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预混料和注册商标生产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产品,销售区域不限,使用商标,商标所有人为 甲方 。产品标准由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并由乙方负责备案,使用乙方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生产登记证、厂名、厂址。
二。乙方应保证月销量不低于 吨,年销量不低于 吨。自合作合同签订时起,给予乙方 个月市场启动期,六个月后仍未达到目标销量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公司统一定价优惠%向乙方提供系列预混料,乙方每次订货量应不少于 吨,订货应提前 天,且应在订货时按约定价格将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在甲方收到货款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提货;若需甲方送货,甲方将按实际价格收取运费。订货后已生产的产品,必须由乙方负责在日内提货,否则扣发乙方每吨 元的返工费,因返工所消耗的原料、包装物等另外计价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保证提供的预混料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和国家有关法规;对由预混料引发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对甲方的预混料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应出具国家认可的饲料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经双方协商或司法程序解决。
五。甲方负责乙方产品配方的调整,由乙方自行采购除预混料以外的其他原料并组织生产;甲方负责乙方产品包装物、宣传品、标签的设计,由乙方自行制作。
六。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于签订合同时缴纳,如果乙方在生产经营中出现质量事故、对甲方品牌信誉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如果无上述情况发生,于合作期满、乙方使用完或销毁所有与甲方品牌有关的包装物、标签后退还。本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合作伙伴的名义开展业务。
七。退货:乙方由于非质量原因要求退货须在产品保质期内提出,并承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于甲方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装卸作业等工作失误造成的产品质量事故,退货运费和产品处理费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任何人员与乙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均无法律效力,本合同加盖甲方合同章或公章后方可生效。如遇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议或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十。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及甲方产品研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甲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签于北京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诚实、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法律,就有关品牌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品牌合作的涵义
一、x有限公司服务体系是甲方授权建设和管理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该服务体系的经营管理制度、规范及甲方的服务项目、商标均由甲方制定和所有,受法律保护,未经甲方授权认可,其他单位、个人均不得使用。
二、本协议所指品牌合作的涵义为:在乙方认同并接受甲方经营管理制度、规范的基础上,甲方授权乙方在x省x市以(标准)店独家经营。
三、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
第二章合作的目标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勤勉、双赢的合作信念,以不断完善的服务模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瑜伽服务体系的市场认同度,共同促进中国瑜伽事业的繁荣和健康发展。
第三章项目培训及商标使用
一、乙方签约后,应一次性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大写元,获取瑜伽品牌授权保护及名免费培训名额。
二、乙方签约后,年月日以前应交纳管理费人民币叁仟元整,用于乙方每年的瑜伽技术提升及终端管理,逾期未交则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收回授权。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二、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一切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甲方拥有专有权。
1、当甲方的商号、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等专有权受到侵害时,有要求乙方协助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经营场所的装饰、陈列等ci营运系统的规划有建议和指导权。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指定的项目、产品、商标及整套经营管理规范提供给乙方使用。
2、乙方开业时甲方应邀安排名导师驻店,时间为天,食宿、车票差旅费由乙方负责。
3、甲方长期提供新项目、新产品、新技术,并及时、准备、快速地交付乙方。
4、甲方长期提供经营管理指导、咨询及技术支持。
5、乙方滞销的产品,在进货后三个月内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条件下,甲方负责免费调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向第三方透露乙方的经营情况和营销办法。
7、后续培训:经甲方验证核实乙方在经营三个月内发生教练员流失,甲方为乙方另培训一名,培训期45天,培训期内提供住宿,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8、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货全部款项后,7天内按照乙方定货单发货。
四、乙方权利
1、获得甲方指定的项目、商标及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使用权。
2、获得甲方在经营管理中的专业服务。
3、获得甲方在服务营销及市场宣传的支持。
4、甲方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新技、新产品或其他项目时,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乙方的义务
1、遵守甲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的规范,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
2、乙方应积极采纳支持导师的合理化建议,并进行具体实施。由于乙方原因,甲方人员未顺利继续开展工作,甲方有权撤回相关工作人员。
3、在经营中不得任意损害消费者利益,不得扰乱市场。
4、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统一装修经营场所。
5、乙方须具有独立工商营业执照,保证正常经营。
6、乙方所属店铺开业后一个月内,提供所属店面照片一套给甲方存档备案。
第五章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1、协议双方的法律关系
甲乙双方是合作关系,双方在本协议期间始终是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2、雇员的招聘、管理及归属
