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合同热门版本(精选3篇)
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
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畜牧业,为城乡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食用畜,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生产畜,充分调动农民养好牲畜的积极性,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根据中央文件的精神,经村民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共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承包牲畜数量
甲方将 (牲畜)发包给乙方饲养,共 头(只)。其中,种母畜 头(只),种公畜 头(只),肉畜 头(只)......。
第三条承包任务量与获益分配
1.乙方必须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向国家交售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上交肉畜 头,规格是 ;向甲方提供生产用畜 头,规格是 ;在承包期内的第 年 月以前。......。到承包期满时,乙方必须保证有存栏数__头,其中,种母畜 头,种公畜 头,幼肉畜 头。
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规格交售给国家的 (牲畜)的价金,甲乙双方按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乙方超额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和上交甲方任务以外的部分,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供栏圈 间,牧场 亩(如果有),提供给乙方饲料地 亩 分以及如下工具:
2.甲方在承包期内,每年向乙方提供草料 公斤,其中 公斤, 公斤......,时间是 ;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平价商品粮 公斤,其中, 公斤, 公斤,......时间是 。
3.甲方必须合理分配国家扶持畜牧业的物资和贷款指标,不得截留国家奖励乙方完成派购牲畜任务的粮食、化肥等指标。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栏圈的清洁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牲畜染病的医疗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饲养、牧放的牲畜不得损害山林、树木、庄稼。
3.乙方必须爱护栏圈。合同期满时,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栏圈、饲料地、牧场(如果有)、工具等如数交还甲方。栏圈内的粪肥 %归甲方, %归乙方。
4.乙方饲养的生产用畜,不得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牲畜转包给他人饲养。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栏圈、牧场(如果有)、饲料地、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元,以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饲养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时间向乙方提供草料和商品粮,应向乙方偿付所欠草料、商品粮价值 %的违约金。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甲方如不及时向乙方分配国家发放的贷款和物资,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如果截留国家奖励乙方的粮食、化肥等指标,应按其价值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规格、数量,完成对国家、集体的任务,每逾期一天,应按其价值的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务的,甲方除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外,还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发包给他人。
2.自合同期满,甲方提供的栏圈、工具等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修复或赔偿;乙方饲养、牧养的牲畜如损坏国家、集体的山林、树木或集体、个人的庄稼等,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将所承包饲养的生产用畜擅自出借、出租给他人使用,每出借或出租一头生产用畜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元。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饲养的牲畜损失,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
第九条其它
。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失效。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合同执行中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则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 县 乡 村 组(公章)
代表人:
乙方: 村民
年 月 日订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简称甲乙和丙方
甲方:_____ 身份证:_____ 住址: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证:_____ 住址: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证:_____ 住址:_____ 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 并挂靠甲方的名义,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甲三方本着友好合作,相互支持,共谋发展的精神共同经营,三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达成如下投资协议,此协议需三方共同遵守,需公平,公正,保护三方的合法权益。
一、甲三方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分别投资,
1.甲方出资为______元整,占整体股份______%,2.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整,占整体股份______%,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元整,占整体股份的______ %。主要经营建筑工程及周边。
二、甲三方在合作期间,需同习协力,风雨同舟,不谋私利,不偏私情,以快速发展,开拓市场为奋斗目标。
三、甲三方如果以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需共同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逃避。
四、门店成立后,甲三方不得在没有得到另外两方同意后挪用资金或其它公共财务,在合作期间有任何问题,需三方共同协商解决,不得回避。
五、在合作期间,甲方管理和现金,乙丙方管理整体的运转。三方都有权参加整体经营管理和督导工作,有权知道所有的资金用处和门店运营情况。
六、整体开始运营后,甲方负责每月月底结算一次,除各项开支外,经营状况做到日清日结,盈利三方股份成______%______% ______%,如果甲方不能按时结清,乙丙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能以任何口撤资转让,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其它合伙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十、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果三方通过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法院起诉。
2.本协议到期后,三方均为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合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______月向另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已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投资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两方。
十一、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令人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十二、协议解除:
1.一方有违反本合同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任何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门店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甲方签字:_____
乙方签字:_____
丙方签字: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
承运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
收货方详细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 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