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在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7.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乙方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
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
7.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甲方:上海X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鉴于:
1、甲乙双方订立了编号为:【 】《劳动合同》和/或补充协议,依法建立了劳动关系;
2、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已经接触到和/或将要接触到属于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
3、乙方理解和承认,其直接或间接地向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提供或泄漏甲方的保密信息,将严重损害甲方的利益;同时,其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与甲方的竞争行为,或者为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工作或者提供其他服务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甲方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泄露。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离开甲方时以及离开甲方后的保密义务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一致并缔结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 商业秘密的定义、表现形式及范围
1.1商业秘密的定义: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是指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了解到的,或者乙方为履行职务或执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任务而开发出来的,或者由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向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的而为乙方所了解到的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和/或第三方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包括担不限于商业性、技术性信息等(以下合称“商业秘密”),但通过外界能够公开获取的除外。
1.2 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性、技术性信息:
(1)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产品设计、工具模具、制造方法、工艺过程、产品或材料配方、经验公式、实验数据、计算机程序、计算机软件及其算法、设计等方面的信息、材料和图纸,以及模型、样品、源程序、目标程序等物品;
(2)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管理诀窍、质量管理方法、定价方法、价格体系、货源情报、产销策略、销售方法、市场情况、产品情况、各种技术、各项服务、投资情况及其他任何影响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利益的信息和资料;
(3)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现有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中的服务项目的信息和资料;
(4)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计划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5)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计划、产品或服务开发计划、内部业务规程以及供应商和客户名单等业务活动信息和资料;
(6)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的身份等信息;
(7)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的客户和潜在客户所雇佣的关键人员的身份;
(8)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获得客户业务的渠道;
(9)按照法律或合同,甲方(和/或其关联公司)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10)与乙方的职务开发成果相关的所有信息和资料;
(11)符合本条商业秘密定义的其他任何信息以及甲方作出“秘密”等字样标记的任何信息。
1.3本合同项下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为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任何可能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内部书刊、函件、图纸、报表、磁盘、胶片、幻灯片、照片、录音带、电子邮件以及其他任何可能的信息记录载体。
1.4 本合同项下关联公司是指与甲方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着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但不限于【___ _ _】公司、【_____ ___】公司、【___ _______】公司。
1.5 本合同项下的客户是指乙方与甲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前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乙方离开公司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或者准备发展的客户,包括甲方的供应商。
第2条 知识产权
2.1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者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乙方应当依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配合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上述发明创造、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法律规定由本人享有的身份权利由乙方本人享有。
2.2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乙方未向甲方申明由其本人享有权利的智力成果,推定为属于本条1款规定的归属于甲方的知识产权。
2.3 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乙方承诺将其在甲方任职之前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无偿使用于甲方的工作,并保证该权利的使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
2.4 乙方承诺,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实施可能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因乙方侵权行为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主张权利,并遭受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一切损失向乙方追偿。
第3条 乙方保密义务
3.1 乙方应履行以下保密义务:
(1)乙方应严格履行甲方的保密规章或制度,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保密规定不得知悉保密信息的甲方其他员工)提供、泄露或者公开,亦不得用于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
(2)甲方制定的保密规章或者制度有不明之处的,乙方应本着忠实、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维护甲方保密信息的机密性;
(3)乙方应妥善保管保密信息;
(4)乙方应及时发现并向甲方汇报应列入保密信息而未列入的信息;
(5)乙方应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内,正确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工作职责范围之外使用。
3.2 本条规定的泄漏、提供或公开包括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告知等足以使第三方知悉保密信息的一切行为。
3.3 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或者离开甲方之后 (无论何种原因离开甲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保密信息提供、公布或者泄露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3.4 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直至相关保密信息已经公布或者实际上已经公开之日止。
3.5 乙方应于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或者甲方提出要求时,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程序、时间以及其他要求返还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上述保密信息载体,不得扣留、带出、转让或者擅自销毁。但是,相关保密信息载体为乙方自备的,可以由甲方将保密信息复制,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清除后,返还给乙方。
第4条 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
4.1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反保密义务:
(1)将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转发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带出甲方或者提供给第三方阅读、保留、复制、传递等的;
(2)将保密信息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与甲方有竞争业务的第三方的;
(3)未经甲方授权,擅自使用、对外公布或提供保密信息的;
(4)离开甲方后,以在甲方任职期间获知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者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或者牟利的;
(5)以其他任何途经或者形式泄漏保密信息的。
4.2 违反保密义务的除外情形
(1)为履行在甲方的工作职责,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正确合理地使用保密信息的;
