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 市场内 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日至月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 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 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捌万贰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交纳时间为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月日前一次性缴付第一年的摊位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玩具类产品;
2、乙方需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8、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甲方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摊位各项证件的年审手续,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当年租金%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当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六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义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盘锦钻二综合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租赁市场摊位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价格、期限
乙方自愿承租甲方钻二综合市场 东 02 号摊位,(长5.5m*宽4m),经营范围酒类,租期 1 年,即从20xx年 3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3 月 1 日止。
第二条 租金
租金共 5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仟元)实行一次性支付制,以(现金)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后当日内开始交租金。
第三条 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起向甲方交纳摊位租赁押金 1000元人民币。待乙方不租赁后一次付清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续租
本协议续租适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期支付租金。
4.在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必须按市场规范要求经营,不得随意经营,一但发现一次警告,二次没收,后果自负。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设备,如有造成损坏的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自行转让和出租,所退摊位由市场统一安排。
6.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7. 乙方在合同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交纳有关税费及有关费用,甲方上级管理部门对市场进行统一升级规划调整,乙方需全力配合,但甲方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8. 合同期间乙方应服从市场管理,守法经营,公平交易,不掺杂、使诈、短斤少秤、哄抬物价、强买强卖,否则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或清退。
9.合同期间,乙方自觉做好“三防”(防火、防盗、防毒)工作,严格按照与市场签订的消防责任书执行,甲方不负责财产保存。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应按照 5000元 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进行违法活动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3.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不提供场地的用水、用电等设施。如果甲方提供乙方用水、电后,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逾期交纳者,每逾期一天加收应交数5%的滞纳金,逾期十天者,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不退还押金。
3.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乙方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终止合同,如特殊情况可在当月底七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中途无故终止合同者,甲方将扣除乙方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
4. 合同期间,由乙方自觉实行摊位经营场所“三包”(包卫生、秩序、整齐)工作,不乱丢乱泼杂物、脏水、不乱堆乱放,不占位越线,违者甲方视情节给予警告及处罚,多次违规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摊位,押金不退还。
第九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 各业户租用的摊位损坏,维修费用由各业户自行负责,各业户的水电维修由业主负责。
2.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完好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一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10 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比如: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乙方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两份 份,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日期:
甲方:**品牌家具城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
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小区房屋临时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1、租赁标的:
2、具体地址:
3、场地用途:
二、租赁费用
1、租金标准:元/月。㎡:进场保证金/户。
2、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
三、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或场地进行使用。
五、乙方租赁期间,水、电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财物由乙方自行保管。
六、租赁期内造成房屋破坏或损毁,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
七、乙方只能在协议约定的用途和范围内使用所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以外设置宣传广告。
八、乙方不得将所租赁房屋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九、乙方对房屋、场地内外部进行装修,事先应征得甲方同意,且不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
十、乙方在期满后具有优先续租的权利:如不续租,在结算清相关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所交押金。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上述第三条之约定,乙方有权拒绝缴纳租金。
2、乙方违反上述五至八条之约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押金。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协商的原则解决。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甲已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租赁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l、甲方将位于八廓商场每个月 元整(¥ 元整)。乙方租摊期间出现摊位损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
2、摊位经营的工商管理费、税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等一律费用由乙方负责交付,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在摊位上经营违法不规律的货物,如有违法现象后 果自负,并且甲方有权将摊位收回,按违约处理。
4、该摊位合同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后如需继续租赁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交租金并签订合同。
5、租金按市场价上涨,如果甲方按市场价上涨,乙方必须同意 和甲方要求,如果不同意涨租金则合同将取消。
6、此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合同一式和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备注:政府补贴与乙方无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号门面内的一部分面积临时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使用和管理权。
二、甲方同意乙方在所租门面内作为临时经营烟花爆竹用,其经营范围以政府和公安部门核准的为准。
三、乙方需按照政府、公安部门的要求搞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及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如因经营烟花爆竹出现的安全事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租赁期为 个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五、合同租赁期的租金为___元,押金___元,共计____元合同签定后即付定金___元,_月_日付余下的_____元。租赁期满,如租赁场所的物品及其他事物没有损坏,甲方退还乙方的押金,如租赁场所的物品及其他事物受到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或商议确认后,修复成原样。
六、甲方确保乙方在合同租赁有效期间,不得随意毁约,如因人为原因毁约,甲方必须退还给乙方所有的租金和押金。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进行房屋的装修或改造。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及灯光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
八、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门面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
九、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通过租赁形式取得商贸城房屋的使用权,乙方租赁该处房屋的市场摊位,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繁荣西宁义乌商贸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西宁义乌商贸城市场摊位租赁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 的第_____层_____号(按原铺位编号)市场摊位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承租市场摊位的用途为商品经营销售,经营类别是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承租市场摊位经营面积为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月租金_____元,壹年租金总额___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__角__分),包括水、电、暖相关费用。
四、乙方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乙方租金交纳方式为按年交纳,须于每年的___月__日前交清租金_____元。
六、乙方须按时交纳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经营的商品必须符合《商贸城经营商品划行业分类表》(20xx年10月28日起执行)中规定的经营类制。遵守商贸城关于市场摊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市场统一格局,做好防火、防盗、防水工作,杜绝火灾隐患,确保安全。
七、为提高商城整体形象与客源的竞争力,商贸城对商城实行整体装修,在装修期间乙方要全力配合,在装修过程中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商贸城对市场摊位进行统一维护,并提供经营所需的公用设施和其他约定的自用设施,乙方不得擅自对现有装修及设施进行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拆改、扩建或增添时,必须向义乌商贸城提出书面申请,义乌商贸城书面许可后,乙方严格按许可的内容和范围变更现有装修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可以对增添变更的装修及设施予以拆除,但必须恢复原状。
九、凡在义乌商贸城经营的商户,不得在商场附近其他商场经营与本商场同类的项目,违反约定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无故停业,对售出商品应开具信誉卡,严格做到质量“三包”。
十一、乙方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摊位,更不允许擅自转让等行为发生,若确需转让、转租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义乌商贸城市场部,由市场部根据新来租户的申请要求,结合商场运行情况决定,同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方可办理转让、转租手续。
十二、乙方已办理摊位转租手续的,应向甲方交纳每月 元的摊位管理费用。
十三、乙方须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续租申请,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非甲方原因未能给乙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市场摊位(按甲方统一编号)或乙方经营所需公用设施和约定设施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原因未能给乙方提供上述约定的,甲方支付乙方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乙方也可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按约定的用途和划分的经营类别经营商品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时交纳租金的,除及时缴纳欠付租金外,尚应支付欠付租金额每日5﹪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租金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变更甲方设施或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的,乙方应立即纠正,并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5)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停业的,应立即纠正,并根据停业天数每日向甲方缴纳1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私自转让、转租市场摊位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25﹪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转租没有及时向甲方交纳100元转租管理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1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及法定事由除外)。
(9)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租期届满无意续租,逾期拒不腾空摊位的,除赔偿甲方每日摊位损失费500元外,尚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商定的年租金的30﹪的违约金。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号美巢商业广场商住楼农贸市场一楼C100号摊位租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租赁使用摊位,规范、整洁。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纳水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