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零件委托加工合同(精选25篇)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20__年09月13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11年 08月27日至 12年 08月 26日
甲方:乙方: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 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 小时 (按 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 %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 叁 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 拾 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帐号
委托方: 贵州宏奇药业有限公司(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王海波
地址:
电话:0851-5866831
受托方(加工方):贵州神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就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药品委托生产加工范畴
1、产品品名:芪斛楂颗粒
2、产品规格为:10g/袋
3、包装规格:10g×9袋×120盒/件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3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给甲方,乙方可视具体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时间由乙方按排,但不能影响甲方提货时间。如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经由双方同意后,乙方方可调整甲方提货时间。
3、乙方应依据提货时间拟定的生产计划与甲方作好沟通,甲方提前作好原、辅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生产需求。
4、乙方应保质保量按时将加工好的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并派出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监督人员,指导监督生产,确保乙方能按照药品注册标准和其他法定要求正确实施委托品种的生产检验操作。
2、乙方按照国家药品委托生产加工有关法规和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产品工艺、制定的各种原、辅料、中药材、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及成品的内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检验,乙方确保每秕产品都已按照药品注册的要求完成生产和检验。
3、乙方质量保证部负责对委托生产的品种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及委托生产品种的半成品、成品进行取样、检验,同时负责对不合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半成品、产品及偏差进行处理,并负责留样与保管。
4、产品的质量控制,(包括原、辅料、包装材、中间体、半成品、产品的贮存条件、生产过程、物料损耗)由乙方进行,并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质保部签字放行后再由甲方质量授权人审核签字放行。
5、乙方负责对委托生产品种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和发运记录及样品的归档保存,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甲方随时有权对上述记录和留样样品进行调阅和检查。出现质量投诉、怀疑产品有质量缺陷或召回时,甲方有权随时查阅所有与评价产品质量相关的记录。
6、甲方给乙方物料损耗规定如下:内包材不得过10%,小包装不得过3%,外箱和说明书不过0.1%,(如果是供应商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有质量问题乙方有权退给甲方,由甲方处理),生产过程有主观质量判决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下时由甲方质量监督人员作最终判定。
7、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进行检查和质量审计,乙方有义务协助完成。
8、乙方不得从事对委托生产或检验的产品质量有不利影响和活动
9、乙方有义务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10、中间产品、半成品、待包装产品、成品适用于预定用途,乙方不得流入市场或作它用。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乙方负责检验,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适用于预定用途,不能流入市场或作它用。不合格产品,包装材料等由乙方销毁。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2天开始供货。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加工费用分品种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计算。
2、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委托加工药品各品种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药品委托批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10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20%,该批剩余 80%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3、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贮存及产品生产过程,如乙方存在挪用或滥用甲方原辅料、包装材料和产品时,不能保证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至生产出合格产品。
4、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协助乙方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指标要求后,乙方应对合同期内生产的所有产品质量负责。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红章)、GMP证书复复印件(盖红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等资料。
2、甲方购置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药典20xx年版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规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并要求赔偿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有挪用、滥用和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产品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及的批产品数量的市售价值确定 。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期付加工费,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每天按1%滞纳金罚款。
第十条 双方共同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确保委托生产的所有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两年。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壹份。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甲方负责人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乙方负责人签字:
委托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加工业务所涉的有关内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拟承揽甲方的产品加工业务,承揽期间,乙方将以自己的人员、设备、技术完成加工业务。
二、合同期限:暂定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期限届满,双方可以顺延期限。
三、本合同系双方之间建立加工承揽业务的框架合同,具体的操作程序如下:
1、甲方有外协加工业务,通知(一般以电话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天内到甲方,乙方确认其能够按甲方要求(包括交货时间、质量等)完成加工业务的,应派人到甲方接收待加工工件(或原材料),办理交接手续,在《外加工通知单》及工艺质量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有特殊工艺质量要求,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外加工通知单》、工艺质量文件等系双方的结算依据,同时《外加工通知单》作为乙方的签收凭证。
2、完成加工业务后,乙方应制作(或填写)送货单,将送货单及与送货单数量相符的加工件(及铁屑等)送至甲方,堆放在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3、甲方工作人员根据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数量点清,并对乙方交货的数量进行签收,但数量签收不作为双方结算加工费的依据。
