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工程合同模板汇总(通用17篇)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乙方承包范围:整栋楼砖砌体、内墙外墙抹灰及外墙贴瓷砖等工序。
二、 承包方式
甲方以单做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中甲方只提供合格的材料,乙方施工中产生的任何工具由乙方提供。
三、 承包单价
1、 砌体单价按每块砖元/块计算,双方现场清点为准。
2、 内墙抹灰每平米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3、 外墙抹灰打底和贴砖所有工序在内每平方米41元,所有洞口面积扣除,由甲乙双方现场测量为准。
四、 质量要求
乙方应该严格把好质量关,保证一次验收合格,因施工质量不合
格造成返工、材料及人工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只提供技术指导。内墙抹灰要求垂3cm、平5cm,外墙垂5cm、平8cm.
五、 工期要求
在45天完成,即合同签定之日起,除停电、停水等原因工期顺延。正常情况延期一天罚500元/天,提前一天奖励200元/天。
六、 文明施工与安全
乙方必须严格把好安全生产关,采取安全施工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发生,施工中的发生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每天保持现场清爽,不能有任何材料浪费现象。如经发现,甲方可根据浪费材料的原价加倍罚款,乙方在施工中应与甲方和其他施工组团结相处,不能在工地上和任何人发生争吵、打架事件。
七、 验收结算支付方式
本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一个星期内进行验收,20天内进行结算,在一个月之内付工程款的95%,保质期6个月后付5%,施工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拨工程款。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发包方:县农机监理站
承包方:杨海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16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9月25日
竣工日期:XX年11月2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年4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赛什斯镇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中所有的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室内所有一切强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电的全部安装工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从低压配电柜至室内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以及从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施工图中从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铁丝,线管接口、线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协调有关部门乙方进场前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乙方工作
1、开工前天,向甲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与甲方进行现场交底。(或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开工前天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以后按月、周提供月、周进度计划。
3、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理、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费用及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6、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点。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由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装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条例》。
五、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六、质量标准:
1、适应于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①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2、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七、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八、合同造价及付款方式
合同工程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进场_____________天,甲方付生活费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3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5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进度达到总工程量的8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余款待乙方工程量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除留3%的维修金后一次性付清。维修金在乙方完工并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付清
九、合同一式贰份。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豪庭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豪庭房屋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路号。
3、工程范围:本工程涵盖豪庭部分住宅楼屋面、外墙体漏雨及室内墙面、棚面发霉维修等工程,具体内容见附件: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
4、合同工期:开工日200×年×月×日,竣工日200×年×月××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甲、乙双方依据上海市20xx定额进行结算,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为支票。
2、合同签订且乙方正式开工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暂定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3、施工完毕且竣工验收合格并且工程交付使用后十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结算,结算值经甲方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60%。
4、乙方维修过的部位经过一个雨季过后,未发现渗漏、发霉现象,甲方于200×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值的95%。
5、剩余5%工程款留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十日内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将保修金余额无息返还给乙方。
6、甲方每次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工程款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5%,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乙方保修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上海××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经办人: 经办人: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消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告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如甲方需设计变更或增减预算项目,应提前通知乙方。由乙方出具变更单,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增减相应的工程款。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YJG33-97)等国家、省制订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及省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并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材料和工费损失及工程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按项目报价执行。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面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1)工地开工前付元。
(2)工程进行一半时付元。
(3)工程结束付元。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经甲方按预算材料及乙方提供的样品标准验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2对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乙方使用后,如甲方提出更换或提高标准,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增加的施工工费及材料费。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中安全问题乙方自检,自负责任,乙方对自己的人员自行约束,服从甲方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防火:由于乙方施工不慎造成火灾,由乙方负全责,并对甲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第9条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
