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精选3篇)
购货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销售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就钢管购销事宜,达成以下共
识如下:
1.买卖品种:_____________
2.买卖地点:_____________
3.买用地点:_____________
4.双方协商外架钢管新(旧)出售价每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扣件新(旧)每套出售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钢管购销合同模板。
5.本管材按实际吨位计算或按理论单位计算,由双方协商决定,
6.订金:_________________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合同后预付订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按人民币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7.乙方在签定合同之日___________天运走所购买材料。
8.所买材料拉走后___________天付清货款,最迟不得超过__________天,在双方约定时间内不付货款按每天人民币___________元赔付给乙方。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
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及价格
供方向需方出售的脚手架钢管及扣件,其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质量标准等详见附件一,供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均为( )生产加工,采用合格材料和工艺制作,且全新未经使用(生产日期距交货日期不超过3个月),处于良好状态。需方同意予以购买。双方确认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
1、供方按附件一向需要出售合格的产品,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且能够满足需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
2、供方所售产品的质量保证为交货后年,质量保证期内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免费退换或修理,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质量文件:
(1)中文产品合格证二份(一份原件随产品,一份复印件交需方);
(2)中文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原件)三份(一份交商检,二份交需方);
(3)中、英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二份(一份随产品,一份交需方)。
4、双方确定,供方所售产品由需方在国外最终目的地进行质量检验,质量检验或使用中发现产品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时,需方应及时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提供了当地商品检验机构或其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质量检验证书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选择按以下方式处理,无论需方选择何种方式,供方都愿意予以接受和履行:
(1)需方退货的,供方将已收货款全额退还需方,因退货行为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2)需方同意供方调换符合本合同一定的,供方予以调换,调换时所方式发生的国内外运费、杂费等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需方认为产品尚有使用价值同意作减价处理的,供方在收到需方递交的产品加价相关函件、资料并经双方确认后,供方在十五天内按双方确定的减价额支付给需方,双方不能确定减价额的,供方同意需方有权另行选择本条约定的其它处理方式。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和标识
1、产品符合出口包装要求。采用捆扎包装,包装应坚固、产品应做好防水、防潮处理且适应海洋和内地运输。
2、供方在产品外包装显眼处用唛头笔书写或粘贴打印好如下内容:
(1) 项目名称:
(2) 发货标记:
(3) 合同编号:
(4) 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
(5) 第 件、共 件:
(6) 外形尺寸:
(7) 净重: KG,毛重: KG
(8) 搬运指示标志:
(9) 发货人:
3、双方确认,包装费含在货价中。
第四条:产品商检
本合同项下产品如需商检,由供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第五条:单据
供方向需方提供下列单据:
1、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款);
2、中、英文装箱单一式三份(二份交需方,一份随货物)。
第六条:产品交货
2、供方交产品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在交货日前运输途中的货物灭失、毁损的风险由供方承担。
3、从产品地到需方指定仓库的国内运费、保险费由供方承担。
第七条:产品验收
1、需方在供方交货时按照装箱单对供方交货产品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和标志等表面状况进行核对验收,符合附件要求的,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收货人向供方出具验收确认书。
2、供方承诺,供方交付的产品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或未向需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至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供方的产品。发生这一情形时,供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直至所售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且不得影响远洋运输船期的安排。
第八条:货款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余款在国内验收未发现问题,且供方已提供本合同第二条之3约定的质量文件和第五条约定的单据,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凭供方提供的发票和验收确认书予以支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迟交货,供方应付给需方每日按迟交货价总额5‰的违约金,
切需方在付款时有权直接进行扣除。该项迟延交货时间双方约定最多不得超过一周,如超过一周,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因为此款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供方不履行、未履行本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需方预付款外,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且愿意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2、供方交货的地点、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包装等表面状况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又未能立即补救;或供方所售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供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予以积极处理和解决的,供方均愿意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还愿意赔偿需方因此发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3、需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时,在一周内的按国家工商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利息,经供方催告超过一周仍未支付的,供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需方愿意承担供方由此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十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有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其它
1、合同履行期间,供、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2、供、需双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地址话费电信资料均能够收到各方向对方发送的书面函件,各方向对发送函件的方式包括传真、特快专递、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发送的函件均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由供、需双方在南昌市签订,自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供方执一份,需方三份。
第十二条:附件
以下附件一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附件一、 项目脚手架钢管及脚手架扣件采购清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需购买一批水暖钢管,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为衡水牌镀锌钢管、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略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20xx年5月8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
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邵阳市江北建材城。
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何林玲。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7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10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3、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10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项规定交付及验收。
4、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活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给需方的货物是货物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2、如因需方在使用中自行变更货物的硬件或软件而引起的缺陷,或因需方人员维护不当而损坏的货物或零部件,供方不负免费保修的责任,但供方应按照或比照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提供更换或保修服务,由此引起的合理费用由需方负担。
3、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按本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或引起需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
4、设备保修期按照厂商的标准执行: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和补丁服务,软件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供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需方使用现场,解决问题。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
1、若供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内容之要求交付合同货物或提供服务、补足或更换货物且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直接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完成相应的更换及修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重新起算。
2、如供方延期交货或需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天,违约方应按延期交货所折合的金额或延期付款金额每天2‰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情形均属于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就每一单项违约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4、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
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而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合同签订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九、其它约定事项:
1、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
3、本合同的有效法律文本为中文文本,其他语言文本与之有不同解释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本合同一式叁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4、本合同经供需各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需方(盖章):需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