(2)为履行法定义务而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在此情形下,乙方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的范围仅限于为履行法定义务而必须执行的该等法定义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且应在使用或者披露保密信息之前或之后在最短时间内通知甲方。
第5条 竞业限制
5.1 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以及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无论何种理由)之日起【 】年内,乙方不得自行从事或到与甲方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该等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包括提供服务、收取订单以及可能发生直接或者间接转移甲方业务或者对甲方业务产生或将会产生不利影响行为等商业性接触;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有直接或者间接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任职或者享受利益;
(3)乙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自行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
5.2 本条规定的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是指在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所有可直接或间接取得生产经营优势或经济效益方面与甲方存在利益性冲突的任何第三方。
5.3 本条规定的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的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甲方的客户处任职;
(2)自行从事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技术、管理、销售、咨询等业务;
(3)通过利诱、游说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
(4)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5.4 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豁免其竞业限制义务,豁免义务通知发出日之后未支付的经济补偿费终止支付,甲方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义务亦终止。
5.5 甲方违反本合同,不支付或者无正当理由故意克扣竞业限制补偿费的,乙方竞业限制义务自行终止。
第6条 竞业限制补偿金
6.1 作为乙方离职后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对价,甲方同意在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间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下简称“补偿金”)。
6.2 补偿金按月支付,每月的具体金额由甲方在《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中明确告之。甲方保证该补偿金的金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6.3 甲方将在与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日/终止日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离职当月的补偿金,以后的补偿金将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进行支付。
4、乙方在收到《竞业限制开始通知书》后【 】日内,以书面的方式向甲方指定支付补偿金的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偿金支付到该账户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指定银行账户,导致甲方未能按照前款规定及时支付补偿金的,甲方不构成违约;如乙方指定的账户发生变化,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怠于通知,甲方向原乙方指定的账户进行的支付,视为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支付补偿的义务。
第7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经乙方书面要求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本合同。
7.2 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元的违约金。因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导致甲方发生损失,且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乙方在职期间违反保密义务的,甲方仍然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3 乙方在职期间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违约金与甲方损失的差额部分。并且,甲方有权依据其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7.4 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当承担如下所有违约责任:
(1)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补偿金;
(2)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对甲方因其违约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
7.5 本条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如果甲方的损失难以计算,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
(2)甲方因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的调查费、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律师费)。
第8条 通知
8.1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的任何通知等文件,均应通过当面送交、挂号信或EMS的方式送达对方于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系地址。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上记载的联系地址是甲方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地址。当面送交的,交付当日为送达日,以书面形式寄送的,甲方通过向本合同所列的联系地址或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的变更后的地址向乙方邮寄包括通知内容在内的书面函件的,均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8.2 如乙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甲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的,按照前项规定,在邮戳日之7日后视为已经进行了送达。
第9条 争议的解决
9.1 基于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争议或纠纷,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9.2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决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10条 其他条款
10.1 本合同的条款是可以分割的。如果任何条款或任何部分被任何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或执行力。
10.2 甲乙任何一方不行使或延迟执行本合同中的任何权利,并不代表其放弃这一权利,也不构成懈怠或放弃本合同项下其他权利或对对方当事人义务的豁免。
10.3 本合同作为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本合同使用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5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6本合同的内容,如与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有出入,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
2.1乙方同意为甲方公司利益尽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不组织、参加或计划组织、参加任何竞争企业,或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
2.2乙方在为甲方提供服务或双方合作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服务内容相应的保密职责;若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信息。
2.3甲方或乙方上级在职权范围内就保密事宜对乙方提出的要求与指示,乙方应予执行,并作为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一部分。
2.4乙方同意对保密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
2.4.1乙方因某一项目而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处获得的保密信息,乙方承诺只在进行该项目或与该项目紧密相关的项目研究时使用,绝不为与该项目无关的目的使用该保密信息;
2.4.2乙方应对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或遗失,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私自保留或复制、记录;
2.4.3非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该项目组人员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人员)披露或透露保密信息;亦不得依据保密信息,就任何问题,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
2.4.4当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要求乙方交回保密信息时(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乙方应立即将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完整交回;
2.4.5根据甲方的要求,如实向甲方提供保密信息的使用记录;
2.4.6乙方在离职时或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时,须将一切保密信息(及保密信息的载体、复制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交还甲方;
