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服务器合作维护合同(精选3篇)
服务器日常维护合同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服务项目
服务器IP:
由乙方处理以上_ 两 _台服务器所有的安全问题,包括服务器日常维护工作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若甲方服务器更换需要提前至少一天通知乙方,合同期内甲方最多可以更换三次。
日常维护:乙方负责服务器的安全配置及防护、反入侵、清除木马等安全工作,及时排除服务器系统和网站的安全隐患,保障服务器正常运行。
应急处理:如服务器遭到意外攻击而出现问题,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的 小时内进行处理,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给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非工作时间可酌情放宽)。
乙方保证甲方每台服务器每月因安全问题而停运的总时间少于 2小时。
乙方在每次处理安全问题后,向甲方提交电子版形式的书面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安全措施建议,对甲方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有限的咨询服务。
注:乙方不负责帮甲方修改或开发程序代码,不负责服务器硬件故障引发的问题,不负责因服务器所在机房的网络故障和遭受外部网络攻击造成的问题。
乙方在规定的责权范围之外,可协助甲方处理一些程序上的漏洞和能够快速解决的小问题。如有重大问题需要改编程序等较高难度和较大工作量的,乙方要另行收费,价格待议。
维护期间每出现一次严重问题,如果下一年续费的话,安全服务延期一个月。
服务和保密
乙方对甲方所属服务器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任何资料以任何形式外泄。
如乙方违约,甲方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服务期限与价款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_ 两 _台服务器的安全代理维护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
合同的解释、法律适用、生效条件及其他
合同有效期为 个月,在合同到期时,双方如需要继续合作并对本合同无异议,则另签合同。
合同的订立、实施、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分,签约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合租人本着友好、公平、发展的态度,共同租用服务器,并完全遵守以下条款:
1、合租人之间本着友好的态度,共同维护合租服务器的安全、稳定;
2、合租人不得随意改动服务器的设置,如需要更改,需要经所有合租人同意;
3、合租人不得随意查看、改动或传播其它合租人的网站信息;
4、合租服务器所有资源公平分配,任何人不得未经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修改设置;
5、原则上每个合租人只设一个站点,如需要增加及设置二级域名,需要经所有合租人同意;
6、服务器所有权归_________所有;
7、_________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支持;
8、合租人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需经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
二、服务器提供
1、每台服务器可分配到一个100m全交换以太网口,共享100m带宽。
2、每台服务器可获得100va的电力。
3、在合同期限内,可为合租人的服务器提供免费的_________系统,代装的操作系统_________中文版或_________。(不限次数)
4、代装软件,版权由合租人自行解决。
5、保证合租人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_________分钟(_________分钟)网络联通性是指百路互分配的100m全交换以太网口同_________的联通性。
6、全年无限次免费重启服务。
7、全年技术支持。
8、协调合租人。租赁合同:共同租用服务器协议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三、合租人的义务
1、按时交纳费用。
2、爱护服务器,不得恶意损坏服务器。
3、保证信息安全,不触犯国家法律,并不存放政治、色情、反动、迷信等一切违法信息。
4、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合租服务器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6、不得将服务器密码泄露非合租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合租人本着友好、公平、发展的态度,共同租用服务器,并完全遵守以下条款:
1.合租人之间本着友好的态度,共同维护合租服务器的安全、稳定;
2.合租人不得随意改动服务器的设置,如需要更改,需要经所有合租人同意;
3.合租人不得随意查看、改动或传播其它合租人的网站信息;
4.合租服务器所有资源公平分配,任何人不得未经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修改设置;
5.原则上每个合租人只设一个站点,如需要增加及设置二级域名,需要经所有合租人同意;
6.服务器所有权归_________所有;
7._________提供技术支持及服务支持;
