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产品购销合同(精选3篇)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需方向供方购买如下货物,并达成如下各项和约:
一、订货内容及金额:
41所依爱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壹套(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价详见合同附件)合同总金额为RMB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整。 如工程最终出现设备增减,双方则按合同附件中的单价及优惠比例进行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产品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消防规范。
三、保修期及售后服务:供方对所提供产品免费保修12个月(其中备电保修三个月)。保修期自设备调试开通之日起计算。供方对所提供的设备终身维护;超过保修期或保修期内因人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坏,供方在维修时向需方收取维修费、材料费及差旅费。供方及时配合需方做好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四、产品包装及交货地点、时间:产品包装按供方企业标准,由供方负责,包装物由需方回收。需方指定交货地点: ,指定收货人: 。由收货人当面清点验货,如在收货后15日内没有提出异议则双方默认为已按清单交接。
五、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厂家至供方运输及保险费用由 供方 承担,供方至需方交货地点及其他中转费用由需方承担,需方指定运输方式: 。
六、设备所有权:本合同所涉及设备的所有权自设备交付需方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其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供方所有。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消防规范及工程设计要求,由需方组织验收,供方积极配合。并且供方仅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问题负责。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货款 %,供方根据需方订货清单备货发货,款到发货,设备款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九、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双方货款两清并且双方都履行完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后自动解除。
十、违约责任:
1、双方按经济合同法执行。如需方不履行付款义务,则供方有权维护自身利益。
2、签约方延期交货或延期提货付款,违约方按合同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通过下列两种方式之一解决:□提交供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供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另附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及合同附件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4.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文件,这些文件将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产品购销及有关问题,双方一秉诚意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产品:(单位:人民币元)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柜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 额备 注
项目总合计:
人民币大写: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甲方将按照乙方提供的文件进行供货,该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该技术文件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如有补充或更改的,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为准;如因乙方的原因提出补充、修改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包装方式: 纸皮包装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后,预付款到账并且乙方已经提供技术文件 30个工作日内 交发货;
2、交货地点: ;
3、运输方式: ;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30%货款(合同开始生效),即人民币 ,其中20%做为定金;甲方通知乙方产品已经生产好之日起,提货前两日内乙方必须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货款,即人民币 整 (¥ ),甲方才开始发货,剩余货款在安装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最迟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三个月内,乙方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甲方收到全款后一周内开具含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乙方。
2、质保期:年(交货之日起开始)
3、货款汇到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开户行: 账号:
六、验收标准:
乙方按照双方签字确认的图纸及技术验收。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及时对该产品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需在收到货之日起叁天内书面告知甲方,甲方经查证确实属甲方原因导致产品与订单不符的,甲方则实行包退包换;逾期则视为交付的产品符合验收标准。乙方自提接货后因运输、仓储保存不当等各种原因引发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延误,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乙方自提产品已生产完成但未进行提货的除外)。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交付尚未交付的货物或者取回此前已经交付的货物,所收取的货款不予以退还。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甲方不退还已收货款,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三十的违约责任。
八、乙方自提产品未按甲方通知的日期提货的,延期期间每日加收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同时每日还需要承担合同总价款万分之叁的的代为仓储、保管费用。
九、违约纠纷处理:双方平等协商解决,难以达成一致的,由合同签订地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裁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含但并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勘验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包括传真件),两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法人代表:全春发 法人代表:
委 托 人: 委 托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原则,结合本次产品的具体购销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诚实信用、自愿的基础。双方就 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以下产品:
二、 质量标准及验收:
乙方按甲乙双方协商的品牌规格技术要求生产,保质保量,决不偷工减料,产品经乙方检验合格后交甲方当场验收。
三、交货及运输:
本批产品乙方交货期为收定金之日起 天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自理、甲方于交货期起
四、铭牌及包装要求:
所提供产品 为, 有限公司。包装为简易包装。
五、供货方对质量保证要求:
乙方对产品必须调试合格后交付甲方,产品运行中如由于乙方的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费用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产品保修期 年。
六、售后服务:
甲方如需乙方现场调试,乙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库决,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元( 元整)。剩余款项¥( 元整)产品抵达现场后一次付清。
八、违约处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按总金额的 付给对方违约金,如双方协商不成交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在合作期限内双方没有违约和发生重大责任的情况下,本协议有效。
十、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
十一、协议的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