4、甲方检验人员在乙方交付工件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的外观质量(如尺寸、表面情况)等进行检验,并在交货单上签字,甲方仓库人员凭甲方检验人员的检验凭证,对合格的加工工件予以入库,并向乙方开具入库凭证或在送货单上签字。
四、工件交付在甲方进行,在途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保证金及加工费标准。
1、若乙方系首次承揽甲方加工业务,应在接收第一批代加工工件时,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在 个月后视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归还。
2、若乙方在甲方留存足额加工费,则乙方所留存的加工费即作为保证金。
3、保证金金额不低于 元,不足部分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违约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相关违约金或损失甲方可直接在保证金中扣除。
4、加工费按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进行结算,甲方《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见附件。如有特殊加工要求,价格另行结算的,双方另行就加工费达成补充协议。
六、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约定支付加工费。
2、对于乙方的加工的进度及质量进行跟踪及监督,若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加工义务,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与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发生加工业务。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外加工通知单》、加工图纸的要求完成加工业务,并且遵守甲方的《外加工管理制度》。
2、按时、保质完成加工业务,禁止将承揽的业务转发给第三方完成。
3、对在加工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技术秘密(包括图纸等)必须予以保密,且在完成每件加工业务后,将图纸等资料随工件交还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复制。
4、乙方人员到甲方公司,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所致的一切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件加工前,应当检查待加工工件的外观、尺寸、所标明的材质、工作令号、件号是否与《外加工通知单》及加工图纸相符,若不相符,则应立即通知甲方。若由于乙方怠于检验就加工,后续所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对于所加工工件的内在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在保质期内,甲方因乙方所加工的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无论甲方或其客户是否使用)所致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件本身的材料费、加工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检验人员对工件的检验不能免除乙方因加工工件存在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责任。
八、加工费的支付:
乙方每月月底凭《外加工通知单》及有甲方检验人员和库管签字的《委托
加工送货单》到甲方财务进行结算,根据结算确定金额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90个工作日内付款。
九、违约金及损失计算:
1、若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逾期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天支付违约金20xx元。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若乙方未按照甲方的工艺要求、质量要求进行加工的,按所加工工件成本价格的 5%--30%支付违约金。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另行赔偿损失(损失计算按本条第3、4款计算)。
3、对于加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工件,可以返工的,所有返工费用(包括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且因返工造成延期交货的,乙方另行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报废的工件(锻件补焊即视为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损失计算方法如下:原材料损失(按工艺下料重量计算)+工件交付乙方前所产生的加工费(加工费标准按合同附件进行结算)+甲方向客户支付的违约金及赔款+预期利润(按工件价格20%计算)-报废工件残值(按该材质市场废料价格折算)。
十、其他:
1、合同附件:《外协加工费结算规定》。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江阴市恒业锻造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甲方: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佛奥广场石材幕墙工程项目外立面石材,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大板、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加工范围包括按清单要求加工(含切割、打磨、抛光、开槽、钻孔、倒角、倒边、养护、排版、石材特性所需的六面防护、编号及所需的异型加工等)、包装、运输、装卸及按甲方要求码放在现场指定位置。
二、 加工数量及收费标准:
本合同石材加工数量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尺寸清单计算。
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以上单价为包干价,包括了石材成品运输到甲方指定工地的运费及其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乙方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按照甲方要求摆放)、税费等费用。该单价亦不会因汇率波动、人工及物价变动而作调整。
2、合同总金额为暂定,数量亦为暂定数量,实际结算总价款时按约定单价及实际采购数量核算。
三、 石材加工质量要求及验收办法
1、石材加工质量精度必须符合《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加工尺寸要求长、宽边及对角线误差正0mm(或 mm)负1mm(或 mm),厚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平整度不超过正负1mm(或 mm)。货到工地后不得有缺棱掉角,无明显色差。
2、石材加工前须对原料进行挑选、排版,有暗裂、暗线、色线等质量缺馅的石材严禁加工,色调确保整个立面统一;板材、异型石材不允许粘接修补,不允许缺棱掉角、存在裂纹、色斑、色线、凹陷。
3、石材的排版:石材加工厂应对每一块石材对应石材加工图纸编号,标签不能直接贴在正面上,以防止污染;石材加工时应全面考虑色差因素;
4、石材加工完成后须再次进行排版,做好标识,出厂时必须标明石材编号和尺寸,石材编号与排版图加工图一致;
5、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洁,石材表面要求干净整洁,尤其异型阴角处不能有加工痕迹,晾干后做六面防护,防护质量要求为油性两遍;防护液品牌须由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6、必须分区域、分部位,按编号进行包装;严禁不同区域、不同部位的石材混装,并做好包装箱的标识;
7、石材成品出厂时,做好石材成品的保护工作,避免刮擦、划痕、碰碎、掉角、崩边、断裂等现象;
8、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质量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及参照《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及《石材加工质量标准》,检验出厂。
9、乙方进场前应提前两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负责组织石材安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由甲方与石材安装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共同清点;验收时,若有质量异议(含包装在内),石材安装单位需在收货之日起 5 日历天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查证确属乙方原因所致的,对不符合供货条件的产品进行退换或者返工。倘若由于特殊原因,没有对所有石材成品进行验收,只是抽检了部分石材,乙方承诺对此已收货的石材成品事后如发现存在加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退换或返工(退换部分石材有乙方按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并加工)。
四、 加工工期:
按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工程进度,按甲方加工计划要求进行。
五、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货款的 %作为定金
2、 乙方按照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生产,进场石材数量必须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签字为准。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批次实际合格数量价款的 %(RMB)¥: ;(人民币大写 )。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完税发票。