2.4.7乙方在离职后,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以上各项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传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信息从事损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对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活动,包括向乙方之后任职单位披露或使用保密信息,为乙方自营企业利益使用保密信息等。
2.4.8无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乙方均不得劝诱及参与招聘甲方其它员工到甲方的竞争单位工作。
2.5在职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甲方客户有私下交易或金钱往来。
2.6保密信息的保密期是指:乙方在职或离职后,甲方.甲方客户或甲方关联客户对外公布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为公众所知之前的任何时间。
2.7特别是,下列任何一行为均属于违反保密义务之列: 。
2.8 离职后,乙方不得(包括不得自行及不得通过乙方所在单位)与原甲方客户进行与甲方存在竞争的业务或交易;如原甲方客户联系乙方,则乙方应将该信息告知甲方或要求原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甲乙双方就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以及竞业限制事项,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协议,并遵照执行:
一、乙方任职期间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二、根据甲方的经营情况,确定以下信息属甲方的商业秘密:
1、经营内容。包括属于甲方的经营战略、管理诀窍、营销计划、进货渠道、采购资料、定价政策、客户资料、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内容。
2、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其他事项。
三、对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乙方承担以下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秘密。
2、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公司秘密。
3、如发现公司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公司报告。
4、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所有与第二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以任何媒介储存的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据公司指令加以处理并归还给甲方,不得留存任何有关文件和资料。
5、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了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仍负有保密和不为自己或他人的经营活动使用之义务,直至该秘密被甲方认为不再是商业秘密。
6、该协议的效力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终止。
四、乙方如违约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或导致秘密泄漏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须支付甲方违约金伍万元人民币;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之后两年以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与甲方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乙方在离职之前或者离职之后两年以内,不得抢夺乙方客户,或者引诱乙方其他员工离职,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也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或具有竞争性关系的产品或服务。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拾万元,如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客的利益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承认,由于乙方受聘甲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甲方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可能充分接触甲方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甲方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甲方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甲方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乙方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定义
1、“竞争业务”: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2、“竞争对手”:指除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甲方、合伙、合资甲方、独资甲方或其他实体。
3、“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4、“期限”:指乙方受聘于甲方的期限和该期限终止后年的时间。
5、“关联企业”:指控制甲方的、由甲方控制的或与甲方受到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法人。
第二条乙方义务
1、在约定期限和区域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以个人名义或以一个甲方的所有者、许可人、被许可人、本人、代理人、乙方、独立承包商、业主、合伙人、出租人、股东或董事或管理人员的身份或以其他任何名义:
(1)投资或从事甲方业务之外的竞争业务,或成立从事竞争业务的组织;
(2)向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
2、在期限内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
(1)任何管理人员终止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聘用关系;
(2)任何客户、供应商、被许可人、许可人或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实体(包括任何潜在的客户、供应商或被许可人等)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的业务关系。
3、乙方承诺,其未签订过且不会签订任何与本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书面或口头合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5、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第三条甲方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或离职后第二天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第四条对价
乙方在此确认,其将从甲方不时取得的薪金和其他补偿或利益构成其在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承诺的全部对价。
第五条执行
双方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执行本合同,本合同任何部分的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或削弱本合同其余部分的有效、合法与可执行性。
第六条公平承诺
双方同意,本合同第二、三条中所作约定的范围和性质是公平合理的,在此约定的时间、地理区域和范围是为保护甲方和其关联企业充分使用其商誉开展经营所必需的。
第七条违约救济
乙方承认,其违反本合同将给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并且通过任何诉讼获得的金钱赔偿都不足以充分补偿该等损害。乙方同意,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有权通过临时限制令、禁止令,对本合同条款的实际履行或其他救济措施来防止对本合同的违反。但本条的规定不应被解释为甲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放弃任何获得损害赔偿或其他救济的权利。乙方违反本协议关于竞业限制约定的,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第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应根据其进行解释。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被修改、补充或变更。
2、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或由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义务或权益。
3、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第十条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并按手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6.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或违反保密义务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 二十倍。
6.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 五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6.3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相关的保密信息或知识产权,甲方有权代表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6.4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6.5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6.6根据本协议,乙方应作出赔偿的,赔偿可以从乙方的服务报酬或劳动报酬中扣除。
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
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 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 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______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______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_______________
