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通用七篇】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通用7篇)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联系电话: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通过“培训平台”产品相应功能的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定义

1、培训平台:指广西紫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紫竹科技”)积极响应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相关政策的要求,针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培训做了大量的调研,自主研发了交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平台(简称“培训平台)”。

培训平台由企业管理端、驾驶员培训端两部分组成,以“互联网+安全培训”的新技术与方式对传统培训模式进行补充和升级,驾驶员可以通过手机端进行自主学习。

2、使用期限:指甲方依据本协议及附件的约定使用“培训平台”服务的期限,也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服务的期限。甲方首次购买“培训平台”服务的使用期限,最少为12个月。

二、服务内容

1、乙方按照附件约定的服务、版本、用户数及使用期限等,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的服务。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就甲方购买的“培训平台”服务开通甲方企业账户,甲方可以通过该账户登录“培训平台”使用相关服务。

3、乙方以本协议中的甲方名称、附件中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开通账户的依据,以附件中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为服务启用的通知方式。

4、乙方向甲方提供培训平台,并负责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使用手册及远程或现场培训。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平台服务费,如若甲方不按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把账号收回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的培训平台服务费。

2、本协议期内,乙方保证培训平台出现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如提前终止合作,需提前30天告知我司业务员并提供“协议终止说明”及结清费用。

四、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1、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从本合同生效起开始计费;

2、收费标准: 人, 元/人/月, 元/人/年;

3、支付方式:□现金、£转账;

4、结算方式:□月结、£季度、□年结(先交费后服务原则);

5、支付时间: ;

6、提供票据:£增值税普通发票;□收据(如对私只提供收据);

7、乙方统一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注: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服务费,次年服务费以签订时间为收费日期。

五、协议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六、知识产权保护

1、培训平台上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咨询、资料、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均由乙方依法拥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修改、复制、公开传播、改变、散布、发行或公开发表。

2、乙方培训平台运营数据的全部权利,均归属乙方所有。前述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用户信息、运营信息等数据。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因任何目的擅自保存、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前述运营数据。

3、本协议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之后,甲方仍需继续遵守上述知识产权条款的约定。

七、其它约定事项

1、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保证培训平台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2、不可抗力:如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协议,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协议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3、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签订后如产生纠纷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4、其他双方协商约定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 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约定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了确保学生假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更有效的优化辅导班日程安排,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家长应保证学生上或是下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并电话告知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五、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不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下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

六、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为个人不当行为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发现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九、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下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可配合家长对实际加害人的相应索赔工作。

十一、双方违反本协议要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____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您,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在劳动合同期间,您的工作岗位发生变更并且变更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时,公司将重新告知并请您签署。

您所在区域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防护不当,该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在本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职业危害因素采取了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对您发放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

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我公司将对您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卫生培训,指导您正确使用相关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根据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公司应当安排您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您。您有义务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防治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一旦您患上职业病,本公司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防治法的规定,您有义务履行以下规定:自觉遵守用人单位制定的本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制度;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病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事故应当及时报告用人单位;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配合用人单位,避免职业病的发生;离职时,应该按照公司的规定在一个月内参加离职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接触粉尘作业人员离职后按照GBZ188-20__《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医学随访。

若因您有先天性疾患隐瞒不报或不恰当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导致本人或者他人损害并进而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支付和补偿责任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该费用的50%追究您的个人责任。

用人单位盖章 本人签字(确认收到并同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小学

乙方: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本校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师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武功县教育局和河道学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教师外出培训安全协议书

1、校外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教师本人,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发生违法事件,教师本人对在培训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在培训期间教师应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接受培训单位的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3、培训期间不干私事,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4、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传销;严禁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严禁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损学校和单位荣誉等。

5、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发生特殊问题,应向负责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6、教师在培训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学习安全顺利完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甲方(学校)                   乙方(教师)

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5

(一) 授课协议

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直,乙方在完全知悉了解甲方及其相关培训信息,并完全同意遵守甲方的相关培训、管理制度基础上,同意乙方学员 参加甲方举办的培训学校所开的培训课程。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开发、准备有关课程。

2、甲方指定专人为乙方培训联络人,负责培训相关事项的沟通。

3、甲方负责保证课程的教学质量,配备优秀的讲师。

4、甲方负责制作培训讲义,安排培训相关事宜,实施培训。

(二)学员管理制度

1、学员行为守则

1)乙方应保证学员应严格遵循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不旷课。

2)严禁学员在学校内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携带道具等危险品上学。

3)乙方学员应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毁坏丧失学校公物一律照价赔偿。

4)因学员自己迟到、早退、旷课导致的效果不理想,学校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不退学费。

