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门口广告牌租赁合同(通用3篇)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海南木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凭资产名称与地点
甲方将其坐落在地址: 小区名: 的道闸,出租给乙方做广告使用。
第二条 租凭期限
租凭期共年,出租期自月日起至 月权,并且提前一个月续租。
第三条 租金及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计人民币 元,半年一付,本协议生效后安装广告前先付6个月租金,第7个月开始支付下半年租金。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认可的正规发票,无发票则由双方协议开具有效收据。
第四条 租凭期间租赁财产的保养
1乙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的维修费。
2因租赁自然原因或非乙方原因损坏的,则由甲方负责维护, 保障乙方能正常使用。协议期间无人员或车辆进出时,甲方应将档杆处于关闭状态。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事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为了夜间车主驾车安全,乙方在道闸上安装一条5W的照明灯带,并使用定时开关,亮灯时间为第日19点到次日凌晨3点,一年按照365天计算,每年耗电为15度,电费包含在道闸租赁费中。
第七条 租赁期满,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收回租 赁物,本合同终止。
第八条 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功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发布户外广告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一、广告租赁地址:
2块广告牌位置位于:
1:滨海大道入口
2:拉完美食城门口至商港酒店处
二、广告类型及样式
1、广告类型:立柱跨街钢架结构,喷绘画面,不打灯。
2、广告样式:见原效果图。
三、发布时间
发布时间:即从__年元__月__号至__年__月__号。租赁期内不经过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发布第三方广告,下一年甲方如需续租,拥有同等条件优先权,价格另行协商。
四、价格及付款方式
1.__元/年/块,总共合计__元整,租赁期内不得涨价。
2.付款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首付本
合同总额的30%即__元整;__年__月__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5%即__元整;__年__月__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5%即__元整;____年__月__日前付本合同总额的20%即__元整。
3.乙方按甲方财务部要求提供正式发票。
五、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广告牌安全和维护等相关问题,乙方应该对广告牌进行保险,乙方及本广告牌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都与甲方无关,包括广告牌的发布、制作、维护过程中引起的诉讼、纠纷和赔偿等;甲方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2.在每年度的租赁期内,本合同价格中包含一次画面喷绘和悬挂,甲方如需第二次及以上的次数更换广告画面内容,则由甲方承担制作发布费用,签补充协议。
3.在租赁期内乙方提供的喷绘布出现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的,都由乙方负责维护及更换。与甲方无关。
4.如政府明文通知对本广告牌做出拆除或迁址决定的,该风险损失费用按实际发布广告的时间天数计算,单块总金额除以365天即为每天发布金额。甲乙双方遵守多退少补,不得异议。即:以撤除之日为界,,撤除之前发布的,甲方少付广告费的,甲方补足;多付的,乙方退还多余天数广告费。
5.乙方接到气象部门的有关台风预警通知的,须拆下广告画面,等气象部门撤消台风预警通知后,再另行挂起广告画面。乙方未接到气象部门的台风预警通知时,不得随意拆下广告画面。
6.因人为破坏、自然破坏和台风预警而造成不能发布广告的时间,发布的时间均顺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上述四、五条的,除需要按规定的金额付清外,另每天支付对方单块年总金额广告费的5%违约金。
2、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需要重新悬挂画面的时间为7日内完成。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以正当理由要求重新悬挂,乙方15天内还没重新悬挂画布的,甲方有权取消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单块总金额3倍的赔偿。
3、合约期限内,乙方必须听从甲方工作上指导,不得损害甲方合法权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不需要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补偿。
七、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有限公司 地址:庆阳市西峰区西大街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投放位置:
2、投放数量:
3、主材规格: 6米×18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
1、单立柱广告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人民币元/年 (大写: )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策划、制作、建造、报建、维护、维修、租金、电费和税金等。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2、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
2、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出现光源故障、广告画面损坏等情况,乙方应于及时修复。
3、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庆阳市金典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