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年度培训合同(精选3篇)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员工
此协议本着双方自愿,平等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公司利益分配体系,更加激励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稳定性,进一步加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是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实现共同发展,特此以下协议:
一·入股的条件及对象
必须是本公司员工, 年以上。
个人自愿者,经店内负责人审批同意,经店长认可入股。
以中高层管理人员为主,基层员工为辅入股对象的知道思想。
二·员工内部持股股份性质
该股份为资产股份,具有企业固有财产所有权,可以转让,员工禁止对外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外进行股权转让或股权质押的行为无效,如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全额赔偿。
该股份享受企业该年度纯利润的收益权,可以参与分红。
该股份享受企业的经营状况的知情权
该股份不享受企业的管理权,管理权由公司负责人按职务分配。
二·股权总额
经财务审计,甲乙双方认可,甲方现有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元(即为甲方公司总股份的100%,共分为100股,每股为 元。
出资购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资共计 元 计 股,占甲方公司总额股份的 %
,此部分乙方出资购股的股份,甲方为乙方签发股权证书,未发股权证书的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出资方式:购股时由乙方于签约后的 日内一次性转入相应的购股金额到甲方指定的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三·入股政策
1所入股的结算单位名称
2所入股结算单位的每股金额
3所入股的股份上限
4本次入股的股份金额
5本次入股所享受的配股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信守:
一、项目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二、塑钢门窗工程内容、造价、材料要求:
1.塑钢门窗综合单价按230元每平方米发包,具体数量以图纸为准。发包价格包括加工安装费、运费、检测费,以及税金在内。
2.塑钢平开窗型材选择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财”牌C型—60系列型材壁厚为2.0毫米。平开窗选用中财集体四川中财管道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财”牌C—80系列型材,壁厚为2.0毫米。(材料封样)颜色为全灰价格另加拾元。
3.玻璃选用(5毫米+6A+毫米)中空玻璃。(材料封样)
4.钢衬为1.2毫米(正负2%)热镀锌防锈。(材料封样)
5.其它五金件(毛样、皮条、锁、胶、发泡)按封样(现送样),达到国家标准。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
三、前期工作
1.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门窗表及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2.甲方应在安装施工现场免费提供临时电源。
项目名称: 系统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甲方技术服务问题,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共同信守执行。
1.合同范围
1.1 甲方需要就 项目(全称)委托乙方提供技术服务。
1.2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具体说明详见本合同附件《技术服务外包具体内容》。
2.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2.1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 。
2.2 合同履行地点根据服务方式不同,可在甲、乙方所在地,亦可约定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
3.合同金额及支付时间、方式
3.1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X元)。
3.2 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并按3.3款约定付款方式。
3.3 双方约定按以下付款方式支付合同金额:
3.3.1首付款:合同签订生效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计人民币¥X元(大写:人民币X元整)。
3.3.2终验收款:项目完成后,并通过双方验收终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法等额税务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计人民币¥X元(大写:人民币X元整)。
3.3.3 项目尾款:项目建设完成,并正式上线运行一年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计人民币¥X元(大写:人民币X元整)。
3.4 合同各方承担各自的税务责任,双方不因签署本合同而导致连带承担对方的税务责任,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全额正规税务发票。
3.5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银行地址:
4.甲方的主要职责
4.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
4.2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4.3 甲方对项目如有修改意见,应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4.4 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提供的项目成果并即时告知乙方验收人员。
4.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项目过程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
5.乙方的主要职责
5.1 认真制订和实施技术服务的计划,按合同及甲方合理要求开展项目工作,在预定期限交付技术服务项目成果,出具项目报告。
5.2 甲方决定修改项目要求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修改通知后3日内与甲方共同协商对项目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尽量保证对项目成果交付日期可能造成的影响降至最小,因项目修改而需要对合同金额进行增减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5.3 甲方有合理依据情况下要求乙方更换项目人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更换人员的通知后5日内更换相关人员。
5.4 乙方保证已经完全理解甲方关于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有能力依据甲方的要求完成项目工作。
5.5 乙方应保证其具有承接本合同项目的法定资质,因乙方缺乏相应资质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5.6 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及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如项目需要进行审批的,应由乙方负责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5.7 乙方应遵守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5.8 乙方需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想甲方提供所需资料的清单。甲方交给乙方的所有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用途。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交还给甲方。
5.9 乙方应保证其项目成果科学、客观、真实、有效,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10 在甲方需要时,乙方有义务告知技术服务项目的实施进度和现状,并提供阶段性汇报,汇报频度及方式如下:1周报,每周汇报一次,1月报,每月汇报一次,1里程碑报告:重要节点汇报 。
5.11 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项下项目产生的一切税费。
6.验收标准及方式
6.1 甲乙双方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进行验收,由甲方出具验收证明。
6.2 甲方根据技术服务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验收或甲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6.3 经甲方验收,乙方最终提供的服务与合同约定有差异的,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调整。
