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半挂车销售合同书(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 、出售物业的内容(以下简称“该物业”):
1、物业地址:广东省阳山县
2、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地产证面积为准)。
3、出售价此价包括自买入该物业后至本物业出售前已产生之一切费用。
4、交易税费支付方式:由买方支付。
5年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6、委托时间: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产为该物业出售的独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产预先支付人民币该物业的,独家委托费即转为购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独家委托代理费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还。
3、一旦达成上述条件,全权委托百姓地产适当收取客户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终止委托或拒绝出售,否则应向贵公司支付独家委托费
三、百姓地产在代理期限内寻找合适的买家 。如该物业成功出售,超出委托价钱部分作为佰姓地产的.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没有异议。
四、在委托期间,本人保证不会自行出售该物业;不会与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签订代理协;不会私下与佰姓地产所介绍之买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产提供的信息条件通过第三方成交。否则,本人将向佰姓地产支付第二条规定之代理费 3 倍作为违约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产同时会向买家收取房地产咨询及代理费,对此本人并无异议。
六、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佰姓地产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备注:
委托人:____________ 独家代理公司签署及盖章: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
甲 方: 合同编号:
乙 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产品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品牌、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
产品品牌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单价总金额交货时间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整¥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当天内甲方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生效,预付款 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元),其余货款交货时一次付清。货款未付清前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所有权属甲方所有;超过交货时间三十天乙方不付清车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将车辆另行处理,乙方所交预付款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如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也应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地点: 提货方式: 乙方自提 (乙方自提或委托运输)。
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办法:按厂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见技术配置附件)进行验收,有异议当场提出。
第五条乙方所购车辆上牌事宜由 乙 方负责。如需要上牌并委托甲方代办车辆入户手续,甲方按乙方委托内容代办车辆上牌入户手续,上牌程度及时间按市车辆管理部门的规定,因车辆管理部门规定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延误、不能上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其他责任。
第六条产品质量按厂家标准,保用条款见厂家中相关规定。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购买产品的政策法规,如乙方未按规定在购车后三十日内办理上牌而引发任何法律、政策问题导致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乙方若需要改变产品结构或产品配置,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并在得到甲方同意后才能生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若乙方需另外选择甲方提供的其他产品和服务,则另行签署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及技术配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广西南宁百昇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地 址 地 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开 户 行支行开 户 行
账 号账 号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甲方委托人: (艺术家本人)
乙方受理人: ( 公司)
两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条款,以供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艺术作品市场销售的合作伙伴,须两方签订本委托协议,并认真填写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甲方同意给予乙方最优惠待遇,委托销售订单价格必须低于甲方同期向市场直接发售的成交价(否则视为甲方违约)。本协议及“委托销售清单”是甲乙两方业务往来的合法依据和结算依据。
2、甲方保证所委托乙方推广及销售的艺术作品应为书画家本人的精品、力作(合创作品须加以注明),如因甲方提供劣品伪作而影响乙方经营信誉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执行,并要求退回艺术品成交金额和赔偿损失。
3、甲方可选择艺术品自己保管或委托乙方保管,甲方自行出售作品应当天内告知乙方删除记录。
4、甲方在移交作品时须在作品认证书上签名,以确保作品为真迹。
5、甲方同意在方便时间作为乙方客座教授出席任教(或参加甲方承办的展览会),薪酬为 天。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把甲方的艺术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地向国内外的书画收藏界、艺术画廊及全国特许加盟店进行推介,并可根据甲方的书画作品“委托销售清单”的受理书画作品,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乙方代理佣金:
(1)乙方收取甲方作品市场销售总额的 %作为工作佣金。
(2)乙方按甲方提供“委托销售清单”的委托发售价自行计增代理佣金。乙方作品市场销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委托价(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网络宣传平台,为书画家设计、制作个人艺术作品展厅,提供能够满足书画家市场宣传、推广、销售等的艺术作品展示空间(20-100幅作品空间数据库),为书画家的宣传提供个人专用网页。负责做好个人艺术网页的修改、维护工作,并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3、乙方负有为甲方委托销售的艺术作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的艺术作品的`完整性的义务和责任。如因乙方人为原因造成甲方艺术作品损害或损失的,应由乙方按两方的约定进行赔偿,以确保书画家的经济利益。
4、乙方发售艺术品二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四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甲方的全部款项。
5、乙方协助甲方向交流会及其国际市场联盟机构推介甲方的作品。
三、甲方同意作品销售后乙方根据成交金额交纳税金和扣除约定佣金,余款按本协议约定返还甲方。
四、两方经签订委托销售协议后,甲乙两方责任义务即产生法律效力。“委托销售清单”是两方业务往来结算的合法依据。
五、两方在协议生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都应按实际损失价值给予另一方赔偿。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两方各执一份。为方便甲乙两方异地签约,除本协议签约交换印信外,补充协议和“委托销售订单”传真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以本协议签名和印信为识别)。
七、本协议签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签约地点为乙方公司办公室。
甲方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