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厨师劳务合作合同(汇总3篇)

聘请厨师劳务合作合同(精选3篇)

聘请厨师劳务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甲方愿意聘用乙方做厨师工作

一、合同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到__年__月__日止。

二、乙方为甲方的头灶厨师,不负责切配等杂活。

三、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多于9小时,超出9小时按每小时20___元计算加班工资。

四、甲方每月__日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为乙方发放工资,如甲方拖欠工资至每月发放工资日一日后乙方有权单独取消合同并向甲方索取三倍工资以及索要工资所产生的食宿,车旅,律师,诉讼等费用。是否发放工资以乙方签字为准。

五、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

六、甲方负责乙方的工作餐、住宿及健康证、暂住证的办理,节假日补贴和其他福利,参照相关法规。

七、甲方有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设备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的义务。

八、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如乙方违反相关店规,甲放有权利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九、乙方应遵守和执行酒店制定的各项指标和制度的'义务。如卫生要求、菜肴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人为浪费的要求、设备设施保管的要求(具体条例协商制定于酒店规章制度中)。

十、乙方在厨房工作期间,如正当操作情况下出现的受伤等事故视为公伤,由甲方负责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一、甲方视乙方工作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乙方的留、走由甲方决定

十二、甲方承担乙方的往返路费。

十三、如遇酒店倒闭或转让,后来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况下,甲方须补赔付乙方一月工资,如遇到战争。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则按相关法规处理。

十四、如果甲方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十五天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给予一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也可以不提前通知给予乙方二月工资赔偿)如乙方提出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或赔偿甲方一月工资作为损失费)。

十五、乙方没有为甲方找厨师的义务。乙方不承担任何原因客人退菜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十六、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付给乙方工资,同时乙方不承担因病(伤)误工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十七、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合同没有写明的事宜一律按劳动法为准。

希望甲乙双方合作愉快。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酒店公章):

乙方(乙方签字,手印):

日期:

聘请厨师劳务合作合同 篇2

甲方:雇主(餐馆和所有者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经营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通过乙方雇佣中国厨师劳务人员(以下简称“厨师”)赴德国中餐馆工作等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 则

1. 甲方通过乙方雇佣厨师人数为 _____ 人。

2. 厨师在甲方的工作期限为_______年。

3. 甲方应当与厨师签订《雇佣合同》,《雇佣合同》必须符合德国法律和政府相关的规定。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厨师进行选择、考核和录用。

2. 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法文件,用以证明甲方主体资格合法,按照德国法律规定有资格聘用厨师。

3. 为了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应当了解甲方对聘用厨师的要求,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聘用厨师的具体要求。

4. 在乙方的协助下,甲方须与被录用厨师签订《雇佣合同》。甲方须将《雇佣合同》样本提供给乙方,《雇佣合同》在履行中如需变更,应当征得厨师书面同意,并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5. 根据德国法律和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厨师赴德工作许可等证件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由甲方负责办理,甲方承担全部费用。

6.甲方负责安排厨师入境及入境后的相关事宜。

7. 在遵守德国和中国的法律规定下,甲方有权对厨师进行统一管理。

8.《雇佣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为厨师提供日常生活等服务,尊重厨师的人格尊严,维护厨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厨师的人身安全。

9.《雇佣合同》期满后,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并负责安排厨师回国全部事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推荐符合条件的厨师供甲方选择。在甲方的授权下,乙方有权代替甲方选择、考核厨师。

2. 乙方应协助厨师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3. 乙方应协助厨师办理护照、签证等有关出境手续和文件。

4. 按照中国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乙方应在指定的对外劳务合作培训中心对厨师进行出国前的教育和培训,协助厨师参加有关考试。

5. 根据厨师赴德签证的办理情况和甲方要求的行程,乙方负责安排厨师出境。

6. 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雇佣合同》履行期间厨师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协助处理劳务纠纷和应对突发事件,协调厨师在履约期间与甲方发生的争议。