7.保修和售后服务
7.1 所有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服务及乙方提供的材料至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服务和保修一年。保修期过后,继续以优惠的价格提供服务。
8.保密条款
8.1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乙方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8.2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所获知的甲方机密信息及重大业务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8.3 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有关未经注册或未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文件和信息。
8.4 除以上保密事项,甲方有权根据技术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和外界环境的变化,更新、修正保密条款。
8.5 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形,无论故意与过失,应当立即停止侵害,并在第一时间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扩散,尽最大可能消除影响。
8.6 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不受限制而继续有效,甲乙双方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9.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9.1 甲、乙一方单方面中止或暂停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因没有提前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照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
9.2 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完整履行,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标准如下:
。
9.3 如加以双方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则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当于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
9.4 如因乙方行为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应负责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5 本合同所称之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诉讼或仲裁费以及合理的调查费、律师费等相关法律费用。
10. 知识产权
10.1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前已经存在的知识产权仍归双方各自所有。
10.2 双方对本合同有关吧的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约定如下:作为本合同项下提交物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0.3 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10.4 乙方保留所有对乙方工具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乙方工具”包括乙方在其业务或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中试用的所有系统、软件、工具、框架、模型、设备和行业信息。“乙方工具”不包括甲方已有的或可从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地震、暴乱、战争、火灾、传染病、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百年一遇以上等级的风、雨、雪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由合同双方可以控制的事。
11.2 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提供有关事件的公正文书和书面说明。因不可抗力产生的延误或没有履行合同均不承担责任。
12.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
12.2 如果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起因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或与本合同的解释、违约、终止或效力有关,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12.3 如果在一方提出协商要求后的十日内,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将该争议提交至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2.4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承担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合理律师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12.5 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12.6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章依然有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自双方签署之日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的,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及复印件有效。
13 附件
13.1 《技术服务外包具体内容》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日期: 日期:
3.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图子及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6J607的窗型,经甲方监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制作安装。
四、施工配合、成品保护、施工安全:
1.双方要密切配合,保证对方在工地的顺利施工,甲方应按工地土建进度及时告知乙方,使乙方的施工有序进行,做好相互调整配合施工。
2.乙方在工地与甲方的施工配合要求,由甲方出面协调。
3.玻璃安装应在土建与涂料施工结束后进行,避免玻璃的受损和污染。
4.甲乙双方应加强成品保护,文明施工管理,进入工地的材料或成品要用保护膜全裹,施工人员应爱护已完成的成品,若因施工人员过程造成的损害,甲方可要求必要的赔偿或更换。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服从工地统一管理和必要的安全措施,规范施工作业,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便于施工甲方工地代表为 (电话: ),乙方工地代表为:
四、工期: 天。
五、付款方式
阶段施工完毕,安装完窗后支付20%,安装完玻璃30%,45%等工程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尾款5%作为维护资金一年后一次性结清。拖欠工程款逾期一个月以上将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计息,合并利息支付乙方。
六、门窗工程的结算由乙方汇总后甲方进行核准,双方签字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由甲方自身引起的违约甲方应承担赔偿乙方的责任,由乙方引起的违约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责任。
八、本合同的不完善之处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6入股资金一次性支付,入股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的经营,在协议有效期内或退役前,乙方不得擅自要求提前收回该出资款。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各自实际的股权比列(指占甲方公司总股权的比列)分享利润及承担亏损与责任
2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退股的,有权按所占股权(出资)比列取得相应财产,但乙方按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或损失赔偿责任的情况除外
四·分红政策
1年度纯利润的计算办法:结算单位该财政年度的总收入-该财务年度的总成本=该财政年度纯利润,成本包括:工资,佣金,房租,经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等其他日常开支。
