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工合同模板汇编(精选25篇)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十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各单体雕塑的单价按照合同总价与乙方报价总价的比例相应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的 %预付工程款,乙方在款到后开始备料施工;1:1雕塑安装前甲方付进度款%;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合同价的%支付工程款;竣工决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均不计利息。
八、质量要求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需按国家对雕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甲方按国家对雕塑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若无技术规范的按行业规范执行和验收,如因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经监理预验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时给予组织验收。
十、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联系、协调本工程具体施工期间各项事宜;乙方指定为本工程乙方代表,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因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停工或滞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给予补偿。同时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更改图纸或造型,应有甲方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通水、通电、通车)一平,符合乙方施工具备的条件。
4、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材质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2)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不符合要求,导致雕塑重做、更改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对于雕塑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加强对其进场人员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负责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问题。
6) 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现场要求保护好地上地下管线、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7)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符合有关要求。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方各执正本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染纺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合同内容:
一、 交接原料时双方共同过秤,共同取回潮,原料、纱线均按照15%的公定回潮率计算。
二、 乙方收到原料后及时测指标,如果指标没有达到要求,必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甲方。
三、 乙方在确认甲方原料合格的情况下方可投产,如果原料
不合格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投产后生产过程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损失纱线按照------元/kg赔偿。因甲方原料原因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 生产计划单下达以后,乙方应尽快排出具体交期,如果乙方耽误交期,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五、 甲方委派跟单人员对整个纺纱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乙方的各个生产工序必须全力配合。
六、 在乙方工厂打的色样经甲方确认后再开始大生产,乙方必须保证大货纱的颜色和确认样的颜色一致,色差不能低于四级。如果颜色出现问题,乙方应赔偿全部纱线。 七、 乙方免费提供包装,包纱之前乙方需通知甲方人员验纱。AB纱不同档在管内标识上写清楚。
八、 乙方生产过程中制成率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短缺纱线按照-------元/kg赔偿。
九、 下料按软回丝、硬回丝、抄车毛分类包装,综合制成率如果没有达到合同要求,乙方按照原料时价给甲方赔偿。
十、 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应该及时解决,期限为2天。
十一、 单价及制成率:
注:
1、上表中的批量为计划成纱量。
2、结算方式:染纺按照实际成纱标重计算;纱染按照投料标重计算;
3、此单价为合同约定日期内的恒定价格,合作双方的任何一方没有权利私自更改。
十二、 付款方式:
十三、 如出现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时,可通过法律仲裁解决。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加工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加工 ,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加工地点:
2、乙方应依据甲方下达的“生产通知”在加工地点进行加工生产,并保证
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装运通知”及时将成品从乙方冷库直接装入集装箱。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装箱明细,并无延误地传真通知甲方产品已装箱
资料(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集装箱箱号、提单号等),并保
证装箱资料真实无误。
4、下脚料归 (甲方/乙方)所有。如下脚料归乙方所有,下脚料关税
由乙方承担。
验收,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原料的规格、质量、数量本合同规定不符,乙
方应于交接当日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甲方提供的原料符合本合同
的规定。
2、在乙方加工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情况和已生产产品随时抽检。
但甲方的抽检不应影响乙方工作。
3、乙方交付的成品到达国外目的地后,国外客户或甲方对成品因乙方加工
过程中的原因造成质量、重量、数量等有异议时,甲方可以凭国外客户
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作为决定成品质量、重量、数量等的最后依据,并
据此作为向乙方索赔的证据。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
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
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暂
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3、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
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
响。
4、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供 方:
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
普通幕墙料 160 吨 约120吨 铝锭+4500 不含税,不含运费
断桥幕墙料 180 吨 约50吨 铝锭+55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过磅重量数额结算
注:铝锭价格按照订单当日长江现货平均价为准,节假日或周末没有报价的按照节假日之前最后一天的报价为准。
二、供货时间: 收到确认的订单及定金次日起30日内开始供货。
三、包装要求: 贴膜复合纸 包装。
四、型材表面处理要求: 阳极氧化(膜厚AA12) 。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自提。
七、需方所订产品必须预交定金 30% ,定金在最后一批材料款中扣除。