9.2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4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保修期年,保修范围:双方约定的乙方所施工项目,人为损坏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金为全工程款的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外部关系(城管、消防、规划、等)由甲方协调
(6)装饰施工工程付款附件
甲方:
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
代理人: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经办的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
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如甲方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四、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经办的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5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二、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3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三、本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六、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技师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七、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15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30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15天内,工业建设2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经办的银行审定拨款。
八、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保修第一个采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九、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二、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政策的规定,另行协议。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选择下述第( )项处理:(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附则
一、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标工程,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签订合同。
四、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合同附件
一、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全部施工图纸。(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图预算。(合同正本及建设银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一览表。
五、有关协议:
六、有关补充合同:
第十条 合同份数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并分别报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建设单位(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单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 工程的水电安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在经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二、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含所有辅助材料)、包设备、包工具用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施工风险、包技术资料整理、包交工验收、包综合治理等。
三、工程承包范围
1工程设计图纸与设计变更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具体工作内容:
①材料场内运输、装卸。
②施工图纸中安装内容:
依据设计图纸和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所有的上下水、暖气、消防、强电、弱电预埋等)及一切配合和设计变更等工作内容。
③所需的结构预留洞口的留设、预埋件、管线槽口开凿、补槽及施工后的现场清理等工作。
④施工规范及常规要求。
⑤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或返工重做。
⑥成品保护、设备调试、竣工交验。
⑦文明施工要求的场内整齐、清洁等工作。
⑧与其它工种的配合施工。
⑨预留管道洞口的吊模及混凝土的浇灌(若甲方施工则扣除乙方该部分工作的相应费用)。
四、施工用具管理:
①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提供现场及楼层固定电源箱。
②乙方自备安装工程所需工具及劳保用品。
五、质量要求
1.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施工规范和当地主管部门的其它有关规定,作为本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
2. 乙方发现设计有误,须立即向甲方提出,在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3.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在各次质量验收中提出的所有整改意见,并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至符合要求,乙方若拒绝或拖延整改,甲方视情节轻重有权对乙方作出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服从。
六、双方职责与权限
㈠ 甲方:
1. 甲方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及清洁卫生进行检查验收和监督管理。
2. 切实解决好施工用水、用电、垂直运输的矛盾,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3. 提供住宿方便(住房及水电费由乙方自行解决)。
4. 制定施工计划。
5. 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
6. 提供水电暖完整完整图纸2套(竣工图一套)。
㈡ 乙方:
1. 乙方应按图纸设计规定的要求自行组织购进、使用质量合格的材料进行施工。
2. 乙方组织有资质证的技术人员、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等有关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3. 乙方应保管好自己的材料,预防丢失,材料的保管与堆放、工人生活用品、用具等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七、合同价款
1. 乙方承包栋楼的建筑面积约为: 万元,每平方米为 元,最终按实际工程量以实结算,工程造价最终以甲方与业主方结算价为准。
2. 工程量结算按20xx年河南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及施工期内的有关的文件规定执行,以工程结算总造价下浮15%作为甲方的综合管理费用(含税,除此之外, 乙方不在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八、付款方式
1. 主体施工;一、乙方垫资施工至主体十层时,甲方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二;以后每施工一层甲方按该层乙方承包总价每平方米的30%的80%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2. 安装阶段:一、水;每施工完十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1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二、电;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的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三、暖;每施工完五层按乙方承包每平方米总价30%的80%,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河南省20xx年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和有关的最新文件规定及所完成的工程量(工程总造价下浮15%)结算给乙方,结算造价按甲乙双方和业主方最后审定的造价为准,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下浮15%后)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4. 乙方保修期(以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保修期满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质量保修金(无利息)给乙方。
5. 乙方承包的本安装工程在竣工验收备案后负有保修义务,凡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所引起的所有修补工作,均由乙方限时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甲方可另派专业人员维修,所有费用从乙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6. 订立合同后乙方必须交 万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进场交 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主体结构至10层后,甲方退还给乙方履约保证金的50%,主体结顶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的全部履约保证金。
7. 以上合同不包括现场变更,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甲方需要工期顺延,变更造价按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执行。
8.如甲方不能及时拨付工程款造成的工程进度滞后,乙方概不负责,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附注:每平方米承包总价的分项比例为:1、主体 30% 2、水 10% 3、电 30% 4、暖 30%。