第四条 工资及支付

1. 甲方支付厨师的基本工资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州政府规定的厨师最低工资标准。

2. 厨师工资及支付方式按以下规定执行:

厨师每周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小时或每周工作_____小时。

厨师月工资为______欧元。甲方须每月___日前以_______(现金/支票)形式支付给厨师本人,甲方有权从厨师工资中合法地扣除应由厨师本人交纳的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安排厨师加班应当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及时向厨师支付加班费。

4. 厨师在《雇佣合同》履行期间,有义务按德国法律规定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险。

第五条 国际旅费和工作交通

1. 厨师往返中德机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厨师去程机票在抵达德国后,由甲方在七日内给予报销。

2. 厨师的工作交通费用按以下____规定执行。

A、甲方免费向厨师提供从住处至工作地点的交通工具。

B、厨师乘公共交通工具至工作地点,甲方提供交通津贴,月津贴额为_________。

第六条 食宿

厨师的食宿适用以下规定:

A. 甲方负责安排厨师的住宿,条件不低于当地法定标准,住宿房屋应当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如床具、必备生活用品等),每月费用为_____欧元。

B、甲方有义务为厨师安排合适的伙食,每月费用为_____欧元。

上述食宿费用从厨师本人应得的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七条 劳动保护与福利

1. 甲方免费向厨师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2. 厨师享有德国法定的带薪节假日。节假日加班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加班待遇。

3. 除德国法律另有规定外,厨师在甲方工作期间享有与德国工作人员相同的福利待遇和人身权利。

第八条 医疗和保险

1. 厨师在甲方履约期间因日常疾病、意外伤害、职业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甲方为厨师办理医疗、人身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

3. 甲方根据德国政府规定,为厨师办理社会保险等保险,并按规定承担相关的费用。

第九条 伤病处理

1. 如经医生证明厨师因生病或受伤不适宜继续履约,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安排厨师回国,有关遣返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厨师在履约期间因故死亡时,甲方承担厨师的安葬费用,并负责有关保险的理赔。

第十条 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

1. 本合同签订后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时,甲方应赔偿厨师在中国境内所发生的体检、培训、护照、签证等费用;因乙方原因不能履行时,乙方赔偿甲方为厨师办理有关雇佣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2. 甲方因裁员、停业、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与厨师的《雇佣合同》时,如德国有关法律许可,甲方应尽力为厨师变更合适的雇主,并给予厨师适当的补偿。无法变更新雇主的,甲方应支付厨师不少于三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补偿。厨师返回中国的机票由甲方承担。

3. 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暴动、政府当局的限制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任何一方均可说明理由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一条法律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按照中国法律规定解决。

2.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长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项下派出的全部厨师《雇佣合同》期满后终止。

2. 合同期满后,在德国有关法律允许的条件下,根据甲方的需要及厨师本人意愿,甲方提前一个月征得乙方同意并与乙方续签本合同后,可与厨师续签《雇佣合同》。如双方均未提出延长合同或另一方不同意延长合同时,合同期满后即自行终止。

3. 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若有其他语言的文本,在两种文字解释不一致时,以中文版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

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聘请厨师劳务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临时雇用乙方为厨房炊事员,雇用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在工作期间,乙方需按照甲方规定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厨房烹饪工作,保证每日饭餐营业搭配,准时到位。

第三条 乙方保证完成炊事员职责内的工作任务,尊重领导,服务职工。

第四条 乙方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甲方需按照先前双方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元/月(其中包含各项意外人身保险费、加班费等费用,不再另行计发)。

第五条 乙方工作期间,需确保职工用餐卫生,严格执行甲方各项厨房卫生制度。要爱护公物,使用得当,节约用水,电、气等。

第六条 在工作期间,乙方因患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为甲方提供厨技劳务的,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七条 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接触后,甲方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第九条 劳务合同期满,合同自然终止。如需继续聘用,经双方同意后可续订合同。

第十条 任何一方双子解除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影响,给予对方经济处罚。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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