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市、自治区) 市(地区) 县(区) 经营 。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
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 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
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
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加盟费(或信誉保证金)元。
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十天内商品清还甲方,甲方十天内无息退还加盟费给乙方。
第六条:收益分配
合作后“ 店”所有营业额%规甲方所有, %规乙方所有。
第七条:结算方式
第八条:关于违约及退约规定
1、违约规定: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全部加盟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抵扣加盟费。
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另一方损失,另一方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加盟并交纳加盟费之后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申请退出,乙方在加盟前应做好本地市场调查,结合自身社会关系背景、业务操作能力依情况而定,以避免浪费双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九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乙方的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仓库地址变更以及其它有关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