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共享销售项合作协议(精选3篇)
合同编号: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鉴于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协议。
二、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
1. 总价: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货款支付:
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__
四、货物交付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的,应向甲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违约金。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具体包括:一是自然原因,如洪水、暴风、地震、干旱、暴风雪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原因所引起的灾害事故;二是社会原因,如战争、罢工、骚乱、政府禁止令、征收征用等引起的;三是突发重大疫情。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约定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传真件有效。
九、生效方式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时间: 签章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时间: 签章地:
甲方:商业团队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沟通,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愿意结为合作伙伴。双方合作关系旨在利用甲方团结的信息库优势和实施及管理经验以及乙方良好的人脉关系与综合素质,使双方在合作中形成双赢结果。现双方就对合作关系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昭信守。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名称:资源共享的销售项目
第二条:合作方式
1、在合作时以甲方的名义面对客户进行工作。
2、乙方联系的商业资源为甲方团队共享资源,不得向甲方内任何成员收取利润。
3、乙方作为项目的具体销售负责者,在销售过程中可采取集成分销的策略。
4、在本校按商业团队联合会议决定,甲方分配乙方工作,由甲方分配的区域开展代理商品或现货的宣传,销售工作。
第三条:合作原则
1、合作排他性原则:在甲乙双方有能力开展的工作,乙方应指定甲方为唯一合作伙伴。与其他学校或本校商业团队联系时乙方代表甲方立场。
2、保密原则:双方应严格保守合作方的各项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秘密包括双方自身商业机密、业务状况、合作情况以及本协议条款。
第四条:终止约定
1、双方任何一方在对方违反合作原则时,都可提出终止合作关系,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配合乙方完成市场销售等工作。
2)甲方必须对乙方的任何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进行全程检查,如果发现出现违规操作者,将通过团队会议进行处罚。
4)甲方通过团队会议确定会计及网店管理人员。
5)甲方通过团队会议在一定情况下可调整分成模式。
6)在开学销售工作中,如乙方态度消极,散播不良情绪,经过商业团队销
售小组会议表决同意,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权利,造成严重后果者,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甲方可得到乙方销售盈利的百分之二十五用于团队建设。
8)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通过商业团队会议对乙方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时取缔其销售资格。
情形一:乙方销售未在甲方登记的商品,并且私自不按规定销售甲方资源库内产品。
情形二:业务数据等出现弄虚作假行为。
情形三:向其他同行泄露团队相关的销售策略、管理模式、业务数据等商业机密。
情形四:作为会计的乙方在财务报表上有不当行为。
2、乙方:
1)乙方必须按照商业团队的统一指令与所在销售小组签定的协议书,并且乙方向甲方提交本人的联系情况和销售计划,且必须遵守团队协议规定。
2)乙方在签定协议前须向队长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以便甲方确认其身
份,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20元,待乙方产生销售业绩时全额退还。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商业资料及票据等。每周销售工作结束后乙方须将所有票据移交会计,收据丢失自行负责。。
3)登记商业产品:乙方必须将自己销售的商业产品详细情况登记在销售小
组统一的销售商业产品登记簿里,甲方从商业团队产品库里拿到一定的商业产品后,乙方可以选择自己或自己销售小组共同想销售的商业产品,
于商业团队销售小组会议上取得甲方的许可方可进行销售。
4)报款结算:所有商品销售的报款与相关收据同时在每周的联合会议召开
之前上交于甲方,待商业团队联合会议审定财政收支结束之后将利润返给甲方后,甲方根据自我销售小组的有关利润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5)出现下面情况之一,给团队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情形一:乙方在工作期间没有每天按照规定时间上岗,遇到特殊情况没有提前十二小时向甲方提出申请。
情形二:乙方在开学前三天没有及时回岗工作,遇到特殊情况没有在本校新生开学十天前向甲方提出申请。
情形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商业产品,如有遗失,乙方需按成本价赔偿团队。
6)会计责任:
于每周团队会议收集所有乙方当周销售业绩对成员有开收据或证明的团队开销予以报销保管团队经费对队员交叉提货做记录
7)网店管理责任:于每周定期对民主湖论坛、大话虎溪内信息予以更新联系线上买家,进行线上交易,线下付货对图片进行简单处理
第六条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利益分成办法经商定如下:
1、乙方在销售甲方资源库内任何产品所得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归于甲方。
2、乙方通过网店销售时所得利润百分之二十五归于甲方,百分之二十二点五归于网店管理人员。
3、乙方在走访商家时所支出费用由甲方支付。可向会计报账。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条款约定的义务都视为违约,违约方应给对方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协议引起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团队会议进行表决讨论。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即行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此商业团队所有。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时间:时间:
转让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正在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标,甲方是该商标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且拟转让该商标,乙方同意受让,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
据此,为实现乙方成为该转让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之目的,三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就该转让商标及与商标有关的一切权属转让等事宜,协商一致约定如下,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中,甲方、乙方、丙方合称“三方”,任何一方单独称“一方”。
一、转让商标
甲方同意将第 号“ ”商标转让给乙方,商标基本信息如下:
序号
申请/注册号
类别
商标名称
商标状态
申请人名称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标转让系无条件、不可撤销及永久性的转让。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 商标,也不得再对 商标进行任何处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商标的全部权利均由乙方排他性地独家行使,甲方有义务配合办理完成 商标转让给乙方所涉及的全部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商标局的转让申请手续等),且甲方还应销毁或删除任何已经使用了 商标的商品或服务。
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商标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该转让费为含税价格。除此等费用之外,乙方无需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甲方也无权再要求乙方向其支付任何款项。
2、除上述费用外,后续办理商标转让所产生的商标规费和代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办理商标转让声明公证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须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与每期付款金额相等的收款收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收款收据后,就当期应付价款支付甲方。
4、本合同商标转让费分三期支付:
(1)本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即总费用的20%;
(2)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 注册证及转让声明公证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万元,即总费用的60%;
(3)如商标局核准 商标的转让申请,乙方自收到商标局核准 商标转让的《转让证明》后十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万元,即总费用的20%。
