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______(销售商)
乙方:______ (购车人)
经甲 乙双方协商,对乙方以消费贷款方式购买甲方机动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将其经销的 汽车售给乙方。总价款共计 。
二 、甲方保证机动车质量合格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厂家标准的全新机动车。
三 、结算方式及时间: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预付总价款的 % ;大写 元整,剩余车款大写 元整,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办理期限为 年的贷款作为剩余车款给付甲方,借后将其转入甲方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支行的账户内;甲方在收到蓟县支行的进账通知后,甲方负责将车辆办理上牌落户、保险、挂靠车队;待所有手续齐全后将车辆及有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四 、乙方偿还本息的方式及时间:按照甲方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所签订的合同规定:“偿还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借款本息。乙方必须按照天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制定的还本付息明细标准在每月 日之前,将借款本息交付天津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乙方每次逾期或拒不交付时,按乙方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所签订的
五 、在乙方未还清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的借款之前,该机动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还清借款之后,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六 、车辆保险必须由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单由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指定经办机构保管。 如乙方在使用中,出现交通肇事,车辆损毁或丢失,必须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有关部门报案,同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认为必要时可协助办理,其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按月还贷款,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蓟县中心支行从甲方账户扣划贷款本息,利息,并承担按日3% 的违约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乙方提车后,要认真验收车辆并填写验收单。提车后要了解产品和用户须知,要做到正常使用和保养,乙方按服务手册规定进行定保、登记和保养、三包期内,如出现故障,应及时到服务站鉴定和维修,否则后果自负。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招待;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备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醛 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__)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 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此合同经买卖双方共同制订,买方愿意购入、卖方愿意售出榴莲进口货物,谨此签约。
1、本合同项下的合同金额、交货地点(即交货港口)、交货期限(即交货时间)以及货物品种、数量、单价、包装等内容见《新连锁商品进口供货清单》(见附件1.简称《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买方签字后生效)。
2、包装卖方应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
3、装运标志卖方须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体积、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4、供货履约担保
(1)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即担保人)提供的以本合同为主合同的“供货履约担保”,买方与卖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同时与卖方、担保人签订《新连锁商品进口商品履约供货担保条款》(见附件2),并由担保人通过买方当地国家邮政,邮政储汇局下属的业务服务网点(简称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向买方转交由担保人出具的《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见附件3.简称《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2)买方支付的货款由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代收后汇入担保人和卖方指定的账户,3个工作日内卖方委托担保人向买方开具《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单》(见附件4.简称《供货担保单》),该担保单以传真和邮寄方式由担保人送达给买方。
(3)买方若因贸易融资原因需要将基于本合同项下的由担保人向买方出具的《供货担保单》项下的《供货清单》中的赔款款项转让给他人,买方在向卖方提交本合同时,须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和担保人提交申请书并由卖方和担保人进行确认,申请书应注明该赔款款项受让人的详细资料,包括:公司全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
5、商品检测及货物交割
(1)买卖双方指定境外卖方所在国(地区)当地的瑞士集团下属营业机构(简称)对上述货物进行品种和数量检测,并由其出具品种和数量检测报告。
(2)双方确认上述货物的承运人为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简称承运人),买方承担从境外卖方装运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运费、保险费。
承运人联系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
(3)卖方备妥上述货物后,卖方须在不迟于每批货物交货期限前10日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出具的检测报告及《新连锁进口商品检测报告通知单及回执》(见附件5.简称《检测报告通知单》)由买方确认。
(4)如买方对卖方以传真方式提交出具的品种和数量的`检测报告内容无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和《装运通知单》(见附件6);如买方对检测报告的内容有异议,须在收到卖方《检测报告通知单》传真件24小时之内,向卖方传真签章后的《检测报告通知单》,按本合同“7.违约处理”规定处理。
(5)买卖双方以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上载明的交货时间和装运地点为货物实际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该实际交货时间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最迟一批货物交货期限内;如因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时间或交货地点的变化,买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变更后的货物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6)因为买方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给予卖方《装运通知单》或者因为上述(5)中买方或承运人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迟,卖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买方所购商品需要国家有关部门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卖方可协助买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买方承担。
(8)买卖双方同意由承运人为买方提供国际运输、进口报关报检(中国商检机构规定的进口商检)、国内配送的全程物流服务;进口所需费用(包括国际运费、保险费、报关、商检、国内运费等费用)由买方承担,具体支付方式由买方与承运人另行商定。
(9)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应由买方在接到卖方书面通知后向卖方支付,卖方在货物完成进口通关后按实际发生多退少补,并按实际收取的货款、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的总额向买方提供增值税发票。
(10)如买方没有按承运人及卖方的要求交纳上述货物进口所需费用、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视为买方自动放弃货物,卖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6、货款支付
(1)货物总值详见附件1《供货清单》。
(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买方将《供货清单》项下的100%货款交纳给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买方须在交款单上填写《供货清单》编号以及担保人指定的卖方货款账户(见以下(3))后,领取《供货担保承保通知单》。
(3)卖方货款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货方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处理如卖方未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地点、品种或数量向买方供货,买方可以按照《新连锁商品进商品易履约供货担保条款》的规定向卖方和担保人书面提出索赔。
8、质量异议买方若对所购货物的质量提出异议,应向卖方提交相关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书,瑞士集团下属的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商品质量检测报告。
9、退货卖方如要求退回有异议部分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买方须委托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将该部分货物运至卖方指定港口。
10、不可抗力卖方如因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延迟履行;如双方决定终止执行本合同,卖方须在交
货期限后15日内全额退回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及利息(期间存款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11、争议买卖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则由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进行仲裁。
12、有效
(1)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如买方支付的货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没有存入邮政订购代办营业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合同自动失效。
(3)任何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须经买方、卖方和担保人三方共同认可。
卖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买方(签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