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汇编三篇)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通用3篇)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广告牌制作安装合同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充分协商,就外广告制作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由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权限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制作安装户外广告。甲方已全包给乙方,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在此施工中,工程现场如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二、合同签订后先首付工程款的50% ,主体安装后付工程35% ,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款一次付清。

三、乙方安装广告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并负责广告的安全、养护和维修(本项目保修1年)。

四、因广告牌脱落、损坏等而致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侵权责任由乙方承担。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修复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

2、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3、甲方负责产权单位的各项协调工作,包括场地的电源、水源等。

4、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进度进行督促,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5、甲方如未按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随时停工并有权拆除广告牌。

六、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悖,应服从法律、法律和规章的`规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融安县广告制作工程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 项目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2、                    

二、工程地点

地点: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详见后附清单。

2、工程总费用 (即协议工程总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乙方施工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 15日内付清工程款项计 元,大写 整。乙方完工后甲方以实际制作内容为结算。

4、乙方收款账户名称:融安县美联广告有限公司,开户行:农业银行融安广场分理处,账号:

四、工程期限

1、工程施工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

2、自协议签订甲方预付工程款之日起。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下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因场地的相关手续未完善所导致安装人员的误工费,餐饮住宿费由甲方负责费用开支。

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的施工更符合甲方单位要求。

3、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施工场地和时间,以及相关的水电等事宜。

B、乙方:

1、 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施工并修缮完毕。

2、 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按照双方约定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支持。

4、制作人工、材料、施工费、车辆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美观、完整、牢固。

5、乙方全部施工完工后7天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

六、关于验收与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如超过合同规定付款时间15日内仍未付款,需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按时完成装备室装饰项目,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等指标达到相关规定。如未达到相关规定,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七、因装饰所产生的责任的承担:

在乙方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规范的劳动操作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劳动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均与甲方无关。

八、售后服务:

1、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脱落不牢固质保半年,人为损毁乙方不负责保修。

2、如出现保修之范围,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作出维修安排答复,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因地域原因,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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