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与昆明金赵海砂石料矿业销售公司合作开发之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心沟矿山开采工程项目,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剥离、磷矿石开采
2、工程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山沟。
3、工程量: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不限量)。
4、开工日期:
5、施工单价:<1>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人民币 元计价,含运距在1公里内,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元。
<2>磷矿石开采%品位以上每吨挖、装每吨人民币 元(含一公里堆场运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吨另加 元。
<3>以上单价不含爆破,如需爆破双方另行协商计价,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担。
6、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露天开采;废土、石方、矿石剥离开采,乙方将土、石方、矿石运到采矿区域1公里以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计量方式:
矿石开采的方量按吨计算,以过磅单据双方委派的施工
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双方签字生效,土石方按实际方量(测量方)计算,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材料供应:
1、结算方式:每月 日向甲方报量,作为当月结算
基本依据,甲方在次月五日内审定付款。已开采的矿石若甲方未能及时支出,则按方量折算吨位报量,并计入当月工程量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金支票方式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当月已计算总工程款的%,余款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
等。油料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油料按市场行情供给)。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涨5%,甲方应随行就市相应调整乙方的整体施工单价。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场地,安排生活场地及设备停放,检修场地等。
2、为使本矿山开采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处理好政府、公安、国土、林业及当地群众关系,若遇相关部门干涉及其他现象发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机械台班费用以及误工费用。
3、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运输车辆除外)。
4、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灾害及当地政府部门安全检查除外,甲方无故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时,甲方按装载机每台 元/天,挖机每台元/天,人员每人元/天,运输车辆每台 元/天支付乙方误工费。
5、甲方因矿石量开采不足等原因需要转场施工时,双方协商同意后,转场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开采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矿区不准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施工过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产、生活用电按供电价予以
支付,采矿作业区内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新扩建道路由甲方规划委托乙方施工甲方计量付款。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实行保险,并文
明施工,严格要求司机有效证件上岗,做到遵纪守法,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
4、乙方确保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等,不允许
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资;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严格
按照甲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开采方案采矿施工,不
得随意采挖,当乙方开采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见,若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给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
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矿产资源,其处理单价低于市场行情20%,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须出具相关销售矿石的一切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甲方承担全额支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提供给乙方开采区域内的合
法手续,及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给乙方存档,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施工依据。
3、甲方负责当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当地老百姓的
风俗习惯和社会关系协调,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采区能正常生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履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乙方机械进场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
全保障人民币:万元款项在乙方机械进场施工180天内无重大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
方(不计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币: 万元为止,到工程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还情乙方的款项,期间不计算息。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
签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毕,结算帐款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双
方进行协商,补充完善,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
突时,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建设、劳动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一、 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__市范围内共同合伙投资开发新型____工程项目。特订立本协议各项条款,三方签字后,要严格履行。
二、 合伙三方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___身份证号:()
乙方:白__身份证号:()
乙方:国__身份证号:()
三、 机构设立
在__工商局登记注册_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_X_公司,注册地址X_X_X_X_,经营范围:X_X_X_,分公司负责人由甲方担任,经理由乙方担任,工商注册分公司由甲方负责办理,保证乙方开户银行、税务(税金及税务发票)、财务结算独立合法。
四、 出资方式及利润分配
甲方不属于自然人,不出资,不参与股权分配,参与利润分配。乙方(白__)出资方式:现金,占60%股权。
乙方(国__)出资方式:现金,占40%股权。
按出资额度确定股权比例。
利润分配,分公司盈利后,按季度进行结算,扣除税金及各项费用,按纯利润进行分配,甲方分配30%利润,乙方(白__)分配40%利润,乙方(国__)分配30%利润,乙方投入部分,分期退还,不计利息。
五、 前期费用
分公司前期筹办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白__、国__)负责垫付,公司成立后,由公司统一报销,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负责_________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提供_____
系统软件,技术人员上岗培训,不参与分公司的经营管理。
2、 乙方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工作。
七、 风险责任
公司经营期间出现亏损风险,乙方按股权比例承担亏损风险,甲方不承担任何经营亏损风险。
八、 设备购置
分公司购买的______设备,____软件、____原材料全部由甲方推荐提供,分公司按价付款。
九、 人员培训
分公司工作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全部由甲方负责培训上岗。
十、 其它事宜
公司的其它一切事宜全部在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岗位制度里阐明、体现。
十一、三方签字
本协议壹式叁份(十一条款)共3页,
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持壹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发展经济,甲方愿将枫林三路1480号(雷锋村招待所)二楼、三楼租赁给乙方共同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上述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并共同合作经营。
2、租赁期暂订5年,即从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3、甲方租赁给乙方年度租金为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如遇房屋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归甲方承担。
4、第一年租金乙方应在20__年3月4日一次性支付壹拾玖万元整整年租金,第2.3.4.5年的租金乙方须在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5、租赁期间乙方须依照国家法律,合法经营,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内乙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承租期内乙方因管理不善,给甲方房屋造成严重损失,经相关部门核实损失后,乙方按实负责赔偿。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投资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
乙方: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基础:
甲方在刚果民主共和国(金沙萨)取得加沙公司位于 省 地区编号为 矿区的采矿权,经乙方考察确认了资源的可尝试开发性,双方决定合伙开发此矿。
矿产名称:
所在地址:
矿权证编号:
有效期:
加沙公司全称:
加沙公司住址:
加沙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为合伙关系,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具体分工如下:
1、甲方负责该矿权证书有效期内、开采期间始终得到政府允许,即始终拥有矿权,并协调好外围关系,负责为本矿开采提供炸药。
2、双方各安排一名财务人员负责合作采矿期间财务收支及账务处理,超过甲乙双方所有对加沙公司的经济往来等涉及经济利益事宜需双方同意方可执行。
3、首期计划开设一个井口,计划投资万元人民币,具体按双方合意投入资金。
4、双方内部按各自投入资金比例享有投资收益、分担风险。双方可用现有所需机械设备据实作价出资,也可现金出资。首期甲方负责缴纳安全保证金万美元,计入甲方投资资金(股份)。
5、权益分配:加沙公司按采矿取得收益的30%提成,剩余70%收益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投资金额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比例。
6、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双方共同负担(矿权资产维护税费除外)。
三、合作期限: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合作开采期限为五年,本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
可延长期限。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关于该矿区开采的有效证件的一切资料真实、有效。提供在当地正常开采上述矿产的一切合法手续。
2、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产开采的外围治安。
3、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团队,共同负责购买采矿所需的专业设备材料、生活物资等。
4、甲方负责矿区开采所涉事宜与当地政府的沟通协调工作,双方同意后费用共担。
5、为保证该项目顺利进行,有从中国内运至当地的设备及所有工作人员的相关出境合法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
6、矿区正常开采在当地所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手续由甲方办理。
7、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矿石对外销售工作,产品销售时甲乙双方代表在产品销售单据上签字确定价格、重量等。一方单独联系的收购方,谁销售谁负责收回全额货款,如有欠款销售方负责处理。
8、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双方合作无法持续,无法继续开采,双方对各自投入的资金等自负其责,退场等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双方约定在中国双方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在 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附件:甲方取得加沙公司采矿权的法律文件(合同等)
甲方(手印):
地址:
签定时间:
乙方(手印):地址: 签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