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 (简称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简称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发包方经过批准进行的安装工程,经同意由承包方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厂区内旧管道,道路拆除及新管道安装和道路恢复工程
第二条:台(套)数: 1 套
第三条:工程地点: 大兴区榆垡镇
第四条: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拆除旧有管道及阀门等,安装新管道及阀门。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x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本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x家园”市政接口给水管道工程。
二、工程地点:龙岗区x。
三、承包范围:
1、承建范围:建筑工程造价计算书中所包括及必须施工的全部内容。
2、具体内容包括: 室外给水管(UPVC DN100 ¢110 PN=1.6MPa)安装、法兰阀门安装、法兰套筒伸缩过滤器安装、法兰水表配旁通止回阀、阀门井砌筑 、拆除及恢复、土方开挖及夯填等。
3、乙方负责报建、报批、验收、施工中需要办理的一切手续。
四、承包方式:
1、本工程实行采用固定总价的包干方式。
2、工程造价按预算优惠价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定: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风险、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包竣工资料、包调试、包一次验收通过、包免费保修二年、包各种费用,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除另有约定外,本工程不增加任何费用。
3、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交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乙方必需依法向税务部门缴纳。
4、安装工程材料、设备及备件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用材料、设备、备件必须符合深圳市有关室外给水工程设备、材料的规定。
5、工程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保证给水管道接入市政管网供水无障碍,包括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五、工期:
1、工期:5日历天。
开工日期:20x年2月22日;竣工日期:20x年3月6日。竣工日期以乙方送交竣工报告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包括需整改才能通过验收的时间)。
2、使用条件下的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本工程的保修期为两年(人为因素破坏的除外)。
六、质量要求及经济处罚:
1、本项目的所有项目都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施工,要求采用优质管道及阀门。
2、乙方未按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或者要求其退场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它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部分工程经返修后质量达到合格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价
1、本工程一次包定合同价为¥68000.00元 (人民币大写:x元整)。除规费中的保险费外还包含了第三者意外伤害险。
2、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所发生的费用及保修期间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包括其它未列明但也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4、包办理需要乙方办理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支付¥20x0.00元;
2、安装调试完毕、并正式通过验收合格,甲方在接到乙方经监理单位及甲方代表签署的请款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3、在各期付款中,按规定扣除应扣款项金额。
4、乙方向甲方请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正规的建安工程款(地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九、甲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协调有关各方的关系。
2、负责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处理施工中有关事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并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4、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5、甲方有权对材料、安装工程质量及工期进行监督和检查。
十、乙方工作及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和有关资质文件。
3、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并具有产品合格证,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要求,并保证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若发现工程使用的原材料中有假冒、伪劣材料或残次品,乙方应无条件更换,并每次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4、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的指令,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程、规范,组织安装施工,并做好自检。
5、做好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施工垃圾和余土,做到工完场清。
6、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出资修复。
7、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间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内无条件保修。
8、认真作好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的管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安全防患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有关规定;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9、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应该由乙方办理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全部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10、乙方负责解决员工的食宿和交通问题,负责保管自己的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和成品,并承担费用。
11、材料、产品到货要通知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其型号、规格、品牌、质量,但并不免除乙方应对所采购材料、设备质量承担的责任。
12、施工中给他人带来损失,凡属乙方造成的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13、负责办理报建、竣工报验。甲方出具有关资料。
十一、竣工验收:
1、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的质量标准。
2、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的日期,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并被验收合格的日期。
十二、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为二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若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紧急情况下应2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逾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处理结果由终端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乙方确认),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维修不及时,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免息)一次付给乙方。
十三、争议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四、违约: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违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3、因为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按要求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工期不予顺延,费用不予增加。若乙方不按要求返工或改正,甲方可请第三方实施返工,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本合同所有违约金,乙方应主动支付,否则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扣除
十五、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乙方属个人、未注册单位的,乙方签字生效)。合同履行后自行终止。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拆除部分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恢复道路及沟槽,阀门井等。
第五条: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为:
第六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以下第 1 项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1、包工包料。
2、预算定额。
3、包清工辅材
第七条:施工工期
有效施工期 75 天, 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工期另行协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签订合同后7日内付50%为预付款,水压试验合格7日内再付40%,验收完毕7日内付清余款
第九条:双方的主要责任
一、发包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电接至锅炉房;无锅炉房以锅炉本体为准10米范围内;
2、组织技术资料审定, 在开工前将施工设计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承包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
3、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4、派驻工程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接手续,负责工程鉴证,解决工程施工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5、为承包方提供生活方便;
