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拍摄合同(通用5篇)
甲方(客户):
乙方(制作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摄影、制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拍摄内容及时间、地点:
拍摄内容 拍摄日期
拍摄地点 制作费用
二、详细价格
项目 摄影师 摄影助理 执行美术指导 化妆师 造型师 服装师/服装费 灯光师/灯光器材 道具师/道具费
置景费 特殊器材 数码文档输出费
模特费 摄影棚
说明 总计(人民币)
外景场地租金 外拍加收 交通 餐杂 住宿 托运/保险 创意/策划 使用范围/时限 不可预见费用
备注 总金额
总额: 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备注
1、摄影组人员全部按工作日收费,工作日指非公众假期周一至周五,每个工作日8小时,至少按半个工作日起计。超过8个小时,则按时薪乘以时数。若客户指定非工作日拍摄,加收 。
2、演员(模特)按小时收费,4小时起计,超时10—30分钟内,按半小时加收,超时30—60分钟,按一小时加收,以次类推。演员(模特)费须于拍摄后立即结清(外籍模特需另加签证及交通费),一般情况下演员(模特)肖像使用权为一年,使用范围是中国大陆。
3、所有数码文档请在30天内选定,逾期恕不负责。
4、每个工作日拍摄的图片,只限在 张内正品交付甲方,超出部分按¥ 元/张计算。
5、协议约定的拍摄期间,甲方指定 (身份证号码: )作为全权代表在拍摄现场负责监拍,负责与乙方的协调及配合工作,并有权决定与本协议履行有关之一切事宜;在此期间,如甲方指定之全权代表末在现场监拍,则乙方摄影师所理解的甲方指示及要求将视为乙方完成该拍摄工作的拍摄方案的最终依据。
三、付款方式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 %预付款(其中预付款的50%部分为定金)后,乙方开始工作。
2、拍摄工作完成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结算对帐单”,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结算对帐单”后即时核对并签处。在拍摄过程中,实际情况发生费用超支时,则最终总金额以“结算对帐单”中所列为准。
3、乙方拍摄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将正片(如果数码拍摄,则送电子文件)连同发票一起送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自开发票日起 个工作日,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 元,如不能按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款的0.4%为违约金。
四、双方责任:
1、 乙方有责任在协议规定时间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如因甲方延期支付定金或预付款,造成工作延误,则拍摄期限相应顺延。
2、 如果甲方支付定金后,又单方解除协议,则定金将不获返还。
3、 所有拍摄的图片之著作权属乙方所有。甲方享有 年内,在 范围内的独家商业使用权。使用费为RMB¥ 元
4、 在本协议规定的图片使用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将图片以任何形式交予第三方做商业性用途。
5、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预见的外界因素而造成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署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一、合同项目及内容:
模特经纪 □商业拍摄 □后期修片/设计
二、项目细节:
模特及拍摄明细:
男模(内地) □女模(内地)
男模(外籍) □女模(外籍)
其他:
拍摄时间: 20xx 年 月 日
拍摄地点:
乙方到场人员:
摄影师 1 名
助理 2 名
经纪人 1 名
化妆师 1 名 专业摄影师1名
造型师 1 名 拍摄当天安排专车1辆
费用明细:
摄影:费用为 5000 元/天(含摄影师、摄影助理 器材、 )
化妆(造型)费用为 20xx 元
后期修片/设计:数量 每套精选10-12张 ;封面/内页设计_____150元/P;
人物精修____100元/张_____;合计费用为:_ 元交通:费用为 凭票据实报实销 道具:费用为 凭票据实报实销 合同项目总金额初步预算合计人民币:__ 9000 _元(大写: 圆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拍摄安全问题:
1、拍摄期间,甲方派指定人员到拍摄现场,负责产品安全保障。
2、若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产品有遗失或损坏,乙方不予负责。
3、到达拍摄现场后,乙方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甲方进行货品安全保障,以免发生偷盗、抢劫等恶性事件发生。
四、付款方式:
费用活动结束当天付清,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开户账号: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责任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因甲方提供资料所引起的版权、文责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等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合同约定款项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乙方未按时交货,则每天扣罚合同总金额的0.1%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则以每天增加合同总金额的0.1%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4、乙方如违约或终止合同,则需将此次合同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全部退还甲方。
5、甲方如违约或终止合同,乙方有权暂停甲方所委托的合同项目工作,且之前甲方按合同约定所付的款项乙方可不予退还。
6、本合同所拍摄成品著作权属甲方所有,乙方需通过甲方同意后可用于作品展示。
六、合同完成时间:
从正式拍摄当日起,乙方在__________日内制作完成共计并在拍摄制作完成后将所有图片源文件以光盘形式交与甲方留存。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细:
1. 2. 3.