八、需方新开模具 套,共计模具款 元,模具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付模具定金100000.00元,模具定金在最后一批发货时扣除;需方开模应先提供图纸、实物及相关技术资料为乙方开模依据,试模成功后,供方提供样品,经需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需方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如发生相关产品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供方保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在供方的成品库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提货。如发现供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十、需方须在铝型材产出后十日内提走,逾期不提,当铝锭价格出现浮动时,按铝锭价格上浮比例同比上浮,下浮价格不变。若需方超出三十日不提货,供方可自行处理该批型材,且不退还定金。需方按 6200 元/吨,赔偿供方二次加工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货、款两清后,合同解除。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协议书编号: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应商全称) (以下称“料件商”) 购进本协议项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装配成本协议项下的整机,并代乙方出口销售给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机收购商全称)(以下称“整机商”)。对此,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进口料件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机品名、规格、数量、单价、总价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装要求及费用分担:出口整机包装由乙方根据其指定的整机商的要求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交货及运输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________至_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机: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承担:由_______至_______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单证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机后,应于相应整机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将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交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开来整机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即开出相应的进料抵扣发票给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机并出口报关后__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则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支付相应整机货款中的退税部分。
……….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条件
1.进料款:甲方代乙方购进料件并对外付汇,相应进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付款金额按照实际收货数量及在海关备案的进料合同中规定的价格计算。
2.整机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机并对外收汇,对应的人民币按照美元对人民币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机商开来的金额为出口发货总价的正本信用证(远期信用证的,信用证已经开证行承兑)、货物出口报关、收到乙方开具的足额增值税发票后3天内,在扣除进料款及甲方手续费后付给乙方。
3.代理手续费:代理手续费为进口料件总价的_______ %,以人民币支付,按美元兑人民币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机出口货款中扣除。
八、甲乙双方的责任
1.上述进口料件由甲方进口并交给乙方后,若出现质量,规格,数量问题,乙方必须在五天内(逾期视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关清单,证据与说明,由甲方负责对外交涉,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海关的关于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单位专门负责上述货物的进出口报关及合同核销工作,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上述货物帐册的登记,进口货物的统计,有关单证的追还和保管,随时准备接受海关的检查,并随时协助甲方报关人员办理有关海关报关手续。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单证以供甲方办理报关手续或由于甲方不及时办理报关手续而被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3.上述货物按海关规定办理有关海关手续前,甲乙双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转让,虚报.如有逃税和违章行为,责任由违者承担。
4.按照海关规定,协议期满必须及时向海关核销.因此,本协议期满前15天内,乙方应当持有关资料协助甲方办理本协议的延期、终止或核销手续,且该手续只能办理一次,逾期不办而受海关处罚的,责任由违者承担。
5.因整机产品质量不符、数量短缺及不能及时交货等问题而导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复出口的,由乙方根据中国法律及海关的有关规定承担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处罚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
6.乙方保证其委托甲方从境外购进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协议加工装配后所形成的整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拥有的专利及/或专有技术及/或其它知识产权;同时,乙方保证整机的产品质量符合整机商的要求;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争议处理
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不可抗力
凡协议的任何一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须在两天以内以传真或电报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取得有关机构的合法有效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
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十二、协议修改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均须双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十三、协议文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海关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协议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特别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本条款不符的协议其他条款自动失效)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
承 揽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 作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
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
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
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连衣裙、裤子、风衣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
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加工详述。 单元:元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连衣裙、裤子、风衣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数量、工艺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本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乙方
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余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10% 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2、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无锡友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材料加工零件(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总计按甲方提供的每种零件的数量,价格按双方协商所定的的价格(见图纸部件加工明细表)。
第二条: 乙方须按照外包加工零件清单所列的各项规定,如加工说明、数量、交货日期等确实履行准时交货;延时交货,按总款额的1%/天缴付违约金。