3、 待整体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加工量办理结算,甲方于 日内付清余款乙方提供相应有效的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4、 货款结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合格材料的供应数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 货款支付方式:(支票、现金、汇款)
六、 甲、乙双方职责
(一) 甲方职责:
1、甲方为乙方提供石材大板。
2、甲方为乙方提供排版图、加工图纸、加工尺寸清单。
3、甲方负责制定石材加工计划,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计划。
4、甲方负责通知供货商将石材大板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
5、甲方负责排版图、加工图、尺寸清单下料及成品验收组织工作。
(二) 乙方职责: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场所,物品应做到相对隔离。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排版图及加工清单进行加工,因乙方加工的规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发现加工图中尺寸不详或有误,应在加工前与甲方沟通确认。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对原料进行挑选,切割完成后,需进行二次排版,并按排版图编号,在石材上做好标识。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5%以上,石材的损耗率控制在0.5%,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七、 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条款,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它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签补充协议。
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本合同原件一式 X 份,甲乙双方各执 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叁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拾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第六条产品交付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3、交货时间:在包材、款项到位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第七条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当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在委托加工订单上补充。如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生产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在双方自愿、意向表达清楚明晰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并据此形成有效的法律依据,用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力和义务。
一、 合作事项
1、甲方为乙方专门加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所加工产品的许可批准文件、产品配方、技术、工艺标准、及法律规定与产品制造的全部相关事项由甲方负责。并由甲方严格按标准组织原料采购、酿造、泡制、调制、灌装、包装、检验、储运等全部生产事宜。
2、每次甲方向乙方交货时须提供真实有效并且清楚明晰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防疫化验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同时甲方应尽可能的为乙方提供有利于乙方开拓市场的便利条件,甲、乙双方都应严格为对方保守一切商业机密,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相关系列产品的包装定位、设计、制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独家负责该产品的市场运营规划、销售、宣传。
4、如甲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营“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其他相关的系列产品,甲方应通过乙方与客户直接洽谈,不得私自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相关系列产品。
5、如乙方的经销商客户有意经销由甲方生产的除“健康动力”系列产品之外的所有产品,乙方也需通过甲方直接与客户直接洽谈。
6、甲、乙双方承诺:不得与已经销对方产品的经销商客户洽谈同类产品销售事宜。否则视为违约,每违约一次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截止到违约的当天,该经销商客户累计销售对方产品总金额的3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7、甲乙双方承诺:在包装装潢方面,不得相互模仿,否则模仿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非经济损失,并立即停止违约。
二、产品价格
1、全部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时的到岸价如下:(为保证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所有健康动力产品所采用包装物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同档次劲酒包装物的质量标准)
2、如纸箱、纸标等纸质包装物由乙方制作并且费用由乙方承担时,则需另外从产品价格中扣除纸箱、瓶标的制作成本。以1箱×24瓶×125ml裸瓶彩箱装为例:纸箱按2.5元/只计算,瓶标1元/箱,共3.5元。即纸箱纸标由乙方制作并送到甲方处,甲方将产品生产完成送到乙方仓库时,乙方只需再向甲方交纳36.5元/箱即可(40元-3.5元)。
3、主要原材料小麦(以小麦作为高粱的参照物)、玻璃瓶、纸质包装物这三项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幅度在30%以内时,乙方不得提出降价要求,甲方也不得提出涨价要求。涨、落行情走势确定的依据为普遍的市场行情,而非某一特定的地区市场涨、落行情。 只有其中的两项同时涨价、落价超过30%并维持在30天以上时,双方才可以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具体的涨价、落价标准由双方充分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4、否则任意一方单方面强行提出涨价或落价要求都视为提出方单方面违约,另一方有权并有权要求违约方一次性赔偿50万元的违约金。同时违约方应另外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立即停止违约。
三、货款结算
1、乙方向甲方提出生产计划(最低一次不得低于500箱),甲方应在乙方报出生产计划的5天内将产品运送到乙方处。
2、如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应按下列标准向乙方赔偿违约及全部经济损失:
①、如交货延误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1%/天计算,违约金应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违约金在10天内结清,并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交货时间延误了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3、乙方验收无误后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如乙方不能及时一次性向甲方结清货款,则应按如下标准向甲方赔偿违约金及相关经济损失。
①、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5天之内,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②、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以上(含10天),应向乙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按乙方当次订货总金额的20%/天计算,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③、如拖欠货款的时间在10天15天以上(含15天),应向乙方赔偿一次性违约金50万元,并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标为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并在10天内结清,同时应立即停止违约。
四、产品质量
1、在产品的保质期内,所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2、在确定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通告了甲方的当天起,甲方应在15天之内解决产品质量问题及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
五、产品销售