八、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嘉兴市法院提请仲裁解决;
2、本合同下载打印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生效日期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准;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原件一份,双方所持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定制方(甲方):
承揽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共同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拍摄制作 电视广告片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供双方遵守。
一、 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如下:
(一)电视广告片名称:
(二)规格:
(四)片长:
(五)特殊约定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配合乙方,提供制作所需的信息及素材。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保守相关知识产权(例如创意方案、拍摄脚本、更改权、著作权)等做到严格保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直至本合同所述工作内容完成,甲方保密义务即告终止。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脚本(脚本由甲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存放)进行制作,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2、乙方不得在作品中出现有损甲方名誉、形象的信息。作品必须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或有悖于道德的文字、配音、画面及背景音乐,作品构思必须符合商业竞争规范,不得在作品中出现打击和诋毁同行业商品的文字、配音及画面等信息。
3、乙方拥有该作品著作权。乙方必须拥有其工作成果相关的充分的知识产权,并对其负责,若作品中的文字、配音、背景音乐、画面等要素与第三方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拍摄过程中,涉及演员参与拍摄的,应与演员签写肖像权使用合同,并同意本作品可在中央级电视台、省级电视台、市级电视台、户外与户内电视广告媒体及其他利于甲方推广、销售的场所播放使用。
四、质量要求
影片须画质清晰、能够完整的表现广告的创意,作品必须通过甲方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由甲方及乙方协商修改解决。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所签影片制作费用及报酬,其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
(一)甲方在制片前预付制作定金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二)甲方于影片制作完成验收合格后,当日结清尾款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
六、违约责任: 。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
兹由甲方聘请乙方拍摄系列食用油的影视广告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广告摄影。并按照导演的指定和要求进行表演。拍摄时间为 年 月日。
二、合约有效期及肖像使用范围:乙方肖像将使用于“羚羊唛”系列产品的包装及广告推广 作品中。肖像权使用年限为年:自年 月日至 年月日。
三、拍摄费及肖像使用酬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拍摄及肖像使用费。
四、酬金支付方式:在广告拍摄完毕之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如拍摄的图像因其它原因未能获得甲方客户的认可,乙方承诺配合甲方重拍一次,重拍 的劳务费用为合同额的20%(即人民币 元)。
六、在广告拍摄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注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违约责任:
1.一方如无故违约,致使对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除了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之外,还要偿 付合同总额的15%做为违约金。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 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则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八、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共同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广告拍摄合同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联系人: 合同联系人: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合同目的
1.按本合同的规定甲方为乙方制作电视广告片。
2.广告影片内容: 。
3.广告影片名称: 。
4.广告影片长度: 秒广告。
5.本约广告片使用地区及媒体: 。
第二条 制作期限
本约广告 年 月 日拍摄, 个工作日内以可交片。
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结算币种
1.本合同使用币种为: 。
2.本合同价款总额: 元(大写: 元整)。
第四条 价款支付
1.乙方应将本约总价款的 %作为首付款;在双方就工作内容作出书面确认后,于收到甲方开具的付款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 形式支付给甲方。
2.甲方交付给乙方母带,且母带经乙方验收无异议,甲方应向乙方开据有效发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将 余款以 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片质要求
本约广告影片的片质应符合经双方确认的广告片脚本、创意意图、修改意见、客户要求等内容。上述内容均需有文字记录,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第六条 法律权利
1.由甲方创作的广告脚本、影片、广告片、录音和其他项目或资料的全部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著作人署名权。
2.甲方承诺在制作过程中不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及肖像权、隐私权,因甲方拍摄造成侵犯他人权利的,由此而带来的责任甲方负责,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上述所称知识产权、肖像权和其他与本合同有关之任何资料,属乙方提供并指定使用包括没有提供法律上许可权利的,甲方则免除上列诸项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4.本约广告片若商品本身涉及商标或专利权属或其他知识产权纠纷的,甲方不承担该纠纷之责任。由乙方全权承担责任。
第七条 责任条款
1.在制作过程中,如果乙方要求更改既定的处理方案、故事内容、创意意图等从而影响甲方制作成本,双方应协商确定最终合同金额。
2.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之前,甲方不得将广告资料用于本约规定之外的任何其他客户或其他目的。
第八条 拍摄取消补偿
在双方书面作出上述确认后,任何一方若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应赔偿他方在此前由此已发生的实际开支和费用。
第九条 迟延条款
1.由于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甲方拍摄延迟,乙方应按甲方实际的损失做经济补偿。甲方应提出实质开支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完成本约规定之广告片制作,甲方对此免除逾期交片责任。
第十条 保密
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物品、资料、文件、公司讯息及数据等为乙方所有之财产,甲方应尽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母带后,应根据事前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应在其后___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凡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公开播放的,视作认可甲方所提交的工作。
2.广告片完成后若乙方对内容不满意,可以书面向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但是应以 次为限,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要求作出修改;若乙方要求修改的次数超过 次,则每超过一次应当向甲方额外支付酬金 元(大写: 元整),并且甲方亦有权拒绝。若甲方修改之后乙方仍不满意,并且甲方拒绝继续修改的,视为甲方已经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合同终止。
3.验收标准以本约第五条规定的“片质要求”为标准。验收情况以书面记录为准。
第十二条 合同转让
本约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或乙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其他情形 。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双方权利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当事人一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意向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后第 日视为送达。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 日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①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需赔偿对方实际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文本由 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和签署
1.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受人均有约束力。
2.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约附件构成本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本约任何修改和补充,须由合同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经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约自各方授权代表人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4.本约壹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份为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