九、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如发生重大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竣工后此协议作废。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联系电话:代表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临沂华能冷库工程公司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约定的冷库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建冷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金额等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工期起算日期: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计算。(除发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顺延、怠误工期。)
三、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价:工程总造价为附件的确认价格,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调试、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项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价上涨或下跌而变动。
2、付款方式:
①、总价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笔款:总价款的60%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合同签署后3日内支付。第一笔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笔款:总价款的3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50%后3日内支付。
第三笔款:总价款的5%即元人民币(¥);支付条件:工程完成100%后3日内支付。
②、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账号)
四、甲方义务
1、在施工前负责施工场地的平整,协调相关相邻关系,具体介绍场地及地下管线情况;
2、在施工期间给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场地。
3、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4、接到乙方验收的通知后,在3日内予以验收;
5、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义务;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对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免责;
7、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在2天内予以回复或解决;
8、不得对乙方的施工故意进行刁难,对乙方施工的监督应不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变更设计,需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对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资料,进行必要的及时审核,以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
11、提供冷库工程的平面布置图。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甲方提供图纸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核及时解决问题。
2、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负责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保修等。
3、乙方应保证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且需经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认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应将所供设备材料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若有)等交付给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须视察工地并详细了解工地各种环境:结构、排水、电力等系统,如现场情况与图纸不符,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沟通。
6、乙方保证安装施工人员均为专业的熟练技工,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必须负责免费调试,保证无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设备,在交付前由乙方应负责保管,并负责将场地清扫干净。
六、工程设计的变更
1、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变更设计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联。否则,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八、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设备进场时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
2、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和国家有关标准采购,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对材料设备的质量担保责任不因甲方的确认而减轻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九、竣工验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提请甲方组织验收,甲方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是乙方请求付款的.必要凭证。
2、在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离场,工程自移交后毁损风险由甲方承担。
3、若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
十、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拾贰个月),自验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人为因素除外),乙方负责免费保修及更换配件。
3、保修期内工程或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修复(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按质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过甲方验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予以修复;对设备存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瑕疵,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3、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若逾期不支付,须向乙方承担未支付款项10%的违约金,但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不受此限。
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验收并在合理的期间三天内不进行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二、其他条款
1、若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对本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删除。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组成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为一年。
5、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附件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临沂华能冷库工程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负责人:
乙方(承租方):
住所:
负责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 (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_________;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1、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_________产品的生产。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
2、该厂房租金_______年内不变。自第______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3、乙方应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所有与使用该厂房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时进行维修。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 厂房返还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___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转租、转让
1、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2、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约定,任何一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3、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4、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拆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xx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发包方(甲方):鸿涛安县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宏钢玻璃
因甲方在花荄原味食府店面装修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购买乙方的玻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原味食府玻璃安装工程
