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购销合同范本(精选3篇)
供方(甲方):
购方(乙方):
代表:
供方(甲方):
代表:
购方:
(乙方):
村,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现就马铃薯种薯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销售脱毒马铃薯种薯,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如下。
1、品种:克新1号
2、数量:45吨。
3、质量标准:品种纯度95%以上,净度98%以上,病、烂、冻薯率小于2%;
4、薯块规格:单薯重50—120克,包装定量:98市斤±1市斤/件;5/市斤。单价内包含甲方提供的运费、装卸费等费用。
二、交货及付款方式及:在签订本购销合同2日内,乙方预付甲方购种薯款元,甲方负责在乙方付清款5日内将种薯运抵乙方指定地点。运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时间和地点:交货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地点:武川县乡村;
四、甲方供应的马铃薯种薯必须提供县级产地检疫证书,保质保量供给甲方所订购的品种。
五、违约条款: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及时组织发货;若乙方未付款则甲方有权拒不发货;
2、交货的时间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范围内(遇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甲方承担马铃薯由于本身遗传基因缺陷以及因品种、品质等未达到种薯标准引起的表现性状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不承担乙方因仓储、管理栽培不当、栽培技术及异常环境气候因素导致的损失;
4、如发生其它质量纠纷,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相关规定协商解决。
六、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遵守本合同条款的认真落实。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并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水城县农业局脱毒马铃薯种薯现场询价采购专题会议纪要》(水农议字[20xx]2号)内容委托威宁县雪山镇马铃薯种销专业合作社供应优质威芋5号作为董地乡龙滩口至石牛角马铃薯净作示范基地用种,单价按3000元/吨计算,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种薯规格及单价
1、甲方向乙方采购脱毒马铃薯种薯原种一级良种以上。
2、单薯重:50-150克,纯净度95%以上,破损烂率不超过1%。
3、种薯包装:以50公斤一袋(±1公斤)包装,每袋内附标签一张,注明产品名称、级别、生产单位和产地。
4、采购品种、数量及单价
(1)种薯品种为:威芋5号;
(2)供种量:52吨;
(3)单价:3000元/吨(以乡实际收到的货物付款,价格含运到地点价格)。
(4)验收人:董地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二、交货地点
1、交货地点:
水城县董地乡穆家寨村。
2、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3个工作日运齐(因人为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3、货到后由乡农业服务中心过磅验收收货,提供收据,此收据作为乙方与甲方结算种子款项的凭据和报账附件。
三、违约责任
1、乙方应缴纳供种货款总额的10%作为种薯采购保证金;
2、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立即组织采购,并在3个工作日内运送到达董地乡穆家寨村委会办公室(人为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每逾期一天按货款总价的3%扣除乙方货款。
四、付款方式
1、种薯运到目的地后,甲方根据董地乡农业服务中心出具的收货收据(即验收清单)在一个月内付清。
2、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由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种薯进行质量抽查验收。
3、以上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严格遵守,不得违约。如乙方违约,甲方不予付款并追究乙方责任。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意,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致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决定在惠阳市水口镇______村建立马铃薯生产基地。现就生产、销售等有关问题协议如下:
1、提供_____亩排灌方便,土质良好的耕地作马铃薯生产基地,负责生产基地各个生产、销售环节的组织管理及协助技术员做好生产指导工作。
2、预付50%马铃薯种苗款,(每亩需种薯贰佰市斤原种每市斤种1.3元计)。余下50%种薯款待收薯时一次性由乙方扣回。
3、在收购期间,必须保证足够人员维持好收购现场秩序。并协助乙方做好收购、验质工作。
4、负责农业特产税的缴纳,及乙方派出技术员的住宿场所。
1、保证在公历十一月前将亩生产基地所需种薯送到甲方所在地,必须保证所供种薯无病毒、抗性强,并派有经验的技术员专门指导种植生产的各个环节。
2、负责收购全部合格薯,并在产地设点收购。合格薯收购价格为每市斤零点陆元。(合格薯标准:无机械伤,无青头,无病虫害,无腐烂,单个重量0.25市斤以上)。级外薯按每市斤零点壹伍元收购。(级外薯标准:无腐烂,单个重量0.1--0.25市斤之间)。
3、在收购时期,公司将派人到现场负责验质、过秤,运输、付款等工作,货款扣除种薯款后,分批付给农户,收薯完毕后统一结算付清。
4、检质工人工资、食宿费和收购时所需的`包装物品均由乙方负责。
1、乙方如不收购甲方全部合格薯,50%种薯欠款由乙方自负,每亩还需赔偿甲方500元经济损失。
2、甲方如不将全部合格薯出售给乙方,除扣清种薯款外,每亩应赔偿给乙方500元经济损失。
3、乙方于公历十一月前将种子送到甲方所在地,未及时将种薯送到造成甲方耕地荒芜,乙方赔付甲方每亩300元。
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应自觉地严格遵守,不得违约。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