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保健食品原辅材料购买合同(精选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
单价(元/公斤) 数 量(吨) 金 额(元)
金额合计
二、货物交付: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
2、交货时间:卖方应于合同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均匀交货。
3、货物的交付和接收:以甲方接收乙方提交的货物和单据,并向乙方正式签发接收货物的书面确认书为准。
三、货物风险的转移:
1、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接收货物之前,货物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灭失、损坏、盗窃、锈蚀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之后,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
2、如果甲方认为已收到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根据本合同第五条向卖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则自甲方提出检验或复检要求之日起,货物的一切风险转移至乙方,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运输费等)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乙方发货并负责办理从货物发运地至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之间的货物运输和货物保险有关手续,并承担运输和保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2、乙方在备妥货物或/及发货后 2 日内,应立即将发货情况以传真或快递方式通知买方的收货联系人,内容包括车号、数量、件数、发运日期和到站时间等。
五、检验、异议和索赔:
1、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新料40%以上,其它为滴管造粒料。绝不加棚膜料、PE料等其它材料,并保用3年。在交付货物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检验机构名称签发的货物品质/数量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收到货物及/或乙方提供的上述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后,认为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数量中一项或多项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但该保管行为不能视为接受货物),并在货物交付后30天内向乙方出异议。
3、如果甲方认为货物的数量/品质等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自行指定一家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或复检。在此期间,甲方方有权暂时停止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部分/全部货物的货款。
4、甲方指定的检验机构做出的检验或复检结果应作为货物是否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最终依据。如果检验或复检结果表明货物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则检验或复检费用应由甲方自行承担;反之,则乙方应偿付甲方已垫付的复检费用。
5、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全部货物的货款,亦有权要求乙方在接到买方书面异议及/或检验或复检报告后,在5天内采取换货、补足货物或降价等方式进行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六、付款及结算:
1、合同签订3日内甲方支付全款的20%定金 万元(货物全部按时按量供货后,此定金直接转为货款),供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的35% 万元。余款45% 万元年底付清。
2、乙方方向买方开具发票并提供铁路运输大票或入库单、品质检验证书等单据后甲方方支付剩余货款。
七、卖方的违约责任:
1、品质不符:如出现品质不符,视为根本性违约,按本条中关于根本性违约的规定处理。
2、迟延交货或不交货:乙方如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无法交货,则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总金额的30%作为违约赔偿。
八、买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的、实际的经济损失。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应向买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费用、律师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因解决争议而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及严重的水灾、火灾、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使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者不能交货,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乙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乙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政府或者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明事件的存在。
十一、合同文本:
1、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并不对条款内容的解释构成限制或影响。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供方: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需方: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产品商标计量单价金额交货交货规格数量名称或品牌单位(元)
(含税价)时间地点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1.1 按国家标准履行。
1.2 按行业标准履行。
1.3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
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3.1 包装物不回收。
3.2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 ,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 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月);
1.3 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 其他 。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供方(签章):_________ 需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计量│单价(元)│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或品牌││单位││││││
├────┼───┼──┼──┼─────┼──┼──┼────┼────┤
││││││││││
││││││││││
└────┴───┴──┴──┴─────┴──┴──┴────┴────┘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1按国家标准_________履行。
1.2按行业标准_________履行。
1.3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_________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3.1包装物不回收。
3.2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_________,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_________,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1.1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
1.2供方停产一个生产周期又恢复生产的产品(一个生产周期为_________月);
1.3供方所供产品,在生产制造时工艺及原辅材料(有较大)改变的;
1.4其他。
2.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方应指定专人按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应包括主要卫生指标、内外包装、保质期、标识感官等)及时进行抽样检验,完成验收程序。如有质量问题,需方应在收货后天内书面通知供方,同协商处理办法。如对产品质量认定发生异议,由(以)方所在地供需双方共同认可的经计量认证的机构检验报告为准。
3.需方根据合同规定或要货通知单及供方送货单做好收货工作,并及时通知质量验收员验收产品。
第六条付款方式
需方选择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支付全部货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分期付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货款全部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3.预付款条款:_________。(如无此项请划去。)
4.其他约定的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供方如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需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供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2.需方若未按第六条第2款在规定时间内付款,须承担下列第_________项违约责任。
2.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2.2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应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4.需方违约拒收产品或在验收期间保管不妥造成产品损失的,需方应当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相应的损失。
供方(签章):_________ 需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