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项目法施工的标准化管理,落实各项目工作责任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工作达到项目工程管理预期经济目标,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行业管理的标准、法规、规范及公司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狠抓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认真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从组织管理、指挥、生产方面负安全责任。
二、主管本班组,不发生安全事故,达到工序操作、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三、确保工期进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工序安全操作程序,确保作业区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编制施工安全组织设计,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五、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工人工作,全面负责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六、必须认真按安全、质量要求规定和检验程序对工程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把安全质量关。
七、班前检查班组的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八、班前检查作业环境安全隐患,作好记录并及时整改。
九、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作好班前讲话,教育本班组人员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在施工中,高处作业及临边作业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及带好安全帽,以防止高处坠落。
十、进放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员的指挥。
十一、对楼上的一切用电,不准私自乱接乱挂,以防触电,造成伤亡事故。如需用电时,一定要找专业电工接换。
十二、发扬团对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不准拆改,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十三、作好每周一次文明综合值班检查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作好检查日志记录,保证检查记录有检查部位、检查人、整改措施、整改人和整改时间,作好资料消项反馈。
十四、作好班前活动记录,班组安全活动一周小结记录。
十五、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组织专职人员认真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十六、进入现场前必须对本班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在施工期间不发生因病伤亡事故。
十七、施工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领导、项目部按情节轻重处以50~1000元之间的处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隐患,按分项承包工程总额的2~3倍进行处罚。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租方:
租赁方:
使用方: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正常顺利进行,保证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经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协商特制定本协议。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以确保安全生产。协议如下:
一、 三方共同遵守条款:
1.三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规定及管理办法,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三方均有对安全隐患及违章操作有监督和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违章作业,电动吊蓝使用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4.三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为出发点。当三方工作中发生矛盾时具体问题由三方协调解决,但一切问题的解决均应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
二、承租方责任及义务: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京建法字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市建设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补充》,京建施〔20__〕1号文《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有关条款。
2.承租方应对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安全要求,并监督执行。
3.承租方应满足租赁方及使用方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建议和要求。
4.承租方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指挥违章作业。
5.承租方对违章作业、违反岗位责任制及各级安全管理规定有处罚权力、批评权和建议辞退权。
6.当事故发生后承租方有义务协调处理。
三、租赁方责任及义务
1.租赁方提供的电动吊蓝必须是在北京市建委建档经检测合格的。
2.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使用中的吊蓝进行维修、维护等跟踪服务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
3.租赁方在使用电动吊蓝前要对使用人员进行吊蓝正确使用的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由租赁方统一颁发临时上岗证。
4.租赁方必须派专业人员对电动吊蓝使用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电动吊蓝设备本身的问题造成使用人员的伤残事故的赔偿,以及给租赁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均由租赁方负责。
四、使用方责任及义务
1.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随意动用吊蓝。
2.电动吊蓝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试运行。确认各部位无问题时方可进行作业。(按检查表进行检查)
3.电动吊蓝使用人员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操作。
4.电动吊蓝严禁超载,必须按额定载荷使用。不准将吊蓝做为运输工具垂直运输物品。
5.电动吊蓝任何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应请专业人员维修,使用人员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及带病运行。
6.电动吊蓝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员不按照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操作,使用方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人员伤、残事故和经济损失等由电动吊拦使用方负责。
五、事故处理
1.由于租赁方机械故障造成的一切事故由租赁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给予承租方一次性经济补偿。
2.由于使用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使用方参照现行规定处理并负责操作人员个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
3.无证操作或未经租赁方和租赁方同意私自使用电动吊蓝,发生一切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使用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本协议与国家、北京市相关规定抵触时应按照国家、北京市现行规定实施。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承租方、租赁方、使用方各执一份。
三方签字之日起到电动吊蓝全部退场这段时间有效。
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盖章) 租赁方(盖章) 适用方(盖章)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公司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一、总 则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安全施工无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相关政策法规,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合同书。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施工过程期间,甲方监控乙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积极协助乙方,防止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2、甲方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代表,本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原则精神,积极主动协助乙方抓、管安全工作,对出现的安全隐患,采取“三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整改和制订安全措施,做好本职工作。
3、甲方管理代表,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积极主动配合乙方有组织、有计划,合理有序的施工。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按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总承包单位的要求配备安全设施,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措施,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制度及责任落实到班组和每个员工,同时与每个员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参加并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活动,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准则,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代表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冒险蛮干。
