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及住房归男方离婚协议(精选3篇)
甲乙双方于年__月__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于年__月__日生育一女取名周小__。现双方均感出现婚姻中不可调和的矛盾,婚姻关系已无维系的必要,自愿离婚。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 由乙方抚养,抚养费支付及探望方式如下:
1.甲方应支付的抚养费为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支付人民币 元。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认为小孩的实际需要为逐年增加,为此双方同意每隔两年抚养费增加10%,至18周岁止。
2.抚养费每半年度支付一次,于每一次支付周期开始的前十五天内支付完毕。由甲方将款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号内。
3.甲方每月探望婚生女儿周小__两次,具体方式为每月第二及第四个周五下午由甲方自行至学校将周小__接回原告住处,周一上午自行送周小__返校。寒暑假由甲乙双方轮流抚养,本次署假由乙方抚养,以次类推。
三、双方对现住房的分割协议如下:
1.双方婚后以甲方名义购买的现住房(即北京市朝阳区__路__号__号楼__单元__室)归乙方所有;
2.该房屋内的现有家具、家电归乙方所有;
3.该房屋仍欠银行的按揭货款本息由乙方自行清偿;
4.乙方取得该房屋的产权及结合本协议书的其他财产分割约定,对甲方的相应补偿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
四、双方的其他共同财产的分割为:
1.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资收入、住房公积金等,归各自所有;
2.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及承担。
五、各自衣物等生活用品,归各自所有。甲方应于离婚登记之日前将所有个人用品从现住房内搬出,否则视为放弃。
六、相关手续的办理:
1.离婚手续的办理,不影响本协议中所约定的财产分割协议的独立效力;
2.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筹资金在合理的时间内将双方现住房的银行按揭货款清偿,甲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协助;
3.在双方办理好按揭货款清偿手续的当天,双方共同至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4.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及时至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将房屋产权变更为乙方一人所有;
5.乙方应于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办妥之日向甲方支付完____元的补偿款;
6.甲方应在收取补偿款之前,将户籍从现住房内迁出。否则,应扣除5万元户籍迁出押金,待户籍迁出后,乙方再将剩余5万元交付给甲方。
七、相关罚则:
1.甲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导致相关手续无法办成的,应支付乙方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2.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延误三个工作日以上(含三个工作日),未支付甲方____万元的经济补偿金的,应支付甲方延误损失人民币5万元。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中的财产约定内容,自本协议签字时即生效,不以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及(或)产权变更手续的最终完成为生效前提。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男方:___,男,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女方:___,女,汉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身份证号码:____
双方于_年_月认识,于_年_月_日在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年_月_日生育一儿子,名___。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女方净身出户。
三、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___由男方抚养,随同男方生活,抚养费由女方全部负责,女方应于每月的25日前将儿子的抚养费交到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银行帐号:____。
取消女方的探视权。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的房地产所有权归男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
婚后购买车牌号为:_____,归男方所有,与领取离婚证之日起30日之内协助男方办理过户手续。
五、债权与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六、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 日前将位于的店铺(面积为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年____月____ 日止,月租为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 )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元整(¥2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餐饮,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金城饭店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
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 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遇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元,并支付转让费的 5%的违约金。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