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环卫保洁作业协议书汇编3篇

道路环卫保洁作业协议书(精选3篇)

道路环卫保洁作业协议书 篇1

采购单位(甲方) 采 购 计 划 号

供应商(乙方): 项目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诺,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名称

承包合同

第二条 环卫服务内容及范围

一、环卫保洁承包服务内容

路段的环卫保洁服务工作,面积 平方米。

1.负责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洒水降尘;

2.负责清扫保洁产生垃圾的清运工作;

3.向环卫管理部门反馈路面卫生及环卫设施设备动态;

4.负责车辆的清洗清洁,保持车辆的干净卫生;

5.负责沿路居民生活垃圾、单位生活垃圾及其他委托代运垃圾进行收集、运至中转站进行压缩;

6.确保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应密闭、车容整洁、无撒漏等现象;

二、服务范围统计表

项目名称长度(m)宽度(m)面积(㎡)备注

合计

三、拟要求承包方投入机械作业设备表

序号车辆类型数量(辆)备注

1

2

3

4

四、拟要求承包方投入作业人员

名称数量(人)备注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本合同承包期限:从 止。

第四条 承包经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服务费为 ,承包服务期 。承包费已包含从业人员工资、工具、保险、耗材、安全风险、车辆运行、车辆保养维护、车辆折旧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甲方每月凭乙方开具税票等手续按月付款方式结算,直至承包期满。

2、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包费由甲方每月凭乙方开具税票等手续,于次月15日左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承包方式

采用全包干方式,即业务包干,风险责任包干,经费包干方式。甲方将清扫保洁业务及相应的承包经费支付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清扫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第六条 作业要求及标准

一、环卫工工作制度及流程

1.根据保洁作业要求将管理人员分为早班、中班、晚班三个班次,保洁人员分为四个班次:

07:00-11:00 11:00-14:00

14:00-18:00 18:00-21:00

2.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并制定严密的工作流程。

3.道路保洁人员按照道路保洁要求、环卫设施的保洁要求、公共设施保洁要求,按步骤、分项目的认真作业,所有作业时的操作流程必须规范。垃圾收集运输保洁人员按照垃圾收集运输保洁要求必须作到日产日清,密闭运输并按照指定地点、时间、运输线路清运垃圾。

4.管理员必须根据作业要求和考核办法进行经常性不间断的巡视并做好巡查记录,严格做好整改工作的流程,即:发现问题—告知当班人员—整改到位—记录复查。严格执行汇报请示制度,做好一级对一级负责、分段分块总负责制的工作。每月将所有的报表、考查记录、考核结果等情况汇总后有项目经理上报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根据当月的综合考核结果并参照相关的奖惩激励机制分配员工的收入,即:汇总资料—报站—审核评定—造册发放。

5.道路保洁措施:每日完成彻底清扫一次,要求做到每日上午9:00前完成该项工作,标准是必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每一条规定。日巡管理员必须每天在彻底清扫后进行全方位的考查,发现问题必须在9:30前整改完毕并做好记录。对经常重复出现的问题要重点查处、杜绝类似的差错重复出现。 u

6.公共设施清洁的措施: 严格按照“环卫设施保洁要求”和“公共设施保洁要求”的每一条款去做好此项工作。日巡管理员必须每天在巡查时对照相关标准严格督查,要做到不留空白、不存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u

7.垃圾运输的措施:专职垃圾收集运输保洁人员必须按照“垃圾收集运输保洁要求”去做好垃圾运输工作,具体措施:日产日清无积存垃圾,为防止残汤剩菜等流质物的滴漏,垃圾运输人员必须将这些流质物袋装后运输。做到文明作业,规范操作。

8.日巡管理员要经常督查,监管垃圾的收集清运情况,密封运输情况以及是否按指定地点、时间、运输线路运送垃圾。发现积存垃圾,路面污染和拒绝沿线居民向垃圾车倾倒生活垃圾的情况要做好整改、协调、处理等工作。因客观原因造成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帮助解决。 u 9.在以上几项措施实施过程中,对经常重复出现问题且整改不力、未能及时消除影响的人和事将严格按考核扣分标准执行。

二、机械化作业清扫保洁工作流程及制度

1.机械化道路作业时间及频次:

作业时间:07:00-09:00 09:00-12:00

12:30-15:30 16:00-20:00

作业频次:每天冲洗2次,机扫2次,洒水降尘不少于8次

2.交通畅通、路面宽敞的道路采取双边高压冲射的方式进行全面覆盖 路面作业。交通密集、道路狭窄的道路采用喷雾洒水的方式降低空气扬尘及保持路面湿润。

3.作业人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驾驶,严格按规章制度操作,路面日间冲洗、洒水作业时须鸣报信号,要播放提示音,提示行人避让,时刻注意树立良好形象,做到文明作业不扰民,防止扬尘和淋人,限速行车保质量,冲洗后路面应干净,下水口应不堵塞,路面见本色。道路机械冲洗、机械洒水、机械保洁作业速度一般应小于20公里/小时。尽量避免作业扰民和有效防止作业扬尘。

三、重大活动保洁预案

根据重大活动要求,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增加普扫次数,对重点地区、保洁难度大的路段适当增加保洁人员,加大保洁力度,增加保洁密度。垃圾收集运输根据要求增加收集运输次数,储备好工具、车辆,做到人员、工具、车辆配备充足,有效地发挥团队作用。为使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时有备无患,我们还组建一支专业的卫生保洁突击队伍,以供紧急调用。重大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到达现场全面调度指挥。项目经理和各段块管理员全面监控、确保重点,做到应付各类重大活动、重要检查能够指挥有方,井然有序,全面掌控、措施得力、整改及时、落实到位、万无一失。凡遇节假日管理员一律停休并全天候督查,所有保洁人员必须全天候不间断地巡回保洁并增加果壳箱、垃圾房、垃圾桶、烟灰缸等垃圾存放容器的收集清理次数。早晨彻底清扫时间要提前半小时完成,各交接班时间要做好延长和提前的准备,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在重点区域增派保洁人员协助所在路段保洁人员搞好卫生保洁工作。节假日期间要更加保证卫生质量的水准,随时接受各主管部门的检查、指导和按排。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根据要求全力配合和完成主管部门实施的洒水降尘和冲洗路面作业任务,配备专职人员完成此项工作。

第七条 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方定时或不定时对承包方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如承包方不按要求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发包方有权利对承包方进行批评督促,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能按规定完成承包工作,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3、发包方每月应按时支付承包费。

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必须保证对承包区域进行清扫、保洁、收集清运垃圾二次,并保证承包区域道路干净、无堆积垃圾现象。

2、承包方必须遵守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发包方制定的质量检查标准及管理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不准有漏扫、漏收垃圾现象。

3、承包方须无条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否则视为违约。

4、承包方在承包工作中所需的工具、车辆、劳保品、保险等一切工作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必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福利和缴交劳动保险等。

6、承包方在承包期间要抓好安全生产,如发生安全事故、交通违章和交通意外纠纷,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7、承包期间,承包方不得私自转包给其他人。

8、承包方必须配备环卫工人 人以上,确保工作质量。

第八条 其他事项约定

一、因重要会议、检查等重要任务或其他特殊情况,发包方提前通知承包方,承包方无条件立即投入人力、物力,加班加点,清扫保洁,并把垃圾及时清运。

二、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管理和监督的,每次缴交违约金100元以上,在当月承包金中扣减。

三、发包方每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按照要求、不按标准、不及时清运收集垃圾、保洁不注意安全生产的每次每项缴交违约金100元以上,连续三次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缴交违约金1000元,在当月承包金中扣减。

四、若被县、市、区通报批评一次,承包方缴交违约金300元,在当月承包金中扣减,若被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取消承包资格。

五、承包方无权私自向沿线服务对象收取服务费,如有违反,除缴交非法所得外,并按所收取的三倍作为违约金缴交给甲方。

六、承包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解除合同,(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违者要缴交违约金5000元给对方。

七、履行承包合同产生争议,双方现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贵港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经双方同意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执行考评标准为《平丹路党校路口至红旗岭屯路口突击保洁服务质量考评标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尽管理责任导致损坏、损失的,应按责任比例相应承担费用;

二、甲方违法、违约导致乙方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个月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乙方违法、违约,不履行投标承诺和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向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直至取消乙方的服务合约。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执一份,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执一份。

甲方(章):

年 月 日乙方(章):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道路环卫保洁作业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钢城建成区环卫保洁经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甲方接管的“城区环卫一体化”道路保洁项目由乙方承包。保洁区域:(一)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墙到墙之间的保洁,保洁面积:

