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热门6篇)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精选6篇)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1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2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 名: 货 号: 面 料: 颜 色: 尺 码: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

2、数 量: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单 价:总金 额: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 ,外用 包装,包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 。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年日月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 交货期:自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 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盖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 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4

供方:

需方:

1.本合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的,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合同条款及付款方式:

签订双方商妥订货产品总值人民币 694410 元。其产品名称的规格、数量、单价、总值如下:样品确认后,需方支付合同金额20%作为订金。供方出货后1天内需方将合同剩余金额划入供方帐户上,确认货款到后,供方向需方提供等额发票。

3.经济责任:

(1)供方如未能履行合同,须负下列责任:

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需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退货贬值总值价款;不能利用的,应负责保退、保换。由于延误交货时间,每天应偿付需方千分之一的罚金。 ②产品数量不符合规定:少交需方仍有需要的照数补交;因延期而不要的,可以退货,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以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的罚金。

(2)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须负以下责任:

①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罚金。

②中途退货,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商定,同意退货的偿付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③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供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一罚金。

④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

(3)产品价格:如需要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方能变更。

(4)任何一方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鉴证机关备案。

(5)确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需通知对方,经有关机构证明,可酌情减免罚金。

4.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或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两者选一)

5.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供方单位:需方单位:

年月日: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5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加工成品

品 名: 货 号: 面 料: 颜 色: 尺 码:

第二条 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

2、数 量: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单 价:总金 额:

第四条 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样衣或图片)、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2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2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 报酬

1、加工单价:

2、总金额(元):

第七条 包装方式

内用 ,外用 包装,包装费由 方承担。

第八条 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

第九条 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 。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经首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返修。

7、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 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 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 报酬结算

1、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 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15日不领取定作物的,乙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为外发加工总费用的10%/天。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

(6)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7)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9)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乙方和甲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

年 日 乙方(章): 月

服装批发购销合同样本 篇6

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购销产品事宜,本着平等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订购产品名称、商标、货号、厂家货号、数量、成份、金额及供货日期:详见合同附表1"订购清单"。具体生产工艺和要求详见合同附表2"生产工艺单"。

二、质量、技术标准及甲方对质量负责和期限

1. 款式和型号以甲、乙双方签约时双方封样样衣(有双方公司盖章由乙方封存)和乙方确认的"生产工艺单"为准,同时甲方出厂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优等品的质量标准。

2. GB18401-20xx全项和纤维含量,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写:"杭州美川贸易有限公司")供乙方存档。

三、面、辅料及商标标识提供:

1. 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月内乙方提供所需的有品牌标志辅料(主标、副标、尺码唛、吊牌、合格证、洗水唛、胶袋等),甲方收到辅料,应当及时检验并签字回传,发现不符合约定或短少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否则乙方视为甲方收货。

2. 乙方提供的辅料除主标外其它辅料允许甲方每款有3%的损耗,超出规定的损耗甲方须说明原由,经乙方确认后按乙方辅料进价赔偿,不能说明原由的,甲方按乙方辅料进价的20倍赔偿给乙方。

四、生产流程要求

1. 在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确认的合同附表2"生产工艺单"给甲方,以便甲方按工艺单要求生产供货。甲方收到乙方的工艺单后签字回传给乙方,根据要求甲方一周内制定排板和生产计划表传真乙方并确定专门负责此订单的负责人。

2. 乙方有权根据计划表派人在甲方生产乙方货品期间(包括生产初期、中期、尾期等各个生产阶段)跟踪监督检验,甲方必须配合和汇报生产情况 ,但乙方不得因检验妨碍甲方的正常生产。

五、交(验)货地点及赔偿方式、

1. 甲方发货前应确认签字传真"成衣产品出货前验货终检报告"和"出货通知单"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派人对产品进行检查较对),乙方和"订购清单"较对确认无误后,按合同付款。甲方可为乙方代办运输,市内运输费由甲方承担,其保险费、长途运输费由乙方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快递、运输等费用甲乙双方采取谁发货谁付款。

2. 乙方收货后对产品做入库验收,数量差错验货3天内通知甲方,甲方核实后按乙方验货数计。外观有问题乙方10天内通知甲方,甲方在7天内派人处理。每批每款数量150件以内(含150件)允许上下在5%以内浮动,200件以上允许上下在3%以内浮动,超出上下约定的,甲方应在7天内补足该批的数量给乙方,否则甲方赔偿因数量断少货品金额10倍给乙方。隐蔽的质量问题在销售和使用时发现,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维修或退货,问题严重甲方无条件退货,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 甲方交货时必须要齐色齐码,如断码少码乙方可拒绝收货,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1.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预付总货款的30 %作为此批大货的定金,发货前付总货款60%(乙方派人参加检货的需在乙方人员签字后付款),同时甲方必须要提前提供这批货物准确详细清单"出货通知单"和最后到货日期,否则乙方不予付款。剩下10%货款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货到齐在销售30天后若没发生产品质量问题的,付清余款。

2. 违约责任:一方违约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总货款30%的违约金。造成另外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除上述约定外,因甲方的原因延迟交货期,乙方有权扣款,若甲方货期延误3到5天内扣总货的3%,延期5到8天内扣总货款的7%,11天内扣总货款的10% ,15天内扣总货款20%。延期15天以上乙方有权要求代卖或者取消,同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其它:

1.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提供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真实有效。

2. 甲方需保证乙方的产品知识产权,不得私自生产及销售乙方之品牌产品,并且不能将乙方的货品款式提供给其他品牌作参考或生产,严禁出现甲方将乙方委托生产的产品再外发给第三方加工生产的现象,如发现上述现象,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合同附表细则盖章或签字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须严格遵守。

4.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果而提起诉讼的,任何一方均应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 如甲方单价为含税价,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在约定的时间内)要求甲方开具所要的增值税发票,此发票必须在货款未付完的'情况下开具给乙方。

6. 如甲方单价为不含税价,乙方需要甲方开增值税发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一个月(在约定的时间内)开具所要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加6%的税点给甲方。发票内容必须和合同一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供 方:

需 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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