定的取费标准;
②、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约谈记录/限价单等;
③、甲、乙双方签认明确费用的函件;
④、扣罚款单;
⑤甲供材、甲指乙供材的供货通知单或排产订单、送货单回执、领用单/入库单等相关计数单据。
(6) 以上资料中签证、设计变更、定价审批、明确费用的函件等提供原件,无原件者或可提供经过核对后的复印件;
(7)《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
(8)相关的结算工程量计算稿或后附结算图纸(包括签证附图);范围及内容必须清楚明了,具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且图纸是已经过监理及项目工程师签字确认用于施工的,或者经核对过原件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9)符合甲方要求的经过统一编号的现场签证(后附设计变更/工程指令资料)资料的原件;
(10)详细填写《工程竣工结算财务对帐单》中项目名称、已付款情况、收款帐号、收款银行等相关要求并盖章后经财务相关经办人确认,原件2份附至结算资料中。
(11)工程由项目管理部工程师接管相应的结算资料交接工作;
(12)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资料。
33.4 取消通用条款第33.4条。
33.5 在满足本协议条款第33.1条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和提出修改意见。工程结算经甲、乙双方核对,最终的工程结算造价以经甲、乙方认可的审核结果为准。
33.6 在工程的结算中,对双方争议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造价定额总站裁决。
33.7 如由于乙方未能按时移交工程或资料欠缺或不来核对工程结算等原因而拖延时间的,甲方有权将结算计划相应顺延。
34. 工程质量保修
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工程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乙方不得停工或消极怠工,并且工期不予顺延。
35.2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消极怠工,包括未能按本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工期要求完成约定的工作在10个日历天以内的,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10个日历天的,自第11个日历天起,每一天乙方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向甲方交付工程严重影响甲方销售、展示等重大计划节点的,乙方按合同总价10%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5.3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9.1.14条约定提交材料样板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且仍必须按本合同附件4《材料清单一览表》执行。
35.4 未按甲方指定品牌采购或未经甲方验收的材料,乙方均不可用于本工程。如有违约进场的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同时,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35.5 乙方不得以材料价格导致采购困难等原因为借口,擅自拖延材料进场,并由此造成工程进度缓慢或停工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
35.6 乙方未按甲方约定质量、材料施工需要整改的,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质量要求,乙方按合同总价10%的金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处理,乙方同意甲方在其当期工程款支付时及结算款中扣除另行委托施工单位完成上述工作产生费用的5倍的金额做为违约金(实际产生费用按甲方与第三方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为依据)。
35.7 如因乙方不按施工规范、图纸施工或其他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不合格标准的,或存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按规范及图纸要求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此造成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视情况对乙方进行20000~100000元/次的处罚,甲方罚款数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5.8 甲乙双方约定当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施工合同,同时乙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引起的费用及工程造价升高的费用):
(1) 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进场施工、工程停工、消极怠工、逾期竣工或预计逾期竣工超过10个日历天时。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对外另行转、分包。
(3) 被行政机关责令停工超过30天的。
(4) 乙方项目经理在开工后未就位主持工作时。
(5) 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以上”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由于施工过失,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明显倾斜、偏移、结构主要部位发生超过规范规定的裂缝、强度不足,超过设计规定的不均匀沉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寿命,需返工重做或由于质量低劣、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或改变了建筑物的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同时,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或造成有人员重伤的质量事故。)
(6) 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
(7) 未按乙方承诺函完全执行。
35.9 当甲方根据本专用条款第35.8条及其他条款的约定或依法要求解除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解除施工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自己的人员、设备无条件撤离工地并将施工现场和在建工程及工程资料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在接收场地及施工资料后,双方进行已完工程的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乙方不配合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认定及结算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工程量鉴定及工程价款的结算,及视为放弃对检验、鉴定或结算结果提出异议的权力。甲方有权组织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乙方未按期退场、移交工程、资料,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施工合同解除后,对于乙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工程造价的70%结算工程款,对于乙方已完成但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量,甲方不予以支付工程款。
35.10 本合同其他条款已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未进行工程结算的以合同约定总价为准)20%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35.11 乙方保证无条件处理好与承包本合同工程内容存在关联关系的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关系,不因前述施工队、供应商、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的工资、工伤赔偿、货款、工程款)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到项目工地、甲方营业场所、行政部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利用公共媒介、自媒体曝光甲方或项目)。若有发生前述主张权利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两日内,乙方无条件彻底解决完毕(包括但不限履行完毕争议款项费用的支付义务,撤回诉讼仲裁,解散聚会、撤销各类媒介宣传并消除影响)。若乙方没能控制上述事件的发生,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该违约金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另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支出的争议款项费用、处理事件和消除影响的费用、律师费、差旅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该违约金及赔偿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工程款项中直接扣收,无需乙方另行同意。自上述事件发生之日起4日内乙方不能完成解决的,视为乙方认同有关人员主张权益的款项费用及金额,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的工程款项中扣收,由甲方代乙方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无需乙方另行同意,乙方就此发生的损失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35.12 乙方在施工中因违约而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在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如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违约金,甲方可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进度款及质量保修金,下同)中直接扣收,甲方扣收的该违约金数额视为甲方已支付同等数额的工程款(进度款)给乙方。
35.13 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等,受到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害,故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出现上述情形的,每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施工图纸施工的甲方不予结算,且乙方应免费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返工。在乙方返工、整改且甲方验收合格前,该部分不予进行付款及结算,并且乙方还需向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5.14 乙方未按本协议第33条约定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及工程竣工资料的,乙方同意每延迟一天提交相关资料的按合同造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结算款中扣除,同时将不予结算。
35.15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自己人员或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工程交付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及损害方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总造价2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5.16 违约方除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外,还应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等。
35.17其他违约情况约定:无。
37.争议
双方因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其他
40. 保险
由甲方、乙方各自办理其范围内的财产和人身保险并承担各自的保险费用。
41. 履约保证金
41.1 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乙方按如下第 项约定(注:选择填写①或②)提供履约担保。
①、向甲方缴纳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及其他代付/垫款等后)在本合同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自乙方提起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返还。
②、向甲方提交按中标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合同履行期内不可撤销)。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1)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甲方有权顺延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等款项,但乙方不能停止或滞缓供货施工
41.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超出履约保函有效期的,甲方相应延迟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或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延误期的银行履约保函。
41.3 在履约保证有效期内如履约保函有效期结束,但合同履约未完成的,由乙方自行延续保函的有效期。
41.4 投标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后,自乙方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无息退还至乙方对公账户。
46. 合同份数
46.1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
47. 补充条款
47.1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7.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费用结清之日起失效。
47.3 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冲突的,以专用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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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开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