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性商品代销合同书(合集3篇)

通用性商品代销合同书(精选3篇)

通用性商品代销合同书 篇1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

代销人(乙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以代销形式经营乙方产品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销商品及质量要求

1.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代销乙方产品,商品的具体类别如下:___________

2.代销商品的具体名称、数量、结算价格、货款总值均以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商品清单》为准(详见附件一)。

3.乙方应保证其委托甲方代销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商、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及其他说明),并对其商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条代销商品所有权

1.甲乙双方约定,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和灭失风险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归属于乙方。

2.甲乙双方确定甲方保管代销商品期间,代销商品的合理损耗为商品款的_____%,因甲方保管不当造成商品灭失、毁损超过约定比例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代销期限和地点

1.甲方代销乙方商品的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代销地点为甲方各商品经营点,共计处。如甲方业务需要,乙方也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安排在甲方下属的其他经营场所代销该商品。

第四条货物运送、验收及异议解决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把代销商品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双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步检验。

2.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甲方有权在______日内提出异议,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经初步检验符合质量要求的,双方代表应制作《商品清单》并签字确认。

第五条代销价格

1.乙方按建议零售价的向甲方供货,建议零售价和供货(结算)价格以及货款总值,应当在双方交接商品时的《商品清单》上由乙方作出明确标注。

2.乙方供货价与甲方销售价之间的差价作为甲方的所得,归甲方所有。

3.如个别商品需执行其他折扣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货款结算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代销乙方商品期限内,乙方可随时通过电话查询商品销售情况。

2.甲方按《商品清单》上所列乙方全部商品销售完毕(包括退货和乙方抛弃部分)后______日内,甲方将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乙方结算当期货款。

3.甲方采用银行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的正规票据,因乙方提供票据不符合要求造成的结算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提供给甲方代销的商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商品承担质量保证责任并为商品消费者提供全部的售后服务;

2.甲方如发现已验收但未售出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异议,代销商品无质量保证期的可以随时提出异议。

乙方对甲方提出异议的商品应当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______日内予以更换或取回。

乙方取回商品应当由双方代表制作《退货清单》(详见附件二),在结算时依据《退货清单》予以扣除。

乙方逾期不更换也不取回的代销商品,甲方可将其视为乙方抛弃物,自行处理,并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3.由于乙方商品问题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乙方应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知识产权保证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的情形,如发生上述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发货的,应当负责补足或更换。因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乙方应当支付延迟交付商品总金额_____%的违约金;延迟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由于乙方商品问题导致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因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曝光的;因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虽未被曝光,但因商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他人认为甲方的商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其他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乙方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未按合同第六条约定,过期与乙方结算当期货款的,每延迟一日,甲方应当支付延迟支付货款总金额_____%违约金,直至双方结算货款止。

4.双方均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向对方进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约定的代销期限届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续订的具体形式、条件由双方当事人另行协商并订立书面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当事双方订立书面协议。

3.甲方也可以根据销售情况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并要求乙方于合同解除后______日内到甲方处办理货款结算并取回剩余商品。

4.本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双方约定或甲方确定的期限取回剩余商品的,甲方可将其视为乙方抛弃物,自行处理,并在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定义:___________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2.不可抗力的后果:___________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无法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中止,待该不可抗力结束后,本合同是否恢复履行,如何恢复履行,由合同当事双方协商确定。

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6)因不可抗力给合同当事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负有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终止处理

因合同约定的代销期限届满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应进行清货结算,甲方应将库存的乙方商品一次性退还乙方,并就已销售的乙方货物,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结算货款。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合同的主文、附件

1.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清单》及《退货清单》等。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各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失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履行各自权利义务或双方协议终止时失效。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人(甲方)代销人(乙方)

委托人名称(章):___________代销人名称(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通用性商品代销合同书 篇2

合同编号:

委托人: 代销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卖出以下商品:

商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要求

包装要求

价款

单价

总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第二条 代销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三条 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第四条 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 。第五条代销期内商品的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六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七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商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 代销期限终止后,余货的处理方法: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十条 违约责任:。

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章)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代 销 人

代 销 人:(章)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通用性商品代销合同书 篇3

订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税务登记: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税务登记:__

开户银行:__

帐号: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价格

一、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乙方以□1.出厂价□2.批发价□3.供货价,并给予单面折扣_%为甲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二、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商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必须提前5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订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 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盖有乙方公司公章的生鲜食品报价单。乙方若调高商品价格的,必须提前_日向甲方发出书面的商品报价变更通知单通知甲方,并经订货书面确认后方可按新的商品报价单执行,否则甲方仍然有权按原商品报价单约定的价格向乙方发出定货单订货,乙方仍然有义务按原商品报价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

四、乙方保证不得以高于其向_地区同等级超市出售的商品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乙方比其向甲方提供的商品报价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_同等级超市出售同种商品的,则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售给_同等级超市同种商品的价格之最低者,相应调低向乙方所下订货单上的商品价格,并据此计算向乙方支付货款的金额,对于已支付的货款,则由乙方退还由于上述价格差异而多支付的货款给甲方,或者由甲方从尚未支付的其他货款中扣除。

第二条订货

一、甲方将根据乙方提供的商品报价信息,就每一个特定商品的订货提交订货单,订货单上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

二、甲方有权在订货单发出后的3个工作日内撤回或修订订单。

三、乙方收到订货单后,若对订货单上的价格,数量等条款有异议,应于收到订货单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的则视为完全同意订货单的条款。

第三条商品要求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商品包括该商品本身以及该商品的包装,简介,使用方法说明书,警示说明书,保证(修)书,售后服务卡等其他有关资料和该类商品所须之随附义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及其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其他标准或样品,完全符合本合同以及甲方提交的订单要求,并保证:

一、产品质量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的标识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 和厂址。

3.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4.限期使用的产品,在显著位置清晰的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5.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乙方保证不存在以下欺诈行为

1.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2.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3.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

4.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

四、乙方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保证立即告知甲方,并采取防止危害的措施。

五、乙方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真实,没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没有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

六、乙方提供的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提供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符合营养,卫生标准,提供的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以及洗涤剂,消毒剂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

七、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专利以及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等侵犯他人专利权。

八、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九、进口商品:

1.乙方提供的进口商品,必须向甲方提供中国出入境检疫局出具的监管证,同时提供海关卫生检测合格证明及商检报告

2.乙方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且每批次商品应当有对应的卫生附表。

3.每个最小包装上必须粘贴进口商品卫生监督检验标志(CIO标志),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在商品包装上贴有详细的产品中文说明、代理商名称、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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