第三条: 乙方所交的加工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有短缺或不合规格及瑕疵等情况。加工完毕送货至甲方工厂,经过甲方初步验收后入库。(因甲方提供的物料本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过甲方确认,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通过初步验收的入库货品在甲方再加工时,若发现有不良品时(明显为甲方再加工后的磨损品除外),则甲方可向乙方要求赔偿或退回乙方重新加工。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双方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人民币)作为合同定金,乙方将 零件按时加工完毕,交付甲方工厂,经过甲方验收合格,核算出加工零件总款后,甲方付到本次加工零件总款的 %。余款%在甲方第二次订单到货,乙方开具发票与第二次加工零件订单的定金(第 二次零件加工订单总款的%)一起支付;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
2、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20xx年 月日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在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⑴ 乙方委托甲方加工"__________"牌品种健康理疗产品,并提供给甲方商标注册样本。
⑵ 确定品种、数量等问题后,乙方预付全部货款在 50% 给甲方。甲方应按乙方下达在生产品种、规格、数量安排生产,按期完成,以保证乙方市场需求。完成订单后,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无误后,乙方应付甲方全部货款。
⑶ 产品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⑷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全部市场销售在合法手续。如需开具发票,费用由乙方负责。
⑸ 甲方不得在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家生产与"_________"牌款式或相似的功能内衣。
⑹ 乙方委托甲方生产的"__________"牌产品,加工价格为每件____元(包括手工及材料),共______件。以后若原材料上下浮动,以后加工价格双方再协商。
⑺ 如乙方发现甲方货物存在次品,甲方应无条件调换正品,以利于市场销售。
⑻ 如在加工途中,出现因品种或款式需变更,而导致停工,乙方给甲方部分损失补偿,,具体金额双方友好协商后制定。
⑼ 工期保证:甲方应保质保量,按协议交货日期完工。若耽误工期,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总货款的50%的经济赔偿。
⑽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及本协议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司法机关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户: 银行帐户: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浴室柜贴牌加工合同范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情况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7.商标受理书(注册证)复印件;
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二、协议范围
1.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__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甲方授权乙方印制的专用件(指含有“甲方产品”商标字样或其他甲方产品专用的图案、标识、铭牌、说明书、包装物等),乙方应妥善保管,决不允许流失给第三方,如发生流失给第三方现象,甲方有权按商标法相关之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尝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3.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4.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____倍进行赔偿。
5.甲方有权派人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生产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产品名称(乙方)产品型号(乙方)价格、备注。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标贴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具体承担情况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时间及费用
1.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2.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合同范本《浴室柜贴牌加工合同范本》。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1.产品外包装、标贴、铭牌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定制和采购,甲方将包装材料发给乙方,由乙方代工包装;
2.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的要求。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1.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
2.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2.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3.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4.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1.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2.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一旦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2.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2.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3.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结款方式结清余款;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资料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任何形式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3.甲方确保“_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争议,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黑龙江省今帝酒业有限公司
乙方:黄伟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为乙方加工蓝莓、树莓、黑加仑等果酒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加工品种
加工品种包括:蓝莓果酒、树莓果酒、黑加仑果酒等。
二、加工数量
加工数量根据乙方销售情况确定,当甲方加工能力或加工质量达不到乙方要求时,乙方可自行投资建设加工生产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甲方可派员监督质量)。
三、加工费用
1、生产费用为每瓶(500毫升装-750毫升装)元。
2、品牌管理费用为每瓶元。
四、合同期限为五年。(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所生产的果酒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生产标准,甲方指导乙方自酿果酒原汁。
2、甲方需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对乙方提供的原料进行检测。甲方同意使用乙方的原料加工产品后如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的时间、数量、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加工任务,具体情况可双方商定。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加工和销售乙方指定加工的同品种产品(也不能给其他厂商生产同类产品)。
5、甲方为乙方加工的产品,经过乙方销售、推介、广告宣传产生的品牌价值,甲乙双方各占50%,双方解除合同后,应由中介公司评估后,按品牌价值制定分配方案。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加工果酒的原材料及包装物的费用。果汁由乙方自酿,但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要求。
2、乙方需要加工果酒时,提前两天告知甲方。
3、加工果酒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宜