1、“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境外由乙方唯一独家专销。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及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2、如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每违约一次应向乙方一次性赔偿20万元的违约金,并按已销售或提供的“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总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金额的3倍赔偿经济损失费,一次性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应在10天之内结清。并立即终止违约,停止向除乙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或以非销售的方式提供“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
六、合作期限
1、双方同意合作期限为20xx年,如本协议到期前一年双方中的任意一方未提出终止及变更意向,本协议到期后自动延长五年。
2、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终止本协议,否则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一方为单方面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赔偿100万元违约金,同时还需要另外向对方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确定标准为:本协议签订之日截止到违约的当天,乙方累计销售“健康动力”德亿参茸保健酒及“健康动力”系列产品总金额的6倍(产品价格按本协议规定的甲方向乙方供货价格的2倍核定)。
3、用以衡量并确定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体行为:
①、乙方向甲方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甲方未按《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要求组织并实施生产。
②、甲方虽然按乙方提出的《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组织生产,但交货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书面提出《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收到按乙方当次《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产品的当天)。
4、用以衡量并确定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具本行为:
①、甲方按乙方提出的将《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的产品送到甲方仓库时,乙方验收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拒付货款。
②、乙方收到全部合格的产品后,乙方付清甲方货款的时间超过30天(从乙方实际收到《健康动力系列产品生产计划》中所要求的全部合格产品的当天起,截止到乙方实际结清甲方全部货款的当天)。
七、 其他事宜
1、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和理解。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正。
2、双方重大事项的变更,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的公司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字号名称、注册号、经营场所、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执照的有效期、业务重组、经办人等等相关事宜的变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执行,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事项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在上述事项变更后仍然合法有效。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仲裁,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申请起诉。
4、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七日内进行本协议所涉及的财务清算,并于清算完毕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各项款项。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 被委托方: __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皮带、钱包等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皮带、钱包等 产品。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1/2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 5 %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5 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 5 %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24 个月,自 20xx 年 1 月 3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20xx年二月十六日 20xx年二月十六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供日期: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超欠幅度%
总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经济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供方:法人委托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需方:法人委托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供方:(盖章)
负责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需方:(盖章)
负责人: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号码: 电挂:
住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一、定义、“供方”指乐和琴弓坊;
2、“需方”指供方购买乐和琴弓坊产品或服务的具有法律行为资格的自然人或法人;
3、“销售合同”指供方向需方出售产品或服务的合同,所有合同自动包含本条款的所有条件。
二、 合同成立
1、 销售合同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以最早发生者为准)即成立:
a、 需方以信件、传真等方式接受供方报价时;
b、 供方书面或口头接受,并产品装运时。
2、 需方代理出售供方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时,必须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代理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需方同意受其约束。
三、 定单、价格和付款
1、 所有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在报价单规定的期限有效。供方作出的口头报价或没有规定期限的书面报价单的有效期,仅截至作出报价的当日24时为止。
2、 产品或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和配在销售合同内书明,所有的价格均为福州fob价。
3、 除非供方已明确书明付款条件,否则产品或服务的全部货款应在产品或服务实际交付前付清。在全部款项付清前,供方有权暂停或取消交付产品或服务。对供方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供方保留要求立即付款的权利。
4、本委托加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原签订的车间及办公室租赁合同,中止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_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_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乙双方就以下事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化妆品,甲方负责全部产品的销售。根据《关于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_x_x_×月×日》有关规定,在本合同(含包装)上标注;甲方出品,使用甲方商标;乙方荣誉生产,使用乙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标记、编号(生产许可证;X_×-;卫生许可证;(20__)卫妆准字(渝)×号)。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由甲方提供配方、工艺规程、质量标准、原铺和包装材料;生产时甲方监制;甲方负责其全部质量责任。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必须在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内。(乙方生产许可证的范围有;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粉单元(散粉类);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有机溶剂类)。
