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通用3篇】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通用3篇)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 项目在 媒体进行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发布 项目广告。

2、广告发布媒体为: 。

3、广告发布内容: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广告片的拍摄、剪辑及制作,

4、具体广告发布类别、频次及栏目等详见附件《 电视投放方案》。

5、播放确认及播放的时间更改

5.1、广告播出具体日期由甲方确定后提前 7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交付样带

5.2、甲方有权修改广告播出计划(包括修改广告片内容及播出时间等),但应在

二、广告费

1、广告费总计:

本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 ¥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该费用包含了乙方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广告费、材料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该费用为固定费用,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

2、付款方式:

2.1、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广告费额度的 %作为首付款,即¥ (大写: );

2.2、广告投放全部执行完毕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结算款;

2.3、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广告费发票及广告投放统计报告,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在本合同约定媒体上发布广告的资格,并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甲方应保证提供内容的真实性,确保广告所发布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广告法》、其他法律法规及广告发布地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需保证对其所提供的广告拥有合法使

3、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完成广告片的拍摄、剪辑及制作工作,并保证该广告片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有权修改广告片,也有权对乙方负责制作的广告片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按甲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5、甲方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发布有检查监督权;

6、乙方作为广告发布方,负责对甲方投放的广告进行合法性审核,如发现广告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予以改正,否此,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广告经乙方指正后甲方坚持不予修改的除外;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广告投放方案及广告样带(样稿);

8、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栏目、频次、方式等进行广告发布。因不可抗力、节目播出时段或频道调整、执行上级指令的宣传计划进行节目调整造成广告时段变动的,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因节目播出时段或频道调整(以电影电视集团通知为准)影响本合同投放的广告播出时间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广告播出时间并经双方协商确认;若因不可抗力、执行上级指令等导致未能甲方广告如期播出的,经双方协商后给予顺延补播或另行确定播出时间;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全部或部分播出计划取消的,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但乙方应返还甲方多支付的合同款(返还标准为:合同总价÷总播出次数×未播出次数)。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广告费用。甲方逾期支付广告费用超过三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此项违约金累计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2、乙方应于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广告片的拍摄、制作及剪辑并交甲方确认,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七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播出甲方广告,不得延误播出计划,或发生错播、漏播、播放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内容等其他影响甲方广告播出效果的情况,否则,每发

4、甲方对其提供的广告片拥有知识产权,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转让或用于其他目的,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侵权责任。

5、本合同签订后,非因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五、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或政府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保密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本条款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或无效等而失效。

七、其他事宜

1、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并向本合同首页载明地址通过专人或邮递(EMS)送达,于对方签收或寄出之日起3天(无论对方签收与否)即视为送达。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

2、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 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以上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2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一)本合同价款为:国民币元,大写圆,

备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年月日支付国民币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二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第三次付款:年月日前付款国民币元。

补充约定:.

(三)支付方法:[□支票][□转帐][□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任务

(一)甲方权利任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干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供给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德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别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供给广告主的上述材料外,须同时供给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供给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背法律规定,不侵占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干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情势另行断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请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供给书面的相干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国民事权利的合法应用允许证明。在广告中应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批准,应用无民事行动能力人、限制民事行动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批准。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法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以书面签章情势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向乙方支付相干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丧失的,甲方有权请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任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供给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发布,并记载在案存档。

5.甲方供给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情势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标准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修正。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天前,将修正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批准修正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正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请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请求,乙方应如实供给监播记载。出具监播记载的机构为:.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供给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国民币元,大写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任务,而因甲方供给虚伪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占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请求乙方另行约定持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持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转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剂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毛病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法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任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七)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消息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承揽电视广告加工制作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揽方:

签订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公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广告播出要求。

1.1 广告内容及证件:

1.2 播出频道和时间:

1.3 制作形式:

1.4 广告长度:

1.5 播出形式:

1.6 播出日期:

第二条 广告费及支付方法。

2.1 广告费

2.2 支付方法及时间:

2.3 承揽方必须开具广告业务统一发票,否则,委托方有权拒付广告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3.1 委托方擅自不履行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偿付违约金。

3.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未履行部分广告费的 偿付违约金。

3.3 其它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四条 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 向 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附则。

6.1 本合同附件 件,名称:

6.2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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