员工:(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竞业限制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限制;条款是无效的。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一、竞业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业限制的期限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风险提示:
虽然竞业限制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但并不意味着这个约定的时限可以随心所欲不受限制。竞业限制期限的约定可根据商业秘密的价值、竞争优势的持续时间以及员工掌握秘密的程度协商确定,但应注意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三、竞业限制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的合同,用人单位则要支付相应的费用,这也是公平合理原则的具体体现。若双方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相应补偿金或是没有如期支付补偿金,则员工可依据先履行抗辩权,不履行同业竞业限制的义务。
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时,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禁止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七、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应当在竞业禁止协议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劳动者违约了,则可要求其按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合同中可直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公式。具体数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约定违约金时不宜过高,以避免员工以违约金过高而请求法院降低违约金,增加麻烦。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员工依照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损失和其他民事责任后,公司仍保留提请司法途径追究员工刑事及行政责任的权利。
七、其他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定义
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自己存在竞争的业务,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6、竞争性业务:与甲方公司所提供的产品或从事的服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行为作出补充。
8、乙方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近亲属,即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2)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合伙人或直接或间接拥有10%或以上权益的机构。
二、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乙方及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无正当理由的。
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三、离职后的竞业限制
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两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限制期间:
(1)乙方离职后,如果甲方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即视为甲方自动放弃要求乙方履行限制义务的权利,乙方同时免除甲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的义务;
(2)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直至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3)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3、限制补偿:每月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30%。
(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实发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3)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4、在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3)乙方关联人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服务费用、购买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其它违反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特别要求:
(1)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2)乙方如新入职、变化工作单位、自己创业等,应在一周内主动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在职期间,如有竞业行为,均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下列责任:
(1)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2)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甲方所有;
(3)赔偿竞业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乙方当时12个月内月平均工资的十倍。
2、乙方离职后,未履行双方约定的限制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月标准*双方约定的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月份数*十倍。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在离职后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全部返还给甲方。
如甲方要求乙方改正违反限制的行为,而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在一个月内仍未改正的,继续从事竞业行为的,则甲方有权再次要求乙方按上款约定承担违约金。
3、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商誉损失、业务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调查费用、公证费用等)。
4、本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同时并列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向乙方主张其中的部分违约责任的,不视为甲方放弃追究其它违约责任的权利。
五、通知
1、在职期间,就本协议相关事宜,甲方可通过劳动合同或其它文件中乙方提供的地址进行送达。
2、离职后,甲方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向乙方进行通知或送达:
(1)乙方电子邮箱:
(2)通信地址:
(3)手机短信。手机号为:
无论乙方是否实际查阅或拒收,甲方通过上述方式之一向乙方发出通知时,即视为乙方已经查阅。如乙方联系方式有变更,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
3、甲方的送达地址为:甲方办公场所。
4、双方同意本协议中所确认联系地址与联系方式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遗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上述协议,特别是其中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条款,并同意履行上述协议。
乙方(签名确认):
1.1乙方同意对甲方或者虽属于甲方客户(含意向客户)等第三方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一切保密信息在保密期内予以严格保密。
1.2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接触到的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任何形式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列:
1.2.1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观点、发现、发明、公式、程序、计划、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任何知识产权等;
1.2.2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制作或拥有的任何形式的报告、访谈记录、数据、信件、电子邮件、报表、模型以及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副件;
1.2.3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的技术资料或秘密、经营情况、经营策略及经营信息、客户信息、客户经营状况等;
1.2.4甲方内外部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报价、合同、项目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训资料和工具以及项目成果等;
1.2.5甲方内部不欲公开或未经公开的公司制度、文件、决议、消息和公司运营情况等;
1.2.6任何甲方、甲方客户及甲方关联客户不欲公开的关于财务、成本、利润、市场、销售、合同、采购等渠道.客户.经销商信息等。
1.2.7甲方的客户或潜在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客户联系方式和客户销售策略等;
1.2.8 下列信息亦属于甲方的重要保密信息: 。
1.3乙方承认,上述“保密信息”均为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协议不仅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后接触的保密信息,也适用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日期前接触的所有保密信息。