2、合同内容:门柱采用8毫米黑色喷漆整体玻璃,正立面需要喷字,费用:120元/平米;门头采用5毫米黑色喷漆玻璃,费用:100元/平米;室内柱面中部茶镜刻字,费用:110元/平米;室内装饰柜隔板10毫米玻璃磨边安装,费用:80元/平米;喷漆玻璃需要喷字的部位,每平米适当补贴。
3、供货及运输方式:乙方包运输和安装,甲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成品,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必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玻璃需先封釉再喷专用玻璃漆,接缝严密,打胶工整圆润,玻璃必须先封釉再喷漆,安装必须安全牢固,如因玻璃安装不牢固导致的安全责任须由乙方全部承担。
5、工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工
二、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何成贵为驻工地代表,负责验收货。
2、按约定付款。
三、乙方工作:
1、乙方 唐世红 为乙方代表,负责工程所有事宜。
2、乙方安全责任自负。
四、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付款方式:在20xx年6月 9 日前甲方支付乙方预付货款1000元整,完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总造价的95%,余下5%尾款作为质保金,3个月后支付。
五、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按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的2倍进行赔偿。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安县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xx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包括河道正项土方施工以及为完成正项土方工程的附属工作内容,含打、拆坝,排水结合填筑防洪堤、围埝等)。
四、工程标准:1、河道标准:底宽_____米、底高程______米、坡比_____。按照河道施工规范,中心线最大误差为±20cm左右,河底高程误差不大于+3.0cm----20cm,平均值不高于设计高程;底宽±30cm,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底宽;局部坡比1:n(1±5%),整体坡不陡于设计值(1:n),其它按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执行。2、其它要求:
五、文明施工及工程安全:乙方应认真做好文明施工,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责任发生的经济赔偿和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
六、施工时间:本工程自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七、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工程暂定施工土方总量________m3,综合单价为______元/m3,暂定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元(小写元)。分期付款方式为。工程最终结算以监理核定的工程量为准。
八、双方责职:
甲方责职:
1、甲方在开工前,按有关文件、规范明确工程施工相关任务和要求。2、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开工申请书或开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审查和批准。3、甲方应按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协商一致的意见提供乙方组织施工的相关条件。4、甲方应按本合同所明确的付款办法,按时付款。5、甲方应及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协调工作。乙方责职:1、乙方保证按合同(含招投标文件、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书)的内容,按期保质完成工程任务,逾期完工按元/天扣罚违约金。2、乙方在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包括: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屡约保证金元;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开工报告等。否则乙方不得开工,若乙方三天内不办理上述手续,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3、工程施工期间,如乙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工程施工,甲方除不结算已经施工部分的费用外,并扣罚履约保证金。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积极做好矛盾的协调处理工作。
九、其它:
十、本合同未涉及内容,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在原签定通用合同的基础上签定本补充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一起使用,补充协议中的条款约定与原合同的条款约定有相抵触时,按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本工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它 平方米,均为 层住宅楼,均为砼剪力抗震墙结构,基础采用桩管基础。
二、承包方式
2.1、本工程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2、本工程采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预算总价承包方式(本补充协议允许调整的项目除外),工程建筑面积按约 平方米计算,以本协议签订前甲方提供的图纸为准,经双方协商,工程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 万元),工程结算总造价按本协议5.1条确定。
2.3按甲方经审核的施工图纸范围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承包总价仅包含土建、水电安装工程。消防、电梯、弱电、道路与绿化工程和专业工程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乙方施工,若甲方委托第二家单位施工,则乙方按其承包结算价的3%收取总包配合费(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该配合费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给总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3.1、工程结算依据:根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单,设计修改通知,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按《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
3.2预结算办法:按相应工程类别套用:土建工程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执行《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附录表》及或xx区造价站颁发的有关计价规定进行计价,材料价格按《或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发布的信息价作为结算依据。
3.3预结算取费标准:
(1)按惠州市的《二类建筑、装饰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和《二类安装工程综合取费标准表》执行,利润按定额规定35%计取。
(2)按总工程价上浮3%计取。
(3)措施项目费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均按定额规定上限的标准计取,其中赶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其它费用不计取。
(4)其它项目费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按3%计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结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剔除设备购置费),其它项目费中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其它费用一律不计取,园林绿化工程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5)规费中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意外伤害保险费按定额规定的标准计取。工程排污费不计取,但水电费按实际缴费的单价调整。噪音排污费、防洪工程维修费按实际发生,凭政府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列入计价程序。
(6)税金按照当地政府文件规定套用县城(镇)标准3.35%计取。
(7)水电安装工程按定额规定的上限标准计取利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保修费、工程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定额测试费。税金按3.35%计取,其它一律不计取。
(8)施工过程中如遇计价办法和标准浮动,本工程计价办法和标准仍按本协议执行,不作调整。
3.4人工工资暂按惠州市规建函[]351号文件执行,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新的调整文件,则按分段计算。
3.5、施工图预算由乙方编制,经甲方审定后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作为本协议
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
4、本工程结算允许按调整造价的项目如下:
4.1、主材价差调整
施工期内本工程主材价差按《或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进行调整。价差每季调整一次。调整材料数量按实际使用数量计。
4、2、人工费调整
施工期间内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依据文件规定按实调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有出入的项目定义为修改工程,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基础超深、工程签证、桩基深浅变化、已施工完的项目重修改图纸造成的增减工程量、图纸外增减的工程量,经监理、甲方批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修改工程当月由乙方报送修改预算给甲方指定人员签字后生效,修改预算按原预算计价方法计算。
5、工程结算总造价:
5.1、工程结算总造价=甲乙双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总价±按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并经甲乙双方商定的调整价。