2、本工程由乙方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安全事故处理费用。
3、乙方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班子,并设专职安全员一人,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对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供电设施、设备安全及运行状况、井下操作等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管理,并与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协调沟通安全管理工作事务。
4、若乙方不按有关规定和总承包方的要求配备安全设备;未制订安全施工措施;不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序(尤其是钢筋砼护壁)施工;不服从甲方的正常管理,盲目抢工程进度、违章操作、乱搭电源、无控制配电箱、冒险蛮干;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配电设施,生产运输工具行驶不规范,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对员工不断进行治安条例、劳动纪律、操作规程、作业制度的管理教育与培训。员工不得打架、斗殴、饮酒取闹、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有损公司信誉,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6、乙方应加强对机台班组、员工宿舍、食堂生活重点管理,严禁使用电炉,乱搭接电线照明等不规范行为;乙方员工施工期间不请假、不报告擅自外出,上班不穿工作服、防护鞋、不戴安全帽的,一律处以______元一次罚款。员工发生任何意外和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处理费用。
7、乙方必须给下井员工购买保险(即人身意外险)。
三、甲乙双方有关事宜
1、本责任合同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后三月内失效。本责任合同书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原件______份。
2、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 表 :___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员: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员: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确保我公司_________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设备科第一安全责任者与电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如下:
一、所有的电气线路、供配电设备、必须合理设计,正确安装,按规程规定使用。
二、电气设备的安装,接拆电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乱接、乱拉电线。
三、对接触使用电线,开关、_____、插销、照明灯具、电炉、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职工,要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避免因使用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对电气设备,应加强检查、维护、防止本身着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检查,更换电气线路,防止腐蚀老化线路引起漏电短路。
六、易燃易爆场所要按规定选用防爆电气,开关和灯具,线路要求敷设在保护套管内。
七、接拉临时线要经过所在部门领导批准,按规定要求等设由专人负责用完后立即拆除。
八、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和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校验,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电室要严密,防止小动物进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发生电气火灾,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扑救。扑救时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可用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十一、凡对电器检修,必须停电作业,并在电源开关把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停电、放电、验电和检修,必须由作业负责人指派专人监护,否则不得进行作业。一般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检修时,应经厂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检修人和监护人必须是有实践经验的电工。
十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电气运行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十四、值班人员应在工作期间内对运行中的电气设备进行巡视,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五、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检修前必须先确认设备是否全部停电,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挂上“禁止和闸,有人工作”等标志牌;
十六、经批准必须带电检修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由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允许作业;
十七、架设临时线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办理“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380伏绝缘良好的橡皮临时线悬空架设距地面:室内不少于2.5米,室外不少于3.5米;
十八、更换熔断器,要严格按照规定选用熔丝,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部门安全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为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健康,制定协议如下:
1、 脚手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禁止使用锈蚀、破裂、扭曲等不合格的材料。
2、 脚手架搭设完毕,应由施工负责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3、 对从事15米(含15米)的高处作业、施工必须有承包单位领导在场指挥、监护。并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
4、 高处作业脚手架下方不允许站人,同时加设安全网。
5、 施工方必须为高处作业人员配备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督促其正确使用。
6、 高处作业现场应悬挂醒目的防落物安全警告标志。
7、 遇阵风6级、雨、雪条件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施工、运输两项兼顾的原则,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一、遵守XX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公司X项目管理处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
二、凡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的施工组织以及需要工程列车进行配合的施工组织,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本单位的施工计划提前通报区间管理单位,与之协商,统筹安排区间施工计划。计划审核同意,方可施工。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行车安全和运行线路的畅通,影响轨道工程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预先申报作业计划、制定安全措施和防护办法,经管理单位同意后,纳入行车组织统筹安排实施。
四、管理单位在现场运行的列车车长要配合其他单位施工负责人的工作。如发现有影响行车、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施工组织,及时要求整改。在线路上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车站值班员进行施工要点登记,双方同时做好记录,车站值班员根据记录安排行车的相关事宜。
五、使用动力车在地铁线路上卸料或使用现场管理单位的工程列车卸料时,施工单位在提报作业计划时,必须按照现场管理单位的计划申报表提报行车计划,注明计划申报表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确保行车安全。装载货物时,货物两侧不得超出平车车体,高度不得入侵机车车辆限界尺寸,不得超载、偏载、集载,加固必须符合行车要求,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行车要求的,及时要求其整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管理单位和轨道监理工程师有权取消施工单位此次的行车计划。
六、列车运行到指定地点,上卸车负责人向司机、运转车长(调车长)布置注意事项并组织指挥卸车。
七、材料物资不可在运行时卸车。一般不允许推进和单边卸车,特殊情况必须推进、单边卸车时,用料单位要制定安全措施并报车站批准,确保行车安全。
八、卸车完毕后,卸车负责人要组织人员清道并确认车辆已全部卸空后,通知运转车长(调车长)开车。
本协议,自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退场后此协议即告终止。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监理单位(丙方):
为加强项目建设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保护参建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项目建设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_______省安全生产条例》、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制》和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三方就本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1、建设单位安全责任
1.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含安全生产资质)的施工、设计、地勘、监理等单位,签订经济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方在项目建设中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2、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3、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工期。
1.4、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1.5、项目建设施工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进入项目施工合同总价,并随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