1、乙方使用甲方品牌交纳管理费用期间,甲方需及时办理商标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卫生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许可、税务登记证等正常生产所需证件的年检和缴费工作。如发生在乙方销售期间因手续不全,影响销售的事件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自行缴纳国税和地税应缴纳税款。如有必要甲方可代扣贷款。
3、因乙方产品生产的特殊要求需要办理的手续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
甲方:X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双方平等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标的产品,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
本合同价格包含制造、运输、安装等费用。 三、付款方式、支付时间
合同款项甲方按下列形式进行分期付款:
3.1、合同签定后5天内,甲方预付30%的合同款,即元。
3.2、在乙方现场通过预验收后10天内甲方支付30%的合同款,即 元。 3.3、乙方完成货物制造,交付甲方后在甲方现场通过终验收后10天内甲方支付30%的合同款,即元。
3.4、质保期结束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
3.5、支付方式:通过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每批付款前,乙方应出具等值增值税发票。 四、验收
4.1、验收分二个阶段进行。
4.1.1、第一阶段:在乙方现场预验收:
乙方在产品制造完成时请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参加在其制造现场的预验收,验收标准按照产品图纸进行验收。 4.1.2、第二阶段:在甲方现场最终验收
模具在乙方现场完成预验收后,双方按照产品图纸等技术文件进行最终验收,在甲方生产现场生产批量产品, 在双方共同确认所有要求达标以后,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作为终验收完成。
五、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5.1、甲方提供全套加工图纸给乙方。
5.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甲方按照该图纸对乙方提供的机械加工成品进行验收。
5.3、在加工的过程中,对图纸的任何更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5.4、 所有产品交付前应统一着色、编号,模具涂漆要求和色标由甲方确定;编号原则上以零件图号编序。 六、交货时间及地点
6.1、 年 月 日前完成所有产品制造、调试,通过预验收,并交
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6.2、交货地点:X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6.3、交货时,乙方应提供交货清单一份。甲方在接收到货物后,应在乙方的收货清单上进行确认。
七、包装与运输
乙方承担调试、交货过程中的运输及保险;包装运输时,包装品须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因产品包装不良以及由于乙方在包装方面采取不当或不良保护措施而造成的产品锈蚀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八、质量保证
8.1、乙方保证提供产品的品质、规格符合本合同规定,其质保期为产品终调
试验收报告签定后一年。在质保期内甲方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由于乙方制造上的缺陷而发生的损坏,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无偿更换零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8.2、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应在8小时内给于明确答复,并且要求在24小时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九、售后服务
9.1、产品质保期从夹具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9.2、在质保期内,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工厂解决问题。
9.3、乙方在安装调试结束后,不定期进行质量跟踪服务。
9.4、产品在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如不能依约履行合同,及时为甲方解决问题,甲方可以另行委托有能力的单位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合同款中扣除。
十、违约责任
10.1、乙方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每超过一周按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支付违约金。
10.2、乙方在甲方进行产品调试一个月后,若产品质量仍不符合要求,每超过一周按合同总金额的5%进行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应付违约金及赔偿款可从甲方应付合同金额中进行扣除。
10.4、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无法进行验收,自预验收后6个月视为终验收,但乙方有义务继续配合甲方完成该项目。
十一、诉讼
本合同的履行如出现纠纷或者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标的物(详细描述)
1、品名:储油罐、搅拌罐
2、 规格型号: 见附件1
3、 产地: 北京
二、数量、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 数量: 4
2、 供货内容:(见附件 1 ) 。
3、 质量要求: 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
4、技术及设计制造标准:(详见技术附件 2)。
三、价款和支付
1、 合同价款:
小写:元
大写:
2、合同价款包含: 含安装调试费用运费
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产品预付款30%的定金,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65%货款,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
质量等其它问题支付(无利息)。
四、交付
1、 交付方式:乙方送货
2、 交付时间和内容: 合同生效后乙方于10个工作日内全部交清。
3、 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4、 乙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五、包装
包装标准: 按厂标执行。
六、运输
1、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发货地点: 北京 ;到达地点: 陕西省 ;收货人: 。
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甲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七、验收与安装调试
1、甲方应在提货前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未按照通知确定的时间参加验收,视为已同意乙方单方进行验收并接受验收结果;
2、验收应依据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如合同未明确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结果应经双方签字确认。
3、验收结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应在验收后当日或三日内提出异议。卖方应负责 对设备进行相应的调整、维修或更换,以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期间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因乙方其它过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4、乙方应在验收后3日内完成对设备的安装与调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和标准,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甲方在安装与调试过程中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5、安装工作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和标准,双方代表可在 10 日内现场签署安装竣工书。但不免除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和质量保证期内所应承担的责任。
6、设备整机经联运测试完全符合约定的技术指标, 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即完成了对全部设备的最后验收。
7、在安装调试期间,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有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
人员的指导错误或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错误造成甲方设备、材料损坏,乙方应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8、双方对验收与安装调试过程中因设备技术和质量等方面出现异议,应提交 陕西省技术监督局