5.2、调整价的计算:按本协议约定的可调整项目,乙方应在可调整项目实际完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甲方报送调整项目预算书,监理、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对调整项目预算书明确批示并确认,逾期则视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见,乙方的调整预算直接进入结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完成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至85%的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2、砌体及室内外装修部分按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在本月28日前报给甲方,甲方在7天内审核完毕,甲方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给乙方。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十五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的工程款,余款3%作为工程保修预留金,预留金预留期为二年,二年到期后15天内,如乙方无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返修并经验收合格,则甲方无息返还预留金给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定的保修责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资金较大,如甲方以该土地做抵押进行贷款必须经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对房产进行了预销售,甲方必须将预售款所得的50%支付给乙方作为工程款。
5、若销售形势缓慢,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额及时间付给乙方银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违约。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具有法定开工时间的开工令为开工的前提条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将基坑开挖平整交付并确保“三通”之日开始计算,基础至主体结构封顶(不包括砖砌体工程、屋面机房层、女儿墙、架构)日历工期为12个月,装饰装修和安装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日历工期为6个月,总工期为18个月(即540日历天,从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温天气)、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的可以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实顺延,停工超过7天以上,甲方必须赔偿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给乙方。如乙方因无法垫资等原因停工属违约,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乙方申请延长工期时必须及时报告给监理和甲方,甲方和监理在接到报告后经审查符合上述约定的顺延工期条件的,须自接到报告之日起7日内签署顺延签证。
六、施工管理
1、乙方应当提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料给甲方并且应将这些人员派驻施工现场,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调走。
2、乙方施工现场应当为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供合理办公场所。
3、乙方施工应当服从甲方代表和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挥,与其它施工单位协调施工。
4、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工期计划控制好各阶段形象进度的工期。除土方开挖基坑防护以及基础工程、检测工程外,其它阶段工程不能按约定工期保证工程进度,拖延5天还不能改正的,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协议违约责任条款处理,总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励乙方 伍仟 元,乙方每推迟工期一天则罚款 伍仟 元,工期以实际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5、施工队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应向甲方及监理公司报知施工程序。所有材料在进场使用前应先报甲方或监理公司,先验后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应经甲方或监理公司同意后执行,并签字认可。
七、检验与检测费用
工程的桩基础检测、空气检测、门窗三性检测、安装原材料检测等费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余所有工程检测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1、发包人违约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
2、承包人违约除按主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执行外,还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如下:
(1)乙方在带资过程中资金不足,未按双方协商的垫资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甲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退场,则每迟延一日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2)甲方根据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约退场,则甲方对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进行结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未如约退场,则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结算给乙方。
(3)承担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该楼不能如期竣工,并导致购买该楼的业主不能如期收楼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赔的全部赔偿金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
(4)承担向甲方赔偿由于乙方原因所造成该楼不能或未及时竣工导致该楼盘不能如期发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规范、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和验收标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导致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九、其它应予约定的事项:
1、甲方如另行发包门窗工程,则门、窗制作安装后,框边灌浆、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严格按要求和规范处理。如出现渗水等质量问题,由本补充协议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消防安装工程如甲方另行发包,因乙方土建装修有沙浆粘结或弄脏已安装好的管件及设备时乙方应负责清理干净。
3、弱电、电梯安装工程的管件预埋由乙方负责。
4、设备安装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负责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负责完成。
5、本工程未验收前和验收后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墙面开裂、空鼓或脱落,导致装饰面或油漆反碱变色、退色或开裂,空鼓、脱落导致渗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质量问题时,由乙方无偿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为止,并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清理、清洁运输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个施工现场和建筑物周边的建筑垃圾及余土残渣进行清运,不得累积堆放,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清运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和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验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协议负责的工作,应按工序在总工期的期限内完成且确保质量。
9、乙方与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间的工序协调可自己解决,但如无法达成一致,则按甲方的意见执行。
10、根据广东省建设印发的《广东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导则》的通知(粤建管字[]132号),乙方须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用按本补充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十、本协议条款如与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则以本补充协议条款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协议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工程顺利完工,根据施工安排,甲方将_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使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为确保优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的总体目标,同时也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数量及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3.总工期为:日历天________天。
4.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与工程造价
1.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价详见附件一《工序单价承包一览表》。清单所列单价应视为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所进行的所有工作项目。