5)学员应遵纪守法,严格遵循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对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扰乱教学秩序者,学校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屡教不改、严重者学校有权将其劝退。

3、学员课堂守则

1)乙方学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表按时上课,旷课者学校不再进行相应补习,不退还学费。

2)学员应遵循课堂纪律,听从教师的指挥,未经许可一律不准外出,不得打闹。凡因学员不听规劝擅自离开本学校和故意打闹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负安全责任。

3)学员应珍惜教室内一切教学设备、仪器和设施,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对与未经老师允许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者,老师有权进行制止,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应按相应价值照价赔偿。

(三)考勤和请假制度

1、学校负责乙方学员的考勤记录,考勤由相应老师负责记载。学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表出勤,对于旷课达到所学课程三分之一者,学校不退还任何已交费用。

2、培训时间,一般不准请假。学员有事确需要学员回去办事者,需学员家长或其负责人与学校负责人接洽,由学校酌定。凡是学员本人接洽或直接离校的,按旷课处理,并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3、学员请假,应由其家长或负责人向学校相关人员履行请假手续。对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学校一律按旷课处理。

4、对迟到、早退和旷课的学员,学校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导。经教导不改者要给予惩罚并通知家长。凡迟到、早退三次或迟到、早退一次且时间超过20分钟者,均按旷课处理,并不退还任何已交费用。

(四)安全管理制度

1、乙方学员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乙方学员人身安全。

2、乙方学员之间应团结友爱,在校期间禁止追逐打闹,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学员上学、放学接送由各自家长负责,学校不负责任何接送工作。家长应负责学员上学、放学的安全相关工作,并配合学校对学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知识教育。

4、学校对乙方学员在校上课时间安全负责,对故意扰乱课堂教学者,学校有权进行制止相应的处理。在上课时间内,由于学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造成第三人或其他损害的,学校进行赔偿后可以向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进行追偿。对上课时间以外,由于学员本人过错或第三人过错导致的任何赔偿责任,学校不负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五)家长接送制度

1、孩子培训时原则上由乙方亲自接送,并将孩子亲自交给培训老师。乙方如发现孩子危险物品(如小刀、药片、铁钉、小颗粒物、钉锥、弹子、碎玻璃等物品)有权力没收,在离开学校时归还,并及时对孩子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不要带贵重玩具、饰品、以免丢失;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带有可能伤害学员身体及皮肤的饰物或衣服。如乙方有困难需委托他人接送时,乙方要提前电话联络培训老师,将被委托者之姓名、性别、年龄、特征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培训老师,被委托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的正常人)且需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后方可接送。

2、实行签到制度。乙方接送学员必须与甲方当班教员进行人员交接并办理签到(离校)手续,凡未办理签到手续、无法判明安全责任主体的,甲方不负安全责任;

3、学员接送人从老师手中接走后,一切安全问题由接送人负责。由于家长的过错,没能及时接送学员上学、放学,或者家长或者学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所耽误课程一律按旷课记录,课程所交学费不退回。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退预收款;若甲方原因而终止合同,甲方退还预收款。

(七)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补充相关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6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本校教师在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师人身安全的管理制度,根据武功县教育局和河道学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教师外出培训安全协议书:

1、校外培训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教师本人,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情,若发生违法事件,教师本人对在培训期间的行为及其产生的后果负完全责任。

2、在培训期间教师应自觉约束自己,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团结互助,服从培训单位的安排,接受培训单位的考核,尊重培训单位的领导、职工。不做有损于培训单位和学校形象的事情。

3、培训期间不干私事,遵守培训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培训地点,不得擅自离开培训地点。

4、严禁下江、河、湖泊、水塘等游泳,严禁乘坐无保险的私人营运车辆,严禁酗酒、闹事、吸烟,打架斗殴,参与赌博、传销;严禁出入不健康的网吧、歌舞厅、夜总会、酒吧、游戏厅、赌博场所;严禁滥交朋友、不自爱、不自尊、不注意自己形象,有损学校和单位荣誉等。

5、参加外出培训的教师,发生特殊问题,应向负责领导汇报情况,不得拖延。

6、教师在培训期间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学习安全顺利完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

甲方(学校)

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师)

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职业职前危害安全培训协议 篇7

为了确保学生外出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高20__级 班学生 在自愿基础上,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家长送往艺术培训中心学习。学生自觉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家长签字。

2.学生在外出学习期间,其学习及管理,由家长和培训中心负责,与学校无关。

3.学生在外出学习期间,由于意外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造成的人身伤害与学校无关。

4.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一份学生保管,一份班主任保管,一份学校存档

驷马中学签章 联系电话

培训中心签章 联系电话

学生签名: 联系电话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班主任签名 :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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