认可的检验机构(离合同履行地最近的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以该检定意见为准。
八、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限自完成约定事项之日起12个月。
2、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配件。但因甲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将收取设备修复的成本费用。保修期外乙方有义务负责产品终身有偿的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
3、乙方同意将货款总额的5 %即:人民币 (大写)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4、甲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造设备,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5、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完全符合甲方要求的品牌、规格型号及配置的产品。
6、产品及配置均为原厂原装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
7、产品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
九、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 甲方因自己原因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 1 %的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整体停工,乙方向甲方赔偿误工人员工资,工期顺延。
4、由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工期相应延长。
5、甲方在接到乙方要求验收通知单后一月内组织验收,否则视验收通过;若不经验收,甲方擅自使用机组生产,则视验收通过,并从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同时按本合同第五条支付设备余款。
6、其它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达成协议,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其它
1、施工过程中如遇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和答复,共同确认。
2、如需中途停建、缓建,双方应对在建工程进行商定,以明确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处理方式,并予以确认。
3、乙方剩余的材料,零部件由乙方全权处理。
4、当地政府所征收的各种规费收甲方承担。
5、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合同附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协议、文件经双方确认盖章后作为本合同附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人: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税号: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着本等互利的原则,就来料加工_________进行了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提供有上盖之厂房_________平方米,无上盖场地_________平方米,工厂管理人员_________名,生产工人_________名、开业后_________月增至_________名。在合同期内代乙方加工生产上述产品,加工成品后交回乙方复出。
提供现有水、电设备供加工生产之用,如需新安装水、电设施,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办理来料加工、装配有关业务的进出口手续及对工厂实行行政、财务等管理,不得把工作以任何形式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经营。
2.乙方责任:
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及装修厂房和建造_________平方米简易厂房所需的设备材料,分多批运抵甲方工厂,设备总值约_________元。
不作价提供加工上述产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和包装物料,具体数量、规格在各份具体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工人如因工作不力,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禁止非法搜查甲方工厂工人的身体。
二、加工数量
第一年加工上述产品,加工费约_________元,从第二年开始的产量,应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有所增加,具体数量应在生产合同中订明。
三、作价原则和工缴费
1.试产期为二个月,在试产期内,工人每人每月工缴费暂定为_________元,每月工作_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_小时。
2.试产期满后,采取按件计算方式,在坚持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双方应根据加工的品种、规格、款式和工艺繁简不同进行定价,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为确保工人的合理收入,工缴费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_________元。需要加班时,加班费另计,但每个工人每天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_小时。
3.甲方工人生产消耗的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4.每月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作为工作管理费。
四、损耗率
1.试产期内的消耗率,实报实销。
2.试产期后的损耗率,由双方商定,并在生产加工合同中订明。
五、来料和交货期
1.乙方按生产合同的加工量,按月提供足够数量的原辅材料和包装物料。为使甲方工厂能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在每批产品开始加工前_________天,将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物料运抵甲方工厂。除因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外,乙方来料不足,造成甲方工厂每月生产不足_________天,停工天数累计不得超过四天,否则,乙方应按在厂工人以停工天数计,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工厂。
2.为使乙方能开展正常的业务活动,甲方应向乙方按商定的交货期,按时、按质、按量交货。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原因,甲方不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之责任,赔偿数额可在具体的生产加工合同中订 明。
3.由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等设备及原辅材料、包装物料,在甲方工厂由双方进行交收登记,建立帐册。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在甲方工厂经乙方验收起运后,甲方不负产品规格、质量、短缺等任何责任。
六、结汇形式
工缴费及工人管理费每月结算一次,以d/p即期结汇或支票方式结汇,由甲方工厂会同_________ 贸易公司开具发票后,通过_________银行向乙方在_________开户的银行办理。乙方超过_________天仍未付款给甲方,则按逾期天数,以当时香港银行利息一并付给甲方。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结汇,甲方有权采取停止出货或其它措施。
七、劳动保护及运输与保险
1.工厂应做好劳动保护及安全工作,完善防尘、防烟、防毒设施,厂房保持通风光亮,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对有污染性项目,须经市环保部门批准,方能立项经营。
2.乙方提供的机械、通风、照明设备、原辅材料、包装物件及甲方工厂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原辅材料、包装物料的运进,成品运出及加工期间存放的机械设备、原料和包装物料及操作机械的工人,均由乙方向_________保险公司投保。
八、技术交流
在设备运抵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尽快派出人员进行安装,甲方派出人员进行协助。从试产期开始,乙方应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培训,直到工人能基本掌握生产技术,进行正常生产时为止。乙方技术人员的工资及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乙方须将商业登记及银行资信证明书交甲方办理营业执照经海关备案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如要提前终止或延长本合同,须在三个月前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处理终止或延长合同事宜。某方单独提前终止合同,要负责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补偿的办法,根据终止合同前半年内的每月平均工缴费为准,补偿两个月的工缴 费总额给对方。