2.工序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场管理、施工调遣、小临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合同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他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人微言轻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不再另行计价。
4.工程实际造价按甲方施工技术部门签证的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单价计算。
5.本工程造价单项价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甲方代交,其他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之前,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不少于合同造价10%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以进场设备作为抵押,应按照担保法规定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手续)。
2.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剩余部分在乙方所承包工程施工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佣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不足部分从保留金中扣除。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结束并结算完毕满一年且甲方撤离施工工程现场后付清。
第五条 计量支付与工程结算
1.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进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总造价的5%转为工程保留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甲方有权对已经批复的任何一期计量支付的错误进行修正。
5.工程竣工结算以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为依据,按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认可的工程数量结算。
6.开工前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施工期间不向乙方预支其他任何费用。
7.本工程保留金的比例为结算工程总造价的5%。缺陷责任期为甲方交工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工程保修期为行缺陷责任期满之日算起五年。甲方将在业主保留金支付后一个月内支付乙方保留金。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或缺陷责任期内存在质量问题或发生过等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留金的比例和延长保留金的支付时间(最长可在保修期满后支付)。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或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进行处理的费用从工程保留金扣除。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字认可的项目;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的采用等)。
第六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一)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
1.甲方供应的主要材料设备,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计算,相应款项在甲方拨付乙方工程款时予以扣除。凡甲方统一采购的特殊材料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购,一经发现自行采购将按所列单价的两倍进行处罚,且自购材料设备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严禁将材料出售。乙方超过计划使用材料设备2%的部分,甲方按合同执行期间市场最高价的2%对乙方加收资金占用费、采购保管费、补材料差价等费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应材料,一经甲方发现将按合同执行期间两倍对乙方进行处罚。附件二《甲供材料单价汇总表。中未列明的材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对工程质量或工程进度会有重大影响的材料仍由甲方统一采购。
2.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电费按1.0元/度收取,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二)乙方的材料、设备
1.乙方按合同规定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材料。委托甲方进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自行检验的项目,其材料、设备应满足业主、设计、监理要求,并应得到以上部门的认可,否则甲方按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处理。
2.由于乙方原因或技术需要拟代用的材料,必须报请甲方批准,超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使用一方的材料和机械按附件二《甲供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4.乙方保证按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中要求的设备型号、数量和时间进场。若乙方机械不能按时进场,按乙方违约处理,甲方将视情节按乙方未进场机械每台套每天对乙方处以不低于_________元的罚款,并至直将乙方驱逐出场,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设备,乙方必须按要求增加。
第七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_________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7.甲方使用乙方的人员按附件三《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汇总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8.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过程遥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9.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八条 施工图纸
1.甲方在开工前5天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复印的施工图纸。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和有关材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正式开工前由乙方会同甲方共同审阅,施工中如有疑问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请示,由甲方专业工程师负责解释。
3.非经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不能作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据。
4.变更设计按甲方专业工程师书面提供的变更设计文件为准。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据设计图纸自行绘制的施工用图纸,必须报请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甲方的工作及责任
1.申请项目开工报告,审批单位工程和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2.编制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乙方报送的工程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并对乙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
4.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甲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验设备和人员,并负责对乙方的试验检验进行监督。
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和要求,供应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设备。
7.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及时组织对工程数量审核、签证。
8.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拨付和结算工程价款。
9.按有关规定组织和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0.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协调本工程其他施工队伍,减少相互干扰。
11.审核乙方自行绘制和设计的施工用图纸。
12.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或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3.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具罚款票据。
14.协助乙方协调地方关系,费用由乙方承担。
1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会同监理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条 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编制施工方案报送甲方,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2.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4.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5.按期向甲方报送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年、季、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6.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7.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约定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8.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9.按照规定提交所需施工资料和竣工文件。
