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的前期拍摄;
2.甲方承担电视广告的制作费用,乙方负责按照双方事前确定的脚本完成此次前期拍摄。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电视广告制作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委托事项内容:
1.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制作。
1.2制作方式:
1.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电视广告片的成品包括:
1.3.1成片母带:1盘
1.3.2高清录像带:2盘
1.3.3录像带:2盘
1.3.4录像带:2盘
1.3.5:2盘
1.3.6三维的序列帧
1.3.7音乐分轨光盘完成日期:年月日制作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
2、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之日起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即付乙方第一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
3.2电视广告实际拍摄日2个工作日前,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二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40%,共计人民币元)。
3.3乙方完成电视广告片成品并经甲方认可同时交付1.3项所有内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后7个工
2.3.作日后甲方即付乙方第三笔制作款,总制作费用的30%,共计人民币元)。
4.项目条款:
4.1乙方应按照双方签署认可之拍摄脚本进行制作,如有修改,需经双方重新签署。甲方提出之脚本范围内的修改意见,乙方应进行相应修改,费用由乙方负担。
4.2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乙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2.1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2.2甲方未能按合同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落实相应工作。本条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3如因以下原因造成交片时间延误,甲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4.3.1乙方未按双方已签署的创意脚本或双方协商妥的要求进行修改的;
4.3.2乙方拍摄的画面或搭建的场景不能达成双方在会上确认的或口头认可的要求。4.4甲方需要提供的物品和配合:
4.4.1拍摄所需要的所有产品;
4.4.2现场监制人员;
4.4.3为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外的双方协商好的其他协助或配合。
5.权利归属
本合同约定的电视广告片的著作权由甲方拥有,电视广告片(包括音乐)的所有使用权在甲方向乙方付清所有费用之后归甲方所有。
6.保证
甲乙双方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如任何一方原因导致侵犯第三方权益,则该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7.违约责任
7.1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逾期交付广告片的,每逾期1日按其制作费用总额0.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如逾期30日仍未能完成,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非乙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未支付金额0.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其完成广告片的制作为止,不可抗力除外,最高赔偿支付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如非甲方单方原因造成则不在此限。
7.3违约方应承担并支付守约方因主张权利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调查费等。
8.保密
8.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包含商业秘密在内的保密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和合同终止后,双方承诺:
8.1.1如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对于已经获得的保密信息,不得以书面或口头或其他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披露、散布、公开或拷贝;
8.1.2保密信息只应被一方有必要获悉的董事、经理、雇员知晓,一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与该些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确保该些人员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8.1.3如果一方因为法律规定或被司法部门强制要求而披露保密信息,需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8.1.4不得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些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泄露或不正当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8.2本合同中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一方不依赖保密信息而独立开发获得的;已公开或公众已知的;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所合法获得的。
8.3本合同终止后30日内,接收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磁盘、光盘返还提供方。
9.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予以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同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按照该委员会现行仲裁规则在北京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1.合同效力及其他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若由授权代表人签字,该签字人声明和保证,签署前已获得所属合同一方法定代表人的合法和有效的授权签署本合同。
11.2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诚信、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现就灵山茶叶有限公司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约目的
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并分别剪切成30秒和3分钟可单独播放的广告片。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小写¥ )。
2、甲方承担乙方在合同期间拍摄制作该影视广告过程中的设备费用、人员开支、食宿、工作用带等开销。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CF影视脚本,并保证脚本的可操作性。
4、审片期间,在不脱离脚本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和调整。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甲方脚本要求进行拍摄及制作,且成片的各项技术指标均需达到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制作过程中每个环节必须由甲方验收认可,工作方可继续进行;验收项目包括,初剪(片子的剪接,镜头的运用,节奏等认可),精剪(特技镜头,字幕等认可),三维小样(质感,动态等认可),片子的全部画面必须在录音前认可,方可录音。录音(配音,音乐,音效等认可)。
3、乙方应确保拍摄制作的影视广告片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缺陷。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拍摄内容和客户资料泄漏与第三方。
四、付款及审片方式:
1、付款方式:
双方签定正式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首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甲方客户审片通过后即结清全部余款,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
2、审片方式:
在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完成拍摄制作,并交付甲方审片。
五、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六、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未尽事宜双方本着长期合作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 按本合约的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 广告影片名称 广告影片长度 广告影片语言 Digital Betacam Betacam VHS
3、 本约广告片使用期限:自首次播出之日起共______年。
4、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中国大陆地区电视广告。
第二条:制作期限
1、本约广告片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拍摄;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 首付款日 延迟时,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2、上列完成期限出现本约第九条规定情形,交片日期得以相应顺延。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约使用币种为:________
2、本合约价款总额: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以上款项含中国发票税) 。
第四条:价款支付
1、 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 50%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于收到乙 方开具的付款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______(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 乙方交付给甲方母带,且母带经甲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乙方应向甲方开据有效 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 ___日内将 50%余款以______(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应按时支付上述价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相应未付款金 额的每天_____%收取。
第五条: 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 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 法律权利
1、 由乙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 所有;乙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但若甲方在验收完成后,未按合同期限支付尾款,则所 有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追究。
2、 甲方若要延长本约广告片之使用期限或增加使用地区及媒体的,需要另外支付费用,收 费标准为:每增加一年的使用期限,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每增加一个国家或地 区,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每增加一种使用媒体,追加本约价款总额的____%。
3、 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 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 ,乙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 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甲方索赔,则由 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4、 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 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5、 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 之责任。由甲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 在制作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乙 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 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 其他目的。