(二)建城区24条小街小巷(后附表),保洁面积

(三)大汶河面保洁(范围桲椤高架桥至寨子桥)。

二、质量标准

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达到“五无六净”或规定的路段卫生标准要求,即:无砖石沙石、无污泥积水、无泼洒呕吐物、无果皮纸屑、无人畜粪便,路面净、人行道净、路沿石净、垃圾容器周围净、垃圾箱果皮箱外表净、沟眼净,河面、河沟斜坡及周围无垃圾、堆积物,水面无漂浮物。保洁员应做好扫、清、捡三项工作,保洁范围内不允许存在土堆。粪堆、渣土堆、垃圾堆,河面漂浮垃圾存在时间不超过30分钟,果皮箱内外做到随时清理,如有丢失和损坏及时报修(报修电话——)

三、甲方依据《钢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考核细则》【钢执法(20__)11号文】对乙方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支付的承包费中扣减。

四、项目费用与结算

1、项目费用,

2、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

3、费用调整,在合同期内,区政府增加保洁人员工资时承包费用相应调整。

五、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进行管理督查,负责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考核。

2、甲方每月10号前把督查考核结果通知乙方。

3、甲方按钢城区财政局拨款时间及时支付承包费用

4、组建城区环卫所选派管理人员。

5、购买保洁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乙方责任

1、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督查和考核。

2、自主聘用保洁人员,男60岁以下,女58岁以下,必须达到91人以上,月工资标准不低于800元,每少一人甲方从乙方承包费中减扣

一人的工资。

3、负责对保洁员进行安全教育管理。乙方所聘用的保洁员必须符合意外伤害购买条件,否则发生伤害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已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在工作区域和时间内发生意外伤害后,保险赔付以外部分,乙方承担10%的连带责任。死亡事故双方协商解决。

4、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工作质量标准作业,负责城区内主次干道两侧墙到墙之间的保洁,城区结合部所有路面、人行道、桥头两侧及道路连线两侧各50米内的保洁。

5、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作业时间,无条件接受甲方追加的重大活动或重大检查任务。

6、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情况,责任人保证通讯畅通,以便处理突击性和及时处理作业质量上出现的问题。

7、必须对保洁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污染及时进行清理,自己无法解决的应立即向甲方汇报,便于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8、负责对垃圾箱的看管和卫生保洁,对箱体上的乱贴乱画(红纸、广告)及时清理并保证每两个月清洗一次。

9、不准以任何理由停止对承包范围内的保洁作业,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或终止合同。

10、对社会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提议等事项向甲方做出书面答复。

七、合同期限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道路环卫保洁作业协议书 篇3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本项目经批准采用___________采购方式,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双凤开发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相关的澄清、补充文件等;

2、乙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补充说明文件等;

3、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10%应缴纳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元)

4、中标通知书

第三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__辖区内的___________路(起止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起止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起止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路(起止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道路。清扫保洁内容:道路及人行道(两边至红线)清扫保洁面积41.84万平方米(不含道路绿化面积),道路绿化带区域的保洁。注:以上标段的道路清扫保洁的范围为道路两侧围墙之间区域,涵盖道路绿线范围,没有项目围墙和绿线的保洁范围为道路红线范围内及道路两侧红线外各15米的区域。

第四条 道路(含主、次干道、人行道、桥梁下涵洞)的机械、人工清扫保洁和清洗;公共设施及绿化带的保洁。

第五条 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场所。

第六条 保洁范围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及时清除、清运。

第七条 保洁范围内的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清除。

第八条 路(巷)边杂草的清除

第九条 群众毁绿种菜的劝阻

第十条 窨井盖缺失、路灯、信号灯损坏情况的报告

第十一条 环卫设施(果皮箱、垃圾桶等)的管理、维护、保洁(养)。

第十二条 对由于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道路污染及时清理。

第十三条 承担重大活动(包括上级检查和考察)及节假日的重点保洁。

第十四条 积极协助区城管局做好对违反市容环卫行为的个人和单位举报、取证查处工作。

第十五条 乙方应做好承包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1、质量标准

1.1、作业服务要求

1.1.1、四条道路以人工清扫为主,配合高压冲洗机械为辅,机动车道以外的人工每日至少普扫2次。整条路段全天巡回保洁,遇开发区重大活动、上级领导及客商来区检查、考察,沿线须循环不间断洒水冲洗。

