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热门9篇】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精选9篇)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特别需要对消防系统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制定以下消防维修、保养措施:

第一条消防系统工程维护保养的范围

第二条维护保养的具体内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4、防排烟系统

第三条维护保养的要求

1、对大厦消防工程的各系统,乙方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制专用表格(表格附后),将有双方签章认可。

2、根据检测,对系统中存在即发生、发现的问题进行维护、保养,使其恢复正常运行;如设备出现老化、损坏等需要更换的情况,将有甲方负责购臵并承担费用,乙方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并承担耗材的费用。

3、乙方每月对消防水泵、送风机及排烟机进行一次试运行,确保其能正常启动。

4、如大厦内部装修、改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线路损坏或故障,其费用另行结算。

5、对甲方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免费培训,培训时间由甲方提前15日通知乙方,地点及培训人员由甲方设定组织。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维护、值班工作,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工作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派专人监督乙方维修质量并应及时提出意见,以保证乙方下一步工作的及时顺利进行。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联系电话必须24小时不间断有人接听,在接到甲方电话12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2、乙方根据合同签订的维保项目定期检查,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3、乙方在本项目施工期间应遵守政府有关安全、消防和施工安全用电的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违反上述规定,则应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维修工作完毕后应保证所有消防设施均为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甲方消防安全。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第十条:联系方式及帐号

单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单位:

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4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安装施工合同):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____________

(二)安装施工范围:____________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氮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参加验收。

第四条保修

(一)保修合同: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B)的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说明

1、根据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和认真落实建筑设施检查维修保养管理制度的通知》以及《消防法》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的名称、汇款人、收款人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二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需加盖变更方公章并经该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乙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若有变更,依本合同第四款第2条规定。

二、合同标的

1、乙方为甲方提供全年维修服务的范围(详见设备一览表):⑴消防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声光报警器。手动报警按扭等触发装置。)

⑵消防栓系统;(室内外消防栓。水泵结合器。消防栓按扭。消防水泵等)

⑶水喷淋系统;(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安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泵。喷淋头等。)

⑷消防用各类门系统;

⑸移动灭火器材。

2、服务内容:乙方对以上2.1条所定系统的维修保养服务,详见"第五章技术支持"。

三、消防维修保养价格及期限

1、乙方在进行维保前,将各消防报警系统进行全面的修复,更换的设备、器材、材料全部由甲方承担;

2、消防维修、保养价格: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人民币大写____ _ ____¥元(以3元/M2计算,不含税价)。

3、消防系统维修保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1、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支付及结算;

2、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

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包括:

⑴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技术支持人员每天24小时、每周7天随时可通过电话提供技术支持与帮助,解答疑难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⑵现场支持服务:遇到问题,如电话支持解决不了的,乙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⑶免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

2、甲、乙双方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联系,乙方同时做好甲方告之人姓名、受理时间、故障处理方法的记录;

3、乙方应确保甲方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能及时修复,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为: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以内到达现场进行故障处理,尽快完成维修使系统恢复正常(市政水压不够除外);

4、乙方必须做到派专人每月不少于壹次的'正常巡检,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并填写回访卡存档,建立用户档案,帮助甲方建立有关维修保养制度,确保甲方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检查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5、按标准制定每月以及年度维保计划,并提交甲方备案。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年度消防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供甲方参考备案;

6、每年对各系统未端设备和主机、线路等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都以表单形式记录,并提交甲方存档;

7、乙方应确保自动报警系统必须能报警,且乙方应确保由于设备自身原因等而造成的每只探头误报率控制在千分之五以下;

8、需更换的设备、器材、材料首先申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更换;;

9、下列因素不属于维保范围:

⑴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故障,详见"第六章不可抗力";

⑵乙方授权外的第三方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

10、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行,并通过每年度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检测,消防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11、在维修保养工作中,若需设备厂家协助,由乙方与厂家直接联系;

12、乙方每月应对系统主机进行外观清洁,保持整个系统的清洁度;

13、根据甲方需要,及时对消防操作人员进行消防操作培训。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必须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并不可预见的事件,仅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动、罢工、行业纠纷等;

2、合同生效后,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甲方设备故障,乙方应给予及时有效的维修,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故障现场、或致使甲方所购备件不能按时到货,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必须设法及时通知甲方;

4、在不可抗力结束后十天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以挂号或传真的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送达至对方,否则对方不承认其遭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达成协议;

5、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连续120天以上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对于各类故障,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赶赴现场,则从发现故障当天算起,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合同自动终止。

2、甲方违约责任: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维保费用全部付清,则每延误付款一个月,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甲方仍不付款,则乙方随时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3、如守约方按上述违约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违约方应在双方就违约金或赔偿金金额达成后十天内将违约金或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4、在上述违约金的计算中,应扣除第六章中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延误。

八、争议和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应将争议提交南昌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在仲裁期间,除必须在仲裁过程中解决的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6

甲方:

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有关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及消防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合同,结合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修保养名称:

二、维修保养范围:

综合服务楼消防维保范围包括地下三层至地上四层,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

乙方负责下列建筑消防设施中的相关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

3、防、排烟消防联动系统;

4、防火卷帘门消防联动系统和电梯迫降系统;

5、消防通信和消防广播设施;室外消火栓系统。

三、检修标准:依照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进行。

四、维修保养期限:

自20xx年4月22日起至20xx年4月21日止。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内,双方可协调延长合同。

五、维修保养方案:

详见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

六、维修保养及消防检测费用:

详见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

七、甲方责任:

掌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管理人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具有专业的技术和消防常识。

1.甲方为乙方的维修检测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

2.甲方派专人陪同并配合乙方测试及检测的全过程。

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于沟通和处理相关问题。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权。