3、乙方交付母带后,甲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 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 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 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 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 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 迟延条款
1、 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乙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 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 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 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验收
1、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 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 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 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 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 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 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约,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合约目的
1. 按本合约规定乙方为甲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 广告影片内容:
3. 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
第二条:制作期限
1. 本约广告片_年月日拍摄;_年月日交片。首付款日延迟时,交片日期相应顺延。
2. 上列完成期限出现本约第九条规定情形,交片日期得以相应顺延。
第三条:合约价款及结算币种
1. 本合约使用币种为: 。
2. 本合约价款总额: 元,大写: 。 (以上款项含中国发票税)。
第四条:支付方式
1. 甲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25%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以 (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2. 乙方交付给甲方成品影片,且成片经甲方验收无异议或公开播放后,乙方应向甲方开据有效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之日起 日内将75%余款以 (现金/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3.甲方应按时支付上述价款,逾期支付的,乙方有权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相应未付款金额的每天 %收取。
第五条: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乙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如为本约目的所使用之任何资料涉及其他方之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权、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和肖像权等),乙方应事先取得该其他方之书面意见。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擅自使用其他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法律权利引起该其他方向甲方索赔,则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约有关之任何资料,属甲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乙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甲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乙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甲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乙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之前,乙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3、乙方交付成品后,甲方对广告片已投入使用或在验收期以外时间对母带提议修改的,双方得协议追加合理费用。
第八条: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约,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乙方拍摄延迟,甲方应按乙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乙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乙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保密
由甲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甲方所有之财产,乙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成片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乙方所提交的工作。
2、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合约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约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因本约所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原告方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
本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合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约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约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约壹式贰份,合约各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概况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频道/频率:。
(三)广告发布时间:。
(四)广告发布次数:。
(五)广告发布时长:。
(六)其它约定:。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圆, 备注: 。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于 年 月 日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定金,待支付剩余款项时抵作价款。
(二)第一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 第二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 第三次付款: 年 月 日前付款人民币 元。 补充约定: 。
(三)支付方式: 『□支票』 『□转帐』 『□现金』 其他: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对乙方进行相关的资格审查。
2.如甲方为广告主的,应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营业执照以及其它生产、经营资格证明文件;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广告审批机构对特殊产品或服务广告内容出具的广告审查批准文件;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它证明文件。如甲方为广告主的代理机构,则除提供广告主的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甲方的营业执照和委托协议书。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他人的民事权利。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于实际投播的日期、广告时长、段位等相关具体事项,可以广告投播订单的形式另行确定。甲方的订单应由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4.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及与其版本一致的广告投播订单,承诺内容真实、合法,并办理书面确认手续。
5.甲方要求发布的广告属于依法必须在发布前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批的,应当向乙方提供书面的相关审批文件,并保证批准文件的真实、有效。
6.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广告带所涉及的他人民事权利的合法使用许可证明。在广告中使用他人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他人的书面同意,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7.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时间、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8.甲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撤销广告订单。 如因特别原因需要撤销广告发布订单的,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以书面签章形式通知乙方,并按该次被撤销广告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9.因乙方原因造成广告无法按期发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顺延履行。因发布延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延迟发布将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合法拥有本合同约定媒体的广告发布资格。
2.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发布广告。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广告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广告发布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
4.乙方应建立广告审查制度,配备相应的广告审查人员,审查广告样带。广告样带必须经广告审查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发布,并记录在案存档。
5.甲方提供的广告样带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或者规格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改。甲方应在广告发布日的 天前,将修改后的样带交给乙方。如甲方不同意修改或逾期仍未提交修改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6.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如实提供监播记录。出具监播记录的机构为: 。
7.乙方应建立广告档案管理制度,自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保存本合同文本两年。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照未支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因甲方未按期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造成本合同无法按期履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圆。
(三)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而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造成广告作品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广告未按约定时间播出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另行约定继续播出,并承担违约责任。如另行安排继续播出甲方将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广告的栏目、时长、时段和内容。因特别原因乙方需将甲方广告调整至其他栏目或时段发布的,需在发布日的 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因乙方原因造成发布的广告时长、内容错误的,双方协商按以下方式处理:。
(六)乙方未尽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导致发布的广告违法,甲方可向乙方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其他约定
因重大突发新闻事件致使广告无法按约定发布的,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选择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