1.4乙方确认,如果对是否属于保密信息存在争议或不太明确,则乙方应按保密信息进行处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级的明确否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共同遵守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竞业限制的含义及期限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后,都应当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中关于保密的规定,履行保密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和使用其商业秘密信息。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______年内(不超过两年),乙方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甲方向乙方在竞业限制的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______元人民币经济补偿。
第二条 竞业限制与经济补偿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另有约定外,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可以要求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乙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不再受其约束。
3.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甲方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乙方应当履行。
第四条 争议处理及其他
1.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竞业禁止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竞争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以及离职____年内不得:
1、设立、从事、参与或经营任何与甲方或关联方具有竞争性的实体企业;
2、以任何方式在任何第三方内(无论是否与甲方具有竞争业务)担任任何职务或者拥有利益,上述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雇员、董事、监事、经理、合伙人、管理人员、顾问、投资人或代理人、股东等;
3、引诱、游说或接近,或者企图引诱、游说或接近,促使甲方或其关联方的其他员工解除其与甲方或该关联方的劳动关系。
4、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四、经济补偿
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禁止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甲方:(企业)
营业执照码: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义务
1.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甲方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二、甲方义务
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补偿费的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不包括奖金、福利、劳保等]。补偿费按季支付,由甲方通过银行支付至乙方银行卡上。如乙方拒绝领取,甲方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三、违约责任
3.1?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甲方。
3.2?甲方不履行义务,拒绝支付乙方的竞业限制补偿费甲方应当一次性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
四、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委员会_____。
五、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甲方:(签章)
年?月?日
乙方:(签名)
年?月?日
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是甲方的正式员工,在甲方 部门担任 职务,因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然会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以及乙方合理流动的权利,双方就乙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知识产权、保密义务以及竞业限制等事项达成如下约定,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知识产权
1.乙方在职期间及从甲方离职后一年内,独自开发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与其在甲方期间的工作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域名权、其他发明创造等)均属于甲方所有(专属于乙方的人身权利除外)。
2.乙方有义务将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部信息报告给甲方,同时应在合理范围内与甲方签署相关文件,提供相关材料,以协助甲方申请、转让或注册上述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在全球范围内对该知识产权拥有绝对权利。
3.对于乙方在职期间完成的发明创造,甲方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4.乙方在职期间不得擅自实施侵犯或可能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因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任何索赔和诉讼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费用可以从乙方的工资报酬中按比例扣除。
二、保密义务
1.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一切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信息、技术信息、客户信息、营销计划、投资方针、人事材料、财务数据、价格、成本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其他雇员以及乙方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2.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乙方应当立即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资料、数据、物资等一切载有或可能载有保密信息的载体。若记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乙方应当将相关保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指定的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保密信息消除。
3.乙方的保密义务长期有效,不因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终止、解除而失去效力。
三、竞业限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不得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不得在前述组织机构拥有利益;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乙方在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后,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或有竞争、供销及其他利益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任何组织机构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不担任职务但为前述组织机构提供指导、咨询、协助或拥有利益;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有竞争、供销或其他利益关系的业务。
(2)与甲方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服务、收取订单和发生可能直接或间接转移甲方的业务或对甲方的业务产生或将产生不利影响;甲方的客户包括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时已经属于甲方的客户,以及在乙方离职时甲方正在评估、谈判、接触或准备发展的客户。
(3)通过直接或间接招揽、引诱、游说、鼓励等方式干扰甲方与其他员工的劳动关系,聘用或者促使他人聘用甲方员工。
(4)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3.乙方离职后如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担任其顾问,不论是兼职还是专职,或者乙方如可能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甲方存在竞争性业务经营,乙方被新单位录用后应在一周内将有关新单位名称及乙方职位的书面有效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自己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告知其工作单位。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提供相关材料,且在甲方再次要求的期限内仍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四、经济补偿
1.补偿期限:乙方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为 年,自甲乙双方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在此期间甲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乙方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2.补偿标准:甲方按照人民币 元每月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3.支付方式:乙方离职后,甲方于每月 日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相应顺延。甲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
(1)甲方以现金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当于上述日期至甲方处领取。
(2)甲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乙方支付,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乙方需要变更上述账户信息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怠于通知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任何个人原因而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5.若甲方认为乙方无竞业限制必要,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竞业限制义务,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自甲方通知到达时终止,乙方竞业限制终止后甲方无需再向乙方继续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在职期间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有权视损失情况要求乙方按照最近六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倍支付违约金(不足六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乙方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乙方在离职后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应当将差额补足。