2分红的计算方法:年度纯利润的 %为当年的分红,另外的 %利润进入该公司储备金,股东按入股比列计算分红。
3分红的时间及次数:每年阳历1月1日----12月31日年度结算后,1月内分红,一年一次。
4每半年一次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公布企业经营情况,及利润的情况
5如公司亏损则不分红
6股改不是发福利,已拥有 的公司骨干,如未能有效行驶股东权利或义务,或不能完成公司赋予的任务,报懂事会审议,可以减股或赎回股权。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履行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
协议的补充与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或是补充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如有未今年事宜,甲· 乙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补充协议为准
协议生效及其他
乙方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甲乙双方提供联系方式,作为本协议附件;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企业年度培训课程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双方合作内容
双方约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培训讲师为甲方提供_________次的顾问式指导和专题内训(平均每次3小时,具体培训内容见顾问式培训计划书)。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学员组织工作;
2、甲方协助乙方讲师进行培训需求调研;
3、甲方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及教学设施,并承担所需费用;
4、甲方负责承担在培训期间讲师及乙方一位培训助理的差旅费及在培训地的住宿和餐饮安排;
5、甲方负责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甲方有权在培训进行期间,根据学员的不良反馈信息,就授课内容等向乙方讲师进行建议,以求达到培训预期效果;
6、甲方应在开课前一周将已确认参加培训课程人员名单提供给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相关培训准备工作;
7、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若需要再次聘请乙方讲师进行授课和咨询服务,需先与乙方联系并签约,不得与乙方讲师直接发生业务关系;
8、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
9、甲方对在接受培训服务中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10、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关培训资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期间提供的练习、音像资料等,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复制或传播;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次培训课程的下述具体事项:课程设置、课时、课程大纲、授课方式、培训教师名单、简历及资格确认文件等供甲方审核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于培训期间,负责提供培训所需的教具、游戏用具等授课工具;
3、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培训费用;
4、乙方负责向甲方受训学员提供培训的讲义及所需教学资料,甲方承担相应的制作、印刷费用;
5、乙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按协议履行义务,按时提供培训服务;
6、乙方承诺在其讲师授课期间,不发布任何有关政治倾向性和有损甲方声誉的言论,并且保证其授课内容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如涉及侵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对在提供培训服务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方式
1、双方各自独立承担其自身工作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特殊工作需双方协作完成,需分担费用则必须双方协商并书面予以确认;
2、双方确定本协议所确定的培训时间共计为__________________课时(3小时/课时),培训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
本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本协议签订三日内甲方以汇款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培训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开户银行:
5、乙方开户名:
乙方帐号:
第五条、版权归属
乙方拥有对培训的教材、过程的所有版权,不经同意请勿摄像、录音及复印流传。甲方不得以商业目的和方式向本次培训以外的人员扩散或使用。
第六条、协议解除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准确和充分的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协议签订后如甲方未按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培训费用总额,每延付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约要求完成课程,或甲方临时取消课程安排。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培训费用的10%作为赔偿金;
4、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气等造成飞机航班取消或延迟,导致讲师或学员不能如期到达,双方可通过协商,重新确定培训时间,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赔偿。
第八条、保密条款
“客户”是指甲方直接和间接介绍或推荐给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办的培训课程的个人或公司。
“培训讲师”是指合作培训课程中的所有各种授课人。
“信息”是指甲乙双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资料、文件、软盘、数据、协议、合同、报价、教材、讲义、用户资料、建议、方案等。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对合作中产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许可,不得自行单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当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经济损失,该行为方必须赔偿受损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2、甲、乙双方对签定的一切协议的具体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双方书面共同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利用甲方在此项目中提供的信息直接与甲方客户发生业务关系。
第九条、法律效用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即刻向另一方发出具体书面通知及说明有关原因。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法
1、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在平等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双方在协商解决争议时,若中国法律对所争议之事项无相应规定或无明确规定时,双方可以按照中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公约或国际社会认可的国际惯例协商解决争议事项。
第十二条、协议期限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为期壹年,合作期满,甲方若需继续与乙方人员合作,可续约。
2、甲、乙双方自合作日起满四个月后,甲方若对乙方人员有质疑或不满,经与乙方沟通后,甲方可提出终止合作,本合作协议亦即终止。
3、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变更培训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在开课前十四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作相应更改后持续有效。
第十三条、其他
1、甲、乙方兹承诺签署本合约,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约所列条款所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2、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关保密性的业务信息。
