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米面批发合同(精选3篇)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网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编:
电子信箱:
电话:
传真:
上列甲、乙双方之办公地址及通讯号码即为协议双方法定通讯联络地址,双方发生之一切有关业务联系,均以发到上列指定处的相关文件与信息为准。
二、资信证明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特殊商品生产销售许可证等有关法律文件,同时还应提供自己的企业概况、商品目录和报价单。
三、商品资料
1、广告
甲方将利用报纸、样本、画报等广告媒体宣传乙方的商品,如乙方有制作广告的要求应向甲方广告部门提交所供商品的艺术构思、规格说明以及司徽等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及广告制作,任何广告制作需经双方认可。
2、宣传品
乙方如备有发放给消费者的印刷品,需在供货同时提供给甲方,以便于及时散发。如宣传品有不实之词或商品名称不规范及有与法律相冲突的内容,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商品说明及书面警告标签
按相关法律规定,乙方商品应备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说明书及明确的警告标签等提示。
4、商品质量证书及检验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时应提供相应的商品质量检验标准,其顺序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并在实际供货时根据约定出具有效的质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所有商品应提供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生产日期、适用标准代码、检验人)或质量检验证明,该商品的行业许可证等。若无明确的质检标准,双方应对商品封样或以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样品为准,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有权对商品进行抽样甚至全部检验。
5、商品知识培训
为了有效地向顾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商品销售,乙方应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商品知识的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
(1)商品的特点、性能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
(2)商品的使用、安装、维护、修整的知识;
(3)商品的质量保证及保修、包换的内容。
6、商品商标与知识产权
乙方应提供已享有的商标权、品牌、专利权或原产地证、报关单等证明文件。乙方的任何伪冒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7、商品包装
除裸装商品外,乙方商品内包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商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
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注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
8、环保要求
对国家有环保要求的商品,乙方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等。
四、供货
1、展示样品
为促进商场的商品销售,甲方愿在每家新开超市中提供货架、柜台为乙方展示样品,乙方也愿为甲方的每家新开超市中免费提供样品供商场展示。
乙方可在供货数量外另行提供展示样品,但需另订取样合同,也可让甲方在供货商品中取样展示,甲方需在取样时列出样品清单并经乙方确认。
2、商品条码(UPC)
乙方应在供给甲方的商品上粘贴商品条码标签,否则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
3、订货
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交易双方已在订单上加盖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一般为合同专用章),或订单中的内容已经实际实施,则表明乙方认可并接受此项交易。
4、价格
甲方将与乙方建立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的商品价格并支持甲方的经营理念及平价宣言政策,乙方承诺给甲方供货价格低于给其他经销商的供货价格。随着甲方连锁超市的成倍发展,乙方商品在商场中的销售也将成倍增长。为确保成倍增长的市场占有率,乙方同意将供货价随销售额增加而相应下浮(下浮幅度则另行商洽);甲方可对乙方供货价的下浮部分将全部转让给消费者受惠,供货价下浮后,该商品在商场的零售价也将作相应下浮,如果乙方违反价格承诺引起消费者对商品价格投诉,乙方应当解决并进行赔偿。
5、商品价格变动及调整
如乙方提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决策。如果提价被接受,乙方将接到一份注明生效日期的甲方书面确认书,但甲方库存待销商品则按原价格执行。否则,对于商品实际价格超过订单价格的部分货款,甲方不予支付。乙方同意如果商品在装运前的价格低于订单规定的价格,则订单中的价格也将随之下降至此时的价格。
6、最低供货价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格相对国内其他供货商是最低价格,同时保证甲方的毛利率在
以上。
7、降价
(1)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一段时间内的结算价格,当甲方发现乙方产品的供货价格高于乙方给其他销售商价格,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要下调价格时,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2)在双方确认进行供货价格降低时,在甲方门店中未形成销售的库存商品价值一并降低至降价以后的价格。
8、停产或中止供货
乙方因故需停产关闭或中止供货,须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相应的调整。
9:商品促销
(1)广告:乙方应对自己的商品提供广告支持,应在合同签订时拟定促销计划,具体方式在双方签署的确认书中明确
(2)配合甲方整体促销政策,在甲方司庆及甲方各门店店庆期间乙方须应甲方要求对其部分或全部商品折价,或采取其他方式,让利于消费者。
(3)甲方在具体促销时,将促销方案及需要乙方的支持与合作的事项一并用传真方式发送给乙方,如果乙方未按传真所示的回执时间内回函反馈意见,视为乙方全部同意甲方的促销方案和要求。
10: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乙方商品的产地、价格、规范名称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购人员,以便甲方及时将甲方系统中相应信息进行更正,否则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客诉以及其他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五、交货
1、乙方保证按订单所确定的到货日期将商品运达订单指定的地点,提前或延后不得超过两天。如需分批交运时,应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如果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立即书面(含传真)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早于或迟于上述规定的期间交货。对于无故不按时交货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和取消订单。
2、乙方迟延交货,造成甲方迟延交货给消费者,引起消费者投诉赔偿损失的,由乙方负担,但最高赔偿额度不超过消费者订购商品的总价款。
3、商品的运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改变运输方式可能会增加费用的情形必须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收货及验收标准
1、数量准确,包装完好,以甲方二次验收为准。甲方对产品数量、外观缺陷及内在质量提出期限为:1:对产品数量的验收以实际收货为准。2:对产品外观缺陷提出异议期限为打开商品外包装的7日之内。3: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以商品售出后在该产品的保质期内或消费者提出投诉7日之内。对于与订单不符的商品、装箱单与货物不符的商品、外包装破损造成货损的商品、质量未达到标准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为了减少损失,甲方可代为保管,其货损和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两个月内尚不能妥善处理,甲方有权将之拍卖或变卖,所得偿付相关费用后余额返还乙方。甲方对完好接收的商品签发收货凭证,以便于乙方记帐、结算。
七、开票及结算
1、甲方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款于每月的10日、25日支付货款,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根据双方核对的结算金额出具填写正确无误的全国统一正本增值税发票及其它必要的单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八、担保和保险
1、乙方对其商品的质量及售前售后的服务提供保证,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保证商品的原料、及生产工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3、如乙方对合同标的投保保险的,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九、协议的取消和商品退换
1、由甲方发现的或由商品使用者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都将提示给乙方,并由乙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2、在甲方合理运作中发生以下情况时,乙方同意甲方全部或部分取消订单,放弃或拒绝接受商品,全部或部分退货,并由乙方支付甲方向其退回商品时发生的费用:
(1)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及订单中的条款;
(2)乙方违反了在本文中第八部分中所做的担保;
(3)商品全部或部分存在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的缺陷;
(4)发运的商品少于或多于订单中规定的数量,或者与样品不符,或者与订单中的规定不符;
(5)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交货日期而发运的商品。
3、滞销商品的处理
甲方同意及时将商场内有关的由乙方所供商品中的滞销品种的信息告诉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收回滞销品种,或按该货同等金额向甲方调换甲方所需的品种。
十、乙方承诺
1、甲方发现乙方有下述行为时,乙方应甲方要求立即中止协议,乙方须按涉及金额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给甲方采购员及利益相关人员吃请和回扣。
2)乙方接受甲方人员或其近亲属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任职。
3)乙方赠送或低价出售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的股权给甲方人员。
十一、解决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对乙方商品的质量及价格投诉时乙方应负责解决,如果乙方不及时解决或不予解决因此引发诉讼或有新闻媒体参与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十二、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为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违约部分合同标的总金额的1%;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所支付违约金又不能祢补损失时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终止合同的条件
1、供货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
2、合同一方违约,不能达到预期合同目的。
3、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提出终止合作解除合同,但需经另一方同意。
十四、终止合同善后事宜处理>终止合同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核清帐务,最后一笔货款在双方核清帐务完毕后180天内支付
十五、本协议的附件
十六、协议书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十七、其它事项
1、在履行协议时任何一方对协议不得自行修改或删减,除了在订单中注明有其它条款或双方另有协议之外。双方确认本合作协议为双方交易的原则。
2、因为甲方的失误或者未按协议条款执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为乙方的失误,或者乙方未按协议及订单中条款执行,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时可以现金或应由乙方支付的相关费用中支付,也可从甲方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减。
3、双方同意在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索自己的权利时,违约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相应费用。
4、本协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签署,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约束。
5、本协议项下事宜产生的争议,尽量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时由北京市相应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7、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年月日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供应食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采购方案:
1、供货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货规格:________________
3、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货事宜:
1、质量要求:乙方供应甲方之所有相关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面食类产品全部为当天产品,不得夹带隔夜产品。
2、甲方要求乙方的产品、质量及规格与甲方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若乙方不纠正,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月货款;甲方供餐单位因食用配餐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货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甲方并可自行办理解约事宜。
3、乙方供应之食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格,也不得高于本市各供货单位同货品价格;如出现价格变化,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以便调整,否则,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货款。
4、交货时,甲方抽检(以甲方计量称为准),如不足规定供货数量,以实际抽检规格计算当批次货品款;如乙方所供货物未达到甲方上述要求产品标准,甲方将拒绝接受乙方当批次货品,所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5、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时间,将货品运送至甲方现场以凭验收;交货当日乙方若遇突发变故,仍应正常交货,且不可擅自变更时间。
6、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之特殊状况,需变更供货内容或时间,应提前一天征得甲方同意,由双方协调解决,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一经发现按违约论处,扣除乙方上月货款,甲方直接解约。
7、交货后,前批次装置食品之容器应在当日中午前回收,不得留置现场。
8、付款方式:甲方每二个月付款一次。乙方应于付款当月20日前,检齐上二个月份供应之单据汇总至本公司财务处,经审核后甲方于付款当月25日前付应付货款。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时,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依约办理罚款,乙方不得异议。
2、如乙方因故必须中途终止合约时,应于一个月前函请同意解约,甲方同意解约时,结清全部货款。如未依规定告知即停止或中断供货时,甲方将扣除所有未结货款,厂商不得异议。
四、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 年______ 月 _____日至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_日。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甲方留存。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 ________日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的规范和安全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就餐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学校食堂实际情况,甲方特与乙方签订特殊生鲜肉采、供货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过一定的程序,每学期确定一次具有一定的资质或有良好信誉的单位或个人为食堂特殊生鲜肉供应商(乙方)。
二、 乙方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供货前需将原件和复印件送给甲方验核,甲方确认无误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下存档。
三、乙方所供特殊生鲜肉必须安全、卫生,每次供货时应该随同所供原料的相关检验检疫证明必须同行。严禁乙方向甲方提供“三无”食品或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品。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原料规格、数量、时间进行供货,不得随意改变或停供。如果乙方自行改变规格和数量,甲方有权拒收。如果造成延误(包括突然停供),影响原料出熟进而影响师生正常就餐的,乙方需承担临时应急采购费用________元(甲方从乙方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元中先行支取)。
五、乙方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提供有毒有害或不洁的食物原料造成就餐师生食物中毒的,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经相关卫生部门裁定),需承担一切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甲方采购人员和检验人员需加强工作责任心,对乙方每次供应的特殊生鲜肉必须认真检验、认真记录,发现不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如果因为工作不到位造成后果的,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
七、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特殊生鲜肉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在手续俱全时,二周内付清货款。
八、本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年__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