合同期满后,不动资产归甲方所有,由乙方不作价提供的可动产归乙方所有,并按海关和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经批准签订后_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预付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从甲方收到履约金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乙方仍不投产开业,履约保证金即无条件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废约。如乙方能按时投产开业,该履约保证金可作工缴费抵付给甲方。
十、仲裁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施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语言
本合同以英文和中文书就, 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在对其解释产生异议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二、合同的份数和修订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海关、车管所、政府授权的处理来料加工事务并有外贸经营权的_________公司各一份,副本若干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如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补充或修改,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浙江坚铭建筑五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 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瑞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 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工艺手绣鞋垫
规格型号 38-45#
计量单位 双
数量
报酬
单价 元/双
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工艺布制鞋料 38-45# 双 一等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签定合同当日,检测方法:目测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当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当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方(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割绒鞋垫加工全过程,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问题。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定作人免费为承揽人提供加工原材料。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针脚相等,刀割均匀,绒面平整,绒面无漏底,颜色清晰干净,图案准确。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包装由定作方负责,运费凭单据由定作方负责报销(累计200元以上)。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产品由承揽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送至定作人处。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验收方法见第八条,具体以样品为准。验收期限定作人收到产品后三天内,验收地点定作人处。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承揽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定作人交付承揽加工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承揽人在交付合格定作物后,定作方必须付清加工费.现金结算,批交批结,批清批领,合同有效期限见第十条。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并承担由此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定做人违约责任:___除双倍退还承揽加工定金外,并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人违约责任: 除所交承揽加工定金金额扣除外,并赔偿定作人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笔名,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二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对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另议
定作人 承揽人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天津市蓟县乾元叠层石工艺品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
品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计划不定期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须严守乙方关于加工样式、价格、数量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款额。
4、乙方须严守甲方关于发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质量等,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2、如乙方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时对货物的款式、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品进行相应补偿或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相应补救措施,需退货或再次加工的,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需确定生产的品种、尺寸、质量等,按照甲乙双方封存并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由甲方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对合格产品给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期限交货至甲方公司,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款总价每天1%的违约金,以实际发生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等,经查证属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
量、生产交货周期等甲方的计划通知单及双方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须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委托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本合同能够顺利进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食品安全法》,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 加工生产内容及其说明
1、“__________”系甲方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准和加工工艺要求,加工出合格的产品;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利用自身符合卫生要求的厂房、设备、水、电、气、人力和生产技术等资源为对方加工该产品。
2、委托范围:由甲方提供全部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乙方对_________产品从投料、发酵(罐装)、内包装、外包装4个工序进行生产加工。
3、该产品内包装标准量为/瓶)/件。若甲方的包装规格有更改,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加工费_______元。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样酒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工章。
2、每次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准备充分的合格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向乙方提供原辅、包装材料合格的检验报告。
3、甲方提前15天向乙方提供生产加工计划,所有物料应在生产开工前15天,将合格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交给乙方检验合格入库。
4、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对产品进行加工,并适当的给与指导,并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
5、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工艺技术原因,所造成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和生产损失,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甲方印刷性包装材料上如印有乙方信息,仅限于在乙方进行产品加工时使用,如作他用,甲方应承担法律责任。
