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甲方)
承揽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制作安装安装地点:
(2)项目实施开始于201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201 年 月 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价:
(1)依据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项目,包工包料进行施工。
(2)甲方若变更设计应及时同乙方对工程价款、工程期限进行调整,新增部分内则按报价表中单价 结算。
(3)合同总造价:(大写)(小写) (单位工程造价参照预算书决定)。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开工前负责人员接通施工现场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
2. 指定专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中间交工项目的验收手续,负责工程验收确认签字。
3.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给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负责看管。
4. 施工过程中,如遇设计变更、下雨、停电、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定工期理因顺延。
5. 工期竣工后,应在接到乙方验收申请三日内,会同乙方进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质量问题,甲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工程视甲方验收合格。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照双方商定的范围,做好材料的制作、供应和管理。
2. 及时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施工时应严格按合同、预算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成和交付。
3. 乙方负责清理现场卫生。
4. 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施工现场的防火、治安工作。
5.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保修保修期内属乙方负责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不含人为性破坏及自然灾害破坏)。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48小时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
6. 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自行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保修期间因广告牌掉落引发的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当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占总工程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2.施工人员进场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占总工总款的 %,计人民币:元,大写: 。
3人民 币: 元,大写: 。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
1. 未能按照承揽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自己应付的责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 工程途中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应采取弥补措施或者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或者其他问题,由甲方自行负责。
4. 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以此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协商解决并以双方签字为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6. 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负责无偿整改。
2. 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日按总价的0.2%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3. 乙方按双方约定的内容、方式完成合同规定的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经过甲方书面同意,若质量出现问题,双方应协调达成解决协议,再行议付。
六、 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七、工程审批手续由 方办理,甲方应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材料。
八、甲、乙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须及时用书面通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后地址送达的通知或其他有关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
九、本协议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工,款项结清,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以房抵工程款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确认,甲方欠乙方中堡子村综合改造工程栏杆、百叶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宏府鲲翔九天项目房屋抵付,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
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
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并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款 399136元,工程质保金不在抵扣范围内。
2、抵付方式为乙方开出所欠工程款全部发票,甲乙双方协助丙方办理房屋手续,欠付款项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如房款超过399136元,超出部分由丙方自行向宏府项目的开发商缴纳。
3、本协议签订后,即表示甲方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了元(大写人民币为: 399136元整)的工程款付款义务。
二、房屋有关状况:
1.具体房号以丙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所发生费用由丙方自行承担。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产生费用均由丙方自行承担。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除抵房款项之外,其余款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双方原合同执行。
四、承诺:
1、乙方同意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2、因房屋质量产生任何问题,由丙方直接与开发商联系,甲乙双方不因房屋质量问题直接与丙方产生任何关联。且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向甲、乙方提出退房或索赔等要求。
3、丙方同意按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其它相关费用。
4、丙方签订此合同时,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均由丙方与开发商直接联系。
五、本协议签订后,丙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即为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分,乙方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丙方:
1.甲方、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a)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b) 项目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编号为 ,合同金额为 万元;上述两份合同总额为 万元,上述合同工程内容均已完成,正在进行结算中,乙方同意以上述合同工程内容的部分工程款购买下述商品房,并转让给丙方。(上述两份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2.丙方知道下述房屋是乙方从甲方以工程款抵付方式取得。
3.乙方要求甲方将上述房屋产权办至丙方名下。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暨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
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潍坊市 区 街 号 项目 号 室 房屋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 万元。
2.抵付方式为双方互开发票的方式抵付,价款应与《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房款一致,该发票仅供乙方指定的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使用。
二、房屋有关状况:
1.该商品房建筑面积暂定为 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测绘单位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单价 元/平方米,房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不论乙方转让给丙方该房屋的单价是多少,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的单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该房屋的具体交付标准以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抵房协议为准。
2.房款中不包括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以及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如有变化。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
3.以上约定的建筑面积如与最终测绘报告记在的建筑面积不符,超出或不足的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多退少补。(具体标准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第 条)
三、原合同工程结算、付款约定:
因乙方承揽甲方的工程的原合同正在进行结算中,若结算额或工程进度款扣减甲方已付款额后余款不足房款,其余款项,三方同意为简化三方之间付款程序,由丙方以现金或按揭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
四、甲方的协助
1、甲方保证上述抵工程款的商品房未因其它事由被查封、抵押或出售;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得因甲方原因导致抵工程款的商品房被查封、抵押,致使乙方权利无法实现;
3、为方便乙方转卖房屋、办理产权等事宜,甲方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将购买人名称直接按乙方要求写成丙方。
4、在原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确定最终结算额,且乙方、丙方将房款全部交齐完成抵付后,甲方与丙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交付房屋的钥匙。
五、承诺
丙方从乙处购得此房,房款交于乙方,并承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关于此房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丙方除结构问题外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房、换房或索取其他赔偿等要求,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丙方同意按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规定承担房屋物业管理费(元/月),不论丙方是否实际入住。
七、丙方签订此合同时,不再享有甲方为其他购房者提供的任何优惠政策。该房屋的产权办理过程中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面积出现误差产生的房款多退少补事项时,三分同意为简化付款程序,由甲方和丙方按照最终测绘面积进行结算。
八、本协议签订后,视为甲方已将用于抵付工程款的商品房实际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抵付行为完成。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产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三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四分,乙方两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日期: 日期
甲方:
乙方:
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开发的和 工程由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施工,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了 。现该工程已施工至主体六层,按合同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 %的工程款。为不影响工程进度,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在 年 月 日前付 万元整。 在后期施工中,乙方垫资四至十五层直至混凝土结构主体工程,中途甲方不再付款。
2、 主体混凝土工程结束经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按原合同约定一个月内付给乙方工程款。否则,甲方按人民币壹万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元/天赔付给乙方。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