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拆迁合同(汇总三篇)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精选3篇)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

为加快建设好_______新村,经乡党政联席会讨论,经过乡政府邀标的方式,由乙方负责该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和保障土坯房改造农户的利益,甲方决定和乙方签订本合同,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提供_______新村______平方米土地给乙方建设____栋小高层,要求户型为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____套,共_____套。

2、甲方需严格执行照农村土坯房相关规定,有效安置土坯房改造用户与乙方一同做好土坯房改造户的安置工作。

3、甲方负责土坯房改造户的申报、审批、办证等相关工作。

二、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关于该项目建设所需的所有资金由乙方自行筹资解决。

2、乙方要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标准图纸建设,不能随意改变图纸和建设要求。

3、乙方工程竣工后,需经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办公室验收后方可交付给农户使用。

4、房屋的销售价格由乡甲方党政联席会讨论的指导价格出售给农户,不得私自定价和抬高定价。

5、乙方不得随意将工程分包、转包、拆包给第三方。

6、乙方须按相关建设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由质量和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安置对象

1、具有______乡农业户口的土坯房改造对象;

2、具有农业户口的长期居住在______乡的农户;

四、相关费用

1、工程竣工后,经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办公室验收后,乙方按每安置一户向甲方交纳_______元基础设施建设费;

2、工程竣工后,经乡危旧土坯房改造办公室验收后,安置的农户向乙方交纳______元建房成本。

五、交款方式:

六、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 月 _____日

建设工程拆迁合同 篇3

致: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系根据中国法律登记注册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北京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向贵司致函.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贵司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符合施工要求等诸多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形,贵司的诸多原因,使工期延误;根据贵司与委托人签订的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14.2.114.2.3条款的约定,委托人可以终止合同.现贵司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经撤离工地现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于贵司不支付其工人工资及其他种种原因,贵司的工人罢工并聚集在委托人的办公室门口聚众闹事要求支付工资,委托人无数次联系贵司,均无音,委托人替贵司垫付了工人工资199657元.

有鉴于此,本律师代表委托人函告贵司:

1.终止与贵司的合同关系;

2.经工程核算结算,贵司应该返还委托人工程进度款279281元;

3.支付委托人为贵司垫付的工人工资199657元。

考虑到双方的合作关系,在本律师调解阶段,委托人要求贵司在自收到本律师函七日内对本律师函所涉内容做出书面回复,否则委托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就贵司的违约行为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追究贵司的法律责任,并就委托人可能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贵司进行追索。

专此函告,望贵司慎思并妥善对待,以免诉累。

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