二、承包方: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作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隐蔽工程验收通知、施工验收通知,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
3、严格按照施工图、规范标准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竣工和交付;
4、施工期间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5、按规定参加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6、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修理;
第十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承包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施工验收范围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施工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2、隐蔽工程完成后,承包方应在二十四小时以前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未经发包方检查不得隐蔽否则按工程质量不合格进行处理。如发包方12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包方自行检查隐蔽。
3、施工验收标准以国家颁发的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工程竣工后,有承包方通知发包方,发包方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工程总体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有关验收证明手续,工程移交发包方管理使用。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临时停水、停电每次在一天以上的,凭签证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发包方:
1、由于设计变更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返工、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设备积压的实际损失;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有权提出停工报告,发包方不能及时解决,承担一切停工损失。
二、承包方:
1、逾期未完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使用的,每日按合同价款的1‰偿付逾期违约金;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和返工经济,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
2、保修期内发生因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承包方无偿进行返修;因使用或由发包方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进行维修,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交工、工程价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有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经济合同仲裁机构仲裁。
第十六条:其他条款按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四 份,双方各执 2 份 。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全面履行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自愿纳入甲方工程队编制,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履行合同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范围、内容和方式
工程名称:8万吨/年差别化粘胶短纤维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内管道安装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按甲方中标的预算定额直接费进行承包。
工程承包内容和条件:
工程的承包内容包括:8万吨项目界内室外地上综合管线安装工程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
条件:
1、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的一切工序均由乙方负责。
2、管道除锈、刷漆、保温及外层保护由甲方负责。
3、乙方按照工程结算金额给甲方开具发票。
4、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提供宿舍及食堂房间,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为全部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如甲方统一办理,在最终结算时甲方按一定比例分摊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服装和安全帽,乙方统一在甲方库房领取,费用甲方按原价收取。
8、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如不能满足业主、监理和甲方要求,甲方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随时进行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全力配合甲方工作。如调整后乙方仍不能满足业主、监理、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清退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20x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20x 年 月 日;
总工期日历天数暂定: 30 天。
实际施工工期按照业主和甲方施工进度计划执行。
第三条 合同价格及工程量签认约定
1、 本工程图纸范围内的管道安装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量按照河北省20x安装消耗量定额计取直接费合计为准。
2、工程量按施工图纸以施工现场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计量。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程序及最终结算约定
1、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及方法按业主对甲方的总合同及现场拔付情况进行办理,每月月底由甲方对乙方进行验工计价,按完成量的65%支付进度款。
2、在办理末次计价时,乙方必须提供债务(包括民工工资、材料款)已全部清偿完毕的证明,方能办理。
3、最终结算待乙方完成图纸约定工作量以后,业主、监理、质监站验收合格后结算至尾款的95%,剩余5%质保期一年以后一个月之内结清。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保修
1、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标准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的施工质量问题所造成的返修、返工,损失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返修、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施工,施工费用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安全协议
1、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影响较大者,甲方有权更换施工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具体安全事项见《安全生产协议书》。
第七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与业主的总合同和中铁十八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之内部承包合同(二)文本执行。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正本,复本由甲方持有,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 承包甲方管道清淤服务。特订立本合同,矗种鼷以资信守。
一、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
甲方跟乙方协商的管道清淤范围内。
二、服务承办方式和期限
乙方以其公司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的除外】依据合同规定,承办甲方管道清淤工作,并且乙方包工包料【有需水电由甲方提供】,包质量、包安全、包风险系数。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确定具体管道清淤的地点区域,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清理施工场地。
(2)甲方安排人员监督乙方清理施工。对管道清淤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意见并监督乙方进行整改。
(3)在管道清淤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做好管道清淤施工记录;管道清淤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收并在乙方提供的客户验收单上签名确认。
(4)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施工用电源水源。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教育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爱护各种设施。
(2)安全防范:乙方应保证本次施工工程的安全完成,必须做到施工前设置安全线、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后清理现场,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意外,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管道清淤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米 元(含税),按实际米数计算。
2、付款方式:乙方清淤完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五、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则视为违反合同规定。违约方应负责向另一方赔偿因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履行付款给乙方,超过七天甲方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费用(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 5 %)。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⑴、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方式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管辖。
⑵、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方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七、其它事项:
本合同壹式贰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