六、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联系信息:
甲方指定联系人: 乙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微信号码: 微信号码:
QQ号码: QQ号码:
2.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所有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均应提交、发送到上述所列的联系地址或电子邮箱或传真号码等。如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信息发生变化,该方应立即通知本协议的另一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方承担。
3.甲、乙双方同意,除另有约定外,任何材料、文件、通知、其他信息的提交、送达,按照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如果是传真,则为传真发出之日;
(2)如果是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3)如以邮寄方法送出,则为投递方邮局加盖邮戳之日起第三日;
(4)如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则为邮件首次进入收件方邮箱系统之日;
(5)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则一经发送视为送达。
4.甲乙双方同意,如履行本协议中双方发生争议涉及诉讼时,上述地址为双方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
七、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可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甲方:_________ (总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 (分部/加盟商/加盟店/员工)。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___ )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限制协议:
第一条竞业限制
本协议所称竞业限制,是指乙方在《特许经营合同》(或《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不得从事与特许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条禁止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包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_ 年内。合同终止时间按照以下规定予以确认:
(一)双方协商终止合同的,以协商确定的时间为准;
(二)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以仲裁裁决的时间为准,但同时裁决履行债务及其他义务的,从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
(三)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但未经仲裁裁决的,自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向甲方及_________ 清偿债务(货款、违约金等)并履行其他全部义务之日起计算,否则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满两年。
第三条禁止行业
本协议所指与特许经营系统相竞争的业务,应理解为与总部相同和相似的经营领域,包括以下行业:
(一)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二)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
(三)_________ 行业,包括_________.
第四条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除外情形
鉴于乙方长期从事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终止后,可以在_________ 行业、_________ 地域范围内继续从事原来的业务,但不得开展特许经营及_________.
第六条补偿
在合同终止后,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偿,补偿标准为_________ ;但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 承担补偿义务。
第七条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 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八条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九条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
第十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限制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 万元以上_________ 万元以下的赔偿。
乙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一条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 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 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
就保密与竞业限制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5.1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间内,乙方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5.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自乙方离职之日起 两 年。但是,甲方仍可通过下列方式之一缩短竞业限制期间:
(1)离职之日前(含当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缩短竞业限制期间,或者取消竞业限制义务;
(2)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内,甲方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终止竞业限制义务。
如有多次通知,则以最近的一次通知为准。
竞业限制义务到期或终止后甲方无需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双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提前终止竞业限制义务的额外补偿。
5.3竞业限制补偿:每月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为乙方离职前12个月内的月平均工资的 30%。
5.3.1计算月平均工资时,以乙方工资卡或乙方实际收到的货币性质的工资收入为准。与股权激励相关的分红、期权、股权等不计算在内;
5.3.2发放时间:按月发放,下月底之前发放上月补偿金,如为非整月,则可以与下个月的补偿金一并发放;非整月的补偿金按天折算。例如乙方于2月15日离职,则甲方可以4月底前支付2、3月的补偿金;
5.3.3如发放时间有逾期,但逾期不超过3个月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发放,但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本协议或拒绝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5.3.4发放方式:甲方向乙方领取工资的银行卡(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它帐户)内支付。如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储蓄卡被注销、银行系统故障等原因)未支付成功,不视为逾期未支付,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不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此时乙方可以到甲方处现金领取竞业限制补偿金,或书面确认乙方名下的其它收款帐户之后甲方再行发放。
5.4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及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5.4.1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
5.4.2在竞争性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5.4.3乙方近亲属从竞争性单位处领取任何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以薪酬、报酬、劳务费用、分红、报销等任何名义)或获得旅游、实物、购物卡、消费卡、报销等好处,而乙方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5.4.4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或所说明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5.4.5其它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的。
5.5特别要求:如甲方提出要求,则乙方应在一周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当下的工作单位与工作情况。
5.6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均不影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
5.7特别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通知乙方暂停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1)乙方从事竞业行为时;
(2)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说明当下工作情况时;
(3)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有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形时;
此种情形下,乙方仍应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上述情形消失或乙方证明并未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补发竞业限制补偿。