10.及时提报计量支付报表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竣工结算。
11.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12.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3.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第四条3款进行处理。
14.妥善处理与地方政府及村民的关系,避免产生矛盾和激化矛盾。
15.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放所雇佣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运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按甲方贯标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设立专职质检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和检查,服从甲方在质量方面的统一管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设计文件、现行技术规范及相关工程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专业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抽查和重点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检查条件。
3.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术规范检查验收,工程质量保证合格率100%,优良率达到95%以上,并达到甲方项目质量计划的质量目标。
4.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若返工后仍达不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给于_________元/次的罚款。
5.甲方对乙方有质量否决权,乙方服从甲方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奖惩。
6.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质量检查、质量评定资料的填写与签认,并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7.乙方的质量管理(包括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过程控制)及其资料要与甲方保持一致。
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9.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工程检查与签证
1.甲方专业工程师在对工序检查前,乙方应严格自检。
2.乙方自检合格以后,按规定格式填写工序检查证及附件后(检查证的填写格式及其完备性、文整要求要服从甲方的指导与监督检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下道工序施工。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及附件与实际不符,甲方专业工程师不予签证,待乙方改正后重新检查,合格后方可签证。
3.乙方未按规定通知甲方专业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即进行检查即进行后继施工的工程需要新检查及返工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并给予乙方不少于__________元/次的处罚。
第十三条 进度计划
1.乙方应在收到图纸5天内,根据合同的总要求和分阶段工期要求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工程总体施工计划,并报甲方审核。
2.乙方在接到甲方下达的年度、季度施工计划5天内,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细化的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并于每月20日前提出下一个月的工程进度计划。
3.乙方必须按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完成任务若无不可抗力影响当月完成不足下达计划的80%,当月不予计量支付,并按差额的3%进行处罚。为完成甲方下达的计划,但完成超过计划的85%,不进行奖罚。
4.甲方下达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阶段性施工计划),使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甲方根据业主要求的工程实际需要安排的阶段性施工计划,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乙方必须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开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前10天,书面向甲方提供延期开工理由和要求的报告。甲方如不同意延期开工的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7.在必要进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时停止施工。并在5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在接到甲方代表书面复工通知后继续施工。
8.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或未能按甲方及业主阶段性工期要求完成全部或部分工程应承担逾期完工的责任,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格的0.5%/天向甲方支付拖延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同意后工期方可顺延。
9.乙方无任何理由要求总工期顺延(甲方同意例外)。如总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10.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赶工费用。
第十四条 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买的人向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作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8.乙方对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现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设计变更增减
1.当现场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数量时,乙方应立即提出书面报告报甲方技术和计划部门审批,并要得到甲方负责人的签署认可。若因乙方未能及时报告造成工程量无法准确计量,甲方将不予认可。如乙方自行增加或改变设计,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当现场设计变更、减少工程量时,甲方按业主通知或批复的工程量相应减少,计量与结算时按减少后甲方工程部门复核过的实物工程量计算。
3.若无甲方变更通知书或者甲方签认的书面变更通知,一切增加的工程数量均视为无效。
4.变更工程项目如果分包清单中有单价,招待分包清单单价;如清单无合适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施工方法的改变一律不予调价。
第十六条 环境保护
1.乙方在施工中取土、弃土、排污等必须按设计文件和甲方与当地相关部门签订的有关协议和要求进行处理。
2.乙方应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保护施工现场环境,避免和减少因施工方法不当引起的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一旦发生,其后果乙方自负,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必须避免乱拉、乱弃、乱排,由此发生的纠纷、处理费用及其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十七条 文物保护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尽快通知甲方,并由甲方与管理部门协商处理意见,在12小时内通知乙方。延误工期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补救措施。
第十八条 工程转包与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九条 违约
1.因甲方责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的,合同工期顺延,没有费用补偿;乙方也郑重承诺:决不因合同工期延长而向甲方索赔、追加任何费用。
2.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不能继续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终止合同,甲方有权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5.若乙方在施工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视为乙方违约。
6.禁止乙方通过各种关系给甲方在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中施加压力,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7.乙方进场的机械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便调离本工地,若中途发现乙方施工机械私自调离本工地,视为违约,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罚,直至将乙方清除出场。
第二十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主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新生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___________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开展廉政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廉政建设工作,杜绝经济犯罪行为的发生。
2.乙方应配合甲方及当地政府做好防非典、防禽流感和其他突发疫情的防疫工作。
3.本工程水费、电费、人员交通住宿治安卫生费均由乙方自负。
4.若乙方达不到甲方质量或进度要求,并且不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将进行任务调整。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此费用从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5.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所有相关方面的管理。
