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的原则,全体出资人订立本协议,组建_______________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一、公司名称、地址和性质
1、公司名称为:_____简称“_____”,英文:_____简称:_____。
2、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省西宁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3、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4、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主营业务范围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的发展方向_______________。
四、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1、注册资本:_____元人民币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股东、出资额和股权设置:。
4、出资人须按上述股权比例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5、出资人签署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缴清出资额,逾期未缴者,视为放弃出资人权利。出资人全部缴纳出资后,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
6、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公司出资人
1、公司的出资人是公司的所有者,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出资人的权利是:
(1)根据其股权比例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3)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8)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3、出资人的义务是:
(1)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3)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5)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4、出资人退股,在公司设立前,应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报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公司设立后,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相关条款执行。
5、出资人有下列情形时,经筹备工作组同意,并经出资人会议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上述原因丧失出资人资格,由出资人会议决定并处分其股东权益,价款归原出资人所有;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六、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人,其中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非外部董事及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独立董事待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_____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_____名。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_____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七、出资人声明和保证
本出资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出资人各方均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设立的法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出资人各方的出资均为各出资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出资人承诺,出资人出资的'资产没有任何瑕疵、限制或负担。
3、出资人各方向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对因设立公司而获悉的公司及其他各方的秘密(以下称有关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非中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征得有关各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有关秘密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有关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时止。
2、本条所称有关秘密系指对公司及本协议之任何一方的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任何信息、消息、情报等,各方可以书面形式确定有关秘密的范围和内容。
九、补充与变更
1、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遇有客观情势发生变化而需要修改本协议有关条款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
3、不同意变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退出本协议,但因其过错而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适用法律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本协议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其他后继立法,除非另有明文规定或各方以书面确认,对本协议无追溯力。
3、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每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陈某,身份证号码:乙方:陈某某,身份证号码:丙方:赵某,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为了合伙经营宾馆,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购买重庆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位于__区___路栋_________和栋_________之房屋,现就上列房屋之产权及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房屋共计价款_________元。协议三方已于__年11月份各出资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缴付了协议房屋的首付款,余款_________元通过银行按揭方式支付。协议三方按各1/3的比例共同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二、三方一致同意将该协议房屋登记在甲方名下。该产权登记并非协议房屋真实的权利归属,协议房屋之所有权由甲、乙、丙三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1/3的权属。
三、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处分。
四、鉴于协议房屋用于合伙经营宾馆,因此,各方应按各1/3之比例按份承担所有房屋装修费用。
五、各方承诺并保证:。
六、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债务需要以协议房屋抵偿,均只能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办理。若因其个人债务影响宾馆经营,该债务人应对其他各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任何一方因其个人原因使协议房屋被司法查封或被其他单位妨碍使用,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各方均应恪守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任一条之规定,均属于违约,应支付其他各方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并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若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终止或解除,违约方应赔偿协议其他方的经济损失_________万元,违约方并放弃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少此项赔偿金额的权利。但若该金额不能完全赔偿守约方的损失时,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一式叁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签署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现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作为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各发起方在____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1.1 公司名称为:________有限公司。
1.2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___。
1.3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1.4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
1.5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 。
第二章 注册资本
2.1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其中:
甲方:____,出资额为:____ 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乙方:____,出资额为:____ 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
丙方:____,出资额为:____ 元,以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 %。
第三章 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3.1 发起人的权利
3.1.1 申请设立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
3.1.2 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1.3 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3.1.4 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各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_____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本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本公司总经理由执行董事提名,股东会聘任,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3.1.5 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本公司股东会按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____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本公司设监事一人。
3.1.6 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3.1.7 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2 发起人的义务
3.2.1 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及时、足额地划入为设立公司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3.2.3 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2.4 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筹备、设立与费用承担
4.1 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4.2 在本公司不能成立时,同意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支出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4.3 公司的筹备工作由全体发起人共同进行,在筹备期间各出资人应根据情况合理分工,以保证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4.4 筹备期间筹备人员不计报酬。
4.5 各发起人预先交付 元作为开办费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后由公司返还。
开办费用自本协议书签字后交付,由 统一管理使用。
4.6 筹备期间的筹备工作安排由统一调度,各发起人应积极予以配合。
第五章 发起人各方的声明和保证
本发起人协议的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5.1 发起人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5.2 发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5.3 发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六章本协议的解除
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协议方可解除:
6.1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6.1.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不包括政策法规环境的变化、社会动暴乱的发生、罢工等社会情况。
6.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任何一方均可在事件发生后的三天内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并各自负担此前有关本协议项下的支出。6.2 各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并已就协议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当安排。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起人各方如发生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
8.1 本协议一式六份,自发起人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8.2 如无相反证明,本协议首部列明的日期即为本协议签署的日期。
第九章 其他
9.1 本公司的具体管理体制由本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规定。
9.2 未尽事宜,发起人各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以积极地推进本公司的设立工作。
(以下无正文)
发起人(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