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合同证明【汇编3篇】

粮食收购合同证明(精选3篇)

粮食收购合同证明 篇1

甲方: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鄄城县金翔宇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乙方:

粮食收购合同证明 篇2

甲方:___有限公司

乙方: 车号:

为了确保完成今年的粮食收购任务,根据龙池米业粮食收购方案,结合粮食市场收购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兼顾粮农经济利益的原则,特签订粮食收购合同如下:

一、收购品种:20__年生产的一类优质稻谷、二类优质稻谷(丰两优系列、华安501、黄华占、6326、杨良优)。

二、收购质量:严格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按公司当天公布的收购质量标准执行)。优质稻谷必须达到国标优质稻谷二类以上标准(含二类)。

三、合同数量:

四、收购价格:随行就市(按龙池米业当天的挂牌收购价格执行)。

五、收购方法及时间:

1、乙方将符合收购质量标准的20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送到甲方院内,经甲方验质员检验合格后入库,数量以地磅称重数量为准。

2、检验、计量后的稻谷一律经输送机输入仓,水杂超标的按龙池米业当天公布的扣价扣量办法执行;其它指标按国标执行,超标拒收。

3、包装随车退回。

4、售粮时间截止20__年12月31号止。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组织资金和仓容、电子磅、输送机、收购器材、劳力等方面的准备、待乙方货到验收入仓后现金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和收购人员,收购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20__年产一类优质稻谷和二级类质稻,并单送到甲方院内经检验、计量、复检、清杂后输送入仓。

3、乙方所送20__年生产的优质稻谷必须均匀一致,不得异品种互混、不得掺杂使假、不得装头盖面。入仓过程中必须执行龙池米业的业务流程和手续制度,维护好龙池米业正常的收购秩序。

4、乙方不得在甲方院区内和大门口拦截客户或与农民及其它售粮客户串通完成合同数量,一经发现即取消合同。

七、奖励办法: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单车单号(指定车号)送往甲方优质稻合同数量达500吨以上的(含500吨),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2、乙方组合车队完成1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5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3、乙方组合车队完成3000吨优质稻的,甲方按每吨10元付给乙方运输费用(凭售粮发票数量为准);

4、售粮发票作为返奖依据,不得改动,涂改后的售粮发票为无效发票。

八、未尽事宜:

收购期间粮食价格随行就市,由甲方根据市场周边县市的行情及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如与国家政策相违背,以国家政策为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八月 日

粮食收购合同证明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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