7、甲方该产品广告宣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作任何形式广告宣传,否则若由此引发的任何不良后果,及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 乙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
2、乙方加工产品前,应保证上次加工场地清场完全,符合生产标准,若因乙方清场不严而产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对每批次原辅、包装材料进行检验。乙方发现物料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作退货处理。乙方检验发现问题后,未及时通知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相应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必须按酒类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果因为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其它事宜
1、在产品加工之前,甲方应将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技术文件交与乙方,同时将相关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交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的生产工艺和配方保密,若因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2、甲方按产品正常收率接收成品量,如果超标(低于成品收率),超标部分由乙方承担
(乙方与甲方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另行确定收率)。
3、乙方只负责产品生产,各种原辅料和成品及运输等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4、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如需其他外项事务及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款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自签署生效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订单总货款的50%,乙方即可安排生产,并遵循甲方市场经营需求状况发货(包括发货先后次序、市场紧急情况等,具体由甲方储运部决定)。
2、 按该批次订单全部产品生产完毕后3日内,甲方支付所下订单全部产品总货款的40%,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址发货,并保证15日内到货。
3、所下订单全部尾款(即全款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以押批结算的方式给付,在甲方收到所有本批订单全部货物后,甲乙双方若无任何针对本批次产品质量的争议,在乙方下一批次订单全部生产完毕,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发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本批次全部质保金(即本次全款的10%)以此类推;
4、双方合同终止时,最后一批次质量保证金,在甲乙双方无质量争议情况下,甲方在合同终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5、为避免乙方发货延误,甲方每次购货时,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以保证乙方及时供货。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甲方销售,本批次保证金不予支付。
六、其他约定:
1、对包装材料质量的约定
a) 甲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的合法性负责。
b) 乙方对包装材料文字内容是否准确(与标准样张核对)负责。
c) 甲方由于国家和自身原因更改版本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不合格
包材,由乙方负责就地销毁,甲方不得作他用。
2、对加工该成品质量标准的控制责任做如下约定:
a) 对出厂检验项目均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标准时,乙方出具出厂检验报告书。 b) 乙方负责的质量标准中的型式检验项目,其检验结果应以检验报告书正本的书
面形式交付甲方,作为甲方产品质量档案,备查。型式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c) 因甲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d) 因乙方未履行上述负责指标的检验,导致产品质量失控达不到该产品的质量标
准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乙方加工费用,逾期10天以上,则每天加收加工费的1%作为延期付款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果未按合同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
3、如果在履行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合同暂时中止,双方可向受委托方当地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八、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协议形式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最后一次协议为准。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
甲方: 徐州博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生产的零部件进行热处理处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产品坯料,乙方负责按经过甲方确认的工艺加工。
二、技术质量要求:
1、 热处理后产品外观无明显伤痕、无腐蚀及蚀点、无裂痕、无氧化层和严重的脱碳层。
2、 热处理后产品一般零件尺寸的变形量不大于0.8%,细长杆零件变形量不大于1%,管状零件变形量不大于ф0.15。
3、 热处理的颜色和硬度要求按照图纸规定之要求
4、 热处理后产品螺纹牙型无烂牙、无变形、无失圆和弯曲。
5、 委托加工订单中有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按委托加工订单执行。
6、 乙方的加工工艺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才能进行加工,当工艺进行变更时,必须重新通过甲方确认。
7、 乙方对每一生产批次的产品必须进行自检和工艺曲线的记录,自检报告和工艺曲线随产品一起提交给甲方。
三、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合同期内分批通过委托加工订单通知乙方加工以上产品,通知时双方确认规格、数量、金额和交货日期。
四、质量检验和验收方法:
甲方按本合同或委托加工订单约定的技术质量要求对乙方加工产品进行外观、硬度、变形量、螺纹等项目的检测验收,如不符合要求,由乙方进行返工或报废。
五、结算方式:
验收合格后按季度度结算
七、违约责任:
由于乙方原因出现产品外观、硬度、变形、螺纹等项目不符合要求而产生的产品报废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的材料损失和其他相关损失。委托加工订单中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委托加工订单执行。
八、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深圳*有限公司协同银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甲方)*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以来料加工方式,承接乙方来料加工,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1)提供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电力、劳动力,负责组织生产,收取加工费,成品全部交回乙方销售。
(2)负责办理进出口手续。
(3)严格按照乙方的产品质量要求进行生产,按时、按质、按量交货。
乙方:(1)必须按甲方生产能力,按时、按质提供足够的原、辅料,包装物料发运到工厂,确保工厂能正常生产。
(2)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到甲方指导生产,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品种数量
根据乙方付来的样板和足够的原辅料,加工聚丙烯塑料编织袋。暂定每月生产聚丙烯塑料编织袋*KG,如乙方安排给甲方生产任务不足时,经乙方同意甲方可另行安排其它客户订单的生产。
三、质量标准、耗量
原料、辅料的质量,由乙方负责保证;甲方按乙方来样生产。如样板材质与原辅料材质不符,应通知乙方处理;甲方加工成品的质量,由乙方派人到工厂验收。原辅料损耗率、次品率在每批订单订明。
四、作价原则
在合作互利原则基础上,根据每批货物不同的规格、花式品种,经双方商定具体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双方商定后执行。
五、支付方式
加工费的支付方式,采用先出后结的方式,乙方在每个月最后一天必须结清上一个月份出口的全部加工费并以电汇或票汇等方式付款给甲方。
六、运输方式和费用
原、辅料和包装物料,由香港发运至新会(或江门)的运费由乙方支付。成品由新会(或江门)港口发运至香港码头的运费由甲方负责。
