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汇总三篇)

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精选3篇)

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制作电视栏目《微播十堰》专题节目制作和运营,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利益均沾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 电视专题栏目:《微播十堰》(以下简称栏目);

1-2 栏目时间为每期30分钟,每周一期,共五十二期;

1-3具体内容包括栏目节目内容的编辑、制作和播出节目的推广宣传和节目的销售,因节目形成的其他商业项目的开发等。

第二条 合作权益

2-1 甲、乙双方因合作形成下列权益,所有权益归双方共有:

2-1-1 因《微播十堰》节目制作而形成的所有署名、商标等知识产权;

2-2-2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形成的所有广告、赞助、销售等经济收益;

2-2-3 因《微播十堰》栏目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收益和权益。

第三条 合作分工

3-1 甲方负责所有节目的内容选题、编撰、栏目主持和市场推广、销售、发行和商业项目的开发。

3-2 乙方负责栏目制作、录制、剪辑、动画、字幕、后期等

3-3 广告赞助由甲方为主负责并保证甲、乙双方投资的收回和盈利。

3-4 乙方协助甲方广告赞助招商工作

3-5 所有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然后有甲方具体实施。

第四条 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

4-1 根据栏目预算方案,甲方负责总制作成本的 % ,即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 50 %;乙方投资人民币 元,占投资比例的50%。本条投资比例也即所有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4-2 甲、乙双方同意对广告公司和个人代理招商所获得的广告赞助收入按照30%(含税和中介佣金)给相应广告公司和个人作为广告代理费用,计入成本。

4-3 按照预算,因广告赞助超出成本预算有盈余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支出和按比例进行分配:新增加开发项目的投入,双方投资,收益分配,所有收益分配为总收益减去总成本之余额,税金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五条 管理机构

5-1 《微播十堰》成立节目剧组,所有与节目和栏目相关的事务由剧组统一管理实施。

5-2 剧组由剧组制片人全权管理,剧组相关部门由双方共同派人参加,具体主创人员由剧组招聘和聘用。

5-3 栏目主要人员,如主持人、节目嘉宾由双方一致同意确定。

5-4 剧组的行政和经济管理依照剧组管理制度实施。

第六条 署名约定

6-1 节目署名制作单位为甲方和乙方,制片人、出品人、策划由甲、乙双方各指定一人担任并署名。其他署名遵照电视行业和节目管理规定和惯例执行。

6-2 甲、乙双方另行署名或推荐相关联单位和企业署名,首先协商,如果该署名占用广告赞助招商署名位置,该署名单位或企业应支付相应费用,甲、乙双方认可不收取费用除外。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甲、乙双方合作期间都必须遵守商业规则,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将本合同合作内容向任意第三方披露,同时必须保守合作方其他商业秘密。

7-2 甲、乙双方均可对栏目新的开发项目追加投资并以实际投资额调整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具体比例另行协商确定。

7-3 任何第三方作为投资商进入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该第三方投资额和占有整个项目的投资比例和收益分配比例由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确认。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罚则

8-1 因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所有责任和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2 因对本合同产生歧义或在本合同约定合作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权益。

第九条 合同生效和有效期

9-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约定合作内容结束本合同自然终止,但因本合同约定的合作项目没有结束,双方的权益和权利义务关系不因本合同终止而改变。

9-2 本合同因下列情形自动终止:

9-2-1 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本合同继续履行;

9-2-2 因不可抗力因素本合同实际无法履行;

9-2-3 因一方严重违约,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9-2-4 其他可能影响本合同完全和实际履行的情形。

9-3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或其他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除按约定处理外本合同能够继续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应该继续履行。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微播十堰》剧组留存一份。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可以协商修改、补充,但须以文字书面形式表达。

10-3 本合同附录《微播十堰栏目策划方案》、《微播十堰栏目节目预算》。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 篇2

稿件制作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使甲乙双方在______刊载发布中能够更好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合作意向,维护自身正当利益,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在“__________”发布__________,共计_____期。

2.甲方同意按乙方版面规定向乙方暂支付_____%以上的预付款。

3.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在三日内向甲方提供设计样稿并给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发布。

4.如若由甲方提供样稿,乙方经审核无违反相关法规政策时,由甲方签字后即可发布。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发布内容必须真实,由版刊内容带来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应在发布前向乙方支付另_____%费用,否则乙方暂不予以发布。

7、甲方在发布前若要求解约,同意乙方在预付款中除_____%违约费用。

8、乙方如在合作时出现违约责任,应在纠正违约或重新发布的同时,向甲方退还_____%的发布费用。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备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 篇3

合作制作电视节目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和乙方就共同制作播出《……..全民娱乐健身》电视栏目的具体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全民娱乐健身》节目由乙方负责制作,完成制作后,节目成片在甲方某某电视台一套节目播出平台播出。

2.《……..全民娱乐健身》节目播出时段为每日的 时 分至 时 分。节目时长为60分钟。含插播广告时间。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不计算播出时间。

3、节目播出中插播广告所获得的实际广告收入,甲乙双方按3:7的比例分成,甲方三成,乙方七成。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收入不分成归乙方全部所有。

4、因插播广告发生与广告委托单位或个人发生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因植入广告和字幕广告发生的与广告委托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5.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的节目进行审查并提出终审意见,在不影响节目本身定位及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节目在播出前完成修改。因修改节目增加的制作成本由乙方承担。如双方对已经完成制作的节目有争议,如来不及修改或重新制作,在乙方无法提供备用节目片的情况下,只要节目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甲方不能停止播出。

6、为了扩大宣传推广,提高此项展播活动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乙方对所制作栏目之内容的享有完全的使用权及版权,并在活动结束后有权出版发行相关音像及图书制品。

7、该节目播出后的三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播出证明或监播报告,来证明甲方已对已经履行完成本该合同约定的播出义务。

8.本合同有效期为二年,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和争议。

9、本合同有效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一方因非正当原因(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单方面终止合同,应按可得收益赔偿对方的损失。可得收益按本合同单方面解除前三个月的平均收计算。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双方履行合同不足三个月,按实际履行合同期间平均计算。

10、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如战争、停电、自然灾害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不承担责任。遇有国家临时规定的禁止娱乐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对甲方不能播出节目予以免责。遇有上级主管单位或地方以上各级政府占用电视台播出时段进行专项宣传而导致本该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可以免责,不需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1、本合同履行期满后,如甲方需要开展同类节目,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甲方双方合作期满后,如乙方未与甲方达成继续合作协议,甲方与其他人或单位合作的节目不得与乙方的节目雷同或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

1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1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交力。

13、本合同签订地和履行地为某某市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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