第四条;甲方支付给乙方生产管理费(含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使用费),每年___元整;大写____元整。管理费按年度计算,在合同年度初、一次性付清。
加工费根据品种工艺技术要求、劳动和能源消耗定额等另议。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机关每年年检、若抽检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其检验费用由甲方支付,其检验报告书(或复印件)供甲方使用。甲方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3),其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解决。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出现质量责任,而致的国家质量监督机关的处罚;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由于质量所致的消费者健康损害纠纷或赔偿;
×.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品种应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若国家行政或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经检查认定为超范围生产的处罚。
第七条;合同期限;一年。自双方签字(章)生效之日起计。
第八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双方签字(章)有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九条;双方若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润滑油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至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____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使用的原材料为 。
2.甲方提供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按照《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附件)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于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质量的确认;
2.规格的确认;
3.严格标徽工艺的确认;
4.加工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提供样品技术资料;
2.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样品、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按照样品验收(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根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_______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________%;
3.销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重作、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情况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如果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_______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直接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________ 乙 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合同地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甲方的《品牌使用授权书》由甲方作为本合同附件书面授权予乙方,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以下简称:加工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省市区(县)路街号,在甲方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有效使用期限按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指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5、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签订订购单按以下情况确认:以甲方给乙方的订购单或传真订购单为凭据,乙方收到订购单当日的四个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签核回复给甲方。订购单据应载明产品品名、规格、单价、数量和交货日期等,甲、乙双方相关经办人员必须在订购单据上履行签名、盖章手续。
3、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
⑵乙方生产完成后,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⑶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⑷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乙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生产完毕甲方订购单批量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书面告知给甲方。
第五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当月甲方验收入仓单平均入仓日算起,按月结天付款。甲方未办理验收入仓手续的货物,甲方不予结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
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家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九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单位名称: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日期:日期: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系列产品,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有关代加工生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生产加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所经营行业相关标准。
二、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甲方委托生产企业,经销商为:,且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委托加工协议书。在互利共赢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可以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协议自年月日起执行。
四、如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所经营行业相关标准,生产出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除由乙方承担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和一切后果外,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损失还应予以经济补偿,且委托协议终止。
五、产品的包装需在协议有效期内用完,协议结束后个月内将全部未用包装及标签销毁,已售商品下架,个月后如乙方继续使用和销售,需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大写:)。
六、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共同制定,共同遵守。价目表实时更新,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统一经营思路、统一市场价格、有义务向对方反馈市场信息,使双方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
七、乙方供给甲方产品的价格,应依照批发价格下调%,甲乙双方按照制定的统一价格共同开拓市场、共同销售。
八、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日期应为出厂日内,若产品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甲方不得退回给乙方。
九、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交预订单,明确订单数量和供货时间的范围。乙方如有异议可在接订单后日内提出,双方另行协商。在订单的总额超出万元(大写:)时,甲方需支付乙方%定金,甲方在收货后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全部验收入库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自入库单开具之日起日内将剩余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
十、乙方可根据甲方的品牌效应,将产品价格在原有的基础上上调%—%,另乙方每个年度需提供万元(大写:)(按照零售价,品种齐全)样品供甲方参加展览和市场推广。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甲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烧酒精业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方式
