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合法旧机动车合同(通用3篇)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筋,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购买渠道
乙方_______工程建设所需的钢筋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筋(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_______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筋,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送货方式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筋,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筋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筋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价格
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_______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_______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筋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_______计算。
四、钢筋接收验收方式
1、钢筋交货地点为:_______。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工作人员名字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筋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筋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筋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_______日内换送合格钢筋。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这期间总计钢筋用量为_______吨全由甲方供货。
2、甲方先期垫资_______吨钢筋,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_______%,剩余_______%的货款累计到满_______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_______吨货款,该_______吨钢筋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_______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_______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筋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筋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筋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要求甲方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供应钢筋,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_______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筋,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_______吨钢筋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_______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筋款并承担全部钢筋欠款日计_______%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_______年。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
丙方(印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_日
编号:
养殖户(甲方):
收购方(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为促进贻贝业健康发展,使养殖户和经营方得到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数量:甲方确保将其养殖的鲜贻贝销售给乙方。
二、规格:甲方提供的贻贝规格应达到乙方的要求。
三、价格:按照随行就市。但是,为了保护乙方养殖的积极性,双方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为: 元/公斤
四、提货方式:乙方到甲方养殖所在海域或甲、乙方商定的收购地点。
五、检验方法:根据质量要求当场进行验收,边收购边检验。
六、结算:乙方收到贻贝之日起1个月内结算完毕。
七、协作:在遇到台风等自然灾害时,乙方应按其能力协助甲方做好相关措施,因台风而提前收割的贻贝,规格未达到要求的,乙方应尽量予以收购,在价格上双方予以协商。
八、违约责任:甲方未按要求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负责对其今后养殖贻贝的收购(包括台风季节的协作);乙方延迟支付收购款的,应当每日按照延迟部分货款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可采取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舟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养殖户(签字) 收购方(盖章)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嵊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 的 轿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 ,小写 .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 年 月 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 年 月 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 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售车方(甲方) 购车方(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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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签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时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