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标准合同书(通用10篇)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_______圆整(¥_______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_______圆整(¥_______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80%.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签章)居间人:(签章)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
委托方:公司地址: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地址: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重庆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
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180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版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方:居间方: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____日期:____日期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甲方将以汇票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②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③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五、保密内容
1。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为起诉地。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人民币):_______万元。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日期:
委托人(甲方):_居间人(乙方):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____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 □□;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房屋权属:____其他条件:___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
第二条 委托期限自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__月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 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
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X元。甲方可以一次性a纳看房费用____元,可看房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委托人:(章)____住所:身份证号:__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签约代表:__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_____电话:传真:编码:__合同签订时间: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居间人:(章)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电话:传真:编码:__合同签订时间: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使用说明: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现尚有大量流动资金,需投入市场刺激经济,并获知乙方能够为其提供商务信息咨询,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借款人并促使借款人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1.2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就促成甲方与公司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或贷款合同(以下均简称“借款合同”)事宜介绍双方订立合同、促成双方交易,并为甲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现第三人需要的借款额度为人民币元(大写金额为: 元),乙方将以该借款额度为基础促成借款合同的订立并使甲方实际发放贷款于第三人。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要求,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介绍借款人,并为甲方与第三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尽其所能促成上述借款合同的订立;
2.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放款的相关情况。
2.3乙方应当协助甲方与第三人就贷款的数额、利率、期限等具体事项进行洽谈、协商;
2.4乙方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甲方及时沟通,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过程中需办理的手续。在甲方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到期后,乙方可督促第三人及时放还款;
2.5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人居间介绍服务,对第三人的资产状况、偿还能力等不负有任何义务。同时,乙方对甲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和通知义务;
2.6甲方应专项委托乙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不得再委托第三方提供上述委托事项的居间媒介服务,也不得事后不通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第三人进行借款的洽谈、签约,否则,一旦被发现,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元(大写金额为:元)。若甲方通过乙方的商务信息咨询后避开乙方自行与第三人洽谈、达成借款合同的,仍将被视为乙方居间成功,甲方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外,仍需要支付约定的居间报酬。
2.7甲方应按约支付居间报酬费用,并全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2.8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并为其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若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9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后,乙方只要不存在故意隐瞒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即使对甲方造成一定的损失,甲方亦应按约支付报酬或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居间服务费。
第三条:居间报酬及其支付时间
3.1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居间服务报酬为第三人从甲方处获得的借款数额的 %,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元),该报酬应当在借款合同签约成功时支付,若甲方支付
3.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3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4.1若乙方促成甲方订立了借款合同,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放款或不能全额放款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居间报酬。
4.2本协议订立后,乙方促成甲方订立借款合同之前,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的,甲方须承担乙方已产生的居间服务费。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甲方与第三方已订立借款合同的,甲方要求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报酬外还需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3经乙方居间介绍,甲方未能与第三人签订借款合同,此后第三人又与甲方直接签订借款合同的,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五年内均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服务,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五条 居间活动费用
5.1无论是否促成甲方与第三人借款合同的订立,除居间报酬之外的居间活动费用包括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等因乙方为甲方居间服务产生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保密义务
6.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双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为: 元)。
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
8.1居间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8.2合同期满时如甲方继续将资金放款于第三人,甲方需告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8.3借款合同期满,如第三人直接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或续借合同,甲方又未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的,视为乙方为甲方的居间介绍服务。甲方应根据不同放款金额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9.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的;
9.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9.3在委托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9.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9.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任何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应将争议提交给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____市房屋出租居间合同范本委托人(甲方)居间人(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出租具备以下条件的房屋(见附件),并协助其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用途:;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现场看房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到房屋现场对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进行核实,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的,乙方应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乙方陪同承租人现场看房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与房屋状况不一致造成承租人拒付看房成本费的,甲方应支付全部费用。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
(三)应保证自己提供的房屋资料真实、合法;
(四)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五)应对乙方提供的承租人资料保密;
(六)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七)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房屋用途和甲方对承租人条件的特别要求寻找承租人,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承租人现场看房及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收取必要费用、佣金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五)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佣金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此比例不得超过100%)向乙方支付佣金。佣金应在甲方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时日内)支付。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七条费用委托事项完成的39;,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因乙方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如下:。