甲方提供下属生产基地黄酒酿造所产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烧酒精。
糟烧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黄酒生产,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生产加工
乙方具备相关生产场所,并获政府部门生产许可,配备与甲方生产规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烧酒精生产能力,即具备加工日产酒糟最高值的能力。
甲方如出现生产的重大调整或生产规模的扩大,应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观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生产能力的也应提前半年告知对方。
甲方提供的酒糟如水份含量与正常值有偏离的,乙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计量和计价上作调整。
三、结算办法
1、酒糟数量:按甲方冬酿年度主粮投料的%计算;
2、酒糟价格:以每公斤元计算;
3、酒精价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吨价格4,500元计算;
4、总价结算:甲方发出的酒糟总价与乙方返回糟烧酒精总价相抵,其差额由各自给付。
5、结算时间:以每一黄酒酿期结束为结算时间。
四、成品质量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辅料,糟烧酒精质量指标包括香味、酒度、甲醇含量等须符合国家食用酒精要求;
乙方不得外购酒精充当自产酒精,或在自产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购酒精。如有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送货方式
甲方负责将酒糟堆放在固定地点。
乙方负责酒糟装运、现场清理,并保证装运及时,环境清洁。
糟烧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六、安全责任
乙方应根据国家有关酒类生产、消防等法规要求组织生产。
乙方对生产、运输、装卸等业务中的安全负全责。
七、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日起五年有效。
协议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进行续签。
八、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x厂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协议签订日:
协议签订地:_x镇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授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
一、 加工的产品及数量
“5L一级大豆油”。首批加工 箱总计 瓶。
二、 质量要求
1、 乙方灌装的大豆油质量必须达到GB1535—20__一级大豆油标准。在合同履行期内,大豆油国标如有变更,按新标准执行。
2、 乙方对5L大豆油的包装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标准,特别对压盖工艺务必达到不漏油、不渗油。
3、 产品在销售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客诉事件),在保质期内,甲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在保质期外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因包装质量出现客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 产品验收方法
产品交货时,由甲方当场点验货,并抽样检验,不合格并经技术监督部门仲裁确认,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仲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货款结算方法及时间
双方以定单为准,甲方每次预付订单总值30%的货款,提货时付清剩余货款。
五、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1、 产品包装需用的纸箱和商标均由甲方提供。内容物和瓶子乙方必须按甲方所要求的质量提供。在甲方提供纸箱和商标达到标准要求后,乙方对产品的包装达到国家标准GB/10790—89的规定。因纸箱和商标不合适造成的毁损、灭失的,有甲方承担给双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包装和仓储不善造成产品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甲方提供的纸箱和商标数量,需双方当面清点核对后移交乙方。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能使用的要用实物予以调换、补齐;如有丢失和超额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3、 包装物损耗:纸箱为0,商标为1%,桶为2%。
六、 价格约定
价格按照定单下达的价格计算,即每箱 元人民币收取。若原料油价格出现较大浮动时,按照双方协议定价,但乙方愿以最优惠的价格达到对甲方的供应。
七、 交提货的时间方式、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甲方需要产品要提前7天通知乙方,每批产品自甲方通知乙方加工之日起在7日内必须提货,提货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自提,费用自负。乙方负责装车。
八、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九、 纠纷处理
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 其它约定
1、 产品生产国家及地方所需证件,由乙方负责。
2、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再委托他人加工同类产品,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包装物品提供给他人使用。
3、 在合同规定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做出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处公证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协议:
一、签定时间:_____ 年__ 月__ 日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
制单№款号 货品 名称 数量 货期 单价 每 件 成本价 备注
____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二、甲方以下达“生产加工制单”方式委托加工,明确委托加工服装的款式、数量、货期、及提供OK样板、工艺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经双方认可,即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如在生产中途需要改板或在其它特别需求等,必须有书面通知。
三、乙方负责每款生产加工单的双程运输费用。缝纫线由___方提供,其费用由___方承担。线的供应商:______线价: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需对甲方提供的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实样、唛架及样板等检验确认无错,方可投入生产。若有问题,需及时通知甲方。否则,造成质量的问题及经济损失,由加工方承担。
五、乙方需根据合同要求保质保量生产并如期交货。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不能出货,则按此款数量的零售价赔偿,并承担延误客人合同期的违约金。如超期一天按该货品总价的1%扣款,如超期两天按该货品总价的2%扣款,以此类推,如因甲方原因(物料不齐或其它)造成不能按期交货,双方另行定货期,并需签字生效。
六、乙方交货成品数量缺失,以每千件为单位,三件以下按货品的成本价的两倍予以赔偿。三件以上按该货品的成本价加市场零售价的两倍予以赔偿(在加工费中扣除)。
七、大货送甲方做尾部工序的,发现成品油污、跳线、烂孔、抽纱、色差等情况,通知乙方来解决。如乙方不及时来返执或货期紧迫,甲方尾部帮手配片、返执,甲方则扣除乙方返工工时,按每小时3.00元计算,在加工费中扣除。
八、甲方提供每款布料、物料,按制单裁数规定物料损耗计算,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清点来料、核对一切来料并签收。布料、物料如有质量问题不能生产,应及时交予甲方处理。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裁床开裁前负责对布料进行检查。如发现布料有质量问题(含布料短码)及实际用量超过制单用量,应立即通知甲方商量解决办法,双方确定无异后,方可开裁。
十、甲方如代乙方做以下工序需计还成本:凤眼0.1元/粒,钮门0.025元/粒,打枣0.018元/粒,剪线0.2元/件。
十一、结算方式:按甲方实际出货数量结算,5‰可接受次品视情况而定(最多按单价半计),超次品按成本价扣回。此月出的货待下月25号至30号结算,如有特殊情况会另行通知。
十二、甲乙双方应本着精诚合作的态度,如因合同或其它产生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这日起生效。
甲方(供应方):____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业务在当今社会日渐盛行,明确化的分工使得委托方只需要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省去了产品生产的中间过程,你知道委托加工合同是怎样的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1
立约书人 青岛XX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同期限
