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因业务需要,需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供应钢材。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
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板钢。
二、履行期限
材料供应履行期限为 _____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__。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方法
按点支理计的方式验收,偏差必须在国标允许的范围内,超过此偏差范围(小于国标理论质量5)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结算方式及价格
1、结算方式:乙方根据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钢材订购单,每次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取得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按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办理结算手续。
2、结算价格:钢材以“有色金属网”当日钢材单价结算。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根据需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供需求计划,乙方应在甲方提出需求计划3日内将合格产品足量供应给甲方。
2、甲方及时验收和签收乙方按计划送达的材料,不得推迟或无理拒签。
3、甲方应保证运输线路畅通并及时组织卸货。
(二)乙方
1、乙方承诺按甲方实际需求供应钢材。
2、乙方应在甲方需求的时间内及时送货,甲方对乙方所供所有材料采取先检后
用的原则,若所供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对不合格的产品乙方负责退货,且承担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自行组织运输,运输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发票,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即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虚假发票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发票,若因发票引起的任何民事与刑事责任,均有乙方承担全部,甲方一概免责。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违约处理
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按《民法典》有关条款进行调解或申请合同签订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购买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甲方《物资设备采购(租赁)管理办法》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公司承建的项目的 材料供应相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其他:
第二条 材料名称、商标及生产厂家、规格、数量、单价及合计金额
材料名称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概算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
注:
1)上述单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税金、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等)、装运卸货过程中的损耗及装卸运输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费用。
2)若乙方供货数量超过合同概算数量,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超出部分视为乙方无偿提供。
3)最终结算数量按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甲方采取不定时抽检供货数量,若抽检时发现实际数量少于供货单数量的,该批次供货数量按抽检数量最少的作为结算数量)。如甲方认为乙方价格高于市场价格或供方货物质量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甲方可自行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且不承担有关责任。
4)乙方保证上述表格中所列材料不存在侵害他人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的情形,如任何第三人基于上述材料向需方提出索赔或主张任何权利时,乙方应负责与该第三人协商、沟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要求支付或实际承担的赔偿费、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及其他间接损失。
5)双方其他约定: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需方审核。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执行
1、乙方供货时必须提供上述表格中与材料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明及必要的复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材料的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检验须以通过具有相关检测资质的权威部门检测合格为准,并且不低于材料样品标准。
3、关于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其他约定: 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第四条 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乙方在需方指定的时间送达材料的,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送达,但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和接货人:
3.1到货地点: (填写工程地点及项目名称) ;
3.2接货人(甲方指定的材料员必须为四公司在册人员):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如乙方交由非上述人员签收材料的,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日之前通知乙方。乙方送货到达合同指定地点,甲方接货人验收后,双方要签字确认。
4、交货方法:乙方负责将材料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按甲方指定接货人的要求将材料送到具体的指定位置,乙方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关于(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的其他约定: 。
第五条 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时间: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验收。
2、验收方法:乙方材料进场时必须经甲方指定的接货人按合同第三条要求进行验收。质量验收标准:乙方材料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及发包人要求,且须提供与所供货物相符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须加盖供货质检章,且须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经复印人签名),并经监理见证取样送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如经有资质的权威部门检验不合格则乙方无条件进行退换货处理,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材料数量以乙方人员、甲方接货人现场验收核实的数量为准,质量有异议的,由甲方到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合格材料和检测费用,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4、关于验收方法及标准的其他约定: 。
第六条 关于违约责任
1、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不足额的,必须在甲方通知到达的2天内补足合格材料。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 天内未完成补足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停工待料所发生的费用每天 元。
2、乙方供应的材料经检测不符合货物标准的,必须在甲方通知到达的3天内进行退货与换货。如乙方3天内未完成退货与换货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停工待料所发生的费用每天 元,乙方退货与换货 次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材料交货时间延误,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延误交付货款总额的10%计算。如乙方延迟交货超过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赔偿甲方因解除合同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4、乙方由于非甲方的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乙方违约,并承担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提供的每批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书必须与实物相符,如发现不符的,甲方有权延期支付不相符部分材料款,直到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相符的质量合格证明书为止。
6、乙方违约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7、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期限内支付货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延迟支付部分货款的利息,利息上限不得超过欠款总额的 %。
8、乙方必须遵守需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 。
第七条 结算、付款方式
1、采用 银行转账 方式结算。乙方保证该合同中提供的账户信息有效,如有变动,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每批材料由甲方指定材料员验收并开具结算凭证,结算凭证经项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为付款依据。
3、乙方进行每批货款请款时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并与请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___%),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相关义务。
发票上甲方名称:广西启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在发票备注栏标明工程项目名称。
4、付款时间具体为:(提示:具体支付时间由各项目部与供应商协商确定)
5、关于结算、付款方式的其他约定: ①乙方提供的砌块资料及发票需满足建设单位墙改退费要求,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②乙方提供的水泥资料及发票(散装水泥足额发票)需满足甲方办理相关(水泥专项基金)退费要求,否则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提示:采购合同若是这二种材料的其中一种,请选择上述合适条款,如不是以上两种材料采购,此条可予以删除。) ③双方结算时优先支付货款本金。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及票据,连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起交付甲方。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7、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不能跨年度)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乙方其他违法、违约行为影响合同履行的;
4、因建设单位(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终止的,乙方同意在甲方通知到达乙方时本采购合同立即解除。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XX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关于争议解决方式的其他约定:因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存在争议时,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为保证工程项目正常施工,甲方十五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己供合格的材料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有权从其它供货单位采购材料。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 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执 贰 份,甲方执贰份,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领导签字) 法定代表人:
受票方(甲方)信息: 开票方(乙方)信息:
纳税人种类: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种类: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地址: 地址:
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时止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的材料主材的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人民币 ,上述金额为含 %税价格。具体分项价格参见附件1《采购设备或材料清单》。
2、本合同总价为货物运至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价,包含货物价格、工厂监造、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维护费及相关税费。
三、技术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并根据需方要求确定,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有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联合设计文件中的相关技术指标。相关技术文件及图纸参见附件。
四、支付条款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约定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一)每批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二)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
(三)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专用已报税证明单》。
六、货物的交付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联系人: 电话:
4、发货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七、货物的安装和检验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材料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乙方提供的证书中加以说明。
2、甲方在检验的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更换,并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应安排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安装,并提供货物安装的一切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设备或材料清单单价中。
八、货物保修
1、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涉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年。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无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A乙方承担对所供设备或材料系统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B乙方收到甲方报修电话,保证在三个小时内作出技术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质保期维护费;
C对甲方在系统硬件上提出的扩容和升级更新要求,乙方在技术、商务、人力等各方面全力提供充分的配合和支持,力求满足甲方需要。
3、保修期满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3个工作日派人至甲方现场,对设备或材料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
九、保证和责任
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规定的时间内产品质量符合行业要求。
2、缺陷责任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运行证书后的 个月,如果由于乙方产品所涉及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延长,乙方仍应承担免费更换、和改善的责任。
3、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仍须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的响应时间等服务方式为其所提供的设备和系统提供终身的保修服务,服务费用的计取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按时交货,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3、若因乙方无法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及材料,或提供的设备及材料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严重不符,影响该项目的验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7日后,仍未能依约向甲方交付齐其应交付的所有产品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赔偿因乙方不能交货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签订后如,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发生原因和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合同责任,双方亦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协商所达成的其他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身份: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身份: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