(4)甲方应于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提供与当期付款金额等额的收款收据。若甲方延迟开具收据或开具收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乙方确认在甲方守约的情况下按时将相应款项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甲方执行董事的银行帐户,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名称:
甲方保证以上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真实有效,若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商标转让费,如在甲方守约的情况下乙方付款延迟,甲方有权催收,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了解 商标的`转让进展。
3、甲方负责办理 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事项,并承担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完毕,甲方应将公证书和商标注册证一并交付给乙方。
4、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盖章后的申请书、委托书、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转让声明公证书等转让申请所需文件,直至乙方取得转让证明。在商标转让完成前,除乙方有重大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商标局提出转让异议等影响转让进展的请求。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甲方守约的前提下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商标转让费用。
2、乙方负责办理 商标的转让申请手续,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将转让申请所需文件发给甲方,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盖章并办理公证后通过快递物流方式发送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盖章文件及公证书后及时递交转让申请,由此产生的转让申请费用(仅包括商标转让申请规费、代理费(如有))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商标转让过程中,乙方应当及时回应甲方针对转让进展的询问。
3、乙方确认并未对 商标提出异议或无效宣告申请,如果已提出申请,应当及时撤回,以保证商标转让顺利完成。
4、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即享有与 商标有关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在核定保护的商品和服务上使用 商标、取得正在申请中商标获得核准后的商标专用权等。
5、如发现其他主体对 商标存在侵权行为,无论该侵权行为发生在商标转让前还是转让后,乙方均有权对侵权主体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成本由乙方承担,如有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应当对此提供全部所需的配合及协助。
五、声明与保证
1、甲乙双方保证授权的代表均有权签署本协议,均已获得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全部授权。
2、乙方保证其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3、乙方保证在甲方严格守约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
4、甲方保证除本协议项下待转让的 商标外,并未申请、注册或准备申请其他任何与“ ”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及含有“ ”字样的商标,也未对 商标进行分割。否则,应当一并转让给乙方且不再单独向乙方收取转让费用。
5、甲方保证其为 商标唯一合法权利人,并保证直到商标转让完成之时 商标无任何权利瑕疵也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未将这些商标转让、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也未设立任何担保性权利或任何第三方权益且该等商标上也不存在权利负担。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前未在且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在任何类别上申请注册与“ ”相同或近似的、其他任何含有“ ”字样的商标、以及与乙方已注册的、已申请注册尚未获得核准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如发生此种情形,甲方应将这些商标一并无偿转让给乙方,并自行承担办理转让申请所需全部费用。
7、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不得再自行或与第三方共同或协助、怂恿第三方开展任何下列行为:(1)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使用 商标事宜向乙方提出任何索赔、主张、投诉、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程序;或(2)申请或注册任何可能在任何方面限制乙方正常经营的任何知识产权。
8、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会以任何方式谋求对 商标的包括占有、使用、许可、转让在内的任何权益,且所有与转让商标有关的权利均由乙方行使。
9、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后,不在任何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商标以及其他任何带有“ ”字样的商标。如果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生产带有 商标的产品,应及时处理,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10、若甲方违背本协议约定内容,经乙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不纠正的,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乙方可继续向甲方追偿。若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未按时向甲方支付任意一笔款项,经甲方书面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乙方应按照应付但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六、担保
丙方为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无瑕疵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担保人任何一方单独承担,或要求甲方、担保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条款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存在及签署情况、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履行情况,具有严格保密的义务,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本协议外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裁判文书或者政府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以及中介机构的要求可以披露本协议。前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解除。
八、解除与终止
1、除以下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1)三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由于一方的原因导致 商标的转让申请无法继续进行,无过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自无过错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生效。
2、如果 商标转让最终未能完成,则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且乙方无义务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尚未支付的商标转让费,其他产生的包括转让申请费、公证费等费用仍然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由甲方或乙方各自承担。
九、联系人
1、关于本协议项下 商标转让事宜的沟通协调工作,甲方指定为联系人,联系邮箱为,联系电话为;乙方指定为联络人,联系邮箱为,联系电话为;丙方指定为联络人,联系邮箱为,联系电话为。
2、本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一方联系人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未通知的一方承担。
十、其它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并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壹式陆份,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效力,其他条款或部分仍为有效。
5、纠纷解决方式: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三方须将争议提请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发生法律效力。
6、三方均保证于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本方。任何一方更改地址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三方发生争议,则司法/仲裁机关的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也适用本条款的约定。
甲方 :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