2.1本合约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合约到期前____日甲乙双方得就本合约之内容重新检视,检视无意见则本合约自动续约________年,甲乙双方并得协议无条件期前终止。
第三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3.1 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3.2 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四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4.1 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4.2 乙方供料及甲方就加工制成品之发货(以下简称发货方)应按约定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对于乙方供料,由甲方位于 厂房,按经双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所列核对数量、规格、型号,不符合约定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日内调换或补齐;属于多发、错运物料或加工制成品,收货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____日内通知发货方;收货方对发货方加工制成品之质量或性能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加工制成品后____日内提出异议,发货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日内完成返修,收货方逾期提出以上异议的,发货方不承担物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不合格的责任。
4.3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4.4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4.5 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第五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5.1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____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____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6.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6.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6.3加工制成品交期按乙方物料备齐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间而确定,加工期间甲方预期未能如期交货时,应立即附具理由及计划交货日期提交乙方,双方重新约定新交期。
6.4由于甲方保管不善致使乙方之供料、包材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6.5 乙方于发出采购单后变更供料或委托加工制成品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如因相关变更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作出赔偿。
6.6 乙方未按约定期间和要求向甲方交付原物料、技术资料、式样书、图纸、规格、包材等,经甲方同意顺延交期,并应当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6.7 乙方超过约定日期支付加工费,应当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息率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6.8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办法和期限对甲方加工制成品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成品不符合要求而未按约定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甲方对其加工制成品质量、数量不负责任。
6.9对于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主动汇给守约方,违者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物料、加工制成品或扣付加工费充抵。
第七章 合同解除
7.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8.1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九章 纷争解决
9.1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提供红橡木材,委托乙方加工红橡封边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c)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范文3
立约书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_科时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原物料及成品委托承揽加工事项,通过友好协商,于月 5____日双方同意订立合约条款如下,以为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乙方供料并委托甲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乙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乙方提供原材料清单如下:
ab胶料
c胶料
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约定要求将以上胶料注塑成形送返乙方指定仓库。
第二章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2.1委托加工原物料、成品等所涉费用,由双方协商决定并注明于发票采购单。
2.2加工费、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应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付款采每月结算形式并在乙方采购单及甲方发票上注明,亦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
第三章 质量要求及运输方式
3.1各类物料及加工制成品质量标准按经甲方确认之乙方采购单、式样书、图纸、规格之约定,就有关标准之任何变更,应经双方同意始生效力。
3.2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3.3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3.4乙方对甲方供料及甲方对乙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四章 成品验收标准和方法
甲方将加工制成品送达双方约定交付地后,乙方应于____日内验收,倘甲方未于此约定期间内接乙方验收结果之通知,即于送达后第____日起视为加工制成品已通过验收。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5.1甲方未按约定质量交付加工制成品,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
5.2甲方交付加工制成品数量少于约定,应当照数补齐。
第六章 合同解除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保护及守秘义务
双方应信守职业道德,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任何于业务过程中知悉对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技术、商业秘密及其它各类信息,泄露于包括对方员工在内之任何
第三人,违者守约方保留一切法律追诉权利。
第八章 特别条款
10.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是海关监管保税料件,因此甲方在生产加工中所产生的边角料等需全部返还至乙方。如双方违反此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约方承担。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生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2、产品规格为:以《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为准。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使用证件说明
1、乙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授权甲方在本协议范围内的产品使用。首次加工生产的产品需在 叁万元以上方提供以上三证,并甲方一次性支付预付金 拾 万元。
2、甲方在乙方生产加工之产品外包装及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签法等有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后果自负;并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生产分装)。
3、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证明(营业执照)及商标受理证明。
4单为准。除以上产品外其他产品乙方概不负责。
5、若非乙方加工的产品,冒用乙方证件的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没收预付金。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规定。
