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认识,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登记结婚,婚后无子女。因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_______元,双方各分一半,为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无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三、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_______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_______所借债务由_______方自行承担)
四、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 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五、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在四年前曾做人工流产,导致身体虚弱,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
_______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_______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支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_______元给对方(/按 支付违约金)。
七、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八、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协议人: , 男,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 ,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 .(身份证号码: )
协议人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与自愿离婚。
二、夫妻婚后无共同存款,只有公积金贷款购买坐落在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万元,现值人民币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万元左右。该房购买时首付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有男方负责还贷,与女方无关,由男方给付女方房屋折价款万元。男方给付女方的折价款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第一次,办理完离婚手续当天给付女方人民币万元;
第二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当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女方人民币万元;
第三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次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女方人民币万元。
男方若不按时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
女方有义务配合男方办理公积金贷款变更手续,以及产权变更手续,相关变更手续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即予以办理。若由于女方不予配合男方办理房产转移而给男方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女方必须双倍返还。
三、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四、儿子×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止。高中教育阶段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五、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年 月 日
协议人:
年 月 日
甲方:___,男,1977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某区某路某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yyy,女,1978年yy月yy日出生,汉族,住深圳市某区某路某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19__年3月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民政局登记结婚,__年2月1日女儿出生。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女儿由乙方抚养,甲方不支付任何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1、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拾叁万元,双方各分一半,为陆万伍仟元。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宝安区__分区某某路51号某苑4栋604房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若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由于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数额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房内家具和电器归乙方所有。
3、其他财产:双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如发现一方隐匿财产,另一方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
六、本协议共三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婚姻登记机关备案。
协议甲方:___ 协议乙方:yyy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