1.6、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含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1.7、建设单位应确保建设项目开工前各项报建手续完备合法。
1.8、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纳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依照合同和本协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项目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2.1、派驻项目的监理人员应取得相应上岗资格,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的监理工程师。
2.2、项目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2.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要求。施工过程中,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作业活动、行为是否符合已审批的方案要求。
2.4、对安全风险较大的施工工序、关键环节和大型施工机械(塔吊、施工电梯)进行重点监控和专项验收。
2.5、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作业和隐患整改。
2.6、项目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或危机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或不暂停施工的,项目监理单位可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7、项目监理单位开展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同时,应详细留存有关安全管理的各类记录、指令、纪要等文件,同时整理成册,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
3、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3.1、应成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派驻项目的工程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其工作经历、个人能力应满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要求。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项目施工管理需要。
3.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3、建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详细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4、与在同一场区内开展施工作业的友邻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
3.5、应与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和职责。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指导、监督管理。对分包单位、劳务协作单位不安全作业导致的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3.6、应为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操作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3.7、项目施工所涉及到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扬尘治理等费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3.8、特种设备应取得国家相关部门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备的管理必须做到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9、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或专项编制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施工期间消防防火方案、外脚手架搭设方案、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方案、施工现场排水防洪方案、应急救援方案等。各类方案应有详细的计算核验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总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涉及爆破、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高大模板、超高脚手架支撑、高大幕墙、爬升式外架等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还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10、在工地危险部位设置明显且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警示标识,具体部位至少包含:工地出入口、施工机械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安全通道口、楼梯电梯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易燃易爆或有害物品存放点、消防器材等。
3.1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对施工“三废”排放、扬尘、噪音、光污染等应有专项治理方案,避免对周边人员、环境造成伤害或污染。
3.12、必须对在建项目实行封闭管理,工地围墙高度满足相关要求;工地大门必须配备冲洗降尘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工地大门连接市政道路处应设置交通警示标牌;对工地大门、进场道路或大门两侧各100m的市政道路卫生进行管理,确保清洁完好、排水通畅。
3.13、若设置工人生活区,生活区实行封闭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安全警卫、环境卫生、防火消防等。定期对生活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3.14、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宗旨,坚决执行管生产必须抓安全的“一岗双责”制度。对不重视安全、不重视环境保护的项目管理人员或劳务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
3.15、编制项目施工阶段的安全应急救援方案和演练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应急救援活动。
3.16、对进场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全员全覆盖”,所有工人未经安全培训严禁上岗作业。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条件具备的每天实行班前交底。
3.17、关心项目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的身体、心理健康,定期组织身体、心理健康状态筛查。严禁患有心脏病、癫痫、高血压、恐高、肢体残疾、心理扭曲、思想极端、狂躁易怒或其它疾病的工人从事高空、临边、操作施工机械等高危工作,对不适应工地工作环境的带病人员给予劝退。
3.18、施工项目部必须每天对临时用电漏保系统、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限位系统和制动系统进行测试检查,每周组织一次覆盖全工地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施工单位每月对项目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19、施工项目部应组建安全维稳工作专班,编制安全维稳方案和具体防治措施。关心工人、加强沟通交流,保障工人的基本生活条件。时刻保持维稳工作的敏感性,发现不稳定因素密切跟踪,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制止,防止矛盾激化或不稳的因素扩大。
4、安全生产管理处罚
合同各方违反相关规定给项目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带来麻烦或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据本条款进行经济处罚。
4.1、建设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造成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建设单位将依据内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做辞退处理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因建设单位原因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成损失,将依据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赔偿。
4.2、项目监理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造成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或不良后果,除承担法律规定的监理责任以外,建设单位按20__元/次的标准对项目监理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施工单位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本协议规定,导致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失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有效的消除或控制、项目建设处于高风险施工状态、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施工单位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和合同违约责任以外,建设单位将另外按以下标准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1、对于安全风险较高的工序,施工单位未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或方案未有效审批(含专家论证),经建设(监理)方提出且拒绝整改完善,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2、不按要求参加建设(监理)单位组织的项目安全隐患检查活动,按20__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3、采用各种理由拒绝接受建设(监理)单位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整改指令,按5000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4、不按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含整改期限、整改效果)完成安全隐患整改,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5、对安全生产风险较大的工序,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按20__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因不执行报验审批监理管理程序,导致安全风险加剧或无法消除,按5000元/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6、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失控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责任施工单位除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以外,建设单位依据安全责任事故大小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4.3.6.1、发生较小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一般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发生较大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8万-1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2、发生边坡垮塌事故,经济损失超过10万元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2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3、发生塔吊(或施工电梯)、模板支撑体系、外脚手架体系倾斜、倒塌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