七、保险费用
原、辅料的进口,成品出口和存厂生产期间,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的一切保险,由甲方代乙方投保综合险,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八、协议期限
本协议双方签字后并经甲方上级单位批准后生效,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届时需延长或终止,在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再协商。
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如是海事合同,则为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修改。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新会工商局及新会海关各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副本若干份。
甲方:银湖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香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商务代理: 深圳*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的和背景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和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砂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二、甲方在自己的加工场地里进行加工,自行负责加工设备、场地平整,机械基础。甲方自行负责生产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加工的沙石规格为:碎石、砂。加工单价为20元/m,甲方只负责加工,不得对外出售。
四、甲方在为乙方加工沙石期间,应优先保证乙方所需的材料需求。
五、验收方式加工后的砂石材料符合相关质量、使用要求。
六、结算方式:
待乙方提供所有原材料加工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所有加工费。
七、双方责任:
甲方在生产期间的一切安全事故和老百姓纠纷,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概不负责,须乙方提供支持或帮助时,乙方应给予大力支持。甲方每月生产的产量,乙方负责全部回收。
八、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有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全棉弹力牛仔女裙18000条,蓝灰色(36、38、40、42)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20xx年 4月15日向甲方提供 22032 原材料,并负责运至南通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20xx 年5 月26 日前将加工后的成品18000件负责运至吴淞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2 %的备损率,并符合工艺单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应赔偿乙方所售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与付款方式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费用,每条人民币15元。乙方结汇后45天向甲方支付全部加工费。
第六条 运输
乙方将成品运交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反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此所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第八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出中国上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生产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加工方必须负责给委托方进行商检并且由委托方提供商检编码。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3天以传真或是邮件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2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1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生产辅料。
4、加工方收到原材料及原辅料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提供了足够的原料和原辅料并且质量合格,而加工方故意以各种理由搪塞、怠工,致使产品不能按时交货或是出现质量问题,由加式方负责全部损失包括连带损失。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5、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加工费
6、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元/吨。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20xx 年 6月 30日,可在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7、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8、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产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附件中),加工方严格按照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配合加工方品管在加工过程中对产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必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委托方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后,将货物运至委托方工厂后7天内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5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委托方 : 有限公司 加工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乙方(劳动(好范 文站推荐: 姓名: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
现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第一款
一、本合同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试用期为____月(日)。
二、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以乙方能独立完成以下的工作为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
第三条 劳动报酬
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
(一)____________
(二)__ 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执行公司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三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五小时,每月不超过六十六小时,加班1小时以下不记加班。
一、甲方对乙方岗位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第五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第七条 本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
第八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
(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撤销的;
(三)乙方死亡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九条 本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
第十条 本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
(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乙方解除合同:
(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一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
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第十二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
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签字或盖章)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