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材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合同总金额
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
2、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二、交货期
月日之前到货。延期交货,每超过7个工作日,罚金为合同金额的0.5%,最高罚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三、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乙方承诺追加质保期的以补充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甲方即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发货后,乙方向甲方传真运单,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0%;安装、调试、试运行48小时后,竣工验收后正常运行后两周内甲方再支付合同金额的10%;剩余合同金额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12个月时一次性无息付清。以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甲方付清90%货款后,乙方即给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付清合同80%合同金额后,货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五、交货地点及方式:乙方负责将货物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六、包装及费用承担:
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的包装、运费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收货标准、提出异议期限:
收货以外包装完整为准,收到后一周内,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货物到交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同时到场确认。因货物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在使用一年内提出异议。
八、保密条款
1、本合同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况和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乙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2、双方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随而终止,双方应该遵守本合同的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知道双方同意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坏为止。
3、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笨条款规定,将对方的商业机密信息泄密的,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合同总额的20%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违约处理:
按合同法及相关法规执行。如果供货设备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按出现质量问题设备价值100%赔偿甲方。
十一、双方履约保证:
1、双方保证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本
合同的有关约定,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均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2、甲方保证有足够额的资金支付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不会故意拖欠乙方设备(或工程)款。
3、乙方保证具备本合同项的合法证照及技术力量。合同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除法律规定以外),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个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变更或终止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或章程。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或者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它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报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答复,48小时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提供维修服务,并尽快排除故障,确保系统能正常运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二份。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及经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签字即时生效。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买方:
签约地址:
卖方:
签约时间: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卖方同意出卖、买方愿意受买下列标的物,并遵守下列各项条款:
一、标的物详情(以下包括:货物品名、货号、鞋材质约定、码段、数量、单价、金额及交货期;标的物具体信息含配码、材料标准等详见附件《货品订单》):
二、合同签订后,除买方根据市场情况,紧急书面通知卖方(并经卖方同意)减少或取消订货的外(所减少或取消部分订货货款按本合同议定价在总货款中扣除),买卖双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
三、包装:严格按照买方要求操作。货物送至买方指定点后,经买方检验,如发现包装过紧导致鞋子变形,影响销售,因包装过松、浪费体积所产生的一切额外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四、质量要求:根据买方确认样品为准,其它技术标准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或质量保证期:卖方按国家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规,经双方质量检验证实产品本身确实有较大质量问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进行必要的协商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五、交货地点:在某个地点,货物验货通过后,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直接给卖方付款,卖方负责货物装箱工作。
六、交货日期:本合同和《货品订单》所提及的交货期为20xx年4月5日在交货地点交货。
七、验收标准:买方按确认样及相关标准和要求验收所有货物。相关标准以国际鞋类贸易正常检验标准为准。
验收方式: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买方有权正式对货物进行检验。
八、合同(总货款)金额:元整(¥),货品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处理。
十、买方交给卖方的附件《订单》、《包装明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执行期间,买卖双方代表签署的其他同本合同相关的书面、正式的文件(含经双方签字)同样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方:卖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更好的推广和发展土鸡养殖事业,乙方自愿与 庄浪县斌辉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合作,为明确双方的利益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 土鸡苗品种、数量和价格:甲方提供给乙方 土鸡苗共 只;单价为 元/只,共计 元,鸡苗购销合同样本。
第二、供雏时间和交货地点约定出苗时间为: 交货地点为:
第三:本合同金额和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需提前预定鸡苗,并支付定金(总金额50%) 元(大写 ),并且在甲方鸡苗出壳三日前支付余款 元(大写 )不得拖延;所有款项以现金或银行汇兑的方式一次结清。
第四、权责关系
1、甲方须给乙方提供正宗的土鸡品种;
2、如雏鸡饲养一段时间后,乙方发现超过10﹪的不是合同所提供品种,经有关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后,认为属实,则甲方按乙方养殖成本及超过合共规定数量的部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3、甲方应在出壳24小时内给雏鸡注射马立克氏疫苗,保证接种密度不低于98﹪;
4、甲方保证一周内成活率95﹪以上(煤气、温度、药物中毒等人为因素除外);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公苗或母苗鉴别率为90﹪以上;
6、甲方为乙方提供运输鸡苗所需的包装;
7、甲方因故不能准时交货或数量不足,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除退还不足数量的货款外,不足数额每只鸡雏另外赔偿0.2元;
8、甲方至少提前3天通知乙方取鸡日期,定鸡户必须按通知日期取鸡,到期不取鸡,定金全部归甲方,乙方需赔偿甲方其他损失。
9、乙方因故不要或延迟要雏,必须提前18天通知甲方,合同范本《鸡苗购销合同样本》。此期间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定金归甲方所有,每只雏鸡额外再赔付0.5元。
10、乙方若有变动,务必在甲方上种蛋以前通知甲方,以免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1、育雏期间,对于非母源性疾病造成的损失,甲方不符任何责任
12、鸡苗运到后发生的非厂方责任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厂方责任的,甲方需赔偿相关损失
13、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14、对通过银行结算反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15、甲方按合同规定交货,乙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价值的50﹪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五、运输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之前应做好接雏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育雏室的消毒、温度湿度控制以及各种相关设备的调试,如果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需要委托甲方运输鸡苗的,乙方需提前支付运输费用,并按时在接获地点接收鸡苗,乙方因故没有按时在约定接获地点接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其他
1、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上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仲裁。或由乙方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执行。再有补充须以书面形式出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