4.3.6.4、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轻伤,按5000元/人进行处罚;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重伤,按1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5、安全责任事故导致死亡1人,按5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2人,按10万元/人进行处罚;死亡3人及以上,按15万元/人进行处罚。
4.3.6.6、安全责任事故和人员伤亡同时发生,按上述处罚标准累加处罚。
4.3.7、施工单位不作为或处置不当,导致工地发生群体事件、工人维权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按1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8、施工单位故意拖欠或挪用工人工资,怂恿、唆使工人群体集会、封堵道路大门等,以讨薪为由向建设单位施压,谋求不按工程款合同支付条件申报工程款。一经核实,按10万元/次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4.3.9、对责任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后,并不能减少或转移被处罚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被处罚施工单位还应继续履行相关整改、恢复责任。
5、其它
5.1、本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参建三方就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达成的约定,是对各方之间签订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补充和完善,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协议约定内容高于主合同条款,按本协议执行;本协议条款低于主合同条款,按主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5.3、本协议仅对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关键内容进行重点约定,并不表示只完成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未提及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防火、环境保护、扬尘治理、文明卫生、城市管理、治安维稳等内容,协议各方应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地方行政管理要求执行。
5.4、本协议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施工单位退场后自动终止。
5.5、本协议一式五份,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建设单位二份。
5.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签 章 栏
建设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法人代表(签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生产加工的安全管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____________达成如下协议:
一、发包方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承包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总结会议,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及考核相关安全生产的知识。
5、组织对钢结构加工厂的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
6、对在安全检查过程的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包方有权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又不按期整改的,发包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所造成的后果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二、承包方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公司其他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2、建立健全并完善落实安全生产的三项制
度,从承包方负责人到生产主管到员工,做到责任到人。
3、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如若出现由承包方负责。
4、操作人员上岗前,承包方必须按规定为其提供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6、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发包方监督检查人员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的各项安全措施交底,必须认真整改、实施、落实到位。
。
7、承包方应在每日上班前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以及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等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讲话,并跟踪落实,认真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8、严格遵守有关国家劳务用工制度,作业人员工作前,必须先将承包负责人、作业人数、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的复印件报予发包方备案,经核实无误后方可开始正常生产。
三、承包方作业人员的职责:
1、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各级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
2、作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按要求正确佩
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未经申请和发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挪用、破坏生产车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机械防护的防护设施。
3、文明生产做到日产日清、自产自清、活完场清,各类材料、设备放置要安全合理,并在指定地点分类码放,严禁超高。材料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四、事故处理:
由于承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不完善造成的伤、残、亡事故,承包方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个人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发包方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五、奖惩制度:
严格执行发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奖
惩制度》。
六、违约责任:
如违章造成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七、协议份数: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盖章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
各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参考):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 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的紧急通知》(九安办发〔〕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市委书记林彬杨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抓整改、防事故、促落实”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对照七项法定职责自查自改。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照《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七项职责、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逐条深入剖析自查,对落实不到位的,要迅速进行整改。
二、推进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要以作业岗位或工艺环节为切入点,自下而上地组织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对员工进行风险辨识、管控、应急处置等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风险管控能力和水平。要以风险点为基本元素,查找出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作业管理、应急管理和职业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班组每天至少排查一次、车间每周至少排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档案。