8.合租人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需经其它所有合租人同意。
二、服务器提供:
1.每台服务器可分配到一个100m全交换以太网口,共享100m带宽。
2.每台服务器可获得100va的电力。
3.在合同期限内,可为合租人的服务器提供免费的_________系统,代装的操作系统windows_________中文版或windows_________。(不限次数)
4.代装软件,版权由合租人自行解决。
5.保证合租人网络系统99.9%的联通性,即每月不联通时间少于_________分钟(_________分钟)网络联通性是指百路互分配的100m全交换以太网口同_________的联通性。
6.全年无限次免费重启服务。
7.全年技术支持。
8.协调合租人。
三、合租人的义务:
1.按时交纳费用。
2.爱护服务器,不得恶意损坏服务器。
3.保证信息安全,不触犯国家法律,并不存放政治、色情、反动、迷信等一切违法信息。
4.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5.合租服务器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6.不得将服务器密码泄露非合租人。
第二条本业务系指本公司提供讯框传送等高速数据交换网络,供客户作数据通信、视讯会议及多媒体等信息应用之业务。
第三条申请租用、异动或终止租用本业务,应检具申请书、固定通信(permanent virtual connections, pvc)需求表及身分证明文件提出申请。
前项异动,变更通信对象或约定信息速率者,需另附pvc需求表;变更设备者需另附cpe接口性能调查表。
第四条客户应保证其所提出之申请资料为真实完整,如有不实致发生任何纠纷时,客户应自行负责。
第五条本业务所需数字调制解调器限由本公司供租与维护。
第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所需屋内配线管道及装设传输设备之场所与电力等设施,由客户自备。
第七条客户自备设备者,遇有障碍应自行检修。电路障碍经本公司派员查修时发现,系因客户自备设备障碍所致者,得收取检查费。如因而影响电信网络之传输品质或其它电路之使用,本公司得暂停其使用,所有因此导致之责任问题应由客户自行负责。
第八条本公司因技术上之需要,必要时得更换本公司指配之客户号码,但应于_________个月前通知客户,客户不得异议或提出其它要求。
第九条客户租用本公司之电信设备,应妥为保管使用,如有毁损或遗失,除因不可抗力所致者外,应照本公司所定价格赔偿。
前项定价,本公司应考虑该设备原购置价格及折旧等因素。
第十条申请租用本业务应缴付电路、调制解调器接线费及系统设定费或客户端接取设备接线费或isdn备援接线费或wlan客户端ap设备接线费。
第十一条客户于本公司未施工前,因故注销申请,已缴之接线费,本公司无息退还;但施工后注销申请者,其己缴费用概不退还。
第十二条本公司为配合客户需要,加装其它有关数据传输等特殊设备时,得按成本向客户收费。为便于本公司测试需要,得免费加装测试开关等设备。
第十三条客户租用本业务如需项目建设,本公司得请客户提出金融机构出具之保证书或按建设成本酌量预收建设保证金,并订定最短租用期间。客户已缴之建设保证金,于客户租用满最短租用期间后无息退还。项目建设,在同一装机地点租用不满最短租期申请移设或终止租用者,应一次补足市内电路部份未满期间之月租费。客户申请于本公司办公时间外施工者,应缴付非办公时间施工费。
第十四条申请变更本业务应缴费用如下:
一、申请移设者,应缴付线路及调制解调器移设费。
二、申请变更本业务之传输速率者,依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业务之相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装设或变更wlan之客户端ap设备者,应缴各费依wlan业务收费标准计收。
四、申请设定或变更固定通信及约定信息速率及特别业务应缴付系统设定费,按每一通信埠每次计收。
五、申请设定或变更客户端接取设备应缴付接线费或系统设定费,按每部每次计收。
第十五条租用本业务每月应缴月租费如下:
一、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月租费:按本公司国内数据电路价目计收。
二、通信埠月租费:按租用通信端口速率计收。
三、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以16kbps为单位,按其通信距离及通信量计收。
四、每一通信埠所设定之固定通信超过十六路时,每增一路加收_________元。
五、特别业务月租费:按其速率计收。
六、加租wlan客户端ap设备者,按wlan业务相关收费标准计费。
第十六条客户租用本业务以本公司电路装妥可供使用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电路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起租月及停租月之电路租费按实际租用日计算,每日租费为全月租费之_________。
如仅部份固定通信装妥,则装妥之数据电路、调制解调器及通信端口等月租费按上述标准计收,固定通信之约定信息速率月租费则按实际竣工日计收。
客户加租wlan业务者,除前项之规定外,wlan部份以该业务装妥之日为起租日,起租日之租费不计;申请终止租用时,以客户端ap设备拆除之日为终止租用日,终止租用日之租费按一日计算。
第十七条本公司提供瞬间超额讯务(excessburst,简称be)功能,提供客户在网络系统负载低时,于单位时间内传送高于约定信息讯务(committedburst,简称bc)之讯务量,惟此高额可能因网络拥塞而漏失致无法传送至收信端,该部份无法传送完成之信息,客户须自行负责重送。请客户依实际信息传输需求,申请约定信息速率(cir),并依照每一固定通信连接(pvc)之be值上限为同一pvc之bc值规定办理。(注:约定信息速率《cir》为单位时间内可传送之bc,即cir=b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