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婚前的协议三篇

老人再婚婚前的协议(精选3篇)

老人再婚婚前的协议 篇1

一、合同填写说明

1.【填写说明】本合同总共包括八章内容,为了在确保合同执行力度的同时简化夫妻双方对于本合同的法律学习过程,设置本填写说明,本填写说明双方都应确保认真阅读,以最大限度保护自身权利义务。

2.【填写说明】拿到合同后先从第二章和第三章开始填写,描述双方的姓名,基本的权利义务,婚前婚后财产及区分的时间,所有的下划线都应当填写。

3.【填写说明】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由男女双方分别填写,请注意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填写,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不实的承诺发生纠纷时,协议内容将视为婚前双方互相的承诺,违背该承诺做出的不实陈述有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4.【填写说明】第六部分描述争议发生时的解决方案,请不带有抵触情绪的认真阅读并共同填写。

5.【填写说明】第七部分描述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在本协议中分为5级,每个条款前面有一个括号,请将您认为合适级别填入括号中,没有填写的,视为2级违约。

6.【填写说明】节约时间的填写合同是怠于行使权利和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表现,即便不需要的条款,仍然希望填写合同的双方认真地阅读,以增强对婚姻相关法律及合同约定的认识,本协议大部分条款都与法律规定相同,法律没有规定的部分适用当事人民事意思自治的原则。

7.【填写说明】本协议由男女一方填写或代笔的,不影响其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8.【填写说明】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双方可以协商进行修订,修订可以撰写本协议的补充协议,或者对协议条款进行增添和修改,但修改和增加需经相对方在修改处附近签字方具有对相对方的约束力,否则只约束书写方。

9.【填写说明】由于本协议空白处的填写内容无法区分时间,为避免事后发生争议,协议原则上应当一次用同一支笔书写完毕,协议空白的地方尽量全部填满,不填写内容的可以划叉。

二、背景与通则

10.【男方身份】男方姓名,身份证号。

11.【女方身份】女方姓名,身份证号。

12.【真实性承诺】双方:

老人再婚婚前的协议 篇2

女方:___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目的是老年有个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顾。

二、男女双方的各自婚前财产不因此次再婚导致男方财产转归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财产转归男方及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

1、婚前甲方拥有带产权的位于为甲方婚前财产;

2、婚前乙方拥有带产权的为乙方婚前财产。

3、婚前各自储蓄,为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婚前财产继承权不变,男方子女只继承男方婚前的财产,女方子女只继承女方婚前的财产。

4、婚前各自的债权债务在婚后仍归个人承担,对方不负有其受益及偿还的权利及义务。

三、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来源收入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使用。

甲方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收入来源:_________________

四、甲乙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生病,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则是老人自己的子女,对方子女没有护理义务。相应地,在一方大病需要经济支持时,第一出资方应是得病者本人,第二出资方是病人的子女,第三才是再婚的老伴根据实际能力提供支持。

五、赡养关系。再婚后,子女仍要赡养亲生自己的老人,不赡养父母再婚的老伴。

六、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对方子女不负有对另一方老人的赡养照料义务。婚姻关系也将自动解除,其身故后抚恤金等各项福利费由各自子女所得,丧事由各自子女负责,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须在七日内回到自己子女身边,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对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须在七日内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七、甲乙双方若一方去世,另一方必须拿出婚后共同财产的一半给去世方的子女继承。如果本协议的文字理解与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协议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双方、相关利害关系人即甲乙双方的子女在此明确:_________________如果甲乙双方再婚后,无论何时所从事的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的目的,则行为无效。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以上协议自签字时生效。男方:_________________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_____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见证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

乙方见证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老人再婚婚前的协议 篇3

男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先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二条: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四条: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_____处,房产证号:__________

2、汽车_____辆,车辆行使证号:__________

3、股权:_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后生活

第九条: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万元时,应当实现与另一方协商。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放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有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时候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高差别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般,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离婚后,无论局域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_____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_____%,但每月不得低于_____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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