三、企业全员开展“八问”假设。从企业管理层、车间、班组三个层面在工作中进行“八问”假设。集体做到“五问”:假设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是在哪里?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怎样不发生事故?谁来落实?落实好了没有?个人做到“三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会导致什么结果?我应该怎么办?我办到了没有?通过开展“八问”假设,对企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梳理,完善相应风险管控措施。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算好“五笔账”。算出安全生产“五笔账”,即性命账、经济账、自由账、信誉账、员工幸福账,分别算出由于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事故隐患整治不彻底、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多少伤亡,会给企业及个人造成多少经济损失,按照“两高”安全生产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最少会判处几年有期徒刑,按照联合惩戒规定企业及个人信誉会存在哪些影响,会给多少家庭带来毁灭性的打击、让多少员工丧失幸福感和安全感。
五、严格实行八大特殊作业管理。严格特殊作业管理,动火、临时用电、高处安全作业、动土安全作业、断路安全作业、盲板抽堵安全作业、吊装安全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八大特殊作业,所有作业票必须经“三人签字”,即企业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生产技术分管负责人和企业法人或总经理签字确认。
告知单位(盖章) 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企业(盖章)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丙方(监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工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____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____%;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7.确保发包人和监理人零事故的目标;
8.单列的____%安全经费,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措施的实施。
二、安全施工要求
1.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承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承包人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承包人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承包人责任。
4.承包人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承包人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学习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承包人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承包人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承包人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承包人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承包人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承包人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承包人必须虚心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4.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承包人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承包人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承包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承包人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承包人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承包人必须执行发包人和监理人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承包人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承包人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承包人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发包人和监理人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发包人和监理人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发包人和监理人及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承包人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11.4承包人必须承担因为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承包人应积极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承包人人员的,承包人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4.12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承包人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承包人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承包人要对承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承包人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夜间施工现场,承包人必须按施工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承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发包人和监理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购买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承包人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承包人应在合同签约后____天内,呈送安全施工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及防洪渡汛方案,以报发包人和监理人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承包人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承包人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承包人施工的工作场所,发包人和监理人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承包人决定。
4.13.12承包人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三、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和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中造成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承包人应严格按彭水县消防保卫制度以及发包人和监理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安全检查,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承包人应在发包人和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按规定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
2.本工程特别要注意森林消防安全,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承包人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承包人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承包人独自承担,因此给发包人和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和监理人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发包人和监理人战略的要求,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3.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监理人要求建立建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跨塌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承包方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6.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六、安全保证金
本工程安全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____%计取,已包含在履约保证金中。工程竣工验收无安全责任事故无息退还。
七、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各执各执二份,监理人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签字生效至施工结算结束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压减到最低限度,本着对每个人负责的精神,凡属外地施工人员必须签订个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书,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员未经上岗培训不得从事各种作业,考试合格后才能上作业。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酒后不得从事各种作业。
5、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严禁将头伸入投物料提升机吊盘运行范围内或电梯井内,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员应注意施工现场一切孔洞,上脚手架时应注意架子上的探头板、飞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不得违章冒险作业。
9、高处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物料,防止造成各种事故的发生。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必须领取当日用火证。
11、高处作业人员在没有可靠的安全防护环境下操作施工,必须系好安全带,并且把安全带挂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确保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员严禁在没有铺满脚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确认安全后才能上脚手架上作业。