3、非协议双方书面签字同意,否则此协议不得修改。
4、本协议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5、此协议于订立之日起经双方一致同意有关事项并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法律手段强化管理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本企业内部各单位为完成各自承担的生产经营任务,所订立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来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订立承包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贯彻以责为中心的责、权、利三结合原则,实行有奖有罚、赏罚分明的奖罚制度。
第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条款
第五条 承包合同的范围,包括:科研、工艺、工装、零件、部件、物资、设备维修、经营管理、劳务协作等。
第六条 数量。数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双方应明确规定品种、规格、数量、经营管理目标成果等,没有数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七条 质量。质量是检验承包合同完成情况的标准和依据之一。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规定质量标准。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没有质量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八条 期限。期限是对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预期目标的时间要求,应按工厂年、季、月、旬、日生产、作业经营计划进度要求签订。没有期限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九条 价格。按照厂内规定核准的价格计算,签订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劳务以及办公费、旅差费、生产经营管理费、医疗劳动保险费等等一律按厂内核定价格,进行控制结算。
厂内没有规定订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价,经厂价格管理部门审定。
第十条 违约责任。在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负有责任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条例规定处罚。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第十一条 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当事人应在有效期限内取得有关主管部门书面证明后,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由于设计或设计修改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0%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三条 由于工艺或工艺流程编制错误,造成生产单位零部件报废,违约方按零部件损失价值总额的30-50%作赔偿金(计赔偿帐,用厂内结算支票支付),并按价值的5%支付受损方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损失价值在100元以下只罚赔偿金。
第十四条 由供方生产的零部件,虽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调入需方后发现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应通过检验单位复检确定责任。如属供方的责任,在超过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规定履行期限,按厂内规定价格核算,供方承担支付需方5%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用厂内支票结算)。属于检验单位调检失误,检验单位承担连带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使用工模具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工模具不合格,经检查(计量)单位鉴定后,属于工模具制造单位的责任,使用单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权要求制造单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单位承担支付使用单位50%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报废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对铆装工具在试压时,已经需方人签收,再发现工模具不合格,其责任由使用方负责。
第十七条 由于检验部门误检、漏检所造成的废品损失,按损失价值总额5%承担违约金,从奖金中扣除。
第十八条 由于材料供应不及时,生产单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供应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十九条 由于外协配套件不齐,使产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计赔偿帐外,并根据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外协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条 由于生产经营进度编制计划的失误,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订购经济合同漏项,临时提出订购计划,根据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生产经营计划部门的资金中支付,并补偿供方临时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条 产品对外销售合同中,由于销售人员失误致使合同条款不全、责任不明造成已发货销售的产品资金不能回收的经济损失,或造成债权纠纷经国家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判令责任在我方时,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含诉讼费用,聘请律师、法律顾问费用),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承包
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进行裁决,其违约金从销售部门的资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条 供方不能按期交货,应由供方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二十三条 供方所交付的产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规定,包括规格、品种、数量、质量等,供方应承付违约金,按承包合同所规定的违约责任处罚。
第四章 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办人或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订立承包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响国家和企业集体的经济效益,又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总目标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变化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产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协议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申明,取得有关部门合法书面证明书向“仲裁委员会”呈报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员会”认证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据情况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 其他承包,如内部运输、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含工业卫生、厂区绿化、清扫等)、会计、统计、行政管理等类别承包合同,参照以上条款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厂属集体企业、工业贸易公司、劳动服务公司等同总厂某单位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及其内部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执行。如有违约,其违约金从其为总厂的劳务加工费中扣除,由内部银行结算支付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