1.1.2、实行每天至少2次普扫全天巡回保洁,重点路段做到无缝隙保洁。

夏季(4月份至9月份)第1次普扫7:30前结束,第2次普扫16:00前结束,保洁时间7:30-10:30, 16:00-18:00;

冬季(10月份至次年3月份)第1次普扫8:00前结束,第2次普扫15:00前结束,保洁时间8:30-11:00,15:00-17:00。

1.2、路面清扫保洁要达到“五无、五净、一见底”的卫生质量标准。

“五无”即无抛洒建筑垃圾,无污水、无积雪,无人畜粪便,无碎石瓦块和泥沙,无废纸、果

皮、纸屑、烟头、塑料袋、树叶;

“五净”即墙根净,树根、电线根净,花坛绿地净,路沿石根净,下水道口净;

“一见底”即整个路面无尘土,见底色。

绿化带内清掏及时,无杂物、无落叶等。除日常除杂外,绿化带要每2周组织一次突击清理。

1.3、秋冬季落叶、冬季降雪无积存,无结冰现象。

1.4、无焚烧垃圾、树叶现象。

1.5、墙角、路边、沟渠、窨井、绿带内等处无积存垃圾。

1.6、作业车辆外观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污垢,标志统一、清晰。

1.7、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等,“城市牛皮癣”应及时清除。

1.8、路面零星渣土污染要及时清理;较大体量的路面污染须及时举报;

1.9、垃圾容器要摆放规范,保持整洁,不移位,无积存垃圾和积垢,每周清洗消毒2次。

2、作业规范

2.1、保洁员在作业时间内穿着统一标志服装。

2.2、作业保洁应坚持每天两普扫加全天巡回保洁。

2.3、秋冬季节树木落叶,当天要清理完毕;冬季降雪,要及时清除,防止路面结冰。

2.4、垃圾及时收集入箱,不准焚烧,垃圾箱、果皮箱要及时清掏保洁及维修。

2.5、道路交叉口结合部应向外延伸清扫保洁5米以上。

2.6、严禁往绿化带、下水道内倒垃圾、尘土。

2.7、保洁员工作时间内禁止串岗、围堆、脱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8、垃圾每日清理外运。

2.8.1、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站(场),严禁焚烧、转倒或随意乱倒垃圾;清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路面现象。

2.8.2、垃圾清运及时,达到垃圾罐无漫溢,地面无积存。

2.8.3、清运途中做好安全行驶,装载适量,驶速适中,全厢密封,沿涂不得飘、撒、滴、漏。

2.8.4、各类的建筑、装璜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重大迎检所产生的各类垃圾的清运处理。

2.8.5、承包期内,如因政府政策性原因,需要改变清运处理路线,乙方必须保证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组织清运。

2.8.6、必须及时发现管理区域的偷倒垃圾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并立即报告城管部门,待城管部门取证后,立即清除。

2.9、机扫、冲洗作业时,车辆应闪灯、鸣笛,车后不得扬尘,按指定地点倾卸垃圾,及时冲洗;没有下水口的路段改冲洗为喷洒,应避免洒到行人身上。

2.10、发现影响清扫保洁的乱搭乱建、占道堆放、占道施工、损坏绿化等情况,要及时上报开发区城管局。

2.11、负责保洁路段渣土泼洒清扫工作,(10月—次年3月)在7:30分完成;(4月—9月)7:00分完成,清扫费用由乙方向渣土运输人收取。

2.12、节日、迎检及重大活动,乙方须服从甲方安排,增加清扫保洁频次、负责路面冲洗洒水、延长清扫保洁时间。

2.13、乙方应建立10人临时应急队,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检查考察活动的线路保洁,遇通报问题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14、认真及时完成双凤开发区城管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避免环卫问题被热线、新闻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或上级领导批评。

2.15、按规定时间,积极配合上报上级部门所需数据资料。

2.16、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单位另行研究确定。

第十六条 服务承包期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承包经费的标准、结算、拨付细则

1、合同有效期限为2年,2年总合同款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费按月支付,在每月25日前根据三级考核结果综合评分后支付上月承包费。考核采用明查与暗检相结合的办法,双凤开发区城管局每月底对乙方进行1次全面检查考评,4次不定期暗检,日常巡查,检查结果及时通报。每月的考核分数为管理考核100分和作业考核分100分,考核总分(加权平均)为100分。

1.1、每月底检查考核,考核总分低于80分定为不合格,扣除当月30%承包服务费;考评低于95分,每低1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收取乙方违约金__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50%时,从甲方支付的服务费中补齐;每月考核总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全额划拨经费。