5.甲方指派专职消防值班人员负责消防设备的日常操作管理,出现问题应及时应急处理,并负责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处置。

6.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叁日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自行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负责承担。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上述建筑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乙方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处理,并保障维保系统正常使用。

3.乙方每季度对火灾报警系统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四次)每次测试25%。,水喷淋系统及消火栓系统每六个月进行一次测试(全年共两次)每次测试50%。

4.每次测试前,乙方向甲方报送测试维修计划,以便甲方安排工作;测试后,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报告书》;此报告书一式两份,经双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各保留一份。

5.每次设备维修保养结束后,由乙方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甲方予以签字确认后存档。

6.如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火情,立即处理火情的同时30分钟内通知甲方。

7.在消防系统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排除,如不能修复,则向甲方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改善意见,如遇紧急情况时,维护方应在四小时内到达现场。

8.对故障零部件易损易坏的,确需更换的,向甲方建议,并出示更换部件予以证明。

9.配合检测公司按照消防规范要求对消防系统进行消防检测。

10.提供消防法规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配合甲方进行消防演习以及消防联动试验。

九、合同总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元)。

2.合同后签订后按季度进行付款,在第一个维修保养季度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元整),在第二、三、四个维修保养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5%。

3.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合同。

4.以上合同价款不含探测器清洗及设备更换费用,如发生按附件三中价格执行,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十、违约责任:

1.当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当乙方不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责任、义务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

十三、本合同附件一:消防维修保养方案、附件二:消防维护保养合同费用表、附件三:消防系统维保的补充报价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了保障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签署本维修保养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对象

(具体工程名称和甲方报公安消防机构验收或已经投入运行的建筑消防设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喷淋冷却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设备□移动灭火系统□其它消防设施

注:在选定对象的方框中打“√”,没有的打“×”。

第三条:合同执行目标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对合同范围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提供合同范围内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全部施工安装竣工图纸及所有消防设施的合法合格手续;承担因合同对象本身的质量问题或使用过程中产生价值100元以上的维修费用以及元器件更换费用(第一年保修期内的`除外);负责消防设施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问题及立即通知乙方并为乙方执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按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乙方维修保养费。

乙方责任: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对甲方提供的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等因素除外);对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除进行定期维修外,在接到甲方消防设施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前往维修;定期向甲方和消防机构报告合同范围内的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共同责任:遵守和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共同商定并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定期共同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告合同对象的运行情况并接受其监督。

第五条:合同执行期限

本合同执行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六条: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消防系统维修保养费,大写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在工程承包款中预留。

付款方式: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生效后,由甲方在合同第一年第七月第一周之内向乙方支付本年度维修保养费的50%(2925。0元);第二年度第七个月的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另外50%(2925。00元)。

□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托收□电汇

第七条: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按未执行部份合同金额的5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维修保养费用,按合同总金额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养职责,按合同总金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其它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者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影印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双方签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联系方式及帐号

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附件: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守则

维保公司与甲方签定了维保合同之后,应按照本守则的规定进行维修保养。保养周期为:市级安全重点单位为每季度,二级安全重点单位为每半年三级安全重点单位为每年,本守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要求如下: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检查消防制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楼层复示屏、控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2、检查至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间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3、按安装总量的3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控制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4、按安装总量的50%进行手动报警按钮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试验。

5、对警铃及声光报警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的响应试验。

6、测试手动或自动试验相关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

7、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

二、气体灭火系统

1、检查讯响器、启停按钮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探测器报警功能是否正常。

3、查看气体灭火器是否能联动控制。

4、查看报警联动反馈信号是否准确。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8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雁江区职业技术学校新建的宿舍楼与实训楼的消防管道安装工程承包与乙方施工(该工程只包工,不包括一切材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共同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施工范围:

乙方负责消防的所有管道,包括消火栓及箱体安装,屋面环网,屋面试验消火栓及接屋面水箱,与学校主水管碰接及室外消防车接水头,管洞套管安装等,乙方负责底层开挖与回填及箱体预留洞。

2、质量要求:

以有关部门验收为准。

3、计算单价:

本工程一次总计工程款贰万元正。

4、付款方式:

宿舍楼完工付该幢楼工程金额的三分之二,实训楼及所有工程完工付总金额的80%,余款收合格后付清。

5、食宿由乙方自理,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另乙方在校施工过程中不违章操作,遵守该工程的一切规章制度。

以上五条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由违反方支付对方违约金3000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消防设施维修合同汇编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山东省消防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本建筑消防设施安装的实际,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建筑消防设施概况:

(一)建筑名称:

(二)安装施工范围:

A、集中报警系统

B、区域报警系统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D、卤代烷灭火系统

E、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F、泡沫灭火系统

G、氮气灭火系统

H、蒸汽灭火系统

I、干粉灭火系统

J、消防控制系统

(三)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二条合同价款、拨款和结算

(一)合同价款:

(二)付款方式:

第三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用水、用电方便和存放设备的场地;协调乙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协作关系;及时组织验收并付款;

(二)乙方:应及时采购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确保安装质量,服从甲方的进度安排,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并参加验收。

第四条保修

(一)保修合同:见安装施工范围;

(二)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半年;

(三)保修期满后,按《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使用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场地、图纸资料、用水用电方便等,除工程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乙方因此造成停工、窝工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提前使用,发现质量问题,自己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或付合同款,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乙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逾期交工中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每日按工程造价的0.3%向甲方偿付逾期的违约金。

2、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有乙方无偿修复;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修复,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取(B)的方式解决:

A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如需担保,另立合同。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正本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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