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合同金额:
工程在本监控系统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本监控系统工程范围内的项目若有实际需要增加的,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附表1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4、由甲方提供安装场地及电源。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布线标准:乙方监控系统布线施工,严格遵照国际《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技术规范》GB50198-94。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4)乙方对监控布线、设备质保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质保说明)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 )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 )天。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3、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并签注验收结论。自合同签定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工程进行到安装监控器时付总金额20%(¥ )(此部分资金不计算利息),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逾期不付按0.1%支付滞纳金。
八、约定事项
(1)为确保工期,争取提前竣工,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工程实施小组。
(2)合同如需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变更事宜,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3)附件1作为合同要件,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十三、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五、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订立设备大中修合同,经双方协议,达成下列条款:
甲方要求:
1.设备大中修由设备部负责,在安排检修计划时,并规定交接日期,履行交接手续(按规程接车),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设备部在大修中规定试运转期内,造成检修返工,一切费用应由设备部负责。
3.计划改变,车间提出检修计划,设备部应予以协作。
4.设备部检修完毕,做到废旧机件分类,集中指定地点并清理场地卫生。
5.设备部检修计划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车间,否则应负经济责任。
6.在生产过程中,造成非计划停台或不到检修周期造成设备故障(经分析原因确定责任实属设备部)应负责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乙方要求:
1.维护保养和注油短毛车间负责,明确检修界限,搞好协作,共同为生产服务。
2.设备检修计划如有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设备部,否则应负经济责任。甲方:东莞市永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促进“世纪广场”内短期或阶段性促销、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仅负责提供场地使用,乙方在场地内进行的经营活动履行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甲方不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乙方保证其促销、经营活动须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临时手续、税费缴纳、雇佣员工等均按相关国家规定自行负责。
三、乙方在协议期内进行促销、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及纠纷、诉讼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的经营活动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安全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若乙方经营的产品有盗版、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如因天气原因,导致乙方促销及经营活动终止,甲方将无息退还保证金(场地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有下列其中任何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没收场地使用费用及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甲方信誉、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这。
1.1、乙方在经营、活动期间对甲方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损坏的
1.2、违反甲方经营、物业管理规定、不服从甲方管理,严重影响甲方住户或商户生活的。
1.3、非法经营、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封或清盘的。
1.4、未经甲方同意活动期限内擅自停止活动、经营。
1.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协议约定的活动、经营形式。
1.6、擅自将协议约定的场地转租。
1.7、其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八、乙方承诺:
本人(乙方)是公司,现经东莞市永旺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批准在世纪广场位置用于开展活动(此位置使用功能为经营行业品牌)。
活动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场地使用费元(大写),履约保证金元(大写:),协议期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将所有应交费用清算完毕后,由甲方三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可没收履约保证金。
本人/公司(乙方)承诺在租用甲方场地期间严格遵守以下条款:
1、自行负责场地的物品安全及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2、负责做好离场时的清场相关工作
3、承担在租用期间引发的一切事故责任,如造成行人的人身或财务损害等
4、按照商场的营业时间,准时在10:30之前摆放好物品进行营业,如未能按时营业,服务中心将取消当天的营业活动。
5、发有违反上述内容,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罚,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设备保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修设备附表:
代码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机身号码数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设备使用地址:
二、保修范围及服务方式:
1.免费进行操作指导,技术咨询;
2.修复其有修复价值的毁损设备,或排除设备故障;
3.机器出现故障的应急维修:
4.定期对保修期内的机器进行上门保养,每年不少于次,保证设备运作正常。
三、服务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修合同期满甲方需乙方继续保修时,应提前一个月重新签订。
四、质量保证:乙方对所售的配件、耗材保证质量,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给予免费更换。
五、 以下情况不属乙方保修范围:
因电压不稳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因不按正常规则使用而造成的机件损坏;
机器的消耗品如墨粉、墨盒、色带,感光鼓,载体,暗盒等;
甲方擅自改装保修产品或更换非乙方提供的零件及耗材;
甲方擅自委托非乙方授权人员对机器进行保修。
六、收费标准:
1、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向乙方支付保修费用元;
2、甲方需乙方到市区以外地区上门检修,甲方应支付乙方工时费、旅差费元。
七、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耗材配件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未付清乙方款项的,须每日向乙方交纳逾期部分2‰的滞纳金。
八、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事项:
十、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