2、乙方仅是甲方委托加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一个制造、灌装以及包装的工序。只承担生产分装产品品质行为的企业,不承担甲方一切销售行为及债权债务的责任!
3、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包装材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结算方式
甲方在与乙方确认加工生产订单、签订《委托加工合作订货单》之同时,乙方从预付款中扣取该订单费用总额。每次生产订单金额如超过预付金余额,须补足款项乙方才进行生产。
第六条 产品交付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双方将以此协议作为基础,每次订货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订单,由乙方负责人确认后才视为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合格的订货合同不受本协议条款约束。
2、交付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3、交货时间:在包材、款项到位的情况下 15 个工作日。
第七条 验货的标准及方法
1、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方法依据甲方和乙方商议认可的质量文件为依据。
2、甲方对货物的验收期限为收到货物之日当天内完成。
3、甲方认为货物有不良现象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
4、提出异议期限为验收货物即日起算一周内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一周内给予处理答复,超过期限视为验收合格。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或在委托加工订单上补充。如产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生产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字号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设计方案。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9000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或减少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经济及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30%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经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____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天应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如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数额赔偿甲方。
4、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10%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赤峰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提供红橡木材,委托乙方加工红橡封边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名
规格(长,宽,高cm)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___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 元(大写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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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乙方: (受委托方)
兹有甲方因业务需要,委托乙方加工优质大米,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物包装及规格:大米。
第二条 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三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按照GB/T19266标准要求。
第四条 加工物包装由甲方设计、印制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成品包装物使用乙方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商品条码。
第六条 甲方负责产品的运输、销售及相应的售后服务。
第七条乙方负责产品的加工、产品的出厂检验及出厂前的质量控制、储存管理。
第八条甲方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每吨/元,每个月初统一结算。
第九条加工物(五常大米)原料采购由甲方负责,原料必须是五常境内种植的优质水稻。
第十条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间、方式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制定。
第十一条 加工物(成品)交付时需双方在交付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 加工物(成品)出场后由于运输、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第十三条 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留置加工物。
第十四条 因甲方未及时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造成损失,应向乙方做出货款总额20%的赔偿。
第十五条 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加工物(成品),给甲方造成损失,应向甲方做出加工物(成品)价值总额20%的赔偿。
第十六条 加工数量:吨(成品)。
第十七条 加工地点:
第十八条 本协议需双方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和友好的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一事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__________,加工数量、款式、规格、单价如下表格:
产品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 乙方必须依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或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使用缺陷原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2. 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3. 甲方中途需要变更加工要求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 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供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 乙方对技术资料或图纸等,如果甲方要求保密的,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留存技术资料或图纸等的复制品。
3. 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 付款方式
第七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对于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如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八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第九条 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加工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3.无故拒绝接收加工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且乙方有权将加工物变卖。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按质论价,酌减价款。
2. 交付加工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
3. 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交货,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4. 中途解除合同,应偿付甲方酬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除《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另有规定以外,以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甲方授予乙方加工____时效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双方协议执行顺利,期满时乙方将享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于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 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 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