5.8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如未指定,则以乙方原领取工资的银行卡为准):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
鉴于:
乙方已经知悉甲方重要商业秘密或者对甲方的竞争优势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精神,经充分协商一致后,共同订立本合同。本合同的制订遵循如下原则:既要防止出现针对甲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又要保证乙方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得到实现。
一、竞争业务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区域
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三、甲方的义务
1、从乙方离职后开始计算竞业限制时起,甲方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乙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
2、补偿的支付方式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____元;
(2)按月(季、年)支付,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乙方的义务
1、未经甲方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包括投资于)与甲方同类的营业。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元(可以参照乙方从甲方领取的年补偿费来确定),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甲方,甲方有权对乙方予以处分。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已经支付违约金的,应当予以扣除)。
六、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1竞业限制或竞业禁止:指用人单位有条件的要求劳动者不能直接或间接从事竞业行为,具体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3.2甲方公司:包括甲方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办事处和关联单位。
3.3任职期间:是指乙方与甲方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之日开始到双方劳动关系结束(或消灭)为止的期间。如乙方到达退休年龄之后继续为甲方所聘用,则任职期间包括聘用期间,至聘用关系终止之日截止。
3.4个人或组织:包括任何个人、公司、企业、合伙、协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即各类形式的个人或组织。
3.5竞争性单位:指与甲方公司生产、经营、从事类似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的或对甲方公司业务构成现实或潜在竞争的个人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
(1)从事下列业务的个人或组织: 。
(2)下列公司或与下列公司经营范围存在重合的组织或个人: 。
(3)为上述竞争性单位提供支持,例如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4)上述个人或组织的关联企业及机构。
3.6竞争性业务:竞争性单位所经营的业务。
3.7竞业行为:自己或与其它个人或组织合作,直接或间接的从事竞争性业务;或为竞争性单位提供服务或劳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竞争性单位的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管理人员或一般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上述行为之一即为竞业行为;此外本协议可另外对竞业行为作出补充。
竞业限制合同
企业营业执照码:
员工身份证号码:
鉴于员工知悉的企业商业秘密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员工义务
1.1?未经企业同意,在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企业同类的行业;
1.2?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得到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1.3?不论因何种原因从企业离职,离职后年内不自办与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或者从事与企业商业秘密有关的产品的生产。
2.?企业义务
从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第二天起,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期限向员工支付一定数额的竞业限制补偿费。年经济补偿费的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1/3;不满一年的按月平均工资推算。补偿费按季支付,由企业通过银行支付至员工银行卡上。如员工拒绝领取,企业可以将补偿费向有关方面提存。
3.?违约责任
员工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企业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企业单位前一年的工资收入的倍。同时,员工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还企业。
4.?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苏州_____委员会_____。
5.?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双方确认,已经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企业:(签章)员工:(签章)
年月日
4.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从事竞业行为。
4.2除本协议中约定的竞业行为以外,在职期间的下列行为将视为乙方从事竞业行为:
从竞争性单位处直接或间接获得好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性利益、旅游、消费、宴请、报销。
4.3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义务的履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额外补偿。
8.1双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甲乙双方建立的关系性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关系、聘用关系等)以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为准,但无论何种关系性质,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
8.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8.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鉴于:
1、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能够接触、掌握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
2、员工理解并确认,员工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经济利益或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现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公司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竞业限制
1、竞业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论终止或解除的理由,亦不论终止或者解除是否有理由)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2、竞业限制的区域为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第二条竞业限制的义务
1、不得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
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励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励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3、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4、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____年内不得到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就职。
第三条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员工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竞业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竞业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双方如因竞业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第四条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1、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不论在任何情况下与公司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在竞业限制期间内,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有关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则向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2、竞业限制补偿金为员工离职前月平均工资的____倍,公司按月支付,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员工违反本协议约定,公司将停止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并有权利要求员工纠正违约行为。
2、负有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如违反本协议,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总额的____倍。
如违约金不足弥补公司实际损失的,公司还有权要求员工按照实际损失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1、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补充约定后作为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协议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