6.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作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7.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8.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9.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10.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做好有关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合同单价、施工合同、支付情况、验工计价资料等的保密工作,严禁向无关人员(包括其他施工队伍、地方有关部门和人员、甲方未明确的知情人员等)泄密,如果发生泄密情况,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对乙方进行任何惩罚(包括终止合同)。
第二十二条 补充协议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根据实际和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经双方确认的电报、会议纪要、施工图表、技术交底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三条 合同附件
1.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暂定)
2.附件二:《甲方材料设备单价汇总表》
3.附件三:《人员、机械台班单价表》
4.附件四:《人员、设备进场时间表》
第二十四条 争端与解决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乙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对方均可提出协商,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发生诉讼,选择法院是_________ 省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均签章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并将工程结算费用支付完毕后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签约地点:_____省____市
乙方
乙方代表___
提示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承包人(乙方)须提交其营业执照副本供发包人(甲方)核验,同时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双方应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四、所有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资料,不限于合同、变更协议、材料验收资料等,双方至少各持一份原件。
五、家庭装饰装修每个隐蔽工程结束前都需经双方共同验收。工程竣工后,须双方共同验收签字认可,房子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及时整改。
六、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发票。
七、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变更、材料变更和工期变化,都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为依据。
八、建议甲方按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工程款,且保留5%-10%的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户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套内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造价
本合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明细详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工程竣工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
5.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二条工程图纸和工程变更
工程图纸由_____________方负责提供,施工前_____________日工程图纸必须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期间发生的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和工期的任何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变更工期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开工_____________日前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2.负责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和交纳应当由甲方支付的有关费用。
3.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及工程地点钥匙,保证工程地点通水通电并确保正常使用。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5.竣工验收前甲方不得擅自入住。
(二)乙方义务
1.全面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2.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施工中应妥善保管甲方留存的家具、陈设以及工程成品、设备;在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
第四条材料设备的提供
1.材料、设备应当符合《工程报价单》的要求。
2.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3.若一方对对方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异议方先行垫付;经检测不合格的,则由对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方式
1.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当符合以下标准: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
(3)《XX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验收方式由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本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双方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约定,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后开具收据;工程款结清后,乙方应开具税务发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应当向乙方支付欠交工程款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天,应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___元违约金。
4.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返工,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经甲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完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XX市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或者迳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序号
项 目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材料提供方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备注:此表为样本供参考使用。
附件二:隐蔽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名
称:
工程地点: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附件三:工程竣工验收单
验收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竣
工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甲方签字:
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 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合同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 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合同,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合同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十五、 索赔和争议
1) 违约的处理:
除不可抗拒力外,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违约行为,由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总造价的0.5%每天计收,但误期赔偿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 索赔
除非双方合同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3) 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 合同解除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 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应支付的工程价款。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贷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贷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七、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八、 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