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意向协议书(精选3篇)
派遣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派遣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乙方接受甲方转移派遣(以下简称派遣),到________岗位工作。
派遣期限为24个月,从20xx年 12月 1日起至 20xx年11月31 日止。
第二条 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从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为 三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由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决定。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乙方的工资比照学校事业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予以核定。由甲方在收到用工单位当月划拨的款项后十个工作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月最后一天)、通过邮局以工资卡的方式按月支付给乙方,并代缴个人所得税。试用期的工资为正常工资的80%。
第五条 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
甲方负责为乙方依法办理社会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四险一金”费用由用工单位支付)。
乙方工伤、患职业病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残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在确定工伤残疾等级之日或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伤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相关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或家属。
乙方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意外死亡的,用工单位可依据吉林省吉劳险字(91)6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乙方死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待遇拨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费用后负责及时支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因患职业病或工伤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又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所发生的赔偿、补偿、工资及其它费用均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的时间和数额承担。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由用工单位依法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用工单位不能依法履行义务时,由甲方向用工单位交涉,维护乙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 劳动纪律
一、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乙方应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的管理和教育。乙方同意用工单位对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按照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第八条 保密和竞业限制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或帮助他人使用甲方及用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将甲方和用工单位的技术资料、商业资料返还,不得保留。乙方若违反上述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万元,同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签
一、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变更。
二、合同的解除
(一)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乙方经试用期或年度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
3、乙方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年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过甲方或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的;
7、乙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8、在甲方依《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进行裁员时。
(二)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由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一个月工资后,解除本合同,并不需对乙方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在本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甲方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劳动权益的;
6、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由2至7款情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由用工单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款项后及时支付给乙方。
三、本合同下列情况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布死亡或者宣布失踪;
4、甲方被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消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对以上4、5款情形,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四、乙方如果欲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情况下续签合同,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不同意续签合同。
第十条 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甲方: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建立业绩档案;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就业手续;
3、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办理晋升档案工资手续;
4、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定职手续;
5、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应届统招毕业生)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6、按照政策规定,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材料相关的证明。
7、合同期限届满后,根据社会需求为乙方进行就业推荐,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
乙方:
1、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有权查询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3、不断提高政治文化和专业水平,按时完成甲方及用工单位交付的各项工作任务;
4、根据需要接受甲方或用工单位的专项培训,具体培训协议另行签订。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没有约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字时,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事项进行告知,乙方签字视为确认。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
2.乙方依法享有文字作品《__________》(下称“文字作品”)的著作权;
3.甲方有意采用文字作品拍摄电影片,乙方表示同意。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拟就文字作品授予甲方以下权利:
1.将文字作品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
2.基于文字作品改编而成的文学剧本拍摄电影片;
3.(甲乙双方还可就文字作品表现在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光碟、录像带、磁带、网络产品及其他视听载体上的制作权进行约定)。
第二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决定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若本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就是否采用文字作品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
第三条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与乙方另行签署书面的《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甲方使用文字作品的相关事项以该合同为准。
第四条甲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向乙方支付¥____元。
若甲方决定采用文字作品并与乙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此款项自动转为甲方使用文字作品应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若甲乙双方最终未能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除因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外,甲方亦无权要求乙方退还此款项,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条规定的款项,且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有权通过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第五条若截至本意向书签署之日,乙方未曾向甲方提供文字作品的电子版本、打印稿或者文字作品手稿的复印件,乙方应于本意向书签署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若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或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视为甲方决定不采用文字作品,甲方应于作出决定之日或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将乙方向其提供的所有资料退还乙方或按照乙方要求予以销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甲方有权依据其可能获得的乙方授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相关的制作或筹备活动;但这些活动不应当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的实质行使,也不得损害乙方的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第九条若乙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本意向书继续生效,乙方权利、义务由其合法监护人或继承人享有或承担。
第十条甲方保证其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意向书,且其履行本意向书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1.乙方为文字作品的惟一著作权人,其有权对文字作品进行处置;
2.乙方从未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3.在本意向书生效期限内,乙方不会自行或授权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行使本意向书第一条规定的权利;
4.文字作品不会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5.在本意向书签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针对文字作品的权利纠纷、索赔或者诉讼;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若在本意向书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的期限内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间等同于中止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发出通知后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双方应就不可抗力立即进行协商,寻求一项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尽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本协议中“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本意向书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等。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持续超过___天且未达成双方认可的解决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意向书:
1.乙方违反其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或乙方在本意向书第十一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2.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
3.乙方未按本意向书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经甲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提供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意向书:
1.甲方未按照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经乙方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支付;
2.本意向书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方未通知乙方是否采用文字作品;
3.本意向书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仍未签署《文字作品使用许可合同》,乙方拒绝与甲方签署该合同的除外;
4.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甲方在本意向书第十条中所作保证不真实;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本意向书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意向书;
2.甲方或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或第十五条的规定终止本意向书;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除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外,甲乙双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意向书。
第十八条甲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四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乙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归还其依据本意向书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项。
第十九条乙方依据本意向书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本意向书,或者未出现本意向书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单方解除本意向书,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款项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归还此款项,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
的款项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意向书第四条规定的违约金。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书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意向书扉页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二十一条未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不得对本意向书进行更改。
第二十二条事先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其在本意向书中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三条在本意向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本意向书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二十五条本意向书文本由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意向书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第二十六条本意向书附件(若有)为本意向书的组成部分;本意向书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八条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本意向书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意向书专用章、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意向书由甲乙双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经过前期的面试与考核,乙方的条件基本符合甲方的 岗位招聘要求。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内容如下:
1、本协议为预录用意向协议书,签订本协议不代表乙方被甲方正式录用,而是表示乙方在基本条件符合的前提下有优先被甲方录用的权利。乙方需通过甲方后期的面试考核,经综合评估后以甲方录用通知书作为正式录用的依据。
2、乙方须按照甲方公司要求进行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甲方公司录用标准,此协议自动取消。
3、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证书等)均为真实信息,如发现任何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甲方公司立即无责解除本协议。
4、居于目前状况,甲方愿意自本协议签订后第二个月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月预支XX元人民币给乙方。待乙方最终被甲方聘用录取并入职后,已预支款项从乙方薪酬、奖金等中逐月扣回。具体月扣减金额可以不同,届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另议。
5、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最终未能入职甲方处工作,则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有效期届满后一次性返还已预支的全部款项给甲方。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公民身份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