13、现场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线,操作者自己严禁私拉乱接,确认安全后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员严禁乘坐非乘人的运输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种事故。
15、施工人员夏季严禁到水库、湖泊、干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员外出必须要向代班领导请假,回来后向代班领导消假。
17、施工人员过马路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一慢二看三通过”确认安全后才能过马路。
以上各种条款必须执行,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责任人承担民事及法律责任。
常住址:
责任人:
工地安全员: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应认真遵守。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应落实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施工和安全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3、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职工法制观念,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严肃安全纪律、技术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违章行为和野蛮施工。
5、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现主动预防、源头治本。
6、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上报主管部门。由甲乙双方或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7、协商做好施工人员的健康查体工作,按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或总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按“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成立项目安全委员会,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布臵、检查和指导,组织各参建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2、严格审查分包队伍安全资质,严禁录用资质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
3、按规定做好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对经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责令乙方进行辞退。同时做好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对乙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
4、及时向乙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执行。
5、编制有针对性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6、定期对乙方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经检查发现有严重违章、违纪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有权责令停工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依据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制度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施工合同,清退出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承包合同中有明确要求需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的,甲方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设备和工器具;自制的施工用非标工器具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防护措施。
8、甲方要把乙方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甲方安全管理工作的范畴,对乙方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状况进行确认,并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9、工程开工前甲方按规定预留一定比例(额度)的施工管理费做为安全施工保证金。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甲方应予以制止,并出具“安全处罚通知单”,在保证金中扣除;在发生乙方责任的人身死亡或重伤事故时,由甲方根据违章程度、工程规模和工期,确定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扣除比例,直至停止乙方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施工中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2、编制工程项目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审查备案。
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接受交底人员在交底签证书上签字备案。
3、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4、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二次策划中乙方所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落实工作。
5、配合甲方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有人员调整时,要对新增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报告备案,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变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7、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童工和身体状况不满足从事本工程体力劳动要求的人员。
8、按规定设臵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三十人以上的必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三十人以下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并建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班组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并保存完善的安全管理资料。
9、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执行的各种规定及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认真加强自身队伍的安全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章
行为,做到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10、配备经检测合格的机具、设备,机具设备随机资料齐全,报甲方备案。使用前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有责任加强对机械、设备和工器具的定期维护和保养。
11、使用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维护、保养,对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负责。
12、必须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不少于2小时),总结本周安全生产情况,根据施工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工作重点,查找危险点,制定防范措施,传达贯彻上级及甲方转达的安全文件。
13、在施工中,乙方如有违章现象,经甲方指出后应立即进行纠正,不得拖延和推诿。
14、接受监理公司和监理人员的安全检查、指导,对监理提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在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时,监理有权停工整顿。
15、必须为施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工作服、手套等),对施工人员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16、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书面报甲方项目部;有责任配合项目部做好上级部门安全检查的准备工作,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整改措施要求进行整改。
17、安全监督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8、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台帐。
四、事故责任及处理: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导致乙方、甲方或第三方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甲方责任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事故,甲方负责医疗费用或按国家有关政策一次性补偿;由于甲、乙双方原因造成的甲乙双方人员伤害,甲、乙双方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费用。
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在乙方与第三协商困难的情况下,甲方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由乙方自行处理。
4、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害和机械损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向甲方报告,乙方现场人员应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事故原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迟报或隐瞒不报,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止事故的再发生。
五、其他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是双方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4、签定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运用甲乙双方签定的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争议解决的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