1.2、不定期暗检结果计入当月考评分,每次暗检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在当月评分中每次扣5分;

1.3、在市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市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5分、3分、1分,在县级农环检及文明创建中,开发区在全县排名为后三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

1.4、第1年考核累计4次未达到95分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1.5、甲方根据以上考核评价标准制定《考核评分细则》,对期内的服务内容进行月考核。

2、乙方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根据有关规定,乙方支付环卫工人工资不得少于___________元/月.人。

3、乙方不能按时按标准完成承包范围内环卫作业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动保险、意外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各种突击性劳动及日常加班费,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日常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等,以及合理利润。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并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乙方(不计息)。乙方违反合同任意条款,将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违约金,被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不足50%,从甲方每月支付的服务费中补齐。

第二十条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照以下办法执行:满一年且无问题,退还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满二年且无问题,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第二十一条 承包方应依据《民法典》合法用工

1、乙方必须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保险,维护所聘人员合法权益,制订管理措施,若作业工人和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承担所有法律及赔偿责任。

2、乙方所聘环卫工人数不得少于55人。所聘人员的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5岁、女性不超过50岁,身体健康、热爱环卫工作(管理人员不能充作环卫作业人员)。

3、乙方须按核定作业方式、作业人数配备环卫作业人员,严禁以兼职、代班形式,故意减少作业人数,保证作业队伍的稳定,确保作业质量。

4、乙方须加强环卫作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作业人员和车辆在工作中发生事故。

5、乙方对清扫保洁范围内实行单班制。

第二十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考核评分细则》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

2、甲方督促乙方进行岗位培训、工作部署和工作讲评。

3、甲方监督乙方合法用工、按时发放工资(实名制),依法缴纳相关保险,维护环卫人员合法权益。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因作业引起的纠纷。

5、因建设造成作业面积大幅度变动的,经开发区城管局批准,甲方有权调整乙方作业范围,并按照有关规定,相应增减承包费用。根据作业需要,乙方应对承包区域内的作业人员、作业方式进行调整。

6、乙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环卫工人,有转包、分包,或者其他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无偿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承包范围内,影响环境卫生的问题进行整改,乙方不能及时整改或故意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应急措施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在甲方区域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并于合同签订一周内进场服务。

2、道路保洁最低配备人员55人:

2.1、所有人员定岗定位,实行网格化管理,以当月银行出具的人员工资发放单为考核依据,人员配备不全,处罚违约金为当月养护经费的10%。

2.2、乙方需将签订的用工合同及社保手续送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3、乙方应按标准及时间发放工人工资,检查发现违约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1000元处罚,第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4、乙方接收甲方原有环卫工人12人。接收后的人员在3个月试用期内须保持人数不变,岗位不变,工资标准不得减少。乙方应对移交的人员进行岗位职业道德教育、规章制度培训。乙方应建立规章制度对环卫工人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对违反规章制度清扫保洁人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5、本项目确定的项目经理黄业忠须为专职人员并常驻现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不驻现场管理,每次从履约保证金处罚500元。

2.6、合肥丹青园林保洁有限责任公司为实际现场管理公司,禁止挂靠,发现项目经理或保洁公司存在挂靠行为,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合同并报告市招投标中心。

3、自觉接受甲方及环卫主管部门的督查、考核、奖惩。

4、及时处理所聘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责任事故。

5、乙方要严格要求环卫员工作业

5.1、严格按照作业标准和时间对所聘作业人员的上门收集、清扫、保洁、转运作业情况进行管理,督促作业人员按时上下班,作业区域交接班要做好衔接,不得有空档,作业人员上岗时须穿戴标志服。

5.2、组织所聘人员及时劝导乱倒垃圾行为;

5.3、重大创建迎检活动中,必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作业任务;

5.4、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推诿或拖延;

5.5、协助甲方落实作业区内单位、居民环境卫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门前三包”责任制。

6、乙方须为环卫工人配备必要的环卫劳保用品(工作服、扫帚等)。

7、遇文明创建、园区考察、迎检等,乙方必须备有1台5吨以上道路冲洗车进行冲洗,冲洗水

从开发区道路水表中接取,所需水费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配备5吨以上车厢可卸式垃圾运输车1辆(并与原有垃圾收集箱能配套使用)且专用于本项目使用。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招投标中心鉴证(盖章):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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