第八条转委托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一)经核实房屋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乙方要求甲方对合同进行修改而甲方拒绝修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甲方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证明自己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房屋资料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必要费用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承租人进行私下交易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与承租人私下成交的,乙方还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在委托期限内将出租房屋同时委托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的,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人(章)居间人(章)住所:住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号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编码:编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房屋基本情况一览表房屋所有人:房屋坐落:产权证号(其他权属证明)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该楼房总层数:;本套房屋层数:朝向:户型:楼房为室厅卫,平房为间____月租金标准:大致租期装修情况: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具体为:有线电视接口□;防盗门□;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空调□;上下水□家具清单:电器清单;其他: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镇上古城至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3.5米,总计整修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3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17500平方米,中标价12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标价2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壹拾陆万元 (人民币):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天祝县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承包人:
日期:
委托方:
居间方: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居间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委托方指定乙方为独家居间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矿权。
二、居间期限:
本合同居间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矿权交易完成(不少于180个工作日)。
三、居间事项:
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媒介服务,撮合委托方与矿权卖方达成矿权交易。
四、本合同矿权委托交易底价
交易底价为人民币 圆整(¥ 元)
五、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方的权利义务
1、提交全部与矿权交易的资证文件;
2、居间方在接受委托期间,委托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托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约定的矿权;
3、委托方在合同生效后,为尽快促成交易成功,委托方应积极配合居间方的工作,对居间方活动不得任意干涉;
4、委托方如实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如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后,应及时通知居间方,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委托方自行承担。
(二)居间方的权利义务
1、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准确、真实的矿权媒介信息;
2、居间方为委托方提供与卖方交易的撮合服务;
3、居间方不为委托方和卖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担保。矿权交易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
4、居间合同期间,卖方确定后,居间方应及时通知委托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
六、居间事务完成及酬金结算、支付方式
1、居间方促成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时,即为居间行为完成;
2、居间酬金的计算方法:
酬金金额=矿权交易合同总金额×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托方与居间方签订《矿权交易居间合同》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人民币 圆整(¥ 元),作为居间合同履约保证金。
(b)自委托方与卖方签订《矿权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须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总额的 80 %.
(c)待矿权完成移交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居间方支付结余的委托酬金。
4、通过居间方成功完成委托方委托项目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应包计在委托酬金内;如居间方未完成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委托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扣除。居间本合同委托矿权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后,将剩余款项返还委托方。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委托方与居间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八、违约责任
(一)委托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1、居间期间,委托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自行、委托第三方交易矿权的,应按照合同约定将矿权交易价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2、在居间期间内或居间期限届满后,委托方及其关系人(指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的直系或旁系亲属、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与第三方交易该矿权项目时,需经过居间方最终确认“此第三方(即真正的买受人)是否是居间方客户”,若是,委托方仍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3、在居间期间期限内,在居间方将委托矿权交易并代委托方支付卖方预付款或定金后,如委托方反悔,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居间方;
4、委托方隐瞒委托方状况,由此与卖方产生的法律纠纷,致矿权无法交易。由委托方承担一切责任,与居间方无关。同时,委托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委托矿权交易底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代理方;
5、不按合同约定向居间方支付委托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况出现,委托方需按本条款之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拒付,居间方有权通过诉讼向委托人追偿。此时,委托方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应自行承担责任:
居间方超越居间权限向卖方做出承诺的,因此导致的后果由居间方自行承担。
九、合同附件
委托方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所签订的《委托交易矿权信息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复印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
居间方:
日期: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金投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务必的民事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职责。
2、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带给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务必的民事权利潜力和行为潜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职责。
2、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带给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签定投资合同。
第四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用心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带给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依据乙方要求,带给相关资料文件。
3、对乙方及目标企业带给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他方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与目标企业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企业充分沟通,将处理状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带给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企业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带给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3、不得带给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4、对甲方及目标企业带给的一切文件资料予以保密。
5、对甲方及目标企业的商业秘密等秘密予以保密。
6、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
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带给信息,或为甲方带给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合同,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费用与佣金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的支付方式:投资款到达甲方账户的____日内支付。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能够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解除条件
双方能够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十条、违约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企业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关要求取得约定佣金,并主张佣金%的违约金。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可依据佣金%的标准收取违约金,逾期____日的,乙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能够对合同资料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个性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授权代理人:
____日期:
乙方:授权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