乙方自得招聘员工并与其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其员工不隶属于甲方。
3、合作的追加建店
乙方追加建店,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后,在原授权区域内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出授权区域外,须按甲方设定相应合作级别交纳相应费用,不论何种方式,都须与甲方另签品牌合作协议,并领取甲方颁发的授权书。
第六章产品供应
1、产品购货价应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报价价格或在甲方接受订单之日有效的价目表上所列之价格。甲方可对价格进行调整。变动价格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
2、非甲方与乙方另行书面约定,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3、乙方申请补货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订单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乙方无另行通知,订单自动生效。
4、乙方在向甲方发出订单的同时,二十四小时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
5、如甲方未收到乙方交付的全额货款,则不产生向乙方供货或提供任何补偿或赔偿的责任。
6、甲方在收到货款后负责产品的合理配送并办理托运,运费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要求以其它方式交付产品,则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7、乙方收到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订单不符,可在收到该货物三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乙方完全接受该货物。
8、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及时检查货物到达的完好情况,如出现破损或损坏,可向交货人提出原价赔偿,并向甲方通报情况。
9、乙方应作为一名独立的协议当事人从甲方购买产品,运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产品销售。
10、乙方应依照甲方的服务承诺负责其已售出产品的维护、换货或退货。
11、如属于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维修或换货的责任。
第七章协议期限
1、协议的期限为二年。即从年月至年月。
2、协议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或重新签订合同。
第八章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的解约权
乙方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情况,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十万元以上的违约金,以支付甲方直接或间接经营或商誉之全部损失,甲方还将视情况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1)把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授权区域以外的地点销售。
(2)将瑜伽商标、标识使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或在店铺以外任何地址使用。
(3)诋毁其它合作商,发表有损瑜伽声誉的议论实施损害瑜伽整体形象的行为。
(4)未经甲方许可,注册本合同规定的瑜伽的商标、标识的全部或一部分。
(5)模仿盗用瑜伽标识或动作规范用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二者模仿盗用。
(二)乙方的解约权
1、甲方破产清算:
2、法规政令禁止甲方继续开展瑜伽事业。
第九章合同提前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但违反本合同者除外)。
第十章合同终止后乙方的责任
1、立即停止以瑜伽品牌合作店身份同任何第三方的联系或交易;
2、立即终止使用或展示瑜伽的标识,并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自行撤除或消除该标识,否则,甲方可亲自或授权他人进行撤除或消除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免责条款
因战争、社会骚乱、自然灾害、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合同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不必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诉诸法院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四章协议的转让、修改、放弃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或以转包合同的形式处分协议的全部或一部分。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
第十五章协议生效及其文本
本协议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资产管理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自有合法资金全权委托给乙方帮助管理,以实现保值增值目的。本着自愿、真诚、共同受益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委托资产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定立
1、甲方为获取投资收益,与乙方就甲方资产的投资事宜提供经营及管理服务达成协议。
2、甲方委托给甲方的投资资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负责甲方资产的投资管理和经营,乙方可以自行指定乙方工作人员或外聘专家进行具体操作。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前的上述委托为不可撤销之委托。
二、合同的履行
1、乙方将实现封闭式投资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得泄露乙方操作策略和财务状况等商业秘密,不得损害乙方利益。
2、合同期内除非有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要求提前提取资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如果甲方没提前通知乙方擅自提取资金,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3、因乙方对甲方资金采取分散式投资,投资形式须甲乙双方商定认可方可执行。部分投资品种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4、乙方不得恶意转移甲方资金,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刑事责任,并追讨损失。
三、资金回报率分配
1、甲方投资资金的收益,甲方获得________%,乙方获得________%。(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立即终止。)
2、获利后,甲方和乙方要互相协助及时取出的净利润,并进行分成。如果甲方未能及时返还乙方的利润,视甲方违约,乙方将终止合同,并追缴甲方应付乙方的利润。
四、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本合同。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约定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于合同终止当日签订《终止委托协议》。
五、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___份。
2、本协议自甲方在指定理财账户上确定入金后,签订合同,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本着友好,平等,互利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由________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