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汇编3篇)

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精选3篇)

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 篇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与项目发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双方就项目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项目分包双方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香山国际游艇会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会展中心北侧,香山南侧

工程工期:从生效日期起贰个月内完成

工程分包范围:

钢筋制作安装,模板安装及拆除,混泥土浇灌及沙包围护堵塞(外港池护岸灌注桩表面衬砌施工后必须保证现浮桥安装的安全间距,否则承包人承担衬砌凿除)包括施工图纸虽未明确但按有关规范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内容。发包人根据需要调整承包范围中的单项内容或增列本工程有关的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时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分包方式:

按本合同约定范围(包人工费)

工程质量:

如有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返工、延期、材料浪费由分包人承担责任,不得有异议。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单价:

按实际每米计算,820元/米,有超高4.2米以上按平方米计算,205元/平方米。

付款方式:

1、 分包人在进场施工顺利后付预付款20万(贰拾万元整);

2、 按200米付80%,验收合格后付20%,可按实际情况预支生活费。

分包责任:

分包人在施工期间因自身问题造成工程延期损失由分包人负责,不得有异议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施工,自行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分包人必须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安排控制,检查及协调本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分包人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分包人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项目发包人提供或租赁给项目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设计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萤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铁工程的设计项目合同 篇3

委托方:

承接方:

一、设计项目:

展位展板设计项目

二、合同内容:

1. 委托方提供展厅的基础尺寸及文案,提供相关图文等内容;

2. 承接方安排设计、修改,最终向委托方提供设计方案的电子文档(可直接用于印刷或制作 的专业电子格式文件);

3. 委托方安排承接方设计工作时,需给承接方预留3-4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承接方也需尽早完成委托方工作要求;

4. 需承接方协助印刷等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另计。

三、交付内容:

展板设计终稿的电子文件(印刷制作)。

四、费用

设计费为:

五、付款方式:

设计完成,委托方交付全部合同款人民币

六、内容变更

委托方应在承接方策划、设计开始前,对项目策划、设计所涉及到的风格、内容,做相关要求。策 划、设计进行中如对内容、页数、风格有较多改动,承接方有权要求增加费用。对于整体内容不变的前 提下的局部调整,已在本合同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费用。

七、保密条款:

在委托方付完款后,该策划及设计的产权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提供给承接方的资料及样品也在保 密之列。无论委托方及承接方,在没有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对外泄露本项目资料。

八、知识产权:

所有图文均由委托方最终审定负责,以委托方签字稿为准。

九、有偿服务条款:

承接方为委托方策划、设计的方案为有偿服务,委托方没有采用的承接方方案,委托方应返还承接方, 并不得私自复印、拷贝或使用。

十、合同纠纷

本合同自签署起有效,在执行协议过程中,若双方发生权益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 相关机构提请仲裁。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完成,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方执一份,承接方执一份